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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我和同事一夜情后他去公司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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紆朱曳紫 發表於 2010-10-12 22: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小娟本有一個平靜、祥和的家庭,與丈夫、女兒在一起過著雖不富裕卻很溫馨的小日子。如果不是那次偶爾的放縱,我想我依然還是一個幸福的小女人,有個疼自己的老公、有個可愛的女兒,住在一套不大卻溫馨的房子里,雖然不太富裕,但小日子過得也算有滋有味。

  自己都不願相信,我竟出軌了

  如果不是那次偶爾的放縱,我想我依然還是一個幸福的小女人,有個疼自己的老公、有個可愛的女兒,住在一套不大卻溫馨的房子里,雖然不太富裕,但小日子過得也算有滋有味。很平淡、很平靜,對一個平凡甚至平庸的女人來說,這樣的生活是最合適不過的。我一向都很知足、也懂得感恩,結婚6年來,一直都用滿腔的愛和熱忱為這個家付出,把它看得和生命一樣重要。

  很多人誇我是個賢妻良母,誇我老公體貼溫柔,誇我女兒聰明可愛,羨慕我們一家三口之間的溫馨氛圍,我也常常為此感動。似乎,我們這個家庭已經被大家當作了幸福的典範。誰也沒料到,有一天我竟會用出軌來終結這段近乎完美的婚姻關係,包括我自己。

  2009年4月,公司派我和一個男同事到外地出差。提起這個男同事,我不得不羞愧地承認:其實很早以前,我就和他有一點說不清、道不明的曖昧。最初,是因為他對我十分關照,在工作上幫了我不少。後來,我們互加了QQ,常在網上聊得不亦樂乎。漸漸地,隨著兩人對彼此內心世界越來越了解,也就多了一份難以言表的默契,或者也可說是異樣的情愫。只因為我一直很冷靜、很理智,每次談到一定程度就會拒絕他再繼續說下去,所以始終不曾捅破那層紙,但彼此心裡都是有所觸動的。沒想到兩人竟有一起出差的機會,一路上,我表面上和那個男同事相談甚歡,其實內心十分忐忑不安。一方面擔心會發生讓自己應付不了的局面,一方面卻又隱隱地在期待什麼。我不知道該如何解釋這種心態,也許是虛榮心在作祟,認為自己能夠征服另一個男人是件了不起的事;也許是受強烈的好奇心驅使,想嘗嘗這種刺激的滋味;也許,我骨子裡本就是一個花心、不知恥的女人。

  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我覺得自己真的很可恥。前一分鐘還在扮演好妻子、好媽媽的角色,在電話里問候老公、女兒,嘴裡兀自說著「很想你們」,后一分鐘卻已經和那個男同事擁抱到了一起。當然,腦海里閃現過「不可以這麼做、不能對不起家人」的念頭,但行動卻沒有受思維的控制。一直壓抑著的曖昧情緒一經釋放,就熊熊燃燒起來,燒得我完全沒了理智,只想徹底放縱這一回。

  而當激情退去,我幾乎是落荒而逃。我感到沒臉面對那個男同事,生怕他在心裡嘲笑我的放蕩。更羞愧於自己的荒唐行為,覺得太對不起老公、女兒。直到這時候,我才意識到自己到底幹了些什麼,會帶來怎樣的後果?只是,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真相敗露,我想贖罪卻被老公拒絕

  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無法做到當它不存在,裝沒事人一樣。雖然回宜昌之前,我一遍遍告誡自己:一定不能露馬腳,不要再去想它。可當我看到老公的那一刻,還是慌亂得不知怎麼辦才好。其實,這不過是我做賊心虛的感受罷了,當時老公壓根沒有察覺,他依然一如既往地對我好。

  但事情最終還是敗露了,因為我的欲罷不能。回宜昌后,那個男同事不停給我發簡訊,每一條都很煽情。我本該果斷地刪除,不予理睬才對,可偏偏狠不下這個心,尤其是看到他深情的表白話語,可憐兮兮地問我為何不回話時,我竟然還回了簡訊。雖然回的都是拒絕的話,但越是這樣越是顯得糾纏不清。

  很不幸,老公無意間翻看了我的手機,那些沒有來得及刪除的簡訊就像刺一樣扎進了他的心裡。別看他平時那麼疼我,可他屬於那種很有原則的男人,眼睛里容不得一粒沙子。雖然我拚命掩蓋,謊稱自己和男同事其實並沒有什麼實質性關係,但他還是無法接受。之後,他對我的態度明顯變了,性情也越來越沉悶。

