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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約翰重要短論三篇(89)三 論教會改革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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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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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5 03: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三 論教會改革之必要
  恭請出席斯拜爾帝國議會的最英明皇帝查理第五和顯赫王侯貴人,嚴肅從事改革教會。
加爾文代表凡願基督作王的人 謹呈


皇帝陛下:
  你已召集這次國會,好同帝國的顯赫王侯和貴人商討改良教會現狀之方。我們大家看到這種現狀極其可憐,幾乎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所以, 當你們從事商討的時候,我對皇帝陛下以及顯赫王侯和貴人謙卑地哀懇,凡我所呈諸端,務望俯賜查閱,詳加考慮。事態的莊嚴重大,足以激起你們熱心傾聽。我要將事理呈明,使你們不難決擇所當行的。不論我是誰,我在此要為健全的教義和教會辨護。基於這一立埸,我期望你們對我所呈的不會拒而不聽,直到事理顯明我是妄自申辨呢,還是照我所說的在履行天職呢。雖然我覺得力不勝任,然而我毫不怕你們在聽到我職責之所在後會來咎責我,說我敢於將此事呈於你們之前,乃是出於愚蠢僭妄。人們慣用兩種情勢來舉薦或至少原諒自己的行為。某件事若是由篤實和虔誠的熱心發出來,我們就認為它是配受稱讚;若是因公眾的需要而行出來,我們至少認為它並不是不值得原諒的。在這裡這兩種情勢都適用得著,所以我深信,賴你們秉公行義,我的計劃,必易蒙讚許。因為我有什麼事比儘力援助基督的教會 ——它的要求乃是不應抹煞的,而且目前它正陷於水深火熱之中——更有價值,更能顯出篤實,更切合目前的需要呢?但我不必為自己作一冗長的序言。請把我所說的作為那些努力使教會復原或至少如此渴望之人的一種共同呼聲。站在我這一邊的,有幾位高貴的王侯和不少的地區。我雖以個人身份來替這些人申訴,然而說得更真實點,他們都是一口同聲藉我說話。此外,還有無數的虔敬人,他們散處基督教世界各方,也一致同我申訴。總之,你們須視此為一切誠懇惋惜教會腐敗之人的共同申訴。他們不能再忍受此種現狀,非見到教會改革,決不罷休。我深知那加於我們的惡名;但同時,不問所加於我們的惡名為何,務請你們先垂聽我們的申訴,然後再行判決。
  首先問題不在教會是否患了許多可悲戚的病症,因為這是一切公允的裁判者都承認的;問題乃在此種病症是否是不可再延緩治療的,以致等候太緩慢的補救,既是不利又是不當的。有人以急躁和邪惡的革新之名來指責我們,因為我們對教會的老樣敢於提議改革。怎的!縱使並非無理由改革,或並非改革得不好,他們也要指責我們嗎?我聽說,即令在這種情形之下,也有人毫不躊躇地要指責我們;他們認為我們願望改革是對的,但著手改革卻是不對的。對於抱這種意見的人,我現在只請求他們暫緩下評斷,直到我從事實證明,我們並未貿然從事,並未鹵莽越分,總之,我們非迫不得已,就未曾有所舉措。為要證明這一點,我必須提到所爭之事。
  我們認為,當神興起路德和別人,來舉起火炬領導我們走入得救之途,並傳揚福音以建立並培育我們教會的時候,那些將宗教的真理,純正合理的崇拜,和世人的救恩一概包含在內的教義,大都荒廢了。我們認為,聖禮在許多方面都被敗壞玷污了。我們又認為,教會的治理變成了一種污穢不堪忍受的專制。但是這裡所說的,除非加以解釋,也許不足以說服某些人。所以我必須加以解釋,並不是按題目所需的,而是就我的能力所及的。此處我並無意來討論一切的爭辯;那是需要很長的篇幅,在此並不相宜。我只願表明我們從事改革工作——我們原是為此受指責——有何等正當和必要的原因。為此我必須提出以下的三點。
  第一點,我必須扼要提出那驅使我們不得不謀挽救的邪惡。
  第二點,我必須表明我們的改教家所用的挽救法乃是適當而有益的。
  第三點,我必須表明事態要求從速改革,因此我們不能任意再延緩著手進行。
  關於第一點,我的目的既是只為引進其他兩點,所以我本來只需用幾句話來說一說。但是他們既指控我們暴躁,用不正當的手段篡奪了那不屬於我們的職位,並將褻瀆和反叛的重罪相加,我就必須多說一說。
  若問基督教為何得以存在於我們中間,並顯為真,我們要發現下面的兩種教義,不僅占著主要的地位,而且包含其他一切,因而包含整個基督教。這兩種教義第一是認識真正崇拜神的方式,第二是認識得救的源頭。若不堅持此二者,我們雖仍以基督徒之名自誇,但那是空洞的。在此兩者之外,聖禮和教會的治理也很重要。它們既是為保持這些教義而設立的,就不當作為別用;實在說起來,那能決定它們是否施行得對的惟一方法,就是要看它們是否保持這些教義。若有人想要一個更清楚更熟知的比擬,我可以說,教會的規法,牧職,以及其他有關秩序的事好比是身體,而那規定對神的正當崇拜,並將良心懷得救希望之根據指出的教義,乃是靈魂,它使身體活著,活潑有為,總之,使之不致死亡,成為殭屍。
  我上面所說的,凡是虔誠人或心思健全的人,都不會爭辯。
  讓我們看什麼是對神的正當崇拜。它主要是在於承認神為一切道德,公義,聖潔,智慧,真理,權能,善良,慈悲,生命,和救恩的惟一來源,因而將一切由善良而來的榮耀歸於他,在他裡面追求萬事,又在缺乏中投靠他。因此乃有禱告,因此乃有讚美感恩——這一切證明我們將榮耀歸於他。這乃是他所最要我們行的,即尊他的名為聖。此外要加上崇拜,表示我們對他的偉大和莊嚴所應有的尊敬,再輔以儀式,以便在崇拜神的時候,我們的身體和心靈同時運用。其次就是要自卑,棄絕世界和肉體,心意更新而變化,不再為自己活,要受主的管理,聽主的指引。這種自卑訓練我們順服並遵行主的旨意,好使敬畏主的心能統治我們,並約束我們的一切行為。這些事就是真實誠懇的崇拜,是主所惟一嘉許悅納的,這不僅是聖靈在聖經各處所教訓的,也是虔誠的心所證明的。從起初以來,也不是另有崇拜神的方法,彼此惟一不同之處就是這個屬靈的真理對我們乃是簡單明顯的,而在舊約時代卻是包藏在表象之中。主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3),就是這個意思。因為他說這話,並非指列祖不是用這種屬靈的樣式來崇拜神,而只是指外表的形式不同;那就是說,在古時聖靈對他們用各種表象顯示出來,而對我們卻簡明地顯示出來。但是無論古今有一點是已確立的,那就是上帝是個靈,凡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再者,那分辨純潔崇拜和腐化崇拜的規律,普遍都有效,好叫我們不按己意採取崇拜的方式,倒要仰承主的吩咐,因為只有他才配規定崇拜的方式。這一條規律是他在各處所嚴格推行的,所以,我們若要他讚許我們的崇拜,就要小心奉行它。因為主指責並禁止一切虛假的崇拜,而吩咐我們只聽從他自己的聲音,乃是有兩重理由的。第一,因為這可大大建立他的權威,使我們不隨從自己所喜好的去行,倒要完全依靠他的權威;第二,因為我們愚妄,若自由行動,就只會偏離正道。我們一旦偏離正道,就飄蕩無止境,直到我們為許多迷信所覆沒。所以無怪主為要伸張他的完全統治權,就嚴格將他所要我們作的,命令我們,斷然拒絕人違反他命令的作法。又無怪他明白規定我們的範圍,使我們不致捏造荒謬的崇拜方式,來惹動他的忿怒。
  我知道很難使世人相信,神不承認任何不為聖經所明白規定的崇拜方式。那深根蒂固相反的主張,認為凡他們所作的,只要是能表示一些榮耀神的熱誠,就自能成立了。但是既然神對那違反他命令的熱誠崇拜,不僅看為無效,而且也憎惡,那麼我們背道而馳,有什麼好處呢?神的話是很清楚明白的:「聽命勝於獻祭」(撒上15:22);「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訓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凡加於主的話上的,都是謊言,而在這件事上便更是如此。「私意崇拜」乃是徒然的。判決就是這樣,審判的主一旦判決了,就再沒有爭辯的餘地。
  皇帝陛下,和最顯赫的王侯,我若揭露今日整個基督教世界所有一切對神的崇拜,乃是完全與上述的見解相左,你們願不願聽信呢?他們在口頭上固然將一切善良歸榮耀於神,但在實際上,卻掠奪了神一半或一半以上的榮耀,將神的全善分割給了各聖徒。任憑我們的仇敵怎樣閃避,並誹謗我們,說我們故意渲染他們的微小過錯,我只敘述人人皆知的事實便夠了。他們將神的職分歸於聖徒,好像委任了聖徒為至高神的同僚似的,且在許多的事上甚至使聖徒替代神,而將神本身抹煞了。我們所抱怨的,無非就是眾人用俗諺所說的:「主因使徒而不為人所知」。這一諺豈不是指使徒被抬得很高,以致把基督的尊嚴降低或至少掩蓋了嗎?這種荒謬使世人離棄活水的泉源,竟如先知耶利米所說的,學會「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他們從那裡尋求救恩以及別的善事呢?豈是只在神的裡面尋求么?他們生活的全部情調公然與此相反。他們固然說是在他裡面尋求救恩以及別的善事;但這只是敷衍的話,因為他們是在別的地方去尋求。
  關於這件事實,我們從祈禱先被腐化,後來大部分又被歪曲消滅,就可提出清楚的證據。我們已經說過,祈禱足以表明祈禱者是否以當有的榮耀歸於神。照樣,祈禱也足以使我們發現他們於掠奪神的榮耀后,是否將這榮耀歸於被造者了。純全的禱告不只是求告而已,還要加上別的。祈禱者必須確信,神乃是他唯一當投靠的,因為只有神能拯救他,也因為神應許了這樣作。但是除非他注意到神呼召我們歸向他的命令,且注意到他在此命令中賜下了他願垂聽禱告的應許,他就不能有這種確信。當一般世人將對神的呼籲和對天使及死人的呼籲雜在一起時,他們就沒有注意到這命令。即今他們做得較為聰明,未曾向天使和死人呼籲,以代向神呼籲,但至少是把他們當作中保來看待,以為由於他們的代求,神就應許我們的求告。這樣,那以完全依靠基督的代求為條件的應許,到那裡去了呢?人人拋棄那唯一的中保基督;委身於適合自己幻想的主保聖徒,即或有時給基督一個地位,他也只是如在一群人中的一個普通人,處於不為人所注意的地位。雖然那與純正的禱告最相違反的,莫過於疑惑不信,然而疑惑不信竟大大盛行,幾乎被認為是得當的禱告所必須有的。這是因為什麼呢?這是因為世人不了解神的話。在這些話中神召我們去求告他,應許給我們成就凡我們信靠他的命令和應許所求的,而且立基督為我們的代求者,使我們的禱告奉他的名可得蒙垂聽。此外,讓我們來察看教會的公用禱文,我們就必發現這些禱文被無數的污穢所沾染。由此可見,崇拜的這一部分是如何腐化了。在感恩一部分上,腐敗的程度也不稍減,這可從讚美詩上得到證明。在這些詩歌中,將各種福分的頌讚都歸諸聖徒,好像他們是神的同僚一般。
  對崇拜一部分,我將怎樣說呢?人豈不是崇拜神像,如崇拜神一樣么?若說這種狂妄,是與異教徒的狂妄有別,那乃是錯誤的。因為神不但禁止我們崇拜神像,而且禁止我們認為神住在其中而受崇拜。今日倡導這種可憎之事的人所用的借口,正是以前異教徒掩飾他們的邪惡所用的借口。此外,不可否認的事實,就是不但諸聖徒而且他們的骸骨,衣服,鞋子,以及遺像都取得神的地位而受崇拜。但有些狡辯者要反駁說,崇拜可分為許多種。他們將所謂低等崇拜(dulia),給予聖徒,聖徒的像和骸骨,將所謂高等崇拜(latria)專歸於神,因為惟有他才應受這種崇拜,不過他們將所謂超低等崇拜(hyperdulia),即在迷惑加多時,為求推尊聖母於其他聖徒之上所捏造的崇拜,作為例外。好像這種狡猾的區分都能由那些俯伏在神像前的人所知道似的。同時,世上充滿了偶像崇拜,其粗俗並不亞於古時眾先知所譴責的埃及的偶像崇拜。
  此處我對每一種敗壞略加檢討,因為往後我要把它們的害處更加明白揭穿。
  現在我提到儀式,這些儀式理當是崇拜神的莊嚴表示,竟成為對神的嘲笑。他們又從各方面搜集了許多幼稚的狂妄言行,構成一種新猶太教儀式,來替代神所明白廢棄的猶太教儀式;他們又將一些邪惡的儀式參雜於其中,這些禮制一部分是從異教徒借來的,適於扮演舞台的戲劇,而不適於我們宗教的尊嚴。這裡第一個邪惡乃是,許多被神永遠廢止的儀式,今又重新恢復了。第二個邪惡乃是,人們撇棄那能操練他們活潑敬虔心的儀式,而反徒然擁有許多又瑣屑又無益的儀式。但是最害人的一個邪惡乃是,人這樣用各種儀式戲弄神之後,還以為自己盡了本分,好像這些儀式本身包括虔敬和崇拜神的全部要素一般。
  至於重生所必須有的自卑,完全被這種教訓從人心中取消了,或至少一半被它掩覆了,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它,而且所知也甚微。但是主所特別命令的屬靈獻祭,乃是克制舊人,改變成為新人。也許說教的人吞吞吐吐,多少提到這樣的話,但是他們不知道這些話的意思,這從他們竭力反對我們試圖恢復這一部分崇拜,就可以看得出來。倘若有時他們論到悔改,他們對主要點也只一眼掠過,好像是蔑視它們,而專註於身體上的一些外表操練,而這些操練,聖保羅告訴我們,並不是最有益的,(西2:23;提前4:8)。這種荒謬最不堪容忍的地方,是在它使一般人抱著一種可惡的錯誤,把影子當作實體來追求,忽略真悔改,而專心注重齋戒,晚禱等等,即保羅所謂世上「懦弱無用的小學」。
  我們既然說過,聖經乃是將真的崇拜和虛假腐敗的崇拜加以分辨的標準,所以我們現在就可推斷,今日的崇拜方式,不過是腐敗。因為人們不照神所命令的,或神所嘉許的去合法事奉他,反擅自設計崇拜的方式,拿來戲弄神,以代替服從神。若以我過甚其辭,則請將一般人認為是崇拜神的舉動,加以檢討,我敢說難有十分之一的舉動,不是從他們自己的頭腦中偶然幻想出來的。我們還有什麼說的呢?神拒絕,指責,且憎惡一切虛構的崇拜,而且用他的道來約束我們,使我們無條件地服從他。當我們擺脫他的軛,順著自己的幻想,將人的鹵莽舉動獻給他作為崇拜時,不管它使我們自己如何高興,但在他的眼中乃是虛空瑣屑的,惡劣敗壞的。雖然那些提倡遺傳的人,把這種崇拜描繪得很美麗,而保羅也認為它們確是炫耀著一種智慧;但是因為神重視順服勝過一切獻祭,所以這就足以將凡不為神的命令所裁可的崇拜方式,加以排斥了。
  我們現在討論以上所列基督教教義第二件主要的事,那即是認識得救的源頭。認識得救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我們必須感覺到自己的可憐,滿懷沮喪,好像心靈喪亡了一般。這種結果之得以產生,乃是由於我們本性上的敗壞——這種敗壞在我們心中產生對神的不信和背叛,驕傲,貪婪,情慾,以乃一切邪情,並使我們厭棄一切正直與公義,作罪的俘虜——在我們面前暴露為罪惡之源;又是由於每個人既顯為有罪,就感到沮喪,對自己不滿,將自己和一切所有的都算為糞土。在另一方面,良心既被傳到神的審判台前,就自覺處於咒詛之下,並且有如接到了永死的警告一般,對神的忿怒恐懼戰兢。我說,這乃是達到得救之路的第一階段。在這階段中,罪人為罪所壓,俯伏在地,對屬世的救援絕瞭望,然而他卻並不剛硬反對神的義,或變為愚笨無情,反倒焦慮戰兢,痛苦呻吟,哀求救援。他從這裡當進到第二階段,即因認識基督而復甦。因為我們上面所描寫的人,除歸向基督外,別無路可走,只有投靠基督,才能脫離凄慘。但人要這樣在基督里尋求拯救,就非覺得基督的權能不可;那就是說,人必須承認基督是使我們與父和好的惟一大祭司,又承認他的死是那使人罪得赦免,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並達到完全的義的惟一獻祭。總之,他不把得救的善工和基督平分,卻承認他只靠白白的恩典才在神的眼中得以稱義。從這一階段他也必須再進到第三階段。他既認識了基督的恩典和他死而復活的效果,就以堅定不移的信心安息在他裡面,確實覺得基督完全屬於他,他在他裡面有公義有生命。
  現在請看這教義是如何可悲地被曲解了。關於原罪一題,經院學者提出了使人困惑的問題,他們盡其所能將此致命的病症說開,只把原罪當作身體上過度的嗜欲而已。他們對於那產生不信和迷信的虛妄理智,對於內在靈魂的敗壞,對於驕傲,野心,固執,以及邪惡的其他秘密源頭,卻一字不提。他們講道,也並不純正一些。至於那在路德以及別的改教家出現以前所流行的自由意志說,除了使人對自己的德行充滿自負,夜郎自大,容不下聖靈的恩典和援助以外,還有什麼影響呢?但又何必多論及此呢?我們的對敵對什麼也不比對「稱義」一點,即對稱義是由於信還是由於善工一點,更是尖銳同我們爭持,更是頑強反對我們。他們總不讓我們稱基督為我們的義,將這光榮歸於他,除非我們同時也把他們的善工算為稱義之一部分。爭論之點並不在善工是否當為虔誠人所奉行,或是否為神所悅納所獎賞;而是在善工憑本身的價值是否使我們與神和好,我們是否因善工而賺得永生,善工是否可以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而除去我們的罪債,且使我們靠它們作為得救的根據。我們咎責那吩咐人注重自已的善工勝於注重基督的錯誤,即靠善工以求在神前贖罪,邀寵,承受永生,總之,以求在神前稱義的錯誤。第一,他們是以善工的功德自誇,好像神欠了他們的債一般。這樣的驕傲豈不是心靈致命的麻醉么?因為他們不崇拜基督,卻崇拜自己,本來是沉溺在死亡的深淵,卻夢想自己有生命。也許有人說,我在這事上言過其實,但是無人能否認,一般教會和經院中的陳腐教義都是說:我們必須靠善工以邀神寵,承受永生;凡不出於善工的得救盼望,都是鹵莽僭妄的;我們得以與神和好,乃是靠著善工的補償,而非靠白白的赦罪;善工之有功勞使人獲得永恆的救恩,並不是因為它們靠基督的功勞而白白地算為義,而是遵守律法所應得的;每當人喪失神的恩典,其所以能再與神和好,並不是靠白白的赦免,而是靠他們所謂補罪的善工,這些善工是以基督和殉道士的功勞為補的,只要罪人是配受這種援助的。顯然,在路德為世所知之前,眾人都為這種不虔的教義所迷惑;即在今日,我們的對敵攻擊我們的教義,沒有比對這一部分來得更劇烈頑強的。
  最後,另有一個最害人的錯誤,不但是佔領人的心,而且是被認為主要信條之一,凡虔誠人都不得懷疑的,那就是,信徒當不斷地對自己蒙神恩一事存猶疑不定的心。魔鬼的這一提示把信心的能力完全消滅,把基督贖罪之功毀壞,把人的得救推翻。因為正如保羅所說的,只有那使我們的心中滿有信靠,而且使我們在神的面前坦然無懼的信心,才是基督徒的信心(羅5:2)。保羅在另一經文上所說:「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也是本於這種信心。
  我們的對敵要他們的門徒存猶疑的心所發生的影響,豈不是使他們不再信靠神的應許么?保羅辯論說:「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羅4: 14)。為什麼呢?因為律法使人懷疑,不讓人有堅定的信心。但是他們所夢想到的信仰,卻將人排除於保羅所要人具備的信靠心之外,使人再回到懷疑的境地,被風吹動,如蘆葦一樣。他們一將得救的指望建立在善工上,就無怪他們陷入這種謬妄之中。從這樣一個懸岩上,他們就不能不跌倒。因為人在他的善工中除找著懷疑和失望外,還能找著什麼呢?因此,我們看見錯誤引起錯誤。
  皇帝陛下,和顯赫的王侯,這裡請回憶上面我所提到的,那即是教會的安全維繫於這一教義,正如人的生命維繫於靈魂一般。倘若這一教義的純全稍被破壞,教會就受了致命傷;所以我一經證明這教義大部分被消滅了,就不啻是證明教會被引到了滅亡的邊緣。以上我不過僅僅提一提,我將更明白述說。
  現在要講到我曾比之於身體的那些事,諸如教會的治理與聖禮的施行等。這些事外表雖然無瑕,但它們的教義若一旦被顛覆,它們的能力和效用也就喪失了。若是它們的表裡都不健全,那麼將怎麼樣呢?而事實果真是如此,那是不難證明的。第一,講到聖禮,他們把人所設立的儀式與基督所設立的奧秘同列了。因為他們囫圇吞棗,接受七個聖禮,其實基督所指定的,只有兩個,其餘都不過是人所設立的。然而他們竟認為神的恩典與之相連,好像基督確實臨在其中一般。再者基督所設立的兩個聖禮也竟被敗壞了。洗禮為一些冗贅的東西所掩蔽,以致很難找到原來純正的洗禮的痕迹;至於聖餐,它不只是為表面的儀式所敗壞,而且它的形式也完全改變了。基督所吩咐應作和應循的次序,本來是十分清楚,但他們蔑視主的命令,用一套戲劇般的表演來替代聖餐。彌撒和主的真正聖餐有什麼相同之處呢?基督吩咐信徒同領他的血肉的神聖象徵,但是我們在彌撒中所看見的,倒不如稱之分領來得妥當些。因為神甫把自己與會眾分開,獨自吞咽那理當帶到會眾當中同領的聖餐。於是他儼然為繼承亞倫的人,佯為百姓獻祭贖罪。但是基督何曾一次提到獻祭呢?他只吩咐我們拿著,吃,喝。誰授權給人將拿著改為獻上呢?這樣一個改變豈不是使基督永遠不可侵犯的命令屈辱於他們的詭計么?這誠然是一個使人痛心的惡行。但更壞的,乃是將彌撒用為可以給活人死人獲取恩典的迷信。這樣一來,基督受死的功效就變成一種徒然的舞台扮演,又將他的永恆祭司職的尊榮從他奪來而歸於人了。倘若有時百姓被召來領聖餐,也只許他們領受一半。為何這樣作呢?基督舉杯給大眾,吩咐大家都喝。人卻反乎基督的命令,禁止信眾領杯。這樣,在聖餐中由基督的權威連結而不可分解的表記物,就被人任意分開了,此外,他們對洗禮和聖餐的祝聖,也與魔術的念咒無異,因為他們應用吹氣,低語,和種種聽不懂的聲音,就以為他們是在行奧秘。好像基督要人在舉行宗教儀式時,應將他的話含糊說出,而不清楚說出一般。福音書將洗禮的能力,性質和效用說明,並無含糊之處。在聖餐中,基督並未對餅喃喃而言,而是用很清楚的話對使徒宣布應許,並添上命令說:「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他們不舉行這種共同的記念,卻低語作驅邪密咒,那是正如我所說的,適合於魔術,而不適合於聖禮。我們這裡所控訴的第一點,乃是他們用炫目的儀式來娛百姓,對聖禮的意義和真理卻一字不提。因為若不照著神的話將聖禮中的表記所表達的講明,聖禮就沒有用處。所以若只把空的表象給人們以娛其眼,而不使他們聽到那可以指導他們達於正當鵠的的道理,人們除表面的動作外就看不到什麼了。從此就產生了瘟疫般的迷信:人們以為靠聖禮本身就可以得救,不必追求信心,悔改,甚或基督自己;又只重視表記,而不注重其所表的。不僅在粗俗的人中,而且在經院中,有一種不虔的教義到處流行著;認為聖禮本身有效,只要是沒有大罪來阻其運行,而殊不知聖禮的目的和用處,無非是要領人歸向基督。他們又變本加厲,在用荒謬的咒語,而不用虔誠的儀式將餅祝聖之後,便將它放到小盒中,有時莊嚴地捧著遊行,使人向它敬拜禱求,以代替基督。因此一遇災難臨頭,他們就投靠聖餅作為惟一的保護,用它為抵禦一切不幸的符咒,且在求神赦免上,用它為最好的補償;好像基督在聖禮中將他的身體賜給我們,是為要使它被各種荒謬糟蹋一般。基督的應許是什麼呢,無非是每當我們領受時,我們即是分享了他的身體和血。他說:「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拿著喝,這是我的血。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難道我們看不見應許是有範圍的,我們若要得著所應許的,就當自限於這範圍之內嗎?所以凡離開聖禮的合理用途的人,他們所得到的無非是普通未祝聖的餅,若認為還可以得到什麼別的,乃是受了欺騙。此外,這一切宗教儀式都同樣被濫用,那就是說,它們都被用來作為一種可恥的交易,好像它們是專為牟利而設立的。這交易也並非秘密地或怕羞地進行著;卻是孜孜不息公開進行,如在商場一般。大眾周知,在每一個教區中一個彌撒要賣多少錢。別的儀式也各有它們的定價。總之,凡關心的人,都必看見教會不過是普通商店,而且沒有一種神聖儀式,不是在那裡公開拍賣。
  倘若我要將治理教會的錯誤詳舉,那是舉不勝舉的。所以我只舉出那不可掩飾最醜惡的。第一,那為基督所設立的牧職,久已為他們所廢棄。他任命主教和牧師——不管他們有何名稱,自然是如保羅所說,要叫他們以健全的教義去造就教會。根據這一觀點,他們若不履行教導的職責,就不是教會真正的牧者。但是在今日,幾乎一切擁有牧者名稱的人,都將教導之責委給別人。在主教中,百人中難有一人升登講道台去教導百姓。這是毫不足怪的,因為主教職墮落成了世俗的權位。而低級的牧者,若不是以自己行了那些與基督命令無關的瑣事為盡了責,便是效法他們的主教,甚至將這一部分的責任也拋到別人肩上。因此神甫職出租,並不下於農場出租。還有比這個更難堪的么?基督所命令的屬靈治理竟完全消失了。他們反引進了一種新奇雜亂的治理。不問它以什麼名稱來流行,都與屬靈的治理不倫不類,恰如今世與基督的國不倫不類一般。若有人提出抗議,說那些疏忽職責的人之過失,不應歸之於聖職本身,我便要回答說,第一,這種惡行是如此普遍流行,可以說是成了常態;第二,就令一切主教和主教以下的長老,都各守崗位,履行今日人們認為他們所應盡的職責,他們也並未履行基督設立聖職的原意。他們在教會中或唱唱或喃喃,穿著舞台上一般的禮服炫耀自己,表演許多儀式,但教導百姓,卻是絕無僅有的事。然而,按著基督的教訓,凡不以主的道來餵養他羊群的人,就不配自居主教職或牧者職。
  治理教會的人理當品行勝過別人,並以聖潔生活為榜樣照耀人,但是今日供聖職的人,在這方面與他們的職位多麼不相稱阿!當舉世腐敗達於極點時,沒有比供聖職的人更耽於各種邪惡的了。我很願他們憑自己的清白來駁覆我所說的。我會多麼高興立刻收回我的話。但是他們的惡行暴露於眾人的眼前。他們的貪婪和掠奪,他們不可容忍的驕傲和殘酷,都暴露出來了。邪盪的夜飲和舞蹈,賭博的狂熱和應酬,極盡放蕩的能事,成了他們家中的常事,同時他們以競向奢侈豪華為榮。姑置別的事情不言,單說他們所引以為榮的獨身主義,是如何污穢呢!將他們的窮凶極惡揭開,我實在是引以為恥;倘若它們是能以用緘默糾正的,我寧願閉口不言。我也不願泄漏他們暗中所行的,他們昭彰的穢行就足以定他們的罪。請問有多少神甫是免於嫖娼呢?他們的居處因每日的淫猥而有臭名的,有好多呢?名家巨室被他們的淫蕩行為所玷污的,有好多呢?就我這一面來說,我並不喜歡也並不存心要暴露他們的惡行,不過,我們必須看出今日神品階級的品行與那作基督和教會的真正牧師的品行,有何等天壤之別。
