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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59)第六章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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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3-2 00: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註釋:

  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 保羅第一次述及前面提到過的,罪的桎梏與義的軛之間的分別。罪與義是完全相反的,因此任何一個人若事奉這個,就不能事奉那個。保羅再一次將兩者加以比較,但我們若加以各別地研究,就更能了解兩方面所產生的不同果子。我們對於所討論的題目,若加以比較,就會更明白其特性。保羅在此就是將罪與義放在一個相對的地位上,將兩者相反之處讓我們看清楚之後,我們可以從那一方面期望那一種果子。
  我們應當特別記得,保羅的論點完全是基於兩者絕對相反的性質。"當你們作罪的奴僕時,你們是與義完全脫節的。然而現在的情形卻完全倒轉了過來,因你們已從罪的桎梏中得了釋放,故你們目前的責任乃是當事奉義。"保羅所說的,不被義約束了,意思乃是指那些未曾受到制裁的力量,以及未被促使來事奉義的人。從另一方面來講,就是想有肉體的自由的人,是不會來事奉神的,反倒是在魔鬼的權勢之下。因此,肉體的自由是可鄙又可詛的自由,因為是未曾受到約束的自由,也可以說是瘋狂的暴行。這種自由會制服我們,至終叫我們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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