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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50)第六章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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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28 07: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里,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註釋:

  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見自己是死的 保羅現在又在他所作的類比上,加一個定義。他認為基督一次向罪死,並一直向神活的事實,當應用在我們身上。他又教導我們當怎樣在今世活著的時候向罪死,就是說:我們應當棄絕罪孽。然而這個類比的另一方面的意義也很重要;就是說,當我們因著信仰而獲得了基督的恩惠之後,我們應當怎樣活出新生命來。雖然我們治死肉體的事,不過是一個起點,但也可以說,我們的罪因此已被毀除;我們在神裡面的屬靈新生命,卻能繼續存活,直到永遠。如果基督至終並沒有徹底處死我們裡面的罪,祂的恩惠就不能算是持久有恆。
  本節經文的意義應該如下:"你們應該採取此種看法--如同基督曾一次以死毀除了罪,因此你們也曾死了一次,為的是要使你們以後不再犯罪。當然你們應當天天克制你們的肉體,直到有一天罪孽完全被毀除。又如同基督曾從死里復活,有了不朽的生命,你們也靠著神的恩惠而得以重生,為的是要使你們的全心全身都活著聖潔公義之中,因為聖靈使你們所獲得的新生命是永恆的,要在你們裡面存到永遠。"我採取保羅原來的意義,即"在基督耶穌里"(in Christ Jesus),伊拉斯木譯為"靠著基督耶穌"(by Christ Jesus), 並不正確;因為"在基督里"更能將我們被接枝(聯合)在祂裡面,並與祂合一的事,清楚地表達出來。


[本話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02-28 07:56:3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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