  關於教會的治理,另有一重要的方面,乃是關於治理者的正當選舉和按立。神的話乃是測驗此種任命的標準,而且有許多現存的古教會會議的教令,極小心明智地指示了正當的選舉法。讓我們的對敵提出那裡有一個符合教令的選舉例證,我就甘願服輸了。聖靈藉著保羅的口(達提摩太和提多的書信)以及古教父的法規,命令一個牧師必須經過什麼考驗,這是我們知道的。而今日任命主教時,那裡曾有這種考驗呢?不但如此,升任主教的人,有幾個稍微具有充當教牧所不可或缺的資格呢?我們知道昔時使徒按立教牧所用的規矩——這規矩為後來初期教會所遵循,最後為古時教條命令人遵守。倘若我控訴說,今日已將這種規矩推翻摒棄,這控訴豈是不公平呢?一切光榮的事豈不是都被糟蹋,而聖職也豈不都是用最可恥和最兇惡的手段獲得么?事實昭然若揭。因為一切教會的尊榮,若不是為一定價錢所賄買,就是為暴力所襲取,或是為惡行所取得,或是為阿諛所獲致,有時甚至作為淫媒或其他穢行的酬勞。總之,在這裡所表示的無恥之行,較之任何俗世職位之獲得更為可恥。
  我巴不得那些主持教會的人,將教會的治理敗壞時,只是個人犯罪,或至多只是以壞的榜樣損害別人罷了!但是他們為害最大的地方,就是施行極殘酷的專制,即施行對靈魂的專制。今日教會所誇耀的權能是什麼呢?豈不就是那對人的靈魂無法,放蕩,和毫無限制的控制,使之屈服於最凄慘的捆綁嗎?基督給使徒的權威和神給先知的權威是一樣的,是確切規定了的,那即是對人作基督的使者。一成不變的規律乃是,凡受任為使者的,必須虔誠信守那差遣者的吩咐。基督差遣使徒明白地說: 「你們往普天下去,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同時,他們要「傳」「福音」,而不是傳自己所喜好的事。若問繼承他們的人接受了什麼權威,我們就可引彼得的話,他吩咐凡在教會中講話的,要講神的道。然而目今管治教會的人,卻擅自以為具有隨己意說話之權,而且堅持他們一旦說了話,人就得絕對服從。也許他們要反駁說,這是一種誣謗,因為他們所取得的權利,不過是用權威來承認聖靈的啟示罷了。因此他們堅持說,他們並沒有使信徒的良心屈服於他們自己的詭計或任性之下,而只是使它們服從聖靈向他們所啟示,而由他們向別人加以證實和公布的教訓罷了。這種託詞誠然很巧妙!無人懷疑,在凡由聖靈假手於他們所賜下的事上,自當毫不猶疑地順服他們。但是當他們加上說,他們所教訓的,無非是聖靈的真教訓,因為他們是受了聖靈的感動,而他們所決定的,也無非是真實的,因為他們是坐在真理的座位上。那麼這豈不是以自己的奇想來度量自己的權能嗎?因為倘若他們的一切教令都須當作神諭來接受,那麼他們的權能就是無限制了。那一個暴君曾如此古怪地濫用他百姓的耐心,甚至堅持他所宣布的每一件事,都須視同天命來接受呀!暴君固然要人服從他們的命令,而不問命令為何。但這些人還另有所要求。他們把自己所夢想的強加於我們,要求我們相信是聖靈在說話。
  這樣我們就看到這種捆綁是何等堅牢邪惡。他們既以這種權柄作為武器,就將信徒的靈魂牢籠了。他們律上加律,好控制人的良心。因為他們沒有將這些律例限於外表的事上,反用來控制人的心靈。這些律例毫無止境,浩繁不啻是迷宮。有些律例真好像是特為鞭撻人的良心而訂立的,而且嚴厲執行,好像它們包含著整個的虔誠在內一般。不但如此,人若違反神的命令,他們不是毫不過問,就是罰以輕微的補贖;但是人若違反他們的命令,卻罰以最大的補贖。教會既為這專制的軛所壓制,誰敢說一言提出抗議,誰就立刻被定為異端分子。總之,我們若想宣洩我們憂戚之心,就是大逆不道。他們為要保全這種不可容忍的控制,就頒布殺伐的教諭,禁止人民閱讀並了解聖經,且對那些質問他們權柄的人大發雷霆。這種過分的嚴厲與日俱增,所以今日對於宗教問題,很少容人究問。
  當神的真理為這稠密黑雲所掩蓋,當宗教為許多不虔的迷信所陷溺,當神的崇拜為可怕的褻瀆所敗壞,而他的尊榮也遭受屈辱,當救恩的益處為許多悖謬之見所抹煞,而人們又迷信善工,向任何地方,而不向基督去尋求救恩,當聖禮一部分被割裂,一部分為種種虛妄的攙入所玷污,又一部分為牟利的交易所褻瀆,當教會的治理腐化,趨於混亂敗壞,當那些坐在牧師職位上的人,第一因放蕩生活而大大損害教會,其次又用各種錯誤的手段對人的心靈施行殘酷兇惡的專制,把人如羊一般領到宰殺之地,於是便有路德馬丁以及跟隨他的人興起,共同謀求改革之法,使宗教從諸般污穢中澄清,使教義返於純正,使教會出悲慘之狀而登安全之境。這也是我們如今還在奔赴的途程。
  照我所提議的,現在我要討論我們用來糾正這些邪惡的補救法。我並不擬描述進行之方式(容以後再述),而只求表明我們並無別圖,只想多少改良教會的慘狀。我們的教義曾被許多兇惡的誹謗所攻擊,至今仍是如此。有些人在宣教時大聲詆毀,另有些人用文字攻擊。他們都收集各種材料,以期在無知的人中使我們的教義聲名狼藉。但是我們所呈於皇上的信條,早已擺在世人的面前,業已明白證實我們不應為這種種惡意的咎責所攪擾。我們從過去以至如今都常作準備,好將我們的教義說明。總之,在我們教會中所宣講的教義,無一不是我們所公開承認的。至於那有爭論之點,也在我們的信條中清楚誠實地說明了,而凡與他們有關的事,也都曾經我們的作家詳加處理,殷勤講解。因此凡是公正的裁判者,對我們遠離邪惡,必定感覺滿意。無論對公正的或不公正的裁判者,有一點是必須很清楚,那就是我們的改教家對教會的服務是非同小可的,因為他們把世人從無知的黑暗中喚起來,研讀聖經,努力使聖經易於了解,並對若干最有實際重要性的教義予以啟發。他們的證道卻大都是老婦荒謬的話,和杜撰瑣細之談。經院囂然討論問題,但很少提到聖經。那些治理教會的人只求防止他們的財源減少,因此很易容許凡可以使他們寶庫充盈的作風。即令那些最有成見,在別方面對我們的教義大肆詆毀的人,也承認我們這方的人,多少改革了這些邪惡。
  然而,我願意承認,教會因我們的辛勞所獲的一切利益,都不足以減輕我們的罪過,假若在其他方面我們對教會有何損害之處的話。所以務請你們查考我們的整個教義,聖禮的施行,以及治理教會的方法。在這三件事上,我們對古制所有的改變,無一不想恢復神之道里的確切標準。
  我們且回到前面所採用的分類法。我們關於教義的一切爭端,不外是關於對神的合理崇拜,或是關於得救的基礎。關於對神的崇拜,無疑,我們勸人崇拜神,既不要呆板,也不要隨便;我們指出應有的方式,但既不喪失應有的目標,也不遺漏任何達成這目標的事情。我們宣揚神的榮耀,遠勝於過去所宣揚的,而且我們努力使他完美的榮耀更加為人所知。我們盡我們的口才,推崇神對我們的恩惠,同時呼召人對他的莊嚴表示尊仰,對他的偉大表示敬禮,對他的憐憫表示感謝,而且聯合起來讚美他。這樣,在人的心中就灌輸了堅定的信靠心,隨而產生祈禱;這樣,人人也受了訓練,而真正克已,使自己的意志既服從神,便拋棄自己的慾望。總之,神既要我們用心靈崇拜他,所以我們極力敦促人,以神所吩咐的屬靈祭來崇拜他。
  即令我們的對敵也不能否認,我們殷勤勸人只從神那裡指望他們所願望的好處,信靠他的權能,依賴他的善良,靠賴他的真理,全心歸向他——全心滿懷仰賴他,在有需要時投靠他,那就是無論何時,把我們所享受的好處都歸於神,而且以開口讚美他來表現此意。為使人接近神而不受阻難,我們宣布說,在基督里有完全的福分泉源向我們開了,我們可以從其中獲取所需。我們的著作和證道都見證我們如何孜孜不倦,時常勸人真實悔改,敦促他們完全棄絕自己的理智,慾望,和自己,好使他們只順從神,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神活。同時我們並不忽視那隨革新而來的外表本分和善工。我說,這乃是確實的無誤的崇拜方式,是我們知道為他所准許的,因為這是神的話所規定的,而且是基督教會中惟一蒙他批准的祭。
  所以在我們的教會中,既然惟有神才受虔誠的崇拜而不帶迷信的色彩,既然我們宣講他的善良,智慧,權能,真理,以乃別的完全,比別人更全備,既然我們奉基督的名用真實信心來呼求他,用心和口來頌揚他的憐憫,而且不斷督促人對他存樸實誠懇的順服心;總之,在我們的教會中,既然除促進神的名被尊為聖之事外,別無所聞,那麼,那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為何要頑強反對我們呢?第一,因為他們不愛光倒愛黑暗,不能容忍我們受本分驅使而對到處可見的偶像崇拜所加的嚴厲譴責。當他們用像來崇拜神,假神的名設立虛妄的崇拜,向聖徒的像求告,將神的尊榮歸於死人的骸骨,我們就要對這些和相類的可憎之事提出抗議,揭露它們的真面目。因為這個緣故,那些恨惡我們教義的人,就誹謗我們,指我們為異端派,說我們擅敢廢棄古時教會所批准的崇拜。關於那常由他們高舉作為護符的教會一名,我們隨後要加以說明。目前我們只說,這種可惡的敗壞既是如此昭彰,他們不但為之辯護,而且以之為真正的崇拜,這乃是多麼荒謬!
  雙方彼此都承認,在神的眼中,拜偶像乃是極大的罪。但我們一攻擊神像崇拜,我們的對敵便立刻反過來,支持他們口頭上已與我們同意申斥的惡行。更可笑的,就是他們在同意我們對此字希臘文上的說法后,一轉到拉丁文,就立刻反對我們的說法。因為他們堅決辯護神像崇拜,卻申斥偶像崇拜——這些聰明人否認他們尊敬神像乃是崇拜;好像把它與古時的偶像崇拜比較,能以看出什麼區別似的。拜偶像的人原來也借口說,他們崇拜有形體的像時,其實是崇拜其所代表的天神。我們的對敵還有什麼借口呢?難道神會接受這種託辭么?埃及人從他們神學的奧秘中,提出狡猾的區分來掩護自己,難道先知們就不再斥責他們的狂妄么?古時猶太人崇拜銅蛇,作何想法呢?他們豈不是以之代表神而加以崇拜嗎?安波羅修說:「外邦人崇拜木頭,因為他們以為木頭是神的像,然而那看不見的神的像,並不是在看得見的物中,而分明是在看不見的物中。」他們今日所行的是什麼呢?豈不是俯伏在像前,好像神臨於像中么?除非他們以為神的權能和恩典聯繫在書像和塑像之上,他們會向這些像投靠祈求么?
  我尚未提到那更粗劣的迷信,而這些迷信不只是限於無知的人,因為它們乃為大眾所贊成。他們供奉他們的偶像,有時是以鮮花或花圈,有時是以袍服,腰帶,錢囊,以及各種瑣屑之物。他們在其前點燭焚香,而且很嚴肅肩抬著遊行,當他們向基渡甫若(Christopher),或巴爾巴拉(Barbara)之像祈禱時,口中喃喃念主禱文或天使的問安。神像塑得越美麗或越黑,地位也就越高貴。除此之外。他們又捏造奇迹來對它們加上一層欽仰。他們假稱它們當中有些說過話,有些曾踏熄教堂中的失火,有些自動遷徙新的居所,有些是從天上降下。當舉世為這種妄說充斥,不堪聞問時,我們依據神的道,恢復了一神的敬拜,我們在這件事上無可指責,不僅使教會澄清了偶像崇拜,而且也掃除了迷信,但只因我們拋棄神像崇拜——我們稱它為偶像崇拜,而我們的對敵卻稱之為神像事奉——因此我們便被指控為破壞了神的崇拜。
  但是,除聖經各處的明證外,我們也有古教會的權威作支援。那較純潔時代的作者關於外邦人中拜偶像的弊端所述說的,與今日世上所見到的並無差異。他們論到這題目對當時人所斥責的,也可以用來斥責今日的人。至於我們的對敵指責我們拋棄聖徒的像和他們的遺骸與遺物。那是很易答覆的。因為這些東西都不能比銅蛇更寶貴,而今日排除它們的理由,也並不下於希西家毀壞銅蛇的理由。今日人心蠱惑於偶像崇拜,除非將迷戀的源頭具體清除,真是沒有救藥。經驗證明聖奧古斯丁的意見是完全對的,他說:「凡望著偶像去祈禱或崇拜的,沒有不想象偶像是在垂聽他的。」(書信四十九)。他在註解詩篇一一五篇時,也說:「偶像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腳卻不能走,只足以將可憐的人引入迷途,而不能糾正他。」奧氏又說:「有形的像勢必使那活在一個身體中的心靈,以為他所看見那與自己的身體很相似的像,也必具有相似的知覺力。」關於聖徒的遺物,世人之輕易受騙,幾不可置信。關於救主受割禮的遺物,就可舉出三件來;主被釘十字架原只有三根釘子,他們卻陳列十四根出來了;兵丁拈鬮所分的一件無縫外衣,他們陳列了三件出來了;安在十架上的罪狀牌子也有了兩塊;剌主肋旁的槍也有了三根;而包裹主的身體在墓中的細麻布衣服也有了五套。此外,他們將主設立聖餐時的用具以及諸如此類無數的欺詐物,都陳列出來了。而且凡是有名的聖徒現在無一不是有兩三個身體存在著的。我能舉出某處有一塊浮石,久被尊為聖彼得的頭蓋。羞惡之心不容我再提到那更醜惡的陳列品。所以,我們努力使神的教會免除這種污穢,而受譴責,真是冤枉。
  關於神的崇拜,我們的對敵又對我們有所指控,因為我們放棄那適足以領人趨於假冒為善的虛空和幼稚的崇拜,而更樸實地崇拜神。我們在任何方面都未減損對神的屬靈崇拜,這是事實可以證明的,而且,當這種崇拜大部分趨於廢棄時,我們恢復了它原來的地位。請問他們所指斥我們的是否合理。關於教義,我可堅持我們是和先知們的立場相同。因為除偶像崇拜外,先知們指責人最厲害的,莫過於以神的崇拜是在於外表的炫耀,眾先知所宣揚的總和是什麼呢?乃是神即不寓於儀式中,也不重視儀式,他看人心中的信仰和信實,他命定並批准儀式,只是叫信徒用它們來作為信仰,禱告,和讚美的純正操練。眾先知的書都十分證明這一目的。正如我們所說過的,他們也沒有什麼事比為這目的更加努力的。我們的對敵除非是厚顏無恥,就不能否認,我們改教家出現時,世人最是被這一種愚味弄瞎了眼。所以我們絕對需要用這些先知一般的指責來督促世人,猛力救拔他們脫離這種迷惑,使他們不再以為神是可以光用儀式來滿足的,好像兒童是可以用把戲來滿足的一樣。同樣最需要的,乃是竭力主張屬靈崇拜的教義——這教義幾乎從人心中消滅了。這兩件事我們過去以至現在都信實奉行,那是我們的著作和證道所明白證實的。
  在攻擊儀式和廢棄大部分儀式一事上,我們承認與先知有些不同。他們反對同胞將神的崇拜限於外表的儀式,卻仍舊承認它們是神所設立的儀式;我們卻指責人將這種尊敬給予人所設立的瑣屑之事。先知們雖然指斥迷信,然而有許多儀式是他們不反對的,因為它們是神所命令的,而且對訓蒙時代是合用而有益的;我們所糾正的那些儀式,乃是因疏忽而潛入或被誤用,且與時代不合。因為倘若我們不要把事情弄亂,我們就決不要忽視舊約和新約時代之間的區別,也不要忽視那在律法時代所遵守而有益的儀式,在今日不但是膚淺無用,而且是謬妄有害的。當基督尚未顯現的時候,舊約的儀式乃預表他,使信徒心中懷著基督來臨的希望;但如今基督的榮耀已經顯明出來,那些儀式就只足以把那榮耀掩蔽。我們也見到了神親自所作的。因為神於一時所命令的儀式,而今已由他永遠廢除了。保羅曾講明理由——第一,實體在基督里既已顯明,預表就當然撤消了;第二,如今神樂意用一種別的方式來教訓他的教會(加4:5;西2:4; 14,17)。神既已將他所加於教會的束縛廢除,請問還有什麼事比人用一種新束縛來代替舊的,更為悖逆么?神既規定了一種新制度,人卻設立一種與此相反,且為神明白棄絕的制度,那是何等僭妄呢?但最壞的乃是,神雖然時常嚴厲禁止各種由人所規定的崇拜方式,而今對神的崇拜竟都是由人所捏造的。那麼,我們的對敵根據什麼來喧嚷說,我們在這件事上將宗教拋於九霄雲外去了呢?第一,我們所反對的,沒有一件不是基督已經指為枉然的,因為他曾說過,用人的遺傳來拜神乃是枉然的。倘若人只是枉然崇拜,也許情形尚可容忍;但是如我所說過的,神既然在許多經文上禁止任何未由他的道所裁可的新崇拜;他既然宣布他痛恨那捏造這種新崇拜的僭妄,而且要施行嚴厲的懲罰,那麼很顯然的,我們所發動的改革,乃是當前的迫切需要。
  我並非不知道,要叫世人相信,神拒絕而且憎惡人用理智所設立的崇拜,乃是何等困難的一回事。這一方面的錯覺有幾個原因,正如古諺所說:「各人都以自己的為高貴。」因之,我們自己頭腦中所想出來的,便使我們喜悅。此外,又如保羅所說的,這種人為的崇拜常多少是為顯耀人的聰明。再者,人為的崇拜既大都有一種表面的豪華足以悅目,所以在適合我們那屬肉體的本性上,它勝過那為神所吩咐所批准,卻無炫耀的崇拜。但是在這一件事上,那蒙蔽人的了解力,貽誤人的判斷力的,是莫過於偽善。因為真正拜神的人本當獻上心意,但人總要捏造一種完全不同的新方法去事奉神,其目的乃是給神一些外表的事奉,而將心意留歸自己。再者他們以為若將外表的炫耀加之於神,他們就藉著這種巧計得以避免將自己奉獻。因此他們寧願自己無窮盡地費盡千辛萬苦來奉行無數的崇拜,並寧願徘徊於永久的迷宮中,卻不願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神。
  那麼,我們的對敵指控我們以便利和姑息去引誘人,乃只是誹謗而已。倘若任人隨意選擇,屬肉體的人沒有什麼事不情願去作,卻不願照我們的教義所規定的去崇拜神。應用信心和悔改的字眼是容易的,但作起來,是最難的。因此,凡以敬神在於信心和悔改的,必不放鬆訓戒,反勉強人去走他們所最怕走的路。關於這一點,我們有事實可以充分證明。人願讓自己為許多嚴厲的律法所約束,為繁重的禮節所管轄,背負重軛;總之,沒有什麼煩惱是他們不願屈受的,只要是不提起他們的心來。因此,沒有什麼事比我們講道時所常提起的屬靈真理更使人厭惡,也沒有什麼事比我們的對敵所堅持的炫耀更為人所好尚。神的威嚴叫我們無法完全取消對他的禮拜。所以我們既然無法避免必須敬拜他,我們就只得尋找間接的替代法,以免我們直接來到他的面前;或者說,我們藉著外表的儀式,如同藉著好看的面具一般,將我們內心的邪惡隱藏,並且為求不將心中的邪惡向神敞露起見,我們就用外表的各種敬拜作為隔離的牆壁。世人極不願我們把他們從這些詭計中趕出來,因此大聲抗議說,我們不該將他們從他們安然與神兒戲的隱秘處拖出來,而置於青天白日之中。
  在禱告方面,我們糾正了三件事。我們廢棄聖徒代求,領人回到基督,使他們奉基督的名向神呼求,又信靠基督作中保,而且我們教訓人祈禱,第一要有堅固的信心,第二要有了悟的心,而不再像以前一樣,用人所不了解的方言喃喃胡亂祈禱。他們在這裡痛斥我們侮蔑聖徒,又騙去了信徒的最寶貴權利。這兩種斥責,我們都否認。不讓基督的職分歸於聖徒,並沒有損害他們,我們也並不剝奪他們的尊榮,除非那尊榮是因人的錯誤而鹵莽地妄加於他們身上。我不提起任何不能用手指明的事。第一,他們祈禱時以為神距離得很遠,若沒有主保聖人來引導,就不能接近神。這種謬見不僅流行在不學無術的人中,甚至為那些自稱盲人的導師所懷抱。他們找尋主保聖人,各人照自己的幻想而行。一人選擇馬利亞,又一人選擇米迦勒,又一人選擇彼得。他們很少將這種尊榮給予基督。若有人稱基督為代求者,百人中鮮有一人不是如對新奇來表示驚訝的。所以他們都拋開基督,投靠聖徒的護庇。迷信越來越深,直至他們胡亂呼求聖徒,像呼求神一樣。固然我承認,當他們要說得更確定一些的時候,他們只是要求聖徒用禱告在神前援助他們。但是他們時常淆亂這種分別,有時求告神,有時又求告聖徒,隨著一時的行動為轉移。每一位聖徒又有其特定的範圍。一位管下雨,另一位管天晴,一位救人脫離發熱,另一位救人免於行船遇險。且不說這些流行各教會中的異教欺騙,只說以下所提的一種邪惡也就夠了,那就是世人從這裡或那裡邀請代求者,卻忽視神所立的惟一代求者基督,並且他們信靠神的保護,遜於信靠聖徒的保護。
  但是那些咎責我們的人,即那些比較多主持公道的人,卻仍指責我們太過於將聖徒從祈禱中完全排除了。其實我們是忠心遵守最高的師傅基督和先知與使徒所定的規律,又毫未遺漏聖靈在經上所教訓的,或神的僕人從世界開始以至使徒的日子所實行的;請他們告訴我,照他們看,這有何罪呢?聖經上沒有什麼題目比對祈禱的正當方法,更是為聖靈所小心指令了;但聖經上從未有一字教訓我們去求援已死的聖徒。信徒所獻上的禱文,有許多現尚存留。它們當中沒一篇禱文求告已死的聖徒。誠然,有時以色列人求神記念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大衛,但是他們這樣行,只是求神記念他和列祖所立的約,並照他的應許賜福給他們的後裔。因為恩典的約 ——至終在基督里得了印證——─是由那些聖列祖用自己的名義和他們後裔的名義領受了。所以,以色列教會的信徒這樣提列祖的名,並不是求死者代禱,只是祈求神記念所賜給他們的應許,直到它由基督完全印證。這樣,他們拋棄主所命令的禱告方式,而毫無命令和成例可援,就於禱告中引入聖徒的代求,這是何其高傲,使人受迷惑呢?為要簡短地結束這一點,我要依憑保羅的話,即凡不出於信心的禱告都不是真的,而信心是從神的道來的(羅10: 14)。倘若我未加誤解,這些話便分明表示神的話是祈禱的惟一可靠根基。他雖在別處說,我們生活中的每一行動都有須先有信心,即須先有良心上的保證,但他也表明在祈禱上較之在別的事上更須如此。然而,更直截了當的,乃是他說,禱告是靠賴神的話。這就好像他曾禁止我們張口祈禱,一直要等到神將他的話放到我們口中一般。這是我們的銅牆,整個地獄的力量雖企圖衝破它,也是枉然。既然有一個明白的命令,叫我們只呼求神;既然只有一個中保賜給我們,為我們代求以支持我們的禱告;既然神又加上應許,說我們奉基督的名所求的必然得著,那麼人們就得饒恕我們,倘若我們是隨從神的可靠真理,而不是隨從他們的瑣屑杜撰。那些在祈禱中引進死人的代求,藉以獲得援助來更易於達到目的的人,理當證明兩件事中之一件:或是他們被神的話如此教導,或是人可隨自己的喜好任意祈禱。對於第一點,顯然他們是毫無聖經的權威,也毫無這種代求的例證;對於第二點,保羅曾宣布,除受了神的話教導當如何祈禱的人外,就無人能呼求神。虔誠人據此在禱告的時候才滿有把握。屬世的人祈求神,同時卻懷疑禱告會成功。因為他們既不信靠神的應許,也不明白由中保一定得著他們所祈求的東西之意義安在。再者,神曾命令我們到他的面前來,不懷疑惑(太21:22)。因此,凡出於真實信心的祈禱,必蒙神悅納;而沒有信心的祈禱反使神與我們遠離。這就是分辨真正的祈禱和異教徒褻瀆神的游移禱告的記號。誠然一旦沒有信心,禱告就不再是對神的崇拜。雅各指著這一點說:「若有人缺少智慧,就當祈求神;但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凡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雅1:6)。凡對真正的中保基督沒有信心的,竟至於在懷疑和不信中動搖,也是不足為奇的。正如保羅宣布說,只有靠基督,我們才能放膽無懼來到天父面前。所以,我們教訓凡歸向基督的人祈禱時,不要再像以往一樣懷疑和動搖,但要堅信主的話,這話一旦滲透心靈,就能驅除一切與信心不相容的疑惑。
  現在我們還要指出祈禱的第三種錯誤,就是已經由我們糾正了的。人大都用不明白的言語來祈禱,我們卻教訓他們當用悟性禱告。所以我們的教義教訓每一個人,當他私自禱告時,他當知道他向神所求的,而我們教堂中的公禱,務必叫眾人都能了解。縱使神對這一點未加指點,按理也必須如此。因為禱告的用意乃是將我們的需要稟告神,在他面前傾心吐訴。但是,在禱告時將舌頭動動,卻既無思想,又無意義,就沒有什麼事比這更和祈禱的用意相左了。然而今日竟如此荒謬絕倫,把凡用通俗的話祈禱的人,幾視為是冒犯了宗教。我能指出一位大主教,他威脅著若有人用別的話而不用拉丁語背誦主禱文,他要將他們下獄,並處以更重的補贖。然而一般人都相信,人在家中禱告,無論用什麼言語,都不關緊要,只要他的意向是在於禱告;但在教會中,禮拜的嚴肅就需要用拉丁語來措辭禱告。
  前面我說過,堅持用無意義的聲音和神談話,似乎是一種怪誕的事。即令神未表示不悅,人的天性不假規勸,也必然拒絕這樣行。此外,從聖經的教訓易於推知,神對此種捏造何等憎惡。關於教會的公共祈禱,保羅說得最清楚,即是若用不明白的言語來祈禱,沒有學問的人就不能說阿們。尤其可怪的,乃是那些首先提倡這種荒謬辦法的人,竟敢厚顏堅持說,保羅所認為荒謬絕倫的事,恰是使祈禱增加嚴肅的。在我們的教堂中,一切公共禱告都用通俗語言,並且男女同聲唱詩篇。我們的對敵若要譏笑我們,讓他們去譏笑罷,只要聖靈從天上替我們作證,卻對別處所發淆亂而無意義的聲音予以厭棄就是了。
  第二宗主要的教義,即得救的根據,以及獲得救恩的方法,牽涉到許多的問題。我們若告訴一個人說,因為他自己除罪與死以外沒有什麼,所以他要在自己以外,即在基督里尋求公義和生命,立刻就有一個關於意志自由和能力的爭端引起了。因為人若自己有些事奉的能力,他就不是完全靠基督的恩典得救,而是一部分是靠自己得救。反之,人得救若全部是由於基督的恩典,人自己就沒有獲得救恩的能力。我們的對敵雖然承認,人的一切善工乃都靠聖靈的援助,然而他們以為人在行善上也有一分。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人因始祖的墮落在本性上所受的創傷是如何深刻。無疑他們同意我們的原罪論,但是他們後來減輕原罪的影響,認為人的能力只被削弱,並未完全敗壞。所以他們的看法乃是,人既被原來的敗壞所玷污,因之能力被削弱,不能行義;但是既為神的恩典所援助,那麼他自己還有一些東西可以貢獻出來。但我們如何講呢。雖然我們不否認人既受聖靈的引領,他的行為就是自發的,而且是出乎自由意志,然而我們認為人的整個本性,既是如此充滿敗壞,他自己就決不能行善。如此,我們就與那反對我們教義的人不同意了。他們既不使人充分謙卑,又不合理地估計重生之福;我們卻叫人完全俯伏在神前,使他深深感到毫無屬靈的義,使他學會完全而非部分地從神那裡去求。照有些不很公道的裁判者看,也許我們的主張太過分;但是我們的教義並無謬妄之處,與聖經和古代教會的主張也並無不合的地方。不但如此,我們毫無困難地可以引用奧古斯丁的話來證實我們的主張;所以有些人,在別的事上雖不滿意我們,但他們在這一件事上的見解較為健全,對我們並不貿然反對。正如我曾提到,我們與別人不同的,只在於這一點,即我們使人深知自己的窮困無能,就更有效地使他有真謙卑,領他拋棄一切自信,完全投靠神;同樣,我們使他更加感恩,領他照他所當行的,將他所有的一切善事都歸於神的慈愛。反之,他們卻以人自己有美德的謬見去麻醉人,使人瀕於毀滅,並激動人起不敬虔的高傲心去反抗神,將稱義的榮耀歸於神並不比歸於自己的更多。除這些錯誤之外,他們再加上第三個錯誤,即是在討論人性敗壞時,常終止於那較粗鄙的肉慾,而不提到根深蒂固更嚴重的罪;所以由他們所訓練出來的人,容易赦免自己最惡濁的罪,只要它們隱藏得住,就好像完全無罪一樣。
