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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暖思自由 發表於 2010-12-14 06: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公道的前提是知道

文/余曉平
2010-12-13 作者博客

外交部發言人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公道自在人心」,的確這幾個字是人們公認的道理。是啊,無論是別人說什麼,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判斷。判斷的前提是什麼?是要了解相關的信息。

維基解密的阿桑奇給人們帶來很多啟示,我相信這個事件更加推進了政府的透明,儘管針對的都是美國,但是似乎中國政府也並不歡迎這個人。這就像是欣賞別人泄密的毛片時發現有自己被強姦的鏡頭,不過有一點,阿桑奇被抓並不是因為他當了黑客,而是因為強姦,美國既沒有通緝,也沒有打算引渡。提供信息是每個公民的自由,但是自由是有邊界的。

維基事件讓人們去思考,了解信息的邊界在哪裡?任何的東西都是有邊界的,就像是民主制度有邊界一樣。民主制度是政府與本國公民之間的一種關係,中國公民找美國政府去要民主,找旁邊的公民要民主,這不是笑話嗎?你連民主制度是誰跟誰之間的關係都不了解,有什麼資格反對呢?那麼民主社會信息的邊界是什麼?是這個邊界由百姓說了算,不是由某個人說了算。而專制獨裁製度下呢,正好相反。

我們來判斷,阿桑奇的行為破壞的是美國政府這個機構,還是破壞的是這個機構裡面的某些人。破壞機構是不能容忍的,因為一個國家需要有政府來管理。那怎麼判斷呢?我個人認為,如果是被民選上來的任何一個黨派都譴責他的話,說明他是反政府這個機構的。如果只有民主黨譴責,而共和黨支持,說明他只是針對某個政黨的。注意民主制度的邊界,有人說本拉登(美國以外的公民)肯定支持阿桑奇,全世界有大量黑客支持阿桑奇,那你一定把美國民主制度的邊界搞錯了,把作風和制度混淆了。阿桑奇自己的一句話透露了他的目的,「美國的言論自由不會影響美國政府的權威。」 太對了,百姓應該維護政府的權威,而減少那些無恥代表的權威,這本身就是言論自由的目的。你搞清楚「反政府」和「反政府裡面的人」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別了嗎?「即便是執政黨,也不能等同於國家,更不能等同於民族及其文化。」

說完了邊界問題該說說我們自己的事情了。什麼是該知道的信息?單指一件事的情況下,如果有人讓你來判斷這件事是不是公道,那麼無論是對方,還是你個人,統統有責任讓你(或者讓自己)知道相關的信息,這就是我們所謂的資格。儘管再多的信息都稱不上全面,但封鎖信息的一方一定有鬼。中國流行什麼呢?告訴你什麼是公道,其中的緣由你不需要知道。告訴你民主制度有多麼不好,民主制度到底是什麼不用你知道。中國就是這樣一個無賴代表橫行的地方。你如果真的愛這個國家,愛這個民族,就應該給與他們足夠的信息,讓人們自己來判斷。你無論是反對民主,還是支持民主,首先要有愛,不能無賴地代表別人,提供信息就是起碼的愛。

這一個月以來,世界上發生了多少關於中國的事件?那些吃飽了撐著的西方人沒有把中國人民遺忘,就像很多人關心伊拉克和阿富汗人民一樣,人家民選了,中國呢?你吃飽了嗎?這裡指的不是糧食。美國國會402票對1票是什麼概念?注意那可是眾議院投票,每個議員都是選票堆出來的。上千人對著一個空椅子,六千人聚集在一起為了一個人,全世界各地的遊行聲援……109年間所創造的奇迹——空椅子,足夠說明了問題。

如果你看到一份判決書中說,「影響尤其惡劣的是,他在網際網路上發布自己的文章。」讓你來判斷這個判決是不是公道的,你首先會問,這些文章到底是什麼?糟糕的是在中國的區域網上一直是看不到的,那麼你拿什麼來判斷這個審判是否公道呢?你起碼要知道裡面是不是有色情,是不是涉及國家機密,也就是說是不是超越了人們所公認的邊界。美國的國家機器也在網際網路上起保護作用,我們要判斷,他們是在保護政府這個機構,還是保護這個機構裡面的某些人(某個黨派或小集團)。然而,在中國,網際網路讓某些人膽戰心驚。「畏懼技術進步的人,最該畏懼的其實就是未來。信息技術不會消亡,它只會進一步地開放社會。」這句話說得多好,知道在什麼時候說的嗎?



中國的事情作為中國人應該自己來判斷,當讓大家來判斷是否公道的時候,如果有人說不知道,這本身就說明不公道。
民主不僅是一種理念、一種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種生活方式。在民主制度中,過自由、平等、有尊嚴的生活,這不僅是中國人的夢想,也是人類共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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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發表於 2010-12-14 11:38 | 只看該作者
說的好!很簡單的道理,有些人拿了昧心錢,故意裝B假裝不明白而已。你可以不支持劉曉波的言論,可以反對頒授和平獎給他,但不能剝奪人民的知情權。這本身就是違反憲法的。我轉載的香港《明報》的報道就很好嘛,外交部發言人的話人家一字不落照登了,但也同時報道西方怎麼說,民運人士怎麼說,家屬怎麼說,讓讀者自己去判斷。這樣不好嗎?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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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中 發表於 2010-12-14 12: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中國的中 於 2010-12-14 14:43 編輯
kumar 發表於 2010-12-14 13:38
我轉載的香港《明報》的報道就很好嘛,外交部發言人的話人家一字不落照登了,但也同時報道西方怎麼說,民運人士怎麼說,家屬怎麼說,讓讀者自己去判斷。這樣不好嗎?


薩達姆當年怎麼說?拉登怎麼說?美國有報道過嗎?我倒是記得美國要炸掉「言論自由」的半島電視台。
老布希傳位小布希,吉田茂傳麻生太郎,李光耀傳李顯龍,金日成傳金正日,封建世襲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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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0-12-14 12:4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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