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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版主"追求永生"未經貼主同意擅自更改貼主文章,這合理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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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本帖最後由 格物便是致知 於 2010-12-3 23:46 編輯

日前路過基督教版,發現版主擅自更改貼主文章,與之理論數天,版主始終用用版規作擋箭牌,迴避我的問題,引發我向網友發出討論及投票的倡議..........希望論壇網友積極投票,向論壇高層發出唯權訊息,維護網友能唱所欲言的寶貴環境!非常多謝!

幾點核心:
1. 情回中國論壇是一個公共論壇,這點應該沒人反對,而你管理的則是論壇下眾多專欄中其中一個欄目,而公共論壇屬於公眾範圍而非私人空間,網友交流傾述發泄娛樂的平台,讓各網友能夠唱所欲言,發表自己的言論丶想法,而對網友的言論丶想法,無論是誰,必須尊重,這是網友的基本權利,簡單地說:是他們的人權!

2,基督徒版是公共論壇其中一欄目,也即是公共論壇一分子,並非版主私人財產,戓某教會的私有網頁......版主可以鑒別什麼屬於基督教信仰什麼不是,提出看法,而對有利自己的予以保留,對不利自己予以清除刪改,不符合公眾利益!刪改更不妥,這會改變樓主的本來立場,誤導大眾錯誤對貼主的看法.....這侵犯了貼主和網友的應有權益!這欄目,不是私人領地,是屬於廣大網友的........
不管網友是否真心討論,戓有不同觀點言論,如非惡意攻擊丶謾罵....不能接受也得接受,因為這是公共論壇,他們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

3.我們巳非常幸運,來到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我不希望我們的同胞沿用國內共產黨那一套,將不利自己的聲音刪除,餘下全是好聽的歌功頌德之音....請朋友珍惜今天所擁有的自由!

4.摘錄一些《世界人權宣言》,以供參考:
第十八條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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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法律層面:這裡是法治國家,那自訂的版規,如果與人權法丶版權/著作權法丶以及論壇有關規定(如受權/被受權)相抵觸,那隻能尊守最高法例...這是公眾場合,別無選擇!

7.在道德層面:未經受權刪除仼何人文章,戓擅自更改別人文章是不道德的.......

格物便是致知 2010.12.05

多選投票: ( 最多可選 3 項 ), 共有 24 人參與投票

投票已經結束

36.17% (17)
25.53% (12)
29.79% (14)
8.51% (4)
您所在的用戶組沒有投票許可權
宋代朱熹的「格物便是致知」、「理在事中」的觀點,倡導「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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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10-12-3 23:43 | 只看該作者
從現實情況看,版主確實有很大的刪帖權力。但一個論壇要想有人氣,一定要允許不同意見,要有爭論,否則你好我好大家好天天好,就沒啥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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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0-12-4 00: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enAl 於 2010-12-4 00:06 編輯

改貼尤為惡劣,此風不可漲。

另外,有無渠道向論壇管理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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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yuanfen 發表於 2010-12-4 01:00 | 只看該作者
改絕不可以, 刪可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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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眼前 發表於 2010-12-4 01:08 | 只看該作者
擅自更改別人文章是不道德行為
離離山水澗 一歲一枯榮 別別侵古道 風煙望故京 萋萋愁別緒 網上寄離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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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CreatedGod 發表於 2010-12-4 03:03 | 只看該作者
耶教徒不講道德很自然。他們只要符合神的旨意,只要能拍神的馬屁,管他道德不到的呢!
將來禍亂中國的必定是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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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06: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海外憤青 2樓 的帖子

多謝版主理性分析,但基督教版主"追求永生"之所以這麼離譜,在該貼文他的跟貼中,一語道破玄機:
"你很理想化。你的想法版規需要制定得機器人也能操作那樣的精密。世上有這樣的事情嗎?美國的法律汗牛充棟,遇到事情還需要花大錢請好律師呢,更何況還有那麼大的政府機構。而你這裡卻在否定版主的履行版務。一個很淺顯的道理你沒有注意,版主管理是核心部分,網友需要服從管理。你卻來個理由誰都可以找。"

這算是版主的大實話了:"美國的法律汗牛充棟,遇到事情還需要花大錢請好律師呢....." 明知不會有網友會為一個被刪掉戓刪改的貼子花大錢打官司!
宋代朱熹的「格物便是致知」、「理在事中」的觀點,倡導「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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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06: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BenAl 3樓 的帖子

我剛來論壇不到一個月,不太清楚論壇如何運作......

相信會有渠道向論壇管理層反映,但問題是有可能管理層有意縱容....到最後不了了之....

明知版主所作所為不合理不合法,但你總不會為一口氣將其告上法庭吧,這是版主巳徑看穿網友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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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07:0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xoyuanfen 4樓 的帖子

不止於此,該版另一版主"研究"在該帖跟帖中形容他們所刪的貼是"蒼蠅與蛆蟲、垃圾...."