  次一問題是關於善工的價值和功德。雙方都給善工相當的讚美,我們也不否認神為善工留下了賞賜。但是我們要保留三點,而這三點正是我們對得救之工所餘下的的爭辯的關鍵所在。
  第一點,我們主張,不問人的善工為何,他在神前得以稱義,只是由於神白白的憐憫;因為神不計較人的行為,在基督里白白收納人作兒女,將基督的義歸於人,好像是人自己的義一般。我們稱這義為信心的義,那就是說,當人不再依賴善工時,他就確實感到那在神前蒙悅納的義,不是自己所有的,乃是從基督那裡得來的。世人所常常犯的錯誤(因為這個錯誤幾乎在各時代都流行),乃是假想自己雖然一部分有缺點,還是可以靠自己的善工多少獲得神的恩眷。但是經上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一切按善工受判斷的人,勢必都伏在這咒詛下;除那些對善工完全放棄依賴,披上基督,仰賴神白白悅納,得以在基督里稱義的人以外,沒有人能免於這咒詛。所以我們稱義的根據,乃是神叫我們與他自己和好,不是看我們的行為,只是看基督,並且由於白白的揀選,叫我們不作可怒之子,而作他自己的兒女。若是神看我們的行為,他就看不出有任何愛我們的理由。所以他必須覆蓋我們的罪,將基督的順服歸於我們(因為只有這順服才能經得起神的檢查),因基督的功勞,接納我們為義。這乃是經上明顯的和一致的道理,正如保羅說:「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3:21);福音也這樣講明,若要有一更清楚的準則,乃是不可能的。保羅將律法之義和福音之義加以比較,以前者在於善工,後者在於基督的恩典(羅10:5以下)。他並不將福音之義分為兩半,一半歸於善工,一半歸於基督;而認為我們在神前得以稱義,是完全由於基督。
  這裡有兩個問題:第一,得救的榮耀是否由我們和神平分;第二,在神面前,我們的良心能否安然信靠善工。關於第一個問題,保羅的判決乃是:各人的口都要「塞住,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其目的是要「顯明他的義,好使人知道他自己是義的,也是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的」(羅3:19以下)。我們只是遵循這個定義,我們的對敵卻堅持說,人因神的恩典稱義,決非是指不給自己的善工保留一部分讚美。
  關於第二個問題,保羅這樣理論說:「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因此他下結論說:「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羅4: 14,16)。他又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得與神相和」(羅5:1);而不再在神前恐懼。他又暗示,各人從自己經驗中都覺得,我們若仰賴自己的行為以求得救,我們的良心就只有戰慄不安;只當我們專仰賴基督作為安全的避難所,我們才能心中寧靜平安。我們在保羅的教義上不加上什麼;但我們的對敵卻把保羅所認為荒謬的狐疑不安的良心,作為信仰主要原理之一。
  我們要保留的第二點,有關罪得赦免。我們的對敵既不能否認,人在世的時候蹣跚而行,又常跌倒,所以不問他們願與不願,必須承認人人都需要赦免,以求除去他們的不義。如是他們乃有各種想象中的補贖方法,以求使犯了罪的人可以買回神恩。在這些方法中,他們首先列著痛悔,其次列著所謂分外功德,再次列著神所加於罪人的各種補贖。只因為他們覺得這種補救之法仍不夠所當補嘗的,他們就捏造一種新的補贖法,即是所謂鑰匙的利益。他們說靠著這些鑰匙,教會的寶庫就開了,凡我們自己所缺的,都由基督和眾聖者的功德補滿。反之,我們卻認為世人的罪都蒙神白白地赦免,又認為除基督藉著他的死獻祭赦免我們的罪所成就的補贖以外,再沒有別的補贖。所以我們宣講惟有基督的救贖,才能使我們與神和好,其他補償概不作算,因為天父對基督的贖罪感到滿足了,不需我們贖罪。在聖經上我們的教義有清楚的憑證,其實這教義不應稱為我們的,反應稱為大公教會的。因為使徒保羅所提出的惟一挽回神恩之法,乃是「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后5:21)。在另一處他談到赦罪,說,靠此法,義就不因行為而歸於我們(羅4:5)。所以我們誠懇堅決主張,他們靠補贖以求與神和好並將神的公義所應加的刑罰免除的觀念,乃是可咒詛的褻瀆,因為它毀壞以賽亞論基督的道理——「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賽53:5)。
  對於他們所虛構的分外功德,我們予以拋棄,是有著許多理由的。但其中最重要的理由有兩個:一、說人能以對神行善過於他所當行的,這乃是一種不能容忍的意見;二、他們所謂分外功德,大都是指由他們的頭腦所杜撰而強加於神私意敬拜,這種敬拜乃是徒勞無益,毫不能視為止息神怒的贖罪法。再者,將基督的血與殉道士的血混成一堆混雜的功德,或補贖,以贖罪所應受的懲罰,乃是我們從來所不能容忍的事,也是不當容忍的事。因為正如奧古斯丁說:「沒有一個殉道士的血是為赦罪而流的。流血赦罪只是基督的作為,在這作為上,他所賜的,並不是叫我們模仿,而只是叫我們用感恩心接受」(約翰福音註釋八十四篇)。利歐與奧氏表同意,在他的第八十一書信中寫道:「雖然眾聖徒的死在神眼中是可貴的,然而沒有一個無辜人,因被殺便可以贖世人的罪;義人接受冠冕,卻不能賜人冠冕,信徒的恆忍給人作了忍耐的榜樣,卻不能使人稱義。」
  我們的第三點異議是關於善工的賞賜:我們認為賞賜不在是靠善工本身的價值或功德,而只靠神的寬仁。我們的對敵固然也承認善工的功德和其賞賜並不相均衡,但他們卻不注意這件事的最重要點,那就是,信徒的善工從不會純潔得能蒙神悅納而無需乎饒恕。我說,他們不想到這些善工總沾染污點,因為它們總不是照律法的要求對神有完全純潔的愛。所以我們主張,信徒的善工總缺少那種毫無污點的純潔,總不能經得起神的監察;不但如此,當它們被公義的嚴格規律考驗時,它們多少是不潔的。但是神一旦以恩典來揀選了信徒,他就不僅喜愛他們自己,也喜愛他們的善工,而俯允加賞。總之,我們如何論了人,也要如何論善工,說,善工蒙悅納,並不是因它們本身,而只是因基督的功德;它們本來足以使神不悅納的缺欠,都因基督的獻祭而得以掩蓋了。這種看法在實用上是很緊要的,一則它使人敬畏神,不將那出於父的慈愛的,歸於自己的善工;二則它最能安慰人,使人不至於沮喪,因為當人想到自己善工的缺欠和不潔時,它能使人想起天父寬容,樂意饒恕。
  我們既已討論主要的兩宗教義,現在要討論聖禮。凡我們對於聖禮的更正,沒有不能根據純正而可靠的權威來辯護的。他們以為有七個聖禮是由基督設立的。但是我們廢棄了其中五個,證明它們是人所設立的儀式。不過我們承認婚禮,真是神所命令的,但不當列為聖禮。縱使那些由人所加添的儀式在別方面不是邪惡或無用的,可是將它們和基督親口交給我們並樂意用來印證屬靈的恩賜(這些恩賜不屬乎人的許可權,人也沒有權利來證明)的聖禮分開,也並非是一個無關緊要的爭辯。聖禮將神的神聖恩典印證在我們心坎上,將基督提供給我們並將我們在他裡面所享受的福分,有形地表達出來,這確實不是一件俗事。聖禮的功用既是如此,若不把聖禮和人為的儀式分辨,乃是把天和地混為一談。這裡他們犯了兩重錯誤。他們既不分辨屬人和屬神之事,就將聖禮全部能力所依據的神的話極端貶損了,同時他們又妄想基督乃是那些發源於人的儀式的設立者。
  同樣我們也從洗禮上刪除了許多加上去的東西,這些東西一部分是無用,一部分也是近乎迷信而可憎惡的。我們知道使徒們從基督所領受的洗禮儀式,和他們在世時所遵行以及後來遺留給後人的儀式。但是後來的世代不滿意那為基督的權威所批准,且為使徒們所履行的簡樸儀式。我現在並不擬討論那些人後來加上聖油,鹽,唾液和燭,是否有何堅強的理由。我只提說人所周知的,那就是由於迷信和愚妄流行,大家就都重視這些後來加上的東西,勝於重視真實的洗禮。我們也曾竭力拋棄那隻重洗禮的外表舉動而忽視基督的荒謬信靠心。在學院和講道台上,他們推崇表記的效力,不教人去靠賴基督,反教人去信靠外表之物。最後我們在我們的教會中也恢復了施行洗禮時的古風,講明其中所含的道理,也努力信實地講明領受洗禮的益處和合理用處;在這一方面,即令我們的對敵也找不出理由來咎責我們。但是沒有什麼事比在人民面前陳列一個空場面,而對此奧秘不加解釋,更與洗禮的性質不相合的。格拉典(Gratian)曾引過奧古斯丁的一段名言:「倘若缺乏道,水就只是一種物質而已。」奧氏所謂道,由他立即加以解明說:「那即是我們所傳的信仰之道。」所以我們的對敵不能因我們不贊成他們只有洗禮的外形而見怪。因為這樣作,乃是犯了把洗禮和其教訓分開的褻瀆罪,並將基督的設施破壞了。在施洗時他們另有一個在別處也見到的錯誤,即是他們的宗教行動,乃像念咒一樣為人所不了解。
  我已經說過,基督教會的另一聖禮——聖餐——不只是被他們敗壞,而且幾乎廢棄了。所以我們必須更加努力恢復它的純潔。第一,他們不虔敬地把聖餐視為一種獻祭;這乃是許多荒謬的源頭,非從人的心中除去不可。因為他們除了違反基督明顯的設施而引入了獻祭的儀式以外,又加上一層最有害的意見,說這獻祭的行動足以赦罪。這樣,那專屬於基督的祭司職分的尊嚴,乃被移歸於凡人,而基督的死的功效也歸於他們的行動。因此他們也為活人死人獻祭。所以我們將這種虛構的祭禮廢除了,將那大都被廢棄了的聖餐里的團契恢復了。他們認為只要人每年領聖餐一次,其餘的時候只旁觀神甫們所作的,也就夠了;固然他們借口這是舉行聖餐,卻毫沒有聖餐的痕迹在內。主的話是什麼呢?他說,你們拿著吃。但在彌撒中,獻祭代替了拿著,沒有分發,連邀請也沒有,神甫如同一個與會眾分離的人,只為自己預備聖餐,這種作風和主的話比較,其間的差異是何其大呀!此外我們恢復人領杯的辦法,這不僅是主所許可的,而且是主交給他們的,只是因撒但的建議(只能如此說)已被取消了。有許多儀式已被我們取消,一部分是因為它們過度增多,一部分是因為它們過分渲染著猶太教的色彩,另一部分是因為它們由無知的人所捏造,太不合乎這聖禮的莊嚴。即令在這些儀式中除由疏忽而潛入的邪惡以外,再沒有別的邪惡,然而我們既看到一般俗人對之發獃,瞠目而視,這豈不便足以作為取消它們的理由嗎?
  我們更是必須排斥那虛妄的化質說,並排斥那保留和抬著聖餅遊行的風俗。第一,這是與基督明顯的話相違;第二,這與聖禮的本性極不相合。因為凡是聖禮,都有一個有形的象徵,以符合它所代表的屬靈真理。關於聖餐,保羅說得很清楚:「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10: 17)。倘若在聖餐中所吃的不是餅,所喝的不是酒,而只是哄人眼目的幻影,那麼,那裡有外表的記號來作為主的身體和血的象徵呢?在此虛構之上老附著一個更壞的迷信,那即是,人依靠餅如同依靠神一般,並把它當神來崇拜,這是我們親眼看見過的。聖餐本當是提高虔誠心向天的一種工具,聖餐的神聖象徵物卻被妄用到一種完全不同的目的上去了,人們以瞻望和崇拜那象徵物為滿足,而從不想起基督來。
  用莊嚴的儀式來肩抬聖餅,或將它陳列在高處以資崇拜,乃是一種與基督所設立的聖餐完全不符的腐敗行為。因為在聖餐中,主固然將他的身和血擺在我們面前,可是只為叫我們可以吃喝。所以,他首先命令我們拿著吃,喝,然後又加上應許,證明我們所吃的是他的身體,所喝的是他的血。所以,那些將餅保留,或肩著遊行叫人崇拜的,既是將應許從命令分開,換句話說,即是將那不可分的結割斷,他們固然自以為得到了基督的身體,其實他們所得的,只是自己虛構的偶像而已。因為基督以餅和酒為象徵來將他身體和血賜給我們的這應許,只屬於那些從他手中領受,而且照著他所吩咐的方式去舉行的人;但那些敗壞餅酒的正用的人,既沒有基督的應許,就只有自己的夢想留給他們。
  最後,我們於舉行聖餐時恢復了給百姓說明這奧秘的辦法;從前神甫們不但用大家不懂的話語,而且喃喃細語假裝將餅酒祝聖了。他們在這裡對我們無可指責,除非指責我們遵從了基督的命令。因為主並未用秘密魔術法吩咐餅變為他的身體,而只用明白的話向使徒宣布,他將他的身體賜給他們。
  同時,我們對聖餐一如對洗禮一樣,給人小心信實地講明它的目的,功效,利益,和用途。第一,我們勸大家都存著信心來領受,以便心中辨明有形的象徵所代表的屬靈糧食,藉此他們的靈魂才得培養,承受永生。我們認為主在聖餐中用表記應許的,沒有不實在表陳出來的;所以我們傳講,基督在聖餐中將他的身體和血賜給了我們,而且我們也領受了。我們在教訓人說餅與酒是象徵之後,又未嘗不立刻加上說,有真理與餅酒相連,並由餅酒所表明。我們並不沉默而不宣布聖餐在我們身上所產生的優美果效,以及我們的良心所領受的生命和救恩的高貴保證。誠然,坦白的人都不會否認,我們對這一個莊嚴的聖禮比任何人都要講解得更加清楚,都要讚美得更加備至。
  在教會的治理上,我們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就與他們並無異歧之處。我們遵照使徒的規律和初期教會的辦法恢復牧職,堅持凡治理教會的人,也必須從事教導。我們堅持凡不殷勤行使職務的人,不得繼續任職。關於選擇牧者一事,我們勸人當更加小心敬虔從事,我們自己也仔細這樣行。大家都知道,主教們通過他們的副主教或代表所施行的考試是怎樣的,我們甚至可以從它的結果上,忖度它的性質是如何的。用不著說,他們將許多懶惰無用的人提拔出來,擔任神甫的職務。在我們當中,雖然有些牧師不是大有學問的人,然而一個人至少要能夠任教,才得做牧師。至於一切的牧師沒有都達到更完全的地步,則須多歸咎於時代的不幸,而少歸咎於我們。但是有一點,乃是我們現在而且常常都可以誇口的,那就是,我們在選舉教牧上,比起別的教會來,並非是不謹慎的。我們的選擇和考試頗為優越;尤為優越的,就是凡做牧師的,沒有不稱職的。因此,在我們的教堂里,沒有不經常宣講聖道的牧師。
  我們的對敵若否認這些事實,就必使自己羞愧(他們否認如此顯明的事,有什麼益處呢?)。所以他們同我們爭吵,第一是關於授職的權力,第二是關於授職的方式。他們引證一些古教條來將這事的主持權歸於主教及教士。他們堅持這權柄是相承不斷地從使徒傳給了他們。他們否認這權柄轉移於別人是合法的。我真願他們能憑著他們的成績配以保持他們所誇的地位。但是倘若我們第一考察許多世代以來主教是怎樣達到這種尊榮的,其次考察他們在這種尊榮中怎樣為人,最後,考察他們向來按立什麼樣的人來治理教會,我們就會知道他們所誇的那種統緒,是久已中斷了。古教條規定,主教或長老候選人,在生活和教義上,都要經過嚴格的考試。這事可用北非第四次教會會議的議案為證據。再者,地方官和人民對那由教士提名的人有承認或拒絕的裁奪權,以免人民被迫接納他們所不願意或不同意的人。利歐在他的第九十書信中說:「治理眾人的人,必須由眾人選舉;因為指派不為眾人所知而又未經考試的人,不免是強迫眾人接納。」他在第八十七書信中又說:「我們要注意誠實人的見證,教士的提名,和地方官與百姓的同意。理智不容許有任何別的程序。」居普良也堅持同樣的意見,強調說,按照神的命令,牧者必須在百姓的面前選舉出來,好叫他由眾人證明為適合的,有資格的。這一規法當教會情況良好的時候,通行了一個短時期;因為貴鉤利的書札充分證明這規法為當日所小心遵守。
  既然聖靈在聖經中將教導的責任加於一切主教,所以在古教會中,若將一個不能履行教導責任的人提名為主教,就要認為是一件怪事。在那時人不得以任何別的條件來做主教。對一切長老也有一樣的規法,每人都必被分派到一個教區。因而教令規定:「他們不得涉身俗務,不得離教會遠遊,不得長久缺席。」省區會議教令又有規定,祝聖主教時,省內主教都要聚集,若是不便如此行,至少須有三位主教出席。這一個規律的目的,乃是使人不得以騷擾方式而強取,或以偷竊方式而潛入,或以間接詭計而暗入。按立長老時,每位主教召集他的長老會議。這些事本來可以用一篇論文來更詳盡述說,更確切證明,但這裡我只順便提一提,因為它們足以證明這些主教用來蒙蔽我們的統緒煙幕,到底有多大的重要性。
  他們說,基督將委派人管理教會的權力只遺留給了使徒;他們指控我們未經他們委任而行使牧職,乃是犯了褻瀆罪,侵犯了他們的權力。他們如何證明這一點呢?他們說,他們是沒有間斷地承繼了使徒。但是,他們在一切其他的事上既與使徒不同,這種理由豈算夠了么?這種說法實在是可笑的,可是他們正是如此說。他們選舉牧者,既不注意到被選人的生活,也不注意到被選人的教義。他們把人民的選舉權剝奪了。上級教士甚至排除其他教士,掌握全權。羅馬教皇又將這權從各省主教手中奪來,大權獨攪。如是,好像他們是受委任來統治俗世的一般,最不關心主教的職務。總之,他們既不像使徒,也不像聖教父,他們運用詭計,假裝是從使徒和教父不斷相傳下來的;好像基督曾訂立規律,不問教會領袖的行為如何,他們都必被認為擁有使徒的地位,又好像這職分有如一種遺產一般,配與不配的人都同樣領受。於是,就如論米利都人所說的,他們是預為防範,不讓一個好人加入他們的社會;假如不留意讓一個好人加入了,他們也不讓他留下去。這裡我是就一般的情況說的。我不否認他們當中也有些好人,不過他們若不是因恐懼而不作聲,就是無人聽他們的話。但他們當中大多數人只知用烈火和刀劍來逼迫基督的真道,不容許人無虞地誠實講說基督,用盡方法來阻擋真理,並竭力抵抗我們來提高那為他們所陷溺的教會,且懷疑一切對教會的福利深表虔誠興趣的人,不是將他們排除於牧職之外,便是將他們當中已受職的攆出去。從這種人,我們果真能夠希望他們親手委任忠信的牧者去教導人純正的宗教呀!
  但是,貴鉤利的意見既已變成了一句成話:「濫用特權的人理當喪失特權」,那麼他們就當自己改頭換面,選擇賢能來治理教會,並採用別樣的選舉法;不然,他們就當不再抱怨別人,以不當或不法的手段來侵犯了他們所應有的權柄。或者,他們若要我說得更明顯,他們就當用那與往日不同的方法來取得主教地位,又用不同的方法和樣式來按立別人;他們若想要人承認他們為主教,就當履行職分,牧養信徒。倘若他們要保留提名和按立牧者的權柄,他們就當恢復生活和教義的正當和嚴格考試,這考試在他們當中已荒廢許多世代了。有一個可抵得一千個理由的理由,那即是,任何人在行為上若表現為正道的仇敵,就不問他所誇耀的是什麼頭銜,他在教會中所有的真權威就都喪失了。我們知道古教會會議關於異端派所頒的訓令,以及它們所留給他們的權柄。它們確實明白禁止人請異端派按立。所以,凡不以純正的教義保守教會合一的人,都不能實在有按立權。我們認為今日那些奉主教之名治理教會的,不但不是忠心服務並保護純正教義的,而且是它的最大仇敵。我們認為他們惟一的目的,乃是要放逐基督和他福音的真道,而贊同不虔敬和偶像崇拜,即贊同最有害而可怕的錯誤。我們認為他們不僅口頭非難虔誠的真實教義,而且對那些要把它從荒廢中恢復的人,大發雷霆之怒。我們為教會殷勤努力,掃除他們所設的許多阻礙,因此,他們乃認為我們是非法地侵犯了他們的權柄。
  在授聖職儀式上,他們又借故來困擾我們。因為我們不膏牧者的手,不吹氣在他的面上,不將白衣披在他身上,所以他們認為我們的授聖職禮沒有正當舉行。但是我們讀到古時所用惟一授聖職儀式,乃是按手。其他儀式都是晚近的,而且無所依據,不過由大家小心翼翼地予以奉行罷了。但是這有什麼重要呢?如此重大的事本需要一種超乎人的權威。所以,我們常因情勢的要求,對那些人所捏造而未經神明白裁可的儀式加以變更,而對那些晚近設立的儀式則更不予注意。他們將聖餐杯和碟放在他們所按立為神甫的手中。為什麼呢?乃為按立他們有權獻祭。但這是根據什麼命令呢?基督從未將這種職權授予使徒,也從未要他們的繼承者如此行。所以他們因我們的授聖職禮而難為我們,乃是極荒謬的,因為我們在這件事上,既未違背基督的規律,也未違背使徒的作法或古時教會的風俗;至於他們自己的儀式,就是他們控訴我們加以忽略的,他們並不能根據神的道,健全的理智,或古代的遺傳來加以辯護。
  關於教會的治理,凡不桎梏良心或能保持秩序的規法,我們都欣然採納;至於那些強迫加上,以束縛良心,或供迷信用途,而不能建立德行的規法,我們都只得一概廢棄。我們的對敵始則指控我們過於苛求,行動急躁,繼則控訴我們要擺脫教會的訓導,以圖放縱肉慾,為所欲為。但是,正如我已經說明的,對於凡足以使事情有條不紊的規矩,我們都恪加遵守,決不反對;至於那些被我們取消的規矩,我們不拒絕將我們其所以如此的理由說明。誠然我們不難證明教會的遺傳已成為重擔,倘若我們顧到她的利益,就必須減輕這重擔。奧古斯丁用一段著名的控訴來痛惜當時的災難,那就是說,教會原是因神發慈悲而有自由的,竟背負了重擔,比猶太人的情形還難忍受(書信五十五)。自從那時代以來,教會的遺傳幾乎加增了十倍,而其嚴厲執行更是無限加增了。倘若聖潔的奧氏今日復生,看到那將可憐的良心壓得呻吟憔悴的無數的繁重法規,他又將如何說呢?在另一方面,他若看到它們的嚴厲執行,又將如何說呢?我們的對敵或者要反對我們說,我們很可與奧氏一同惋惜凡使自己不高興的事,但我們不當動手糾正。這種反對的話是易於駁覆的。因為這種害人的謬見,以為我們必須遵守人定的法規,乃是必須糾正的。我曾說過,我們對那些維持外表秩序的法規,並不否認理當小心服從,但是凡關於良心的規範,我們堅持除神以外,沒有別的立法者。所以這種權柄只是屬神的,神在經上許多地方將這種權柄歸為己有。然而在這件事上,第一,神的尊榮原是不容貶損的,如今竟受了破壞;第二,良心的真自由原是保羅竭力主張決不可屈服於人意的,如今也遭了蹂躪。我們既應拯救信徒的良心脫離無理的捆綁,就必教導他們說,他們乃是自由的,不受人的法規所捆鎖,而且這為基督的寶血所買來的自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若有人在這方面譴責我們,他就必須也譴責基督和使徒。我尚未將那使我們不得不反對遺傳的邪惡加以數述。我只提出兩種邪惡,凡公道的讀者就必認為足夠了。一種邪惡乃是,有些遺傳既要求人行不可能行的事,其結果適足以使人趨於假冒為善,或陷於灰心絕望;另一種邪惡乃是,他們恰如我們的救主所指責的法利賽人,廢棄了神的誡命。
  此處我要引例來更加明白述說。
  有三件事特別使他們惱怒我們:第一件事,我們以為任何一日都有吃肉的自由;第二件事,我們容許神甫結婚;第三件事,我們反對向神甫耳語秘密懺悔。
  讓我們的對敵來誠實作答吧。一個於禮拜五吃肉的人,豈不是比一個周年淫蕩的人受了他們更重的刑罰嗎?他們豈不是看一個神甫結婚,比他一百次行淫被拿,更是犯了大罪嗎?他們豈不是輕罰那些輕蔑神的許多教訓的人,而重罰那些忽略每年一次向神甫耳語懺悔的人嗎?請問,以觸犯神的聖潔律法為輕微可怒之罪,而以冒犯人的律令為不可赦的罪,這豈不是怪誕嗎?這種情形我承認並不是空前的。因為如我所提過的,主指責法利賽人的罪惡,便是說:「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太15:6)。再者,保羅所說敵基督者的高傲乃是:「他坐在神的殿里,自稱是神」(帖后2:4)。必死的人既高抬自己,將自己的規法駕臨乎神的永恆命令之上,那麼,神無可比擬的尊嚴在那裡呢?我且不提使徒認為禁止吃肉和結婚,乃是魔鬼的道理(提前4:1- 3)。那固然是很壞了;但極大的邪惡乃是將人高抬於神之上。倘若他們否認我的話,我就以事實證明。
  守獨身和耳語懺悔兩規條,豈不是謀殺靈魂的么?他們的神甫都許願終身守童貞,以後若娶妻就算違法。可是一個人若沒有得著節制的恩賜,又怎麼樣呢?他們回答說:「不能有例外。」但是經驗告訴人,最好是不將這一個軛加於神甫,免得他們關在慾火的爐中,永受焚燒。我們的對敵一再讚美童貞,也一再述說獨身的好處,藉以證明禁止神甫結婚,並不是鹵莽。他們甚至說此事是合理可敬的。但他們難道是要證明桎梏人的良心為合法么?這良心的自由不但是為基督所應許的,而且是為它用自己的權威和寶血所保障的。保羅亦未曾想要牢籠人(林前7:35)。那麼,他們從那裡得來這種新的特許權呢?他們雖把童貞抬得天那麼高,這與神甫的獨身有什麼相干呢?豈不知神甫的淫猥已把整個空氣都弄濁了么?倘若他們口頭所許的貞操也表現在行為上,或者我會容許他們說,這是合宜的作法。但是人人都知道,禁止神甫結婚,就只是允許他們犯大罪,請問他們有什麼臉敢來說,獨身是美好的呢?至於臭名尚未四溢的穢行,我不必來與他們周詳計較,且把它們留到神的審判台前,讓他們在那裡去談他們的貞操吧!
  他們要說,這條規律是加於那些自甘許願的人身上。但是這些人豈不是不能不許願守獨身么?公布的條件就是,凡不先許願終身守獨身的人,不得作神甫,凡許了願意的人,甚至違反自己的意志,也都得信守所許的願,而毫無通融的餘地。如此強迫的獨身,他們還說是出於自願。但是,任令那些善騁辭令的人,在經院中把結婚的不利和獨身的益處說得天花亂墜,卻不能證明引領可憐的人陷入可怕的羅網,使之終生掙扎,直至被扼死,乃是合理的事。可笑的事乃是,他們雖如此卑鄙,卻仍假冒為善,不管自己的行為如何壞,只因自己沒有妻室,便覺得比別人好。
  關於認罪一事。情形也是一樣。他們可以將認罪的好處都列舉出來。我們卻可以指出不少真可怕的危險,而且可提到許多由認罪而生極痛心的邪惡。我可說,雙方都有理由來爭辯。但基督的永遠不變規律乃是,人不可仇役良心。這規律人不可隨意變更或扭曲,而且若加以駁斥,未有不犯不敬虔之罪的。此外,我們的對敵所堅持的規法,只足以鞭達人的靈魂,至終將之毀滅。困為它要求每人每年一次對神甫認一切的罪;若不如此行,就沒有得救的希望。其實凡是過來人都發現,那真正敬畏神的,即使要將所犯的罪認出百分之一來,也是不可能的。結果是,他們既無解脫之法,就灰心失望。再者,那些想要輕便求神赦罪的人,就在這種認罪中找著了假冒為善最好的掩飾。因為他們以為只要在神甫的耳中傾吐了他們所犯的罪,就在神的審判台前獲得了開釋,而這樣一個解除罪的重擔方便之門,就使他們更加大膽任意犯罪。他們心中既確認自己履行了法規所要求的,就以為認一些罪,便是認了全部的罪,其實,所認的罪還不及千分之一。試看我們的對敵是根據什麼來說我們破壞了教會的訓戒——而這只是因為我們力求將那些在殘酷的暴虐下行將滅亡的可憐人救援出來,並將那些假冒為善的人從潛伏的地方拖到光天化日之下,好叫他們更加密切地省察自己,並對他們以前所閃避的神之公義,有一種更清楚的認識。
  但是有人要說,不管法規有多少弊病,多麼需要糾正,然而從別的方面來說,它們又神聖又有益,且因歷史悠久而成為聖潔,所以不當這樣立刻完全作廢。
  關於吃肉的問題,我的簡單答覆乃是,我們的主張與古時教會的主張相合。我們知道,在古教會中,人可以隨時吃肉,或不吃肉。   

