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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kylelong 7樓 的帖子
1,建國后的四部憲法中,1954年《憲法》沒有罷工權規定,1975年、1978年兩部《憲法》把罷工列入公民權力範圍內,1982年憲法則取消了「罷工自由」的規定。因此,如果根據中國的憲法,罷工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這就是我說的沒有禁止,但也沒有支持.
2,中國公民在維護勞動者的利益、休息、病假等,是有權力的,所以,這種變相的罷工,是存在,並有法律依據的。
3,中國的憲法雖然沒有規定禁止罷工,但實際上沒有一個罷工的申請是可以獲得通過的,這就從實質上否定了罷工的合法性,猶如遊行集會一樣。 確實如此. 禁止遊行集會,其實是違憲的. 不讓罷工, 不能說違憲, 但違反自己簽署的國際公約. 很多公民權力紙上有的都無法保證, 更別說紙上沒有的.
4,《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約國,可以有自己國家的實際情況。比如中國,如果罷工涉及公共部門直接影響社會秩序或安全,如供水供電公共交通等部門的罷工屬於例外。 確實,各國可以有附加條件. 但中國並沒有明確附加條件, 公共部門以外的也沒有批准過.
我想說的是, 理論上中國是可以有罷工的, 但實際上政府不會批准. 去年發生過幾起罷工事件, 政府沒有強制鎮壓, 所以已經算有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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