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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舊約中的具體要求 (撥霧正原集之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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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11-29 06: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8-10-06 19:20:53

這是我在倍可親關於這個主題的討論發言,轉貼到這裡,供弟兄姊妹各位朋友參考。

Quote:
原帖由 初讀聖經 於 2008-10-6 09:16 發表 [舊約中,神對以色列人的規定現在還需要堅持嗎?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非以色列人也要照辦嗎? 當今的基督徒也要遵守嗎?
比如利未記11, 對食物的條例. 還有利未記22 對悖逆者的懲罰等等.


弟兄這個問題是一個理解和應用交叉的問題,不容易回答,我來試一下,供弟兄參考。

對以色列人的要求,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提出的。要理解神的教導,不理解這些歷史條件顯然不行。但是只知道這些歷史條件,只是一些死的知識,顯然也沒有理解神的要求的精髓。因此我們學習聖經,是要通過了解當時的歷史文化條件,掌握神的要求的實質是什麼,神的要求要等到什麼目的。這是理解聖經方面。

有了理解以後,才僅僅是開端,我們不是看而不動,而是要用生命參與,執行神的指令。而這個遵循神的教導,是在任何時候都要做到的。而聖經里有沒有提到我們今天具體條件?顯然沒有。這樣的話,是否不遵循神的教導就有了借口?顯然不是這樣。

因此,我們要堅持的是神的教導的精髓,而不是神的教導啟示的方式和條件。而到底在什麼形勢下應用什麼具體教導,需要我們自己確定。這是我們的責任,需要聖靈的指引,需要屬神的智慧,也需要我們弟兄姊妹互相提醒和交通。說到底,這不是個體的事,是所有基督徒組成的教會,與耶穌合為一體的共同任務。

Quote:
原帖由 初讀聖經 於 2008-10-7 08:50 發表 [舊約中,神對以色列人的規定現在還需要堅持嗎?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舊約中神立的某些法令比如禁吃豬肉, 處死悖逆者是不一定要遵守,還是一定不要遵守? 或者說,在沒有弄懂之前,先照辦,遵守了一定不會錯。可是,處死某人的後果實在太嚴重了,不象是不吃豬肉,反對同性戀或墮胎那樣簡單。如果都按個人的理解和喜好來決定取捨,那不亂套了。


沒有亂套。舊約的律法是給以色列的,而當時的以色列是神權國家,聖經就是國家法律,因此可以推行。現在情況大不相同,即使我們想照樣去做,也沒有可行性了。

但是,正如前面的討論所涉及,神的要求是一如既往要遵行的。這就是要理解精髓,在現實條件下堅定執行。

舉例說,處死悖逆者這一條,依然是正確的。但是執行者卻非普通的基督徒,而應該是國家機器的職責。如果當政者沒有履行這項職責,當事人要承擔後果,這是神的懲罰範圍。

作為我們的責任,我們只是做到我們可以做到的,神不會給我們承受不了的重負。什麼是我們可以做到的?提高認識水平,不同流合污,應該是基礎的。聲討一下,也應該沒問題。量力而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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