[本話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01-25 03:02:2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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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25 03:04 | 只看該作者
  我承認禁止神甫婚娶,並叫修士和修女許願終身守貞操,乃是古制。但是我們的對敵若承認神的旨意重於人的風俗,那麼,當他們明知神的旨意是在我們這一方面,支持我們的觀點,他們為何要根據古制來同我們爭辯呢?聖經清楚地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13: 4)。保羅也明明說到監督也有妻子(提前3:2;多1:6)。一般說來,保羅吩咐眾人照著自己的氣質都要婚娶,而把禁止結婚列為「鬼魔的道理」(提前4: 3)。除非聽從人是理當勝過聽從神,不然,怎能拿人的風俗來反對聖靈所明白宣布的呢?試看他們在這件事上援引古教會的措施來反對我們,他們的判斷是何等不公道。有什麼古代教會的權威,是早於或高過使徒時期的權威呢?但是我們的對敵不能否認使徒時期准許一切教牧結婚,而且教牧也實行結婚。倘若使徒認為神甫們不當結婚,他們為何騙取教會這麼大的一種恩賜呢?可是在他們之後,過了約二百五十年,直到尼西亞會議時,正如所左門(Sozomen)所記載的,才對教牧必須守獨身的問題發生了爭辯,但是帕弗奴丟(Pophnutius)使這一事件止息了。因為照記錄所載,帕氏自己是單身漢,他宣稱訂立守獨身的規法,乃是不可容許的,於是會議全體都接納他的意見。但是後來迷信逐漸增加,以致那時所拒絕的規法,終於得以訂立。在年代和作者皆不可考而竟被稱為使徒的教條中,有一條規定說,除歌詩者和讀經者之外,教士任職之後,概不得婚娶。可是有一更早的教條,不許神甫和執事以宗教為借口,離棄妻室。干革拉(Gangra)會議的第四教條載明,人若對結婚和不結婚的教士加以區別,而於結婚的教士領崇拜時故意不出席,是要被咒詛的。由此看來,那些時代較之後來的時代,顯然還是要公道多了。

