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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河北大學目擊者的集體沉默是什麼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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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暖思自由 發表於 2010-10-22 06: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 山右京客 ]  來源:人民網首頁 2010-10-22
  自河北大學校園內發生一醉酒青年將兩名女生撞飛,致一死一重傷后狂喊:「你知道我爸爸是誰?我爸是李剛」之後,這位「官二代」的蠻橫和狂野,無禮和無理立即引起網路一片聲討,「我爸是李剛「立時成為了網路「流行語」。

  事後,本應堅定站在受害同學一邊,堅決保護受害同學利益的校方,應該鼓勵目擊者們主持正義、維護公道,站出來勇敢說話,以澄清事實,使案件得到公正處理。

  然而蹊蹺的是,儘管事情的來龍去脈已經清晰,目前事件的後續處理卻遇到了難題。有同學稱:「(事件發生后的)第二天,我們迎來的不是同學的憤怒、有關部門的解釋,而是做好事(作證)的孩子不敢承認,目擊者也不敢公布事實。」

  有河北大學的學生私底下告訴記者:「現在學校不讓我們說這件事情,所以目擊者很難找。因為他們一旦向記者透露什麼事情,學校知道后肯定會對說的學生做出處分的,誰都會害怕。所以學校里的目擊者都只能什麼也不說。」(見廣州日報19月21日)

客觀地說,如果剝離當事人的身份,尤其是其父親的身份,這可能只是一起普通的醉酒駕車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並不會引起社會過多關注。即使肇事者還是李啟銘,如果其沒有高叫「我爸是李剛」,這件事也許就會輕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為有「爸爸李剛」,最多賠償點錢而已,說不定還會讓保險公司全賠,自己不花分文(由李剛擺平)。但是,一切結果或許都歸罪於李啟銘的狂妄和無禮,現在不但把「爸爸李剛」供了出來,還遭到了「人肉搜素」,想掩人耳目已經不可能了。如果那樣,網民們也是不會答應的。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就在大家義憤填膺之際,河北大學卻不讓學生們說這件事,還不讓目擊者們面見記者,這就不但是怪了,而且簡直是目無法紀、目無正義、目無責任,目無公民意識。那麼這些都反映出什麼呢?依我看,還是反映出了權力的無羈、權力的淫威、權力的亂使、權力的媾合。試想,如果「我爸爸」不是李剛,河北大學能禁止學生們「亂說」、目擊者出來作證嗎?顯然不可能。在這裡我們還是看到了「我爸爸是李剛」的影子,看來權力真的太可怕了,可怕的無視黨紀國法、正義公平了。

從道理上講,公民作證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也是法律賦予的義務。一個人如果掌握事實真相而不出來作證,是不道德的;如果捏造證據或者出示偽證,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嚴重的還可以判刑。但作為高等院校的校方不是積極要求目擊者出來作證,而是阻攔學生說出真相,還不準學生接受採訪,說穿了還是權利一條帶,完全是維護官員的利益。在這裡我們看不到一所大學應有的法律意識、社會責任和道義存在,而看到的卻是官官相護、為虎作倀、矇騙輿論,或者扭曲「維穩」本意,一個比「我爸爸是李剛」更可怕的無視法律的影子。

說到這裡,就不能不令人懷疑和費解了,一個小小的處級公安局長竟有如此淫威,更豈談其他?儘管保定警方已經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誰,只要觸犯法律,將嚴格依法予以懲處。」但我們還是懷疑,連目擊者都不準站出來作證,集體保持沉默,後續的處理就可想而知了。在這裡我們看到的不是目擊者的集體沉默,而是正義的沉默、法律的沉默、公平的沉默、道義的沉默。如果肇事者是一位更高級別官員的子弟,其結果將更令人寒怵了!
民主不僅是一種理念、一種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種生活方式。在民主制度中,過自由、平等、有尊嚴的生活,這不僅是中國人的夢想,也是人類共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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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99 發表於 2010-10-22 19:43 | 只看該作者
官員應該受到所有媒體的監督,而不僅僅是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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