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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主張講善,信佛的人慢慢棄惡從善.說到善,有一種人是不計較做好事有什麼報酬的,他們做好事後從不留名,這種大善人往往別人是不知道的.他的心永遠是安寧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他做好事是出處內心的.沒有任何目的地.這種善叫真善.;還有一種人,他做好事不是出處內心的,帶有很強的目的性和功名利祿心,他們做好事要所有的人都知道;電台要採訪,報紙要刊登,.可能大家會說他是大善人,他的心沒有真正的去行善,不是出處內心的,這種叫偽善。
法*輪*功宣揚:「真*善*忍」,李*洪*志將自己包裝成世上僅所未有的「善神」。但是從一開始,他就公開炮製邪說,以抵制人類社會的一切善舉。
(一)反對自願無償獻血
自願無償獻血是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善舉,是一種「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共濟行為,同時也是一種無私的奉獻與人道主義精神的體現。
李*洪*志說: 「當然我們也不主張不讓你獻,反正你這個血要打給別人那可太珍貴了。但是哪,這些事情好像我們法輪大法學員、弟子中都很少出現,這個事我不能說絕對了。實在就攤上讓你獻那你也得獻。」(《轉*法*輪法*解》)
(二)反對保護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是國家寶貴的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保護好野生動物資源,對於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物種,開展科學研究,發展經濟,減少蟲害、鼠害以及蝗災等自然災害的發生,營造一個人與自然和諧的環境,改善和豐富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以及促進國際交流,增進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李*洪*志說:「(放生)這些事情都是有為的,不是修*煉。再說你也放不過來,說不定其中就有到壽的,有意做這些事情就是執著心。」(《轉*法*輪法*解》)
(三)反對扶貧濟困 、慈善事業。
江澤民總書記曾指出:「對殘疾人這個社會脆弱群體給予幫助,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助人為樂、扶貧濟困是中華民族乃至全世界人民所共同倡導的一種美德。
李*洪*志說: 「咱們講做件好事,施捨點錢財,你看現在街上要飯的,有些是職業要飯的,他比你都有錢。」(《轉*法*輪》)
「常人中的事你還來問我幹什麼呀?你如何照顧你父母也要問我嗎?如何看孩子也要問我嗎?都是常人中的事情。我這是在講法,往高層次中修*煉的事情。但是殘疾人太舒服了,就還不了業。下一世可能還會殘疾。」(《轉*法*輪法*解》)
(四)反對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是指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與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是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弘揚社會正氣的一種精神。
李*洪*志說:「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發生了無論什麼樣的矛盾,都可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倆在結賬呢,你要管的話,他們之間的賬沒結成,下回還得重來,那你就是在做壞事」。(《轉*法*輪法*解》)
「法*輪*功」披的是「崇尚道德」的華麗外衣,打的是「教人向善」的幌子,乾的卻是破壞人類社會一切善心、善行的勾當。其實,所謂的教人向善、修佛做好人,只是李*洪*志利用廣大民眾向善的心理,以吸引徒眾、蒙蔽視聽的一個招牌罷了。只要撕下這層向善的偽裝,李*洪*志的邪*惡面目便昭然若揭了。「爾曹身與名俱裂,不廢江河萬古流」!李*洪*志終將因玩弄欺騙世人,而被永久地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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