  然而,我對於此題並不要在此詳加討論。我不過要在此順便表明,在婚娶的事上,最初較純潔的教會並不如我們的對敵所想象的,與我們的主張相反。即令是相反,他們為何這般兇猛來指控我們,好像我們將神聖和凡俗的事淆亂了,又好像我們不能反駁他們說,我們遠較他們更與古教會相符呢?古人不許神甫結婚,我們卻准許!他們對他們當中普遍的淫蕩有什麼話可說呢?他們自然否認他們是贊成淫蕩。但是,倘若他們要恪守古教條,他們就當較嚴厲地懲罰此種行為。新該撒利亞會議對一個長老結婚所加的處分是撤職,而對一個犯姦淫罪的處分則更為嚴厲,除撤職外,還要逐出教會。今日神甫結婚,認為是大罪,而對於他百次的淫亂行為,卻只罰一宗小款。那些最初通過獨身法規的人,若今日還活著,目擊這種情形,他們必首先廢除這一法規。然而正如我已經說過,在神親自公然宣布我們無罪的事上,若依據人的權威來定我們的罪,那乃是極不公道的事。

  關於認罪一事,我們更可簡捷申辯。我們的對敵不能證明在英諾森第三之前,有必須認罪的規定。他們與我們爭執這般厲害的這種專制,在一千二百年中並不為基督教世界所知。他們要說,但是拉特蘭(Lateran)會議曾頒布這種教令呀!誠然!但這教令不過如其他許多教令一樣,不值得重視。凡稍有歷史知識的人,都知道那些時候,是又無知又殘暴的。這正與通常所見的相符,即最無知的治理者,也即是最專橫的人。一切虔誠人都可以與我表同意,那些自以為受這法規拘束的人,是陷於怎樣的混亂中。這一法規除殘酷地鞭笞人的良心外,更是僭妄褻瀆神,說它是為赦罪所必須的。因為他們妄以為除那些肯向他們認罪的人外,無人能獲得神的赦免。請問他們這樣作,豈不是自己規定罪人與神和好的方式,將神所白白賜與的赦免阻住,直到人履行了他們所加上的條件么?在另一方面,一般人卻為一種最有害的迷信所宰制,認為自己只要在神甫耳中傾吐了所犯的罪,就完全無罪了。許多人濫用這種見解來更加放縱犯罪;即使那些較為敬畏神的人們,對神甫也比對基督更加尊重。那公開嚴肅的認罪(居普良稱之為當眾認罪 exomologesis),即古時痛悔者與教會和好所必須履行的認罪,若不越過它原來成立時的目的,凡是頭腦清楚的人,沒有不樂意接受的。總之,在此事上,我們與古教會並無爭執,我們照所當行的,只願望從信徒的頸項上除掉一種近來所加上的專制。此外,若有人想得到慰勉和啟迪,私自到牧師那裡,將心中的煩惱傾吐,我們也並不反對,只要他來,是出於自願而非勉強。我說最好讓各人在這事上,自由按他覺得對自己最方便的去行;不要以固定的規法來束縛人的良心。

  我望陛下,以及諸顯赫王侯,對這辯護認為滿意。這自然是公道的。

  但是我們所提出的控訴,說真理被敗壞,整個的基督教被許多瑕疵所玷污,是無論多麼正當,那些批評我們的人,卻仍然否認這足以成為擾亂教會,震動世界的原因。

  我們誠然並非愚笨得不知道極當避免擾亂,也並非野蠻得看到今日教會的禍犯而無動於心,甚至要戰慄起來。但是將目前的擾亂歸咎於我們,那怎能算是公道呢?它們完全不是由我們激起的。那些激起目前紛擾的人,有何臉面來指控我們犯了擾亂教會的罪呢?這就等於狼抱怨羊了。

  當路德最初開始改革時,他溫和地提出幾個礙難容忍的極大弊端。他是以謙卑從事,表示他願意看見改正,並無意要親自動手。誰知對敵竟鳴鼓進攻;當爭端擴大時,我們的仇敵乃認為壓服真理最好的敏捷方法,是使用殘酷和暴力。因此,當我們這方的人邀請他們用友善的討論來解決爭端時,竟被教廷不仁的教諭加以殘酷的壓迫,以至造成今日的可憐情形。

  這種反對我們的荒唐手段,並非是沒有前例的。邪惡的亞哈王也用今日我們所受的指責來譴責以利亞,以他為擾亂以色列人的。但聖先知的回答也足以開釋我們;他說:「使以色列遭災的不是我,乃是你,和你父家,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的誡命,去隨從巴力」(王上18: 17,18)。所以,人以今日基督教世界的爭端歸咎於我們,乃是不公平的,除非首先認為當日對以利亞的譴責是對的,因我們是和他站在一條防線上。他的惟一自白乃是,他只是為維護神的榮耀並恢復純潔的崇拜而奮鬥,他將激起爭端和擾亂的責任,歸於那些激動騷亂以抵抗真理的人。我們向來所行的,除要在我們中間只崇拜神,並使他的純正真理統治教會外,還有什麼呢?倘若我們的對敵否認這一點,就讓他們在指責我們與人分歧為有過失以前,至少當指證我們抱著什麼不虔誠的教義。在過去我們有什麼辦法呢?那時我們求得和平的惟一方法,就是緘口不言,背棄神的真理。即令緘口不言也還是不夠,除非我們對他們邪惡的教義,公開的褻瀆,以及最卑劣的迷信也加以默認。那麼,最低限度我們除清楚聲明和邪惡無干外,還能作什麼呢?所以,我們就努力盡了我們的本分。事態擴大釀成為敵對的爭端,自屬不幸,但這應歸咎於那些寧肯混亂天地,而不給虔誠純正的教理留餘地的人,他們不惜以任何手段來保持他們僭妄得來的專制權。

  神的神聖真理(我們維護這真理,乃經歷了許多爭辯),是在我們這一方面。我們的對敵與我們爭執,乃是對神作戰,多於對我們作戰,這就足以作為我們的辯護而有餘了。那麼,我們參加這熱烈的爭辯,本非我們所願。他們的暴躁將我們捲入爭辯,是我們始料所不及的。無論如何,我們是不應遭恨惡的。我們既無法控制事態,也無法阻止它們發生。但是,從古以來惡人的慣技,即是在宣講福音時,乘機搗亂,然後謗誹福音為造成混亂的原因——其實即令無機可乘,他們也力圖造成混亂。正如在原始教會,基督照先知的預言必成為本國人的絆腳石頭,在今日也如此,這原不足為奇。那理當作為房角的頭塊石頭,為建築房屋的人所棄絕,固然可引為奇怪,但是,此事既在始初為基督所身受,所以它在今日乃是司空見慣的,原不足為奇。在此我懇求皇帝陛下,和諸位最顯赫的王侯,每當這不幸的教會分裂以及其他由分裂而起的無數惡事,或是縈迴於你們心中時,或是由別人提起時,務懇你們同時想到,基督被舉起,乃是給世人作為誹謗的話柄,而他的福音無論在那裡傳揚,也必立刻引起惡人的憤恨和反抗。那麼,由衝突而生震驚,乃是必然之事。所以從開始直至末日,福音的普遍命運總是在大紛爭中傳開。但是,明察的人必能想到一切邪惡從何而生。凡如此的人,就必不譴責我們。我們定必為真理作見證,一如我們已經作了的。若世人不願接納基督所賜的和平,而要向他挑戰,就有禍了!凡不肯被他糾正的人,必然被他殲滅。

  但是,他們於此要提出抗議說,教會的各種腐敗不能以此種急躁手段來糾正——不可對它們驟行割治——甚至良藥也不能用於一切病症,有些病當用溫和方法治療,另有些病若根除不免困難,則須放任。我的答覆是:我們並非不知一般生活常態,以致不知教會總不免有一些缺欠,是為虔敬人所不滿意的。在這種情形下,與其因此引起劇烈的爭端,毋寧予以容忍。但是我們的對敵若責備我們過於慍怒,好像我們因著教會的一些小缺欠而使之陷於爭端一般,那乃是不公道的。因為他們總是故意誤表我們,在這裡又儘力施狡計,減輕我們所爭問題的重要性,以求將我們顯得是好爭吵,而並非要維護正義。他們這樣行,並非是出於無知,而是出於狡計,因為他們明知,除以鹵莽躁急罪加於我們外,再沒有別的更可憎的罪可加了。然而他們將最重大的事,說得如此輕微,也就足以暴露他們的不虔敬了。我們控訴他們敗壞了對神的崇拜,完全損毀了神的尊榮,使救恩的道與許多害人的錯誤混在一起,壓下了基督之死的功效,總之,玷污了一切神聖的事,難道我們就真應被譏責為用無關緊要的爭論來擾亂自己和世界的人嗎?

  但是略為述及這些事,既屬不夠,我們現在就必須對你們更詳細說明爭論之點的重要性,藉以不僅顯明它們並不是值得注意的,而且顯明我們若忽視它們,我們便犯了最大的罪,當受不忠於神的咎責,這就是我在本篇起頭建議要提出討論的第三點。

  首先我願意知道,他們指責我們妄自擾亂教會,爭執一些無關重要的事,試問他們有何面目來自稱為基督徒呢?因為他們若對真宗教,像古時拜偶像的人對他們的迷信一樣重視,那麼,他們對那維護它的熱誠,就不會如此輕蔑,而必會效法崇拜偶像的人,以宗教為首務了。因為拜偶像的人作戰,總以保護祭壇和宗族為盡美盡善的理由。我們的對敵倒將為神的榮耀和人的拯救而有的爭執,差不多視為是無關重要的事。因為他們認為我們是在捕風捉影。我們所爭執有關整個的基督教。假如所爭執的無非是神不可侵犯的永恆真理——這真理是他以許多顯然的見證來證明,為許多聖先知和殉道士以死來證實,且為神自己的兒子所見證,最後且以他的寶血來印證的——難道它是如此無價值,值得我們袖手旁觀無言,讓它遭踐踏么?

  現在我要就事論事。我們知道拜偶像在神的眼中是多麼可咒詛的一件事,在以色列民及其他民族的歷史中,滿載著神對偶像崇拜所降可怕的懲罰。我們聽到神向各時代親口宣布,他要同樣施行報應。因為當他指著自己的聖名起誓說,他不容許人將他的榮耀轉歸於偶像,又當他宣布他是忌邪的神,要追討一切的罪,特別是拜偶像的罪,直到三四代,他乃是對我們說話。正是因著這罪,那秉性溫柔的摩西,受神的靈激動,命令利未人「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出32:27);神因著這罪常懲罰他的選民,以刀劍,瘟疫,飢荒,即以各種災難相加;因著這罪,以色列國和猶太國都相繼淪亡,聖城耶路撒泠遭毀滅,神的聖殿(當時世上惟一的聖殿)被傾覆,而他從世上萬國中揀選歸於自己,與之立約以使他們惟獨順服他在他的統治和保護之下生活的選民,概言之,即那有基督從其中出來的選民,竟被判遭受各種災禍,被剝奪一切尊榮,被擄掠到異國瀕於毀滅。此處我們不能細述,先知書上幾無頁不大聲宣布,沒有什麼事比拜偶像更觸犯神怒。那麼,我們看到拜偶像的事公然到處猖獗,難道可佯為不見么?這樣作,不啻是當世人在死亡中瞌睡時,使之沉睡,不予喚醒。

  最英明的陛下,以及最顯貴的王侯,請想到我所指明那將神的崇拜玷污的許多腐敗,你們就必發現邪惡如洪水一般泛濫,將宗教完全淹沒了。他們借口神能和神性寓於神像中,就將神的尊榮歸於它們,到處向它們祈禱。他們又崇拜已故的聖徒,恰如古時以色列人崇拜巴力一樣。撒但用詭計設立了許多別的崇拜方式,將神的榮耀消滅。主呼叫說,人若設立偶像,便是使他嫉恨如火燒,保羅也以身作則,表明神的僕人必須熱心高舉神的榮耀(徒17: 16)。這種對神的教會所必具的熱心,乃是信徒所當有的。所以當神的榮耀如此多方面受了玷污或割裂,倘若我們不加鑒察,沉默無言,豈不是不信實么?一條狗看到人觸犯它的主人,就要立刻吠起來,難道我們看到神的聖名這樣被褻瀆而能沉默無言么?我們若沉默無言,怎能說:「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詩 69:9)呢?

  以外表的動作和人為的虛構來崇拜神,乃是開玩笑,我們若容許它而不加指責,怎能無罪呢?我們知道神怎樣恨惡假冒為善。就在這種到處流行的虛構崇拜中,充滿了假冒為善。我們聽到眾先知如何嚴責一切由於人的鹵莽所虛構的崇拜。當時人以人所擅自膽敢設立的為完美的崇拜。他們所設立的整個崇拜,難有一種舉動是有神的話所批准的。在這一件事上,我們既不能憑我們自己的判斷,也不能憑別人的判斷,我們必須傾聽神的話,聽他對人擅自越過神的話所胡亂捏造的褻瀆的崇拜,有什麼估價。以色列人在喪失教會虔誠和聖潔的訓戒后,神以愚昧懲罰他們,有二原因:就是因他們假冒為善,並按人的私意崇拜。神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所以我在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他們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滅,聰明人的聰明,必然隱藏」(賽29:13,14)。當我們被神激起時,全教會都公然被這樣的悖逆甚至更壞的悖逆所宰制。當神從天上大發雷霆時,我們能靜坐不理嗎?

  也許他們以為違反神的禁令,用人所不知道的語言來背誦共用禱文,乃是一種小過。這種作法既顯然是戲弄神,所以他們不能否認,我們提出反對,是大大有理由的。至於公用讚美詩中,為虔誠的人聽著不免大感恐怖的褻瀆話,我要說什麼呢?我們都知道他們歸於馬利亞的頌讚,就是稱她為天門,盼望,生命,和救恩;他們甚至進到了更荒謬狂妄的地步,以她有命令基督之權!今日在許多教堂中仍聽到不敬虔和可咒詛的一句讚美詩,請馬利亞「求告聖父;命令聖子」。他們頌讚某些聖徒時,也用一些同樣不合宜的話,而且這些聖徒也是憑他們自己造成的,即他們憑自己的判斷列入聖徒名單中的。他們用許多話頌讚革老底(Claud),稱他為「盲目者的光明」,「錯誤者的嚮導」,「死亡者的生命與復活」。日常用的禱文也充滿了同樣的褻瀆。主對那些在禱告和起誓中將他的名和巴力的名混淆的人,加以極嚴厲的警告。倘若我們不僅視聖徒為次等的神祗,把他們的名和神的名混淆,而且將只應歸於基督的特別稱號無禮予以剝奪,以求歸於被造的人,那麼,將有何等的忿怒臨到我們呢?我們在這件事上難道也能沉默不言,而且因我們不忠心的沉默而自討神嚴重的審判么?

  我且不提他們當中沒有人真用堅定的信心來對神熱誠祈禱。因為基督既被掩覆,結果人們總要懷疑神是否用天父般的慈愛對待他們,是否願意援助他們,是否對他們的得救感到興趣。當基督永恆的祭司職不分皂白地加於聖徒身上,好像這祭司職是特為給他們拿來亂用而設立的,難道這是一種小錯嗎?我們須謹記,基督藉著死,取得那作永久代求者的尊榮,使我們與神和好,將我們及我們的禱告呈於天父,為我們獲得恩典,使我們能希望得到我們所祈求的。既然只有基督為我們死了,且藉著他的死拯救了我們,所以他不容別人分享這尊榮。那麼,還有什麼比我們對敵的口頭禪,所謂基督乃是救贖的中保,而一切聖徒乃是代求的中保,是更壞的褻瀆呢?這豈不是侮辱基督么?這好像是說,他藉死一次履行了祭司職后,就將這職讓給眾聖徒了。基督的這種獨有尊榮是他用重價買來的,而他們竟如此無禮地將它奪來分給聖徒,好像是合法的掠物一樣,我們對於這事難道可緘口不言么?可是他們這樣說,似乎不否認基督直到如今仍替我們代求;不過他是與聖徒一同代求,一如是其中之一。基督用寶血所得的極大尊榮,難道是只叫他同笏哥(Hugo),路丙(Lubin)以及教皇隨意所封立的那些最微小的聖徒為伍嗎?問題不在眾聖徒是否代求(聖經沒有提到這一個問題,我們最好是引為不知),問題乃在我們既輕看基督,甚至完全拋棄基督,我們是否當尋求聖徒護佑。若要說得更明白些,問題乃在基督是為我們在天上開避難所,親手領我們到那裡去,為我們代求,而使天父垂聽我們的祈禱,好叫我們完全仰賴他作中保,且奉他的名祈求的惟一祭司呢?還是他不過與眾聖徒同作祭司呢?