此公原話:"這位網友對本版的管理提出了許多質疑。其實主要是刪帖與改帖。版規里說得很明確,其實不需要再解釋。刪帖主要針對不文明語言,對基督信仰的惡意扭曲。自由廣場是自由的公共場所,但不是隨地傾瀉垃圾的地方,即使在廁所里,大小便也要便在合適的地方。這叫公德。如果無人管理,廣場就變成垃圾山了,除了蒼蠅和蛆蟲喜好之外,人是不喜愛建房在垃圾山邊的。這點道理網友還是明白的。蒼蠅與蛆蟲、垃圾就要及時清理與剷除,還大家一個清新的環境。如果個別網友喜歡垃圾的味道,這個網頁就不適合你。
......
對於基督信仰有衝突的都視為蒼蠅與蛆蟲、垃圾,連人類互相尊重的基本品德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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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07: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珍惜眼前 5樓 的帖子

你又能做什麼呢?

網友自已唯有妥協,或離開這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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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07:1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ManCreatedGod 6樓 的帖子

可悲的是他們將人類分成兩類,一類基督教徒,另一類為異己.........
當爭取不到非基督教徒到自己陣營時,對異己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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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4 07:2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12-3 18:30 編輯

朋友可真夠可笑的,你既然寫了一個這樣一個貼,難道你沒有膽量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清楚嗎?你在家園大張旗鼓的反對,又到這裡搞投票,我改的是什麼你怎麼不提?我的回復和解釋你怎麼不也介紹一下?

再說,你除了在這件事情上糾纏不休以外,在基督家園發過別的貼子嗎?這件事情所涉及的是你的帖子嗎?一開始我把你作為新朋友做了許多不必解釋的解釋,你不知道理解,反而變本加厲,又扯到這裡來了,我不得不懷疑你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大家如果感興趣的話,歡迎到基督家園看看,所有的討論都在那裡。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98104&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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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4 07:3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格物便是致知 7樓 的帖子

我在你說出這些后馬上給你解釋過,你繼續掩耳不聽,重複和擴散你的誤解,就純屬故意混淆視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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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07:4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追求永生 12樓 的帖子

真金不怕紅爐火,歡迎各網友去原貼調查研究,這個你應該不反對....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 ... &extra=page%3D1

只希望論壇健康發展,別無他意.....

如果為了搞亊,早就向總論壇投訴,你如不滿意,也可以向總論壇投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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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4 07:5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12-3 19:26 編輯

回復 格物便是致知 14樓 的帖子

也許你初衷不是如此,現在則頗令人懷疑。

別的不說,你前面的問題,我哪個沒有詳細回答你?而你呢,是否有心理解,還是不符合自己的想法就沒完沒了?我已經說過,你的意見我會參考,在具體管理中靈活掌握。你卻要來個徹底改變。什麼都聽你的,有這個可能嗎?同時,拿什麼大而不當的人權法律等等的來說事,好象你是來糾正非法亂紀的欽差大臣似的。你看看你上面列的那些條,應該知道本來就是一個就事論事的事情,你都說了些什麼毫不相干的話了。

另外,連接我在前面已經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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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老貓 發表於 2010-12-4 08:19 | 只看該作者
在自己博裡面發發文就得了, 論壇俺是基本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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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10: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黑山老貓 16樓 的帖子

主意不錯

世外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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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10:3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追求永生 15樓 的帖子

朋友,本貼是本人的提出意見,既然與你談不到共同點,我只能列出我的看法,讓廣大網民討論,選擇在這個可親論壇發表,純屬個人喜愛,這裡環境相對寬鬆,如你有相反看法和觀點,亦可發貼讓廣大網民討論,每個網民心中有把稱,讓他們去掂量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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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緣 發表於 2010-12-4 12: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修緣 於 2010-12-4 12:04 編輯

回復 格物便是致知 18樓 的帖子

格物我支持您!!
不要氣餒.

我覺得吧, 基督教也就是檔生意, 而且是靠忽悠百姓而斂財的生意.
當然了, 基督教提供的宗教產品也不是絕對一無是處.

既然是生意, 那就沒什麼道德不道德的.
做生意追求的首先是利潤, 不是道德.

所以, 什麼野蠻行徑, 都是符合邏輯的.
所以, 我建議格物教主在其他的板塊發貼就可以了, 而且能得到同樣的效果.
不一定非要去基督家園踩場子的.
因為版主是人家公司的職員, 這仗很難打的.

另外, BACKCHINA也是個生意, 也要兼顧基督徒客戶的情緒.
所以讓基督徒們都蜷在基督家園就好了.
要打就在外面打, 一樣的.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需忽悠!!

新新儒教需要您!!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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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格物便是致知 發表於 2010-12-4 12: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修緣 19樓 的帖子

擺事實,講道理,這是不二真理!

世界上不平等的事多著哩,咱可管不到,但總可以討論討論吧,也算是對論壇提出改進的一個渠道吧

不存在踩場子的問題....我還沒那樣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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