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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28)第五章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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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23 01: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註釋:

  8.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本處所用的動詞 συνíστημι 有許多意義。在這裡最適當意義應該是"堅定",使徒保羅的目的不單是要激發我們感恩的心,且要建立我們內心的信,並使我們覺得安全。因此,神乃是堅定祂的愛,向我們宣布祂的愛是確實可靠的,因為祂肯為罪人舍下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由此祂的愛彰顯了出來,並不是因為我們愛祂,祂才愛我們,乃是祂先愛了我們,如同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三章16節里所說的。保羅在本節中所說的罪人,如同其他經文中的意義一樣,乃是指那些完全在罪惡之中,本性敗壞的人--參約九31"神不聽罪人",乃是指邪惡有罪的人。"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乃是因為她過著一種不可見人的生活(路七37)。這一點可以從下面的一個對比看得更清楚--靠著祂的血稱義。保羅以罪人與稱義的人作對比,這裡稱義的人,乃是指那些從罪孽之中得拯救的人;所以罪人也就是指那些因他們的惡行而被定罪的人。
  按照整體來講,假使基督借著死而為罪人獲得了義,那麼他們若已得稱為義,祂就更能夠保守他們。在末了一句話中,保羅更表明他所論到的比較情形。如果基督為我們取得了救恩,卻不能叫我們的救恩永久安全可靠,那麼祂所作的救功是不夠的。保羅在此肯定地指出不必懼怕在我們的生命終極之前,基督會停止賜我們恩惠。祂既已使我們與神和好,祂也就要不斷地施恩於我們,且日日加增,這就是我們目前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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