  我於前面已指明,基督不但在祭司職分的尊榮上,而且在他施恩所應得的感謝上,大大受了虧損。固然他仍被稱為救贖主,可是意思好像是說,人靠自己的自由意志也能拯救自己脫離罪惡和死亡的捆綁。固然他仍被稱為公義和拯救,可是人同時也可以靠自己的善工得救。基督所給我們的這種無價恩賜,本是世人和天使的口才都不足以形容的,而經院學者們卻腆顏把它限制,告訴我們說,基督雖賜予人第一次的功德,即他們所謂建立功德的機會,然而我們在獲得這幫助以後,就要靠自己的善工賺得永生。固然他們仍承認我們靠基督的寶血得以洗去罪惡,可是每人同時要靠別處得來的洗滌潔凈自己。固然基督的死仍被稱為獻祭,可是罪同時也靠人每天的獻祭得赦免。固然他們仍說基督叫我們與天父和好,可是有一種保留,就是說,人必須靠自己的補贖脫離神的公義所加的刑罰。他們既求援於所謂教會的鑰匙權,他們給予基督的尊榮,就不多於給居普良和居利修(Cyricius)的尊榮。因為他們建成所謂「教會的寶庫」時,乃將基督和殉道士的功德都混在一起。

  關於他們所說的這一切,豈不都是可咒詛的褻瀆么?這些褻瀆將基督的榮耀毀壞無餘。因為他的尊榮既大都被剝奪,他就只剩下一個空名,而沒有實權。在這裡我們看見聖子,即天父將一切權威,能力,榮耀賦給的,並吩咐我們惟獨靠他誇口的,竟被列在他的僕人當中,以致毫不高過他們,對此我們怎能緘默呢?當我們看到主的恩惠如此被遺忘,他的功德如此被人忘恩負義所毀損,他流血贖罪所付的代價被人輕視,而他死的果效幾乎被人消滅;總之,當我們看見主的形體如此被虛妄和不虔的意見所毀損,以致將他變成一個沒有實體的幻影,我們豈能沉默忍受呢?當神的尊榮不但被貶而且受損,我們若熟視無睹毫不在意,這是多麼可咒詛的忍耐呀!倘若我們讓邪惡的褻瀆如此消滅人們對基督的恩惠的記憶,那麼,這恩惠真是多麼枉然賜給了我們。

  我再回到基督教的第二宗教義。

  人若以為靠自己的善工可以獲得永生,誰能否認這是神經錯亂呢?我承認他們是將神的恩惠和自己的善工連在一起來說,但是他們既依賴自己來使神悅納,顯然他們所誇口所依賴的,乃是他們自己的善工。經院學者通常得意的教義——深植大多數人心中的意見——乃是說,人之為神所愛,是和他的善工所應得的賞賜成正比。人既存著這種見解,他們豈不是在被魔鬼所說激起的自信心抬高以後,要宛如從較高的懸崖墮入失望的深淵么?況且當他們假稱靠善工邀神恩眷時,交不只靠真服從,且也靠那無關重要的事。他們所指為第一等的善工,乃是喃喃背誦一大堆短禱文,建立祭壇,在其上放置神像或懸掛畫像,朝拜教堂,從這個教堂跑到那個教堂,做許多彌撒,而且出錢設立彌撒,莫名其妙地刻苦自己以毀傷身體,而與基督徒的剋制毫無關係;更且極其小心拘守人的遺傳。在補贖一事上,那使他們按照異教徒的作風去求神赦罪以期與神和好的事,豈不是更大的迷惑嗎?他們經過了這種種企圖,精疲力竭,究竟有什麼益處呢?他們在凡事上既存疑惑和震顫的良心,就總受我所說的驚懼不安所侵擾,因為他們領了命令,要疑惑自己和自己的行為是否為神所恨惡。信靠心既被推翻,必然的結果就正如保羅所說的,承受永恆產業的應許都歸於徒然。在這種情形下,人的救恩到那裡去了呢?我們既有說話的必要,倘若緘口不言,就不但是對神忘恩負義,而且是對人殘忍不仁,因為我們若不領他們返於正途,就要眼見他們有滅亡臨頭。

  一條狗若看見主人所受的害,像神在聖禮中所受的侮辱一樣,它會立刻吠叫,不顧危險,決不忍坐視主人受辱。難道我們對於神所當表示的忠心,還不如一條狗對主人所表示的忠心嗎?雖然他們把那僅憑人的權威所建立的儀式,和基督所設立所吩咐的奧秘並列,乃是當受最嚴厲的指責的,可是這一點我姑且不提。但當這些奧秘本身因他們貪財的緣故而為許多迷信所敗壞,為許多妄見所侮辱,正如我們所指出的,我們豈當忍受,佯為不見呢?基督用鞭子將兌換銀錢的人趕出聖殿,推翻他們的桌子,摔掉他們的貨物。我承認每人拿鞭是不對的,但是凡自認屬基督的人,理當如基督一樣,為維護他天父的榮耀而五內如焚。所以對於褻瀆聖殿的罪行,基督強烈表示憎惡,我們至少當以斷然的聲調來堅決反對。許久以來聖禮在教堂中公開出賣,正如貨品在街頭出賣一樣,這誰不知道呢?其分儀式也都有一定的價錢,有些儀式非經過一段長久的討價還價,就不能決定下來。

  在聖餐中所表露的情形既是太顯然了,而且這種情形也比其他儀式更有害於人,請問,對於這樣重大的褻瀆罪,我們能憑什麼良心來佯為不見呢?直到如今,我還缺乏言語來形容它們,若是他們指責我們存過激的惡意攻擊他們,那怎能算是公道呢?憑著基督為我們懸掛而犧牲的聖體,和他為洗凈我們的罪而澆奠的寶血,我敢請皇帝陛下和諸位王侯認真想到,基督之身體和寶血,陳設在我們面前作為飲食,是多麼大的奧秘,我們也當多麼小心虔誠地保守它不受玷污。在基督所給我們如珍珠一般的屬天奧秘遭豬踐踏時,人若旁觀,緘默無聲,那是多麼忘恩負義呢?但我們不僅看見這奧秘被踐踏,而且為各種惡濁所污損。當基督受死的功效移作為舞台般的表演;當一個小小的神甫以基督的繼承者自居中來作為介乎神人之間的中保;當惟一獻祭的功效被廢,而在每一城中每天獻上千次的贖罪祭;當基督每天千次被獻上,好像他一次為我們死所作的還不夠一般,這是對他多麼大的侮辱呢?他們將這一切的侮辱加於基督,就損毀了聖餐的性質,因為這些侮辱都包括在獻祭一觀念內。我們的對敵用來掩飾他們的謬妄之註解,我並非不知道。直至如今,他們仍無恥的行我所說的這一切可憎之事;但他們一旦為我們所偵察出來,乃掘新的窟窿,企圖掩飾,卻不能將他們的劣跡掩藏。他們告訴人說,彌撒乃是一種獻祭,不只使活人的罪,也使死人的的罪,都得蒙赦免。如今他們用遁辭,有什麼用呢?這隻適足以暴露他們的鹵莽而已。他們施行聖餐時,不宣講那所以使聖餐成聖之道,而用吹氣及喃喃之聲來向餅施法術;他們不將餅酒分給會眾,卻由神甫一人吞下,或留給另一人使用;他們即使將聖餐分給會眾,也違反了主的命令,因為他們將聖餐的一半——杯——從會眾奪去,在這一切事上,他們是多麼玷污了聖餐呢?他們妄想那餅經過他們的祝聖后,就變成了基督的身體,那是多麼神經錯亂呢?他們更腆然無恥將彌撒出賣,好像出賣鞋子一樣,那是多麼可恥呀!倘若真如他們所說的,他們所出賣的乃是基督受死的功德,那麼,他們對基督的侮辱,就無異於吐唾沫在他臉上。

  皇帝陛下及顯赫的王侯,請回想古時因著一種褻瀆聖餐之罪——這罪初看起來並不嚴重——所降於哥林多人的災禍。當時他們每人從家中帶來自己的晚餐,不是為著共同分享,而是富者可以宴樂,貧者挨餓。因此主用厲害的瘟疫警教他們。這是保羅的紀載,他同時也吩咐我們視此為天父的刑杖,藉以召他們悔改。請從這事推想,我們今日當受什麼報應。我們與基督所設立的聖餐不只在小節上有異,而且離得太遠了;我們不只在一點上敗壞了它的純潔,而是在許多點上損毀了它,而這些毀損又是最可怕的;我們不只在一點上干涉了聖餐應有的目的,而且屈枉了它的整個施行。無疑,目前神已對此種不虔之舉加以報應了。世人連年為各種災禍所迫,達於極端困厄的地步。我們對此災禍誠然驚愕不知所措,總以神磨難我們,是為別的原因。但若我們回想哥林多人污穢聖餐,比起我們今日玷污聖餐的種種敗壞行為來,他們的過錯是多麼小,那麼我們若不感覺到神對我們比對哥林多人更加忿怒,那就真奇怪了。

  倘若我要將教會行政上各種罪大惡極的腐敗都列舉出來,就不啻是深入叢莽,沒有止境。關於神甫的私生活,為著種種原因,我此刻不提;但有不可容忍的三惡,足供各人思索:第一,他們不顧聖職的性質,用暴力,買賣,或其他不誠實不虔誠的方法到處取得聖職;第二,從履行本分的立場來看,治理教會的人不啻是虛影或沒有生命的偶像,而非真實的教牧。第三,他們本當按神的道來治理人的良心,卻以暴虐來壓迫人,且以許多邪惡的法規來束縛人。在委任主教和長老的事上,他們不僅蔑視上帝和世人的法律,而且毫無廉恥,以致秩序混亂,這豈不是事實嗎?他們以私意代替公義,以買賣聖職為常事,又以這種種邪惡都好像為無關重要,要將糾正留待未來的世代,這豈不是事實么?凡教牧所負施教的特殊本分,到那裡去了呢?就良心的真自由來說,我們知道保羅為它怎樣奮鬥,怎樣熱烈維護它;凡不存成見的人,定必看見,今日我們更有維護它的理由在。當純正的教義受了極端的敗壞,當聖禮受了醜惡的玷污,當教會處於如此可悲的情況,那些說我們不當如此熱烈的人,勢必要我們悖逆地忍受一切,背叛神的崇拜,基督的榮耀,世人的拯救,以及聖禮的施行和教會的治理。溫和是有似是而非之處,而容忍也有似乎值得稱讚的美妙之處;但是我們不顧一切危險所當遵守的規律乃是:不讓神的聖名為不虔的褻瀆所冒犯,不讓神的永恆真理為魔鬼的虛謊所壓抑,又不讓基督受侮辱,聖禮蒙污損,不幸的靈魂遭殘殺,教會在創傷中滅亡。否則,就不是溫和,而是對那必須先顧到的事表示漠不關心了。

  我相信,我已表明我們對教會的腐敗加以糾正,並未操之過激。甚至那些譴責我們的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他們另找了別的理由來指責我們,說我們越俎代庖,結果適足以使那一向平靜的教會,內部充滿爭端,非但無補於事,而且愈弄愈壞;那些服膺我們教義的人,不但少有改進的,而且有些膽大妄為,若不是更加放縱,至少是更無節制。再者他們提出反對說,在我們的教會中沒有訓戒,沒有節制的法規,沒有謙卑的操練,倒有無拘束的放縱。最後,他們責備我們侵佔教會的產業,說我們這方的王侯,擅自奪取教會的產業,好像它是合法的掠物一樣;又說教會的財產就是如此可恥地遭劫搶,在這爭端中不分皂白地被人霸佔了。

  我並不否認,在邪惡當道時,它的國度確是被我們騷擾了。但是一旦健全虔敬的教義光照世界時,若大家盡責自動樂意援助,那麼,今日的教會,較之往日敵基督者專橫時,決不會少享安寧,而同時基督的國也必興旺起來。讓那些顯然是阻擋真理的人,停止與基督作戰,立刻就有完全的和諧;不然他們就當停止責備我們分裂教會,其實這分裂是由他們激起的。他們把虔誠的教義驅除,還好像要把基督再葬在墳墓中,並且不肯與我們講和,一定要讓敵基督者奴役教會。他們如此行了,還不僅自誇無辜,而且侮辱我們,把分裂教會的惡名加於我們,這是何等極不公道的事。其實我們所求的,無非是合一,而我們所要的合一之連結,無非是神的永恆真理。關於他們的指責,說,我們的教義沒有有產生什麼果實,我要回答說,我深知有許多不虔的人,好譏誚我們,說我們搜尋無法醫治的瘡傷,就只足以擴大潰瘍而已。他們的意思乃是說,教會的情形不可收拾,試圖補救,乃是徒然的;因之他們下結論說,最好是不要干涉那牢不可破的惡事。說這種話的人殊不知教會的復興,是在乎神的作為,像死人復活等類的神跡一樣,並不是憑人的指望和意見。所以,我們便不須等候人意或時機,卻要衝破失望,向前疾進。主的旨意是要將他的福音傳揚。我們得服從他的命令,他呼召我們到那裡,我們就到那裡。至於成效如何,我們不必過問。我們只當盡責願望那盡善真美的事,在禱告中向主祈求;用全副精神來達成所願望的果效,同時不問那果效如何,都耐心順受。

  所以他們指責我們,說我們沒有照我們所願望的善去行,乃是無稽之談。神吩咐我們栽種澆灌。我們如此行了。惟有神才使之生長。若是神不照我們的願望賜與,那麼怎樣呢?倘若我們顯然盡了本分,我們的對敵就不得向我們苛求。倘若果效不佳,讓他們向神下忠告罷。然而他們所提出的借口,說我們的教義沒有果效,乃是最虛假的。我姑且不提對偶像崇拜和許多迷信及錯誤的糾正,雖然這種糾正並不是算為無關重要的。不過許多真虔誠人都感激我們,認為我們已使他們至終學會了以清潔的心敬拜神,並以寧靜的良心呼求神,又使他們免除了無窮的苦惱,在基督里獲得了真實的喜樂,而能全心投靠他,這難道不是果效嗎?倘若他們要我們提出看得見的證據來,我們的運氣並非不佳,以致不能指出許多足以引為快樂之事來。以前生活放蕩的人,有許多是改轉成為新人了!以前生活不但無可指責,而且最受尊敬的人,如今有許多非但沒有退步,而且能以他們的行為來證明我們的工作,對他們並不是徒然無益的。我們的對敵無疑能盡其所能來誹謗傷害我們,特別是在無知的人中;但是他們無法從我們剝奪的乃是:那些服膺我們教義的人,較他們當中被認為最優越的人,有更高尚的正直,無疵,和真聖潔。倘若有人(我們承認數目真是太大了)曲解福音,藉以放縱情慾,那種情形並非是新的;倘若是新的,又如何能歸咎於我們呢?大家承認福音乃是良善聖潔生活的惟一規律,但事實上,人不都肯順服這規律,而且有些人,好像是脫離了約束,更加故意犯罪,正如西面所說的,基督「被立,是要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路2: 35)。倘若神要點起福音的光,以便顯露惡人所隱藏的不義,人若藉此來指責福音的執事和他們所宣講的福音,這乃是極盡惡意和無恥的能事了。但是,我將他們所加於我們的指責反加諸他們,並無不公。那些藐視神的人,從那裡學會他們大膽的放縱呢?豈不是由於他們想象自己在紛爭之中沒有不可行的事嗎?所以他們應當承認自己的罪,乃在於他們既阻擋了真理,就鼓勵了惡人去橫行無忌。

  至於他們指責我們說,我們沒有用訓戒來約束人,我們對此有雙重的回答。我若說,訓戒是在我們中間充分建立了,他們就會引用我們的教師因訓戒仍被人疏忽所說的惋惜話來反駁我。但是,我雖不否認我們缺乏徹底訓戒的福分,然而我要說,人們理當知道誰是使我們直到如今不能享受這種福分的,以便知道誰應負其咎。我們的對敵不能否認,他們用各種狡計,不僅對我們建立教會的努力加以阻礙,而且對我們已開始建立的也加以挫折與顛覆。我們殷勤努力建立教會,正聚精會神從事工作的時候,他們總是懷著敵意進來搗亂,叫我們無暇整理教會的內部。然後他們以荒廢來譴責我們,其實這荒廢乃是由他們自己造成的。他們不斷攪擾我們,然後又來指責我們,說我們沒有花時間來整理教會的各部分,試問這是什麼樣的正直呢?我們為距離完善尚遠而痛心,有神可以作見證,我們訴苦,有人可以作見證。但他們又說,有些關於訓戒的事,被我們放棄了。這是事實;不過正如人於重建已傾覆的屋宇時,必須將堆積或拋散的材料搜集出來,以備應用,我們也照樣行了。因為古時的訓戒若尚有任何部分存留,也是與一大堆陳腐的東西混雜埋沒了;它是如此喪失了原形,除非先從亂堆中搜集出來,是不能拿來作用的。

  總之,我願我們的對敵能以他們自己的榜樣來激勵我們。可是這如何可能呢?他們叫囂指責我們,說我們缺乏訓戒,請問他們自己有訓戒嗎?他們若來和我們同在神前承認過失,而不用那立刻可以歸在他們自己頭上的過失來指責我們,那豈不好得多嗎?

  訓戒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涉及教士,另一方面涉及信徒。我願知道他們採用了什麼嚴格的方法,使自己的教士有正直貞潔的品行。古教條所求於教士的更高聖潔,我並不向他們苛求。因我知道,若有人將那些已喪亡若干世代的法規從湮沒無聞中恢復,他們在心中要怎樣竊笑。我只要求他們的教士有普通的道德,這樣他們若不能以聖潔的生活著稱,至少不至於臭名四溢。若有人以賄賂,或寵幸,或卑劣的奉承諂媚,或欺騙的證件來取得神甫的職分,教條便要指斥這是犯了買賣聖職罪,吩咐以此罪名來處罰。今日有多少人取得神甫的職分,不是由這些門徑呢?但對那種嚴格的辦法,我已說過,用不著談了。可是,倘若現在對於這個題目沒有什麼成規可循,但主教的館舍成了公開買賣聖職的場所,那是多麼可恥的事呢?至於今日羅馬教廷經常將聖職公開出賣給還價最高的人,或用聖職來作為淫媒,邪術,或其他更猥褻的罪行之報酬,我對它又將如何說呢?倘若我們還有一點常識,豈不要以十二歲的童子作大主教為怪事嗎?基督被打所受的侮辱,豈甚於此嗎?將一個童子置於神甫和牧師的職位上,叫他治理基督徒,還有什麼比這更戲弄神和人的事呢?

  教條指令主教和長老都謹守崗位,不得久離職守。但是即令沒有這種指令,將一個教堂牧師的名分給與一個一生不曾到過那教堂的人,誰不知道基督徒的名甚至為土耳其人所恥笑嗎?一個人經常駐於所委任的教堂作牧師,今日久已成為罕見的事了。今日主教和修道院長若不是住在自己的公館中,便是經常住在王公的宮庭中。各人照著自己的喜好選擇地方,去奢華過活。那些較為喜歡自己的「窩巢」的人,真是說是坐在他們的教區上,因為他們是懶傢伙,老是坐著,沒有什麼事比他們的責任,更為他們所不知道了!

  古教條禁止將兩個教堂畀予一個人管理。姑且假定這禁令,從來未曾存在過。可是,他們將五個或更多的教士祿畀予一個人;他們讓一個人,有時甚至讓一個童子,領有三個主教區,而三區又相距遙遠,就令他終年不作別事,也不能巡視一次,這種荒唐的事,試問他們如何掩飾呢?

  教條吩咐把人升為神甫,須對他的生活和信仰詳加考問。我們姑且讓步,認為今日他們不能行使這嚴格的規律。但是我們看見他們將愚魯和毫無見識的人,不分皂白,一律任職。即使僱用一個趕驢夫,還比選擇一位神甫更注重到他的履歷。這並不是虛構或過甚其辭。誠然,他們像戲台上的戲子一般,裝腔作勢,模仿古式。主教或副主教問一聲:那些由他們決定加以按立的人,是否合格?在場的一人便都答道:他們都合格。既無需尋求證人,也無需行賄賂。這個回答只是一個口頭禪,為一切教區小吏,修士,和教會閽人所熟知。

  按照古教條教士受職后,若稍有淫猥的嫌疑,就要加以糾正,若有事實證明,就要受革和逐出教會的處罰。我們且多少減輕其嚴厲性。但是對每日的淫猥都予以容忍,以至於差不多認為他們有權去干犯,又如何說呢?教條規定,教士絕對不許沉溺於遊獵,賭博,荒宴,跳舞。教條甚至將沾染任何不名譽的事之人革除教職。同樣,凡以俗務纏身,或干預政治,以至疏忽聖職的——總之凡不殷勤履行職分的,它們吩咐嚴予咎責,若不悔改,就要予以革職。他們提出反對說,這種嚴厲的補救法,對惡行遽行開刀,在今日行不通。且照他們所說的,我不要求他們如此聖潔。但是教士如此放縱情慾,成為無羈之馬,較任何階層的人更使這業已最敗壞的世界多加上污點,誰能饒恕他們呢?

  如今對信徒的訓戒,情形乃是如此:只要教士的操縱不受影響,只要對他們的捐項和勒索不加減少,信徒隨便作什麼,都不受懲罰,不被注意。我們看見社會上邪風惡俗到處盛行。為證明這一點,我毋須請別的見證人,陛下和諸位王侯即可為證人。我承認這事有許多原因,但主要原因是在神甫或是由於放縱,或是由於疏忽,讓惡人任意放縱情慾。他們今日怎樣行呢?他們用了什麼心思來糾正或至少遏止惡行呢?他們有過什麼規勸呢?他們施行過什麼制裁呢?不說別的,他們那裡應用過那作訓戒主要中樞的革除出教的處分呢?固然,他們藉著革除出教之名,威嚇著他們所謂藐法抗命的人。但是他們所謂藐法抗命的人是誰呢?無非是那些為著錢財的事被傳到他們的法庭,或是不出庭,或是因為貧窮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的人。因此那用以處罰惡人的最妥當的補救辦法,倒被他們用來專煩擾那些窮困和無辜的人。他們還有一種可笑的風習,有時用咒詛來鞭撻那隱藏著的惡行,例如當竊案出現,竊賊尚未發現的時候,他們便如此行。這種辦法完全反乎基督的吩咐。有種種可恥的舉動雖公然流行,逐出教會之處分卻完全廢弛了。這些人自己當中雖如此混亂,卻還厚著臉皮來譴責我們沒有秩序!無疑,倘若我們是同樣有罪,卻來指控他們,對我們並無益處;但是我以上所說的,目的並不是在用反控來閃避他們所指控我們的罪,而是在將他們所謂被我們推翻了的訓戒的真正價值表明出來。若以為將雙方加以比較是對的話,我們就確信他們所謂我們沒有秩序,在各方面,較之他們所誇耀的那種秩序,總要更有秩序些。我這樣說,並不是要掩飾或奉承自己的缺欠。我自己知道我們需要改良的地方甚多。無疑,神若要傳我們來交帳,我們無話可說;但是,人若傳我們來答覆我們的對敵,我們就有較好的立場,而且較我們所期望的更易得到勝利。

  他們又同樣無恥來叫囂說,我們襲取了教會的財產,挪作俗用。我若說我們在這方面無罪,就是說謊。誠然,這樣大的變革鮮有不帶來一些困惱的。但在這裡若有什麼事作錯了,我並不文飾其過。但是,我們的對敵有什麼臉面來指控我們呢?他們說,將教會的財產挪作俗用,乃是犯了褻瀆聖物之罪。我承認這一說。他們補一句說。我們犯了這種罪。我回答說,他們若願意來為自己辯護,我們就毫不推辭來為自己答辯。我們要立刻顧到自己的事,同時要看看他們所作的。關於主教,除大家所看見的,我不說什麼。他們不僅在衣飾的豪華,飲食的宴樂,童僕的眾多,公館的壯麗,總之在種種奢華方面,與王侯競賽;而且他們浪費教會的公款,作更可恥的用途。至於浪費他們大部分進款的田獵,賭博,以及其他享樂,我不必談。但是拿教會的公款,用之於龜鴇和娼妓身上,那實在是太壞了。至於他們不只以豪華矜誇,而且窮奢極欲,那是多麼荒謬絕倫!

  教會昔時曾以神甫清貧為榮。在亞居累亞(Aquileia)會議中即是如此。曾有一次宣布,主教須住在與教會靠近的地方,房屋簡陋,傢具樸素(見加大果第四次會議第十四教條)。但是,我們且不說這於古時那樣的嚴格清貧,即在後來教會財富增加,各種腐敗隨著侵入時,教會仍然遵守古時遺規,將教會財源劃為四分:一分給與主教款待客人,周濟貧困,另一分給與教牧,第三分給與窮人,第四分作為修理教堂之用。貴鉤利證明在他那個時候,仍是完全奉行這規律。此外,若對此事沒有規律可循(也曾有一個時候是沒有規律的,因為我所提的規律,同別的規律一樣,乃是因風氣腐化而定的),但是沒有人不承認耶柔米所說的真理(見達尼坡天書),說:主教供給貧困人的需要,乃是光榮,神甫渴望私財,乃是恥辱。他在同一段中另有一個吩咐,或將為今人認為太嚴格,那即是要經常為窮人及過客擺飯。然而這一吩咐也是很有根據的。

  修道院長的收入與主教的收入越相接近,在別的事上也就越像他們。座堂會吏和教區神甫從一職位所獲的若不夠滿足他們的饕餮,奢侈,與豪華,他們就立刻找著簡捷方法作為彌補。因為沒有什麼阻止他兼領四五分教士俸祿,使他在一月之內所鯨吞的收入,比一年還多。至於兼職的負擔,他們卻未曾絲毫想到。因有那些助理人侍候,隨時準備將這擔子背上,只要他們也得以吞噬一小部分利益便是。不但如此,他們中間很少以一個主教或一個修道院長的位分為滿足的。凡能靠祖產過活,卻又支用教會公款的教士,耶柔米說,他們是犯了褻瀆聖物的罪。那麼,對今日身兼三個主教職,即領受五十到一百分的教會財產的,又當作何感想呢?也許他們要抱怨說,這是將少數人的過錯歸於他們,但是我們對那些不但耗費教會的公款以供自己揮霍,而且將它們浪費在僱用龜鴇和娼妓上的,又當作何感想呢?這裡我僅提到眾目昭彰的事情罷了。

  再者,我們若撇開全體聖品人不問,而只問少數住在教區上的教士,他們有什麼權利去接受那有限的俸給呢?即是這一個問題,他們也難回答。因為他們履行了什麼任務,好來支俸呢?正如古時在律法之下,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主也是這們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 14)。這乃是保羅的話。讓他們表明,他們乃是傳福音的使者,我就確難否認他們有權領受俸給。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但是叫耕地的牛挨餓,而卻讓那些懶驢去得飽食,豈不是完全違反理智么?但是他們要說,他們是伺候祭壇的。我回答說:在律法之下,祭司伺候祭壇,當得養生之物;但是根據保羅所說的,在新約之下情形就不同了。他們所謂應當養活他們的祭壇職務是什麼呢?這無非是叫他們能在教堂中舉行彌撒,唱頌,而這些一部分是勞而無功,一部分是犯了褻瀆神的罪,惹動神的忿怒。請看他們支用公款,作了什麼!

  有人指控我們的王侯犯了不可赦的褻瀆聖物之罪,說他們以強暴大逆不道來襲取了教會的產業,將這些獻給神分別為聖的財產,奪來作為俗用。

  我已經說過,我不願為我們當中所作的一切事作辯護者,反之,我因今日未曾照原有目的使用教會財產而公開表示不滿。我與一切善人對此事同表惋惜。但是當前所要討論的問題,乃是我們這邊的王候應用他們從神甫和修道士手中所搶救的財產,是否犯了褻瀆聖物的罪?將這財產挪作別用,而不去填塞這些懶人的欲壑,是否是褻瀆呢?我們的對敵只是為自己申訴,而不是為基督和他的教會申訴,無疑,那些劫掠教會財產以自肥的,要受嚴重的刑罰。但我們的對敵同時加上理由說,這是虧欠了真教牧的給養,又是要擔當使貧窮人餓死的責任。但是我們的對敵與此有什麼相干呢?因為在他們當中,誰能像安波羅修一樣說,凡他所有的,都是窮人的財源;又能像他一樣說,凡主教所有的,都屬於窮人呢?(見安氏書信第三十一與第三十三篇)。他們當中又有幾人不將他們所有的任意浪費呢?所以,他們被剝奪那本來不屬他們的,而且是為他們極不義地加以浪費的財產,他們要因此而訴苦,乃是徒然的。

  我們的王候剝奪他們的產業,不只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須的。當他們看見教會沒有真正的牧者,而為供養牧者的收入倒被那些閑懶人所侵吞;當他們看見基督和貧窮人的財產被少數人所霸佔,或奢侈浪費,難道他們不應干涉嗎?尤其當他們看見真理的強頑敵人,如夢魔佔據教會的產業,濫用它來攻擊基督,壓制真理,逼迫傳道人,那麼立刻從他們手中將它奪去使他們不能用來攪擾教會,這豈不是理所當然的么?約阿施王看見獻祭用物為祭司消耗,乃派人去傳召眾祭司來向他報告,因而得了聖靈的稱讚(代下24:14)。他們還是受神委任的祭司。那麼今日這些人沒有合法職分,而且不但像約阿施時代的祭司一樣,忽略了聖殿的修理,而且用盡了一切腦力和財力來把教會推翻;我們當怎樣對待這些人呢?

  但是有人要問,我們的收入是怎樣支配的呢?當然不是毫無可責之處,但總是比我們的對敵要美好廉潔些。無論如何,我們是用之於供養那些以救恩之道牧養羊群的真正教牧,而過去的教會負著供養的重擔,卻沒有牧者。往日為窮困人所設立的學校或醫院,不但仍然存在,而且有些增加了收入,而沒有一處減少收入。有許多地方,新近建立了醫院,以代替修道院。另一些地方則設立了新的學校,不但是有薪俸供給教師,而且青年都受教育,以期後來服務教會。

  總之,我們的教會從這些財源都得許多好處,不像過去只是由那些神甫和修道士們所侵吞。對於非常用途所耗費的,也並不在少數,這也是值得提出的。自然,當事情雜亂時所消耗的,較之各教會若井然有條所使用的為多。但是最不公道的,無過於否認我們的王侯和地方官有權支用這種財源,為教會公用,而非各飽私襄。此外,我們的對敵忘記提到,凡他們素來為彌撒祭從社會所勒索和奪取的,而今也都取消了。還有一個理由,使所討論的一切,大都成為不必要。三年多之前,我們的王侯曾經宣布,他們準備歸還教產,只要我們的對敵——這些對敵把持教產更多,理由更不正大,支用更趨腐化——也同樣行。我們的王侯能為此許諾向陛下負責。有文卷擺在世人眼前,所以這件事不應阻礙信仰的一致。

  他們對於我們最後和最主要的控訴,乃是說我們使教會分裂了。他們在這裡悍然攻擊我們說,在任何情形之下,破壞教會的一體,乃是不合法的。他們對我們是多麼不公道,我們的著作家已經表明了。然而現在且讓他們聽下面簡單的答覆,那就是,我們既沒有反對教會,也未曾與教會斷絕交通。但是,他們既慣用「教會」的空名來蒙蔽那些虔誠正直人的眼目,我就要請求皇帝陛下與諸王侯,第一,擺脫一切成見,以公允垂聽我們的申訴,第二,不要因聽到教會的名稱而驚惶,卻要記得先知及使徒是和當時的假教會爭持,如同我們今日是和羅馬教皇及其黨羽爭持一樣。當日他們受了神的命令,公然反對迷信,偶像崇拜,以及褻瀆聖殿和聖禮的事,反對祭司們的疏忽和怠惰,反對一般人的殘酷,貪婪,和放縱。他們當日所受的攻擊,也正是今日我們的對敵口中所常用的話,即誣告他們拂逆大家的意見,破壞了教會的一體。那時教會經常的管理,是交託給祭司了。他們並非擅自把持教會,據為己有,而是由神用他的律法交託給了他們。我們不必費太多的時候來指出一切例子,而只以耶利米為例,也就夠了。

  當日耶利米必須對付全體祭司,而他們用來攻擊他的武器乃是:「來罷,我們可以設計謀害耶利米,因為我們有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都不能斷絕」(耶18: 18)。他們當中有大祭司,凡違背他判斷的,就要受極刑,並且神曾將治理猶太教會的全權付託給他們。那隻受神真理的訓誨,來反對一般權威的先知,若破壞了教會的一體,他就必定是一個分裂者,因為他不因與不虔誠的祭司作戰所發生的危險而退縮,反倒毅然前進。眾先知和使徒所傳神的永恆真理,是在我們這一方面,這是我們可以證明的,也是任何人都易於看見的。但他們只顧用「離棄教會,情無可原」的武器來攻擊我們。我們絕對否認,我們曾離棄教會。他們用什麼來壓服我們呢?無非是用教會的治理權乃屬於他們的說法。那麼,耶利米的對敵豈不更有權利用這種說法么?因為他們的祭司職務,無論如何乃是合法的,是神所設立的,所以他們的蒙召,乃是無可質疑的。但是今日頂著主教頭銜的人,卻不能用神或人的法律來證明他們的蒙召。即令他們與古時的猶太祭司有著同等的地位,然而,除非他們先能證明聖先知犯了分裂教會的罪,那麼他們假「教會」的空名來反對我們,乃是無濟於事的。以上我不過提起一個先知為例。但其他先知都同樣反對一般妄用教會之名來壓服他們的邪惡祭司。使徒們又怎樣行呢?他們既已承認自己是基督的僕人,難道他們不必對猶太會堂宣戰么?況且當時祭司的職位和尊嚴尚未喪失。但是,有人要說,先知和使徒雖然在道理上反對邪惡祭司,卻在禱告和獻祭上仍與他們在一塊兒。我承認他們是如此行,只要無人脅迫他們拜偶像就是。但是,我們讀舊約時,發現那一個先知在伯特利獻祭呢?當安提阿哥(Antiochus)用褻瀆的儀禮來污穢聖殿時,試想那一個虔誠人曾參加那些不潔的獻祭呢?

  總之,神的僕人,每逢有人用「教會」一空名來支持不虔敬的統治,他們就決不退縮。所以,只把教會一名提出來是不夠的,還必須用判斷力來決定那是真教會,它的一體是什麼性質。我們首先必須注意到的事,乃是不要使教會和其元首基督分離。我說基督,是包括他福音的道理,這福音是他用自己的寶血所印證的。所以我們的對敵若要使我們信服他們乃是真教會,就當首先表明神的真道是在他們當中;而這正是我們所常反覆提到的意思,那就是說,那有良好秩序的教會的不變特徵,乃是傳揚純正的道理,施行純潔的聖禮。因為保羅既然說教會是「被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那麼凡不建立在這個根基上的教會,就必然傾覆。現在我且來論我們的對敵。

  他們自然要用高言大語來誇口說,基督是在他們那方面。但是他們必須在他們的話里表現基督,我們才能相信這種誇口。他們也堅持教會是在他們一方面。但是,我們要問,他們那裡有保羅所說為教會根基的道理呢?無疑,皇帝陛下一定看出,用事實來攻擊我們是一回事,只以教會的名義來攻擊我們,又是一回事。我們同他們一樣承認,凡撇棄信眾之母,「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教會,也就背叛了基督;但是我們所講的教會,乃是指那能從不朽壞的種子產生不滅亡的兒女,且以靈糧餵養他們(那種子和靈糧乃是神的道),並用牧職完全保守神所付託之真理的教會。這一標記是毫無可疑的,毫無錯誤的,是神親自印證在他教會上面,以示分辨的。我們要看這標記,難道是不對嗎?那裡沒有這標記,那裡就看不見教會。倘若只將教會一名提出來,我們就只需引耶利米的名言:「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耶7:4)。「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么?」(耶7:11)。

  同樣,保羅所說的教會合一,我們視為神聖;我們並且咒詛凡破壞這合一的人。保羅所持教會合一之原則,乃是「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而他召了我們同有一個指望(弗4: 4,5)。所以,正如此處所吩咐的,我們若與神聯繫,即由信仰彼此相連,我們就是一體,一靈。再者,我們須記得另有一節經文說:「信心是從聽神的道而來」。所以,有一點固定不移,那就是,我們藉純正的道理惟獨在基督里合一的時候,我們當中就有了聖潔的合一。倘若對任何道理表示同意就夠了,那麼,神的教會又怎能從惡人不虔敬的黨派中分辨出來呢?因此使徒保羅又立刻加上說,設立牧職,是為「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 4:12-15)。當保羅召我們歸於基督,保守信心,即他所說「認識」他,並服從真理時,他還能用什麼更清楚的話來表示教會的合一,是全賴大家在真道上同歸於一呢?對於這一點,我們對凡相信教會乃是基督所專有的羊圈,並相信在那裡羊群只聽他的聲音,而不聽生人的聲音的,不須多加證明。這一點也為保羅所證實。他為羅馬人禱告說:「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羅15:5,6)。

  讓我們的對敵首先接近基督,然後來指責我們敢於在道理上與他們分道揚鑣,犯了分裂教會的罪。但是,我既然證明基督已被放逐於他們的教會之外,他福音的真道也被消滅,那麼他們指控我們,就只是因我們服從基督,而不服從他們。請問,誰相信那些不被人引領離棄基督及其真理,和不被人挾制的人,就是撇棄教會團契的分裂派呢?我自然承認尊重神甫是應當的,而藐視正常的權威是大有危險的。所以,倘若他們說,我們不應當隨便反對權威,我們就並不難表示同意。我們並非如此鹵莽,竟不知管理者的權威一旦不為人所尊重,就要發生什麼樣的混亂。所以教牧當有他們應得的尊榮,可是,那尊榮卻不得稍微減損基督的最高權威,這基督乃是他們和人人都當服從的。因為神藉著瑪拉基宣布說,以色列教會的管理委託給祭司了,不過他們必須信實地履行那和他們所立的約,就是「他們的嘴裡當存知識」,向百姓宣講律法(瑪2:7)。當祭司沒有履行這個條件時,神宣布說,因為他們背信,所立的約也就作廢無效了。照樣,今日的牧師若以為他們治理教會之權是靠別的條件而不是靠為神的真理作見證,他們就錯了。所以,他們既違反律法和自身職務的性質,來與神的真理劇烈作戰,他們就不要妄取以前神未曾給予祭司們的權威,如今也未曾給予主教們的權威,除非他們履行了上面所說的條件。

  但是他們堅持教會的團契是限於他們自己所訂立的統治之下,所以他們認為只要指出我們離棄了羅馬教皇,就自以為是得勝了。但對於他們所誇耀的羅馬教皇最高權,我們並不難答覆。然而這一個題目我不擬在此討論,因為它費時太多,又因為它已由我們的作者充分討論了。我只求皇帝陛下和最顯赫的王侯聽居普良的話,他指出一個較好的方法來辨別真的教會團契,而不是如我們的對敵所說的,只須指著羅馬教皇就是了。居氏以教會的協和只導源於基督的監督權,而這種監督權他認為每位主教都照著從基督那裡所獲得的而完全持有。然後他進一步說:「教會只有一個,它藉著果實的增加而擴張,正如太陽有許多光缐,而只有一個光體,樹木有許多枝條,卻只有一個株干,為堅牢的樹根所支持;一源發出眾流,從眾流來說,似有分歧,從源頭來說,仍是一體。從太陽的本體分出一道光線,光體的一致並未嘗分裂。一枝從樹身砍去,該枝便不能發芽。一支流從源頭斷絕,該支流也就乾涸了。照樣,神的教會從神獲得光輝,將光線照耀於全世界。然而所散佈於各處的,仍是一個光。教會的一體並沒有破壞」(居普良論教會的合一)。所以,異端和分裂的興起,乃是由於人不回到真理的本源,不注重元首基督,又不保持主的真道。讓他們給我們看一種神品階級,在其中主教並不以拒絕服從基督著稱,而以依靠基督為元首著稱,並在一切舉動上惟以基督為依歸,彼此間有弟兄般的團契,又以基督的真理為惟一的團結;那麼,對凡不敬重和完全服從他們的人,無論加以什麼咒詛,我都不認為太過。但在他們所自誇的那種假冒的神品階級中,有什麼與此相似嗎?羅馬教皇獨佔上峰,以基督的代表自居,既無法紀又無限度來駕馭別人,如同暴君一樣,而且比任何暴君更腆顏無恥。其餘的肢體是依照他的準則多於依照基督的準則而形成。居普良所說的光輝已經熄滅了,無窮的源頭已被斷絕了,惟一僅存的只是那高矗的樹,而這樹也與它的根斷絕了關係。

  我深知我們的對敵竭力維持羅馬教皇的最高權,是有緣故的。他們覺得他們本身和所有的都依靠這權。但是英明的皇帝和顯赫的王侯阿,你們應當戒慎,不被他們虛浮的曲解所欺騙,像他們向來欺騙不謹慎的人一樣。這種自炫的至高地位,他們自己也不得不承認,只是由於人的意旨,而不是由於神的威權而建立的。因為當我們對這事實提出證據時,雖然他們不好公然來承認,至少他們不好意思來反對。固然有一個時期,他們頑強曲解若干經文,來堅持這種極端的虛假,但是我們一與之短兵相接,就容易從他們手中奪去遠望好似利劍一般的木板。他們既為神的道所撇棄,只好向古時的遺傳求援。但是在這方面,我們也不難擊退他們。因為聖教父的遺著,會議的的決議,以及全部歷史都表明,羅馬教皇四百年來所據有的這種最高權柄,乃是逐漸獲得的,不如說,乃是用狡計獲得,或用暴力襲取的。但是即令我們在這方面原諒他們,並讓他們自以為羅馬教皇的首要地位是神所賜的,且是為古教會所一致承認的。然而這一個地位得以被承認,還是只在假定羅馬現在有真教會和真主教。因為地位的尊榮不能在地位的本身不復存在後仍然保留。那麼我請問,羅馬教皇在那一方面履行了主教的職責,使我們不得不承認他為主教呢?奧古斯丁有一句名言說:「主教乃是一種職責的名稱,而不是一個只有光榮的頭銜」。古時教會會議規定主教的職責,是在乎宣講聖道以牧養信眾,施行聖禮,並以聖潔的訓戒來制裁教士和人民,且為求不妨礙這些職分起見,他們須撇開一切俗世生活上的顧慮。在這一切職責上,長老們須為主教的協助者。這些職責,教皇和紅衣主教履行了那一樣呢?他們甚至未曾在外表上用小手指接觸過這些職責中的任何一種,那麼他們有什麼根據要求人看他們為合法的牧者呢?

  但我們且容許這一切,那就是以完全忽略職責的人為主教,以缺乏真道之傳揚及純潔聖禮之施行的機關為教會;然而我們若加上說,以上所說的那些事不但是缺如,而且如今情形恰恰與之相反,他們又有什麼話可說呢?數世紀以來,羅馬教廷為不虔敬的迷信,公開的偶像崇拜,悖逆的道理等等所佔據,而基督教所包含的偉大真理,卻被壓抑。他們因貪財就玷污了聖禮,并行各種可憎的事,使基督大大蒙羞,不啻把基督重釘在十字架上。這樣的一個羅馬教會不但未保留真教會的面目,而且未保留她的絲毫輪廓,又將信徒所賴以相通的團結盡行廢棄,難道她可作眾教會之母嗎?羅馬教皇如今反對福音教義的復興,好像他的頭遭受了危險一樣。由此他豈不是表明,他若不能將基督的國驅逐,他的教皇位就不安全么?皇帝陛下,你知道對這問題有許多話可說。但我只要簡單結束這一點:我否認教皇是繼承使徒的,因為我們從他只看見驚人的離道反教的事。我否認教皇是基督的代表,因為他兇猛逼迫福音,就足以表明他是敵基督者。我否認他是彼得的繼承者,因為他竭力摧毀彼得所建立的。我否認他是教會的頭,因為他使她與真正惟一的頭基督分離,並殘暴地把她肢解。讓那些必要將教會的神品階級繫於羅馬教皇,毫不猶豫地將福音的可靠道理置於教皇權威之下的人——讓他們起來回答我的這些否認罷。是的,我說,讓他們回答;只是最英明的皇帝和最顯赫的王候,請看我叫他們回答,是不是合乎公道。

  這樣,我們的對敵若因我們想要掃除教會在教義和儀式上的腐敗,而沒有等到羅馬教皇點頭,便指責我們僭妄,罪大不赦,你們就容易明了,這種誹謗是多麼不值一顧。他們說,我們作了私人沒有權柄作的事。但是,要那些叫我們順服的人改良教會,有什麼希望呢?凡觀察路德和其他改教家最初和後來怎樣行動的人,就要認為我們無需為自己辯護。當事態尚未擴大時,路德曾謙卑地懇求教皇挽救教會的混亂。他的請求成功了嗎?邪惡繼續增加,即使路德不言,情勢的迫切也當促使教皇不再延擱。舉世基督教會顯然要求他這樣作,他也有權在手,可以滿足大家的虔誠願望。他這樣作了么?他如今說有各種障礙存在。但若追究事實的源頭,我們就發現,他本身乃是他自己和別人的惟一障礙。但是又何必辯論細微末節呢?教皇從始至今不給我們與他商談的希望,除非我們再將基督埋葬,回到原有的不虔不義,使他可以把它們建立在更堅固的基礎上。光是這件事實,豈不就是很明白很有力的論據么?毫無疑問,這乃是我們對方為何堅持說,我們無權過問教會的復興。這並不是因為復興為不必要(否認這種必要乃是太大膽無恥了),而是因為他們要教會的安全或覆亡,都須以羅馬教皇的點頭和樂意為轉移。

  既然他們認為不拘教會怎樣被邪惡摧殘,我們仍不可動手改革,那麼,請問他們給我們留下了什麼補救法。他們以召開全體教會會議來搪塞我們。怎的?倘若大多數人固執成見,自趨滅亡,難道我們這些能謀自己安全的人,也要與他們一同滅亡么?但是他們告訴我們說,破壞教會的合一乃是不法的,若有任何肢體決定自己的信仰條文,而不與其他肢體商討,這就是破壞了教會的合一。於是他們將這種辦法所引起的不方便,言過其實,說,若是每一個國家每一民族,自行決定信條,就只有破壞和混亂髮生。我承認,若是教會的某一肢體,因藐視合一,而擅自脫離其他肢體,情形就真會如上所述的了。但是當前所爭持的,並非是此點。我真願基督教世界的全體君主與國家,都可以結成聖潔的聯盟,決定同時來改革現今的弊端。但是我們看到有些人是反對改革,有些人是在作戰,或為別的掛慮而無心顧及改革教會;請問,我們要等待別人多久,而不自行商討呢?我們要更率直說明我們當前弊端的淵源——我們眼見羅馬教皇,若是能阻擋的話,決不會讓各教會合一,不僅不許彼此商討,而且不許召集任何會議。誠然,每有請求,他總滿口承諾,只要是他看見一切門路都不通,一切可能都被阻礙,同時他還掌握著隨時可以拋進來的阻礙,所以他總不缺少搪塞的話。在這件事上,幾乎一切紅衣主教,主教,和修道院長都和他同意,因為他們只想到怎樣保存他們所把持的專制。至於教會的幸福或覆滅,他們是漠不關心的。

  最英明的皇帝和最顯赫的王侯,我不怕我所說的似乎不足置信,或難使你們相信為實在。我倒要訴諸你們的良心,請你們看,我是否說了什麼與你們自己的經驗不相符合。當今教會正處於極大危險中。有無數的人不知何所適從,大為困惑;有許多人,主若不施行奇妙的拯救,甚於不免滅亡;有各種小派興起;有好多人,在過去尚隱藏不虔不信,如今卻因教會分裂,竟妄自以為什麼都可以任意不信;另有許多人,本來心術不壞,但也開始撇棄宗教信仰。對於這種種弊端,並沒有什麼訓戒可以遏止。至於在我們這些只以基督的名為榮,且有同樣洗禮的人當中,彼此也有不和,好像我們是皈依完全不同的宗教一樣。最可憐的事就是,目前眼見整個教會行將分裂,倘若成為事實,要圖補救,也是徒然的了。現在教會處於水深火熱之中,迫切需要愈快愈妙的援助,所以那以想用召開一個遙遙無期的會議來搪塞我們的人,豈不是專在侮辱上帝和世人嗎?所以日耳曼人若不願承當那尚有辦法挽救的教會混亂,卻坐視教會從他們地上滅亡的咎責,他們就必須從速去挽救教會。他們就是採納後者,也業已遲了,該受未及早採納的罪名。但是凡要借口召開會議來延擱教會改革的,不拘是誰,都無非只是要拖延時間,乃是不值得聽從的,正如他們若自認他們不惜以教會的滅亡來換取私利,不值得聽從一樣。

  但是他們說,讓日耳曼人單獨進行改革,並沒有前例可援;當教義爭端發生時,從未聽到一個教區可以單獨調查和決定爭端的。這是什麼話?難道他們想像他們這樣一說,就能使舉世的人都相信那被各代歷史所駁斥的話么?每逢有異端興起,或有爭端擾亂教會,豈不是習常立刻召開一個省教區會議,以期終止騷擾嗎?除非別的補救辦法試行無效,從來就不靠著開全體會議來解決事件。在眾主教從基督教世界聚集在尼西亞申訴亞流之前,東方就曾開過幾次省教區會議來如此行了。為簡省起見,我不再提別的例子,只說我們的對敵所認為非常的事,卻由古人遺著證明為平常的事。所以他們不要再提出這一個謊言,以我們所作的為新奇了。

  倘若這種迷信盤據於非洲主教的腦中,他們就來不及對付多納徒派和伯拉糾派了。當時多納徒派已經席捲北非大部,也無處完全不受它的傳染。那是最重大的爭端,是關於教會的合一和洗禮合法施行的問題。若按照我們對敵的新智慧來說,當時正統主教為求不使自己與教會別的肢體斷絕關係起見,理當將那問題提交全教會會議。他們豈是這樣做了嗎?不,他們知道救火須救急,所以就緊追在多納徒派之後,或把他們召到省教區會議之前,或與他們當面問難。

  奧古斯丁以及當時贊同他的聖人並沒有召開全教會會議,只憑著皇上權威,迫使多納徒派與他們辯論,又毫不猶豫地將這樣一個極困難和極危險的爭端交省教區會議處理。讓我們的對敵定他們犯了脫離教會不敬虔的罪罷。同樣,當伯拉糾現露鋒芒之時,奧氏就立刻召開了省教區會議來鎮壓他。伯氏暫時佯為悔改,旋即故態復萌,他因在北非倡導他的不虔教義已有污名,於是投身羅馬,在那裡頗受歡迎。北非的虔敬主教們怎樣行呢?他們豈是說他們只是教會的一員,必須等待全教會會議來援助么?不,他們把握機會,召集會議。再三咒詛那已沾染許多人的不虔教義,並且率直規定信徒對於原罪和重生的恩典問題,應持何種主張。誠然,他們後來將決議錄一份送給羅馬,一部分是要藉著共同權威和一致,更有效地粉碎異端派的頑固,一部分是要警告別人防備危險。諂媚羅馬教皇的人竟歪曲事實,說,北非的主教們將他們的議決錄交付當時羅馬教會的英諾森第一去批准。但是這種厚顏的斷言為聖教父的話所駁斥而有餘。因為他們既未請英諾森來指教他們應當如何行,也未將事情提交他處決,也未等待他點頭裁可,而只是陳述他們已認清事態,頒布判辭,處咎那倡異端的人和其學說,好叫英諾森若不要失職,就也可照樣行。這些事是當各教會尚在純正教義上彼此同意之時所行的。今日情勢險惡,若不立加補救,一切不免瀕於崩潰,那麼為何要等惡人同意才動手呢?這些惡人早已把神的真理趕走,現在又竭力阻擋真理,使之不能再發光輝。

  當日安波羅修對主要信條,即基督的神性,曾與奧森丟(Auxentius)發生爭辯。皇帝贊成奧森丟的觀點。然而安氏並未說,如此重大的問題必須訴諸全教會的會議來決定。他只要求信仰問題當在教會大眾面前討論。而且省教區會議從前每年開會兩次,有什麼目的呢?無非是使主教遇有非常事件發生時,大家可以會商,正如迦克墩會議的第十九教條所說明的。有一條古法規定,每一省區內的主教們每年須聚會兩次。迦克墩會議說明理由是在遇有錯誤發生時,可予以糾正。我們的對敵反乎一切人所知道的,認為若不先把教義或儀式的腐敗提交全教會會議,就不能動手改革。昔日亞流派的帕拉丟(Palladius)和瑟孔底念努(Secundinianus)拒絕亞居累亞會議,正是借口它不是一個全體會議,因為當時東方的主教完全未出席,西方的主教出席的也很少。而且我們確知,義大利的主教出席的也不到一半。羅馬的主教既未親自出席,也未遣派一個長老作代表。對於這一切反對理由,安波羅修回答說,西方的主教召開省教區會議,並不是沒有前例的,因為東方的主教熟知這種辦法。他說,往日虔誠的帝皇召開教會全體會議,很是明智,不勉強任何人參加,讓人自由出席;所以凡覺得自己理當出席的就出席,都不被禁止。雖然異端派還是詭辯來反對,但聖教父們並不因此就放棄他們的目的。有了這些前例,皇帝陛下,你自然無妨利用你手中的方法,使帝國全體重返於神聖的和諧。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我們的對敵主張稽延,並不是為求隨後商討教會的福利,而只是要爭取時間,因為他們知道,若能以召開全體會議為辭來搪塞我們,休戰期就夠長了。可是,我們姑且假定,立即召開全體會議,並沒有阻礙;我們甚至姑且假定,已經誠懇召集了會議,開會的日期就在目前,百事也概行準備就緒。那麼,羅馬教皇必定會充當主席,他若不來,便會派遣一位紅衣主教作代表來替他充當主席,而他必定會揀選一個最忠於他權利的人。其他紅衣主教都會出席,其次是各主教和修道院長。以下席次就會由通常人員所據有,而大都是因為奉承主子意見而當選的。自然,也會有少數誠實人列席其間,但是他們會因人數太少而被藐視,並且因畏懼而軟弱,或因沒有成功的盼望而沮喪,就必噤若寒蟬。他們當中若有一人起來發言,他就必立刻為叫囂所壓倒。到會的人對什麼事都將容許,但總不會讓教會有改良的機會。

  我且不將教義提起。巴不得他們帶著誠實和柔和的態度來出席就夠了。可是,必然的情形乃是他們一致要堅決不聽任何提案,也不聽支持那提案的理由,姑不問那些理由是什麼。不但如此,他們不僅要掩耳頑固不聽從真理,而且不惜以凶暴來抵擋真理。為什麼呢?那些充耳不聞純正教義的人,竟會自動不反對純正教義的措施,那豈是可信的嗎?我們能希望那些終日企圖阻止那已趨衰落的基督之國,在世界復興的人們,肯假手援助它復興嗎?那些正在用火和劍攻擊真理,又竭盡所能煽動別人的人,豈肯自動表示溫柔厚道呢?最英明的陛下和最顯赫的王侯阿,我請求你們裁奪,就令專從羅馬教皇及其黨徒的利益作想,是否應按照福音的嚴格標準來恢復教會的真正秩序,並將它最腐敗的情形加以改革。他們素常是否願意忘卻自己的利益,一心一意去促進公眾的福利,你們從經驗中早已知道了。

  請問你們願意讓他們按照他們自己的意旨,甚至他們自己的任性,去謀求教會的改革嗎?你們願意老是靜待他們點頭,非得到他們的同意,決不為教會的福利磋商嗎?倘若他們知道這是你們的意旨,他們就很容易使自己脫身。他們就會決心維持現狀。但是,我們姑假定他們或被自己的羞慚,或被陛下和諸王侯的威權所懾服,多少表示一點節制,放棄一小部分權利;難道他們會願意讓自己納入正軌,以高舉基督的國嗎?倘若他們不如此,那麼,將改革教會之責付託給他們,能有什麼結果呢?這豈不是將羊向狼敞露么?倘若沒有別的辦法,就寧可對教會絕望,而不可使之落到這樣的醫生手中。

  誠然,凡有牧者稱呼和負有職分的人,應首先援救教會。我承認,他們應以領袖地位來聯絡諸王侯作為輔助,以從事這種聖潔的改革事工。可是,若他們不願自己從事改革,又將如何呢?若他們不願別人來改革,又將如何呢?若他們不惜用任何方法來阻止改革,又將如何呢?難道我們還要顧念他們么?要等到他們示意,才動手么?難道我們還要聽他們的格言:「沒有教皇批准,一切都不能作」嗎?請皇帝陛下和諸王侯以及貴人們注意:教會既不僅為牧者們所背叛,遺棄,以至於窮困,而且瀕於覆亡,她就要委身投靠你們的保護。或者竟把這事看為神給你們對他表示確實忠信的機會。那為眾人所最當感到興趣和為神所最要我們表示熱誠的事,莫過於努力使他榮耀的名不受羞辱,使他的國度得以推進,使那能引領我們舉行真崇拜的純正道理盡量發展。所以,神既使王侯們稱為他的尊榮在地上的保護者,他們應當多麼更以這些事為念,並籌劃,發動,完成這些事呢?

  務希陛下不聽惡人,他們或以甜言蜜語行欺騙,使你不至解救教會,或輕視此事——其實這事是萬事當中最重要的——使你對此事更加疏忽,或敦促你用暴烈手段來處理。最英明的皇帝陛下阿,他們努力煽動你發怒,甚至動武,直到如今他們都勞而無功,而你定必令後世歌頌你的柔和智慮,不因他們不斷催迫的陰謀而一變溫和處理之方。望陛下常常儆惕,好使此種歌頌,不至被我們敵人的強求所剝奪。奧古斯丁承認訓戒若只能威嚇而不能教導異端派,便是壞的。倘若異端派毫無正當的理由,性情躁急,擾亂教會,我們尚應以仁厚相待,總以求教導先於懲罰,那麼,在我們這椿事上——我們可以呼天吁民來作證,我們所求的既無非是要雙方在神的純正道理上同意——豈不更當以仁厚來處理么?羅馬教皇及其黨徒滿口是血腥殺戮,這是陛下所熟知的。假若陛下聽從了他們的要求,日耳曼早已成為血泊了。最顯赫的王侯,你們也深知此一事實。這豈是神的靈驅使他們這樣殘暴呢?但事實乃是,荒淫放蕩一向橫行無忌,一受阻遏,便大發狂暴。除那些想要看到我們被強暴和武力所摧殘的人外,若有人或為別人所煽動,或為自己心中的狂熱所激動,他們乃是恨惡一個他們所不認識的主張。因為昔日特土良在他的護教書中訴說教會初興時所遭遇的事,我們今日也遇到。我們被定罪,只是由於他們對我們的名稱懷著成見,卻並未對我們的主張加以審察。而我們現今所爭的,無非是要求你們對我們的主張先知以審察,然後再憑真理和公平,而不憑成見來判定。皇帝陛下,你拒絕我們對敵的催迫,不以不公平的嚴厲辦法對待我們,這誠然是仁愛和明智的高尚舉措。次一最好的舉措即是不聽從我們對敵惡毒的建議,因他們用似是而非的借口來遷延時日,久已阻擋了這改革教會的聖工,今又變本加厲,企圖完全阻止它。

  或者還有一個困難,阻止陛下開始改革的工作。許多人本來與我們表同情,只因預先顧慮失望,以為這聖工不能成功,就不敢從事。但是,敢請陛下注意兩件事:第一,困難並不如所預料的那麼大;第二,不問困難如何大,卻並不應令陛下沮喪;請陛下想到,這是神的工作,他既掌管一切,就可使其結果出乎我們意料之外,也使我們的顧慮顯為錯誤。對前者我目前不擬闡述;將來一旦嚴正考慮到這事時,便有更合適的機會來闡述。不過我要說,只要有膽量來嘗試,其進行就比通常所預期的情形要順利,而所遭遇的困難,也要比通常所預期的為少。然而,我們若想到古諺所表達的常情,即凡偉大的事業,沒有不也是艱難的,那麼,在這一個最偉大最光輝的改革運動中,我們必須排除許多艱難,這豈足為奇嗎?我已經說過,我們若不要大大得罪神,就當採取更高超的觀點。因為我們對於教會復興的期望,若不超過現狀所許可的,就不啻是以我們自己的能力來度量神的能力。不管成功的希望是如何微小,神吩咐我們壯膽,除去一切恐懼,好叫我們踴躍從事改革。我們至少當榮耀神到這一地步。我們應信靠神的全能,努力干去,也許神樂意將成功賜給我們。

  照目前帝國情形來說,皇帝陛下和最顯赫的王侯都必為百慮所纏,為諸事分心。但請常常記得,在萬機之中,無疑只有改教一事,應列為先著。我感覺到,著手改革教會,多麼需要膽識,誠懇,果敢,熱誠。我很感覺到,對於這樣一個高尚偉大之舉,我能如是以冷靜處之,決不少有人引以為奇。但我們怎能不這樣呢?我受壓過重,除不加文飾將此事訴於你們之前,以期你們後來可以垂察審究外,我再看不見有何更好的辦法。第一請看今日教會可怖的狀況,此種狀況甚至足以感動鐵石心腸。請看今日的教會顛沛不堪,荒涼滿目。請問你們讓基督的配偶,你們大家的母親,這般狼狽不堪,匍匐於地,要到幾時呢?何況她正在求你們保護,而解救之法就操於你們之手呢?其次,請忖度,那更不堪的禍患已迫在眉睫,除非你們迅予營救,不然距最後的覆滅就不遠了。誠然,基督將照他看為美好的方法來用神跡保存他的教會,出乎人意料之外;但我要說,你們若再稽延,在日耳曼中將不復有真教會的外形存在。你們應當防止教會傾覆,但環顧四周,就可看見教會傾覆的徵象是很多的,而且表現傾覆已迫在眉睫了。我若不言,這種徵象也要大聲呼叫了。

  然而,這些現象不僅應當使我們有所動於心,也應當使我們想起那要來的天譴。真神的敬拜為許多虛妄之見所玷污,為許多邪惡的迷信所傾覆,而神的莊嚴為殘暴的誹謗所侮辱,他的聖名受了褻瀆,他的榮耀幾乎被踐踏在腳下。不但如此,整個基督教世界公然為拜偶像的罪所污損,世人不拜真神,反拜自己的虛構。千萬種迷信大大盛行,而這些迷信有多少,就對神公然侮辱多少。基督的權能差不多從人心中漠滅了,得救的指望也從基督的身上挪移到虛空,膚淺,和瑣細無效的儀式上面去了,而聖禮所遭的污損,也是同樣可恨的。洗禮被許多附加事物所摧毀了,聖餐被各種可羞恥的事所敗壞了,宗教信仰徹底墮落,面目全非了。

  倘若我們不改革這些邪惡,神一定不會忘記他自己。那宣稱不讓自己的尊榮受任何損傷的神,如何能讓他的尊榮被拋棄損毀而不加干涉呢?那宣布要將一切不聽從預言的國家加以毀滅的神,如何能容許我們公然蔑視預言而不加懲罰呢?那因哥林多人少微玷污聖餐而予以嚴厲刑罰的神,如何能寬容我們擅自以如許多不堪言狀的褻瀆來玷污聖餐呢?那藉著眾先知的口宣稱對偶像崇拜要施行報復的神,如何能放過我們這許多怪誕的偶像崇拜呢?他一定不會放過,因為我們看見他提劍在手,勸戒我們,追討我們。目前土耳其戰爭佔據了眾人的心,而且叫他們充滿驚惶。他們該當如此。現在大家正在商討,準備抵抗之方。這種準備也是明智的,必要的。大家喊著要非常迅速。我也承認這一點,只要同時對那應首先商討的事,即如何恢復教會原狀的事,既不疏忽,也不延擱。改革教會的事已經遷延得太久了。土耳其戰爭的導火線是在我們心裡,這必須首先撤除,然後才能有效地打退敵人。

  所以,最英明的皇帝和最顯赫的王侯,你們將來一聽到那哀鳴之聲,說教會的改革目前必須停頓,等到別的事件處理妥當后再來處理不遲,就請記著,你們當前所要裁奪的事,乃是你們給不給後人留下帝國。可是,我又何必說到後人呢?甚至現在,你們也眼見帝國半趨於傾頹,搖搖欲墜。至於我們自己,不問結果如何,我們在神眼前所得的安慰,就是我們總想促進神的榮耀和教會的幸福,並為此而忠心努力;總之,我們已竭盡所能。我們的良心告訴我們,我們一切的願望和努力並沒有別的目的。我們也試圖用明證來表現這件事實。再者,我們所確實覺得的,不僅是我們關心並努力作主的工,而且主自己對他自己和他的工也必不缺乏辦法。

  不問結果如何,我們必不後悔已經發動此改革之舉,並且已進展到現在的地步。聖靈是我們的教義真實無誤的見證者。我敢說,我們確知,我們所傳揚的,乃是神的永恆真理。我們誠然如我們所當行的,願望我們所傳的福音,終必對世界有益;但是成事在神,而不在我們。若是神為要刑罰那些我們所要善待的敵人的忘恩和固執,使成功無望,而且百事愈糟,那麼,我要說凡是基督徒以及一切對此神聖使命忠心之人所要說的話:我們寧願死,但是我們雖死,卻仍是勝利者,不僅因為我們藉死更確能進入來生,而且因為我們深知,雖然神的真理目前被人蔑視,但是我們的血必成為繁殖它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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