  比如,以前過年過節一般是老公做飯,因為他廚藝比我好。發生那件事後,我為了討好他,也為了贖罪,主動在婆婆生日那天攬過了這個差事,使出渾身解數,照著菜譜做了一大桌子菜。可他吃了兩口就扔了筷子。其實飯菜的味道並不差,差的是他吃飯時的心情。以前,他凡事都很遷就我,兩人偶爾爭嘴一定是他服軟,可後來我幾乎不敢和他說話,稍不留意就會勾起他的火。我很難過,因為我真的很努力想要彌補,但老公始終是拒絕的態度,怎麼努力都無濟於事。

  更糟糕的是,那個男同事把和我的事情當成炫耀的資本在一個哥們面前吹噓。很快,單位就有同事開始議論我倆。雖然老公和我在不同單位上班,但同屬一個系統,這樣的事又豈能瞞得住他?8月中旬的一天,我下班較早,正在廚房裡忙活晚飯,他回來了,怒氣沖沖地質問我那些謠言是不是真的?我還是不敢承認。可老公說,其實我承不承認已經沒有關係,他相信這世上無風不起浪,他已經對我徹底失望。

  然後,老公斬釘截鐵地提出了離婚,任我怎麼道歉、哀求,他都不動搖。

  婚姻瀕臨瓦解,悔不該放縱自己

  好在我和老公還有一個5歲大的女兒,在我完全不知該怎麼辦才好時,女兒救了我、救了我們的婚姻。今年9月1日,女兒要去幼兒園報到,老公本打算一個人送她去,但她不依,非要爸爸媽媽一同前往。拗不過她,老公只得同意我一起去。也許是這件事情觸動了他,他的態度不再那麼堅決。似乎,這對我而言已是最好的結局。

  可後來才發現,雖然老公不再說非離婚不可的話,但我們的關係已是名存實亡,勉強維持的婚姻與破滅也沒有什麼兩樣。自8月到現在,我們根本沒有夫妻生活,即便我主動,他也懶得理睬。不僅拒絕我,還排斥與我相關的人。10月底,我父親過生日,我希望他能和我一起回娘家,但他不肯,說是去了會彆扭。後來,我父母見只有我一個人回來了,敏感地察覺到我和老公發生了問題,拚命追問,我不得已說出了實情。他們很生氣,把我狠狠罵了一頓,又特意在生日宴會結束后陪我一起回家,說是要跟女婿道歉。可老公不領情,在我父母進屋后,他乾脆找個借口出去了,直至天黑也沒有回家。

  我知道,老公是在逃避,他猜到我父母一定會勸他原諒我的錯,繼續和我過日子之類的話,他需要自己冷靜思考。所以,我不怪他。只是,他的舉動越發讓我感到害怕、感到絕望。我不知道今後的日子是不是永遠都會這樣?還是會如我父母勸說的那樣:給老公一些時間,然後自己努力表現,他總會慢慢迴轉。似乎,我也只能這樣無助地等待,等待他給我最後的宣判。

  說後悔已經無濟於事,可我還是後悔。我後悔不該放縱那一次,把自己陷入了今天的絕境。要是沒有那件事,之後什麼都不會發生,我還會是半年前那個讓人羨慕的幸福小女人。該怪誰?似乎,只能怪自己沒有控制住的慾望,沒有控制住的放縱。(文中主人公均使用化名)

  專家快評:

  人是多面性動物。所以小娟能一面扮演著賢妻良母的角色,對電話那頭的女兒老公表達無限思念,這個是真實的她。然後她又能在掛下電話后馬上和另外一個男性擁抱在一起,這個也是她。

  看故事的人也許有相當部分會大罵小娟的放蕩,這個罵聲中夾雜著的應該還有對道德的呼聲,因為千百年來中國文化對女性的要求是苛刻於男性的。打個比方,若故事中出軌的是小娟的老公,也許罵聲僅僅說他是無情人,而不會說這是個放蕩的老公,「放蕩」這個詞似乎都有了指定的性別。但事實上,小娟的問題不是放蕩,而是出軌,和所有出軌男性一樣,她是按照人性最本原的一面在行事。但人與動物最大的區分就是人有克制力、有道德感、有責任心,所以小娟的行為仍然是錯誤。

  小娟原本可以做一個幸福的小女人,但這個機會被她親手摧毀了。萬事有因有果,成年人必有承擔自我做出決定后的能力,即便你沒有這個能力去承受,也必須接受,因為在原則性問題上容不得半點玩笑和馬虎。所以,我要告誡所有正在出軌或有出軌念頭的男人女人們,若你不在乎真正的幸福,幸福亦同樣會將你拋得遠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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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pina 發表於 2010-10-13 02:56 | 只看該作者
只能說活該。。智商太低。。兔子都知道不吃窩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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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chutw 發表於 2010-10-14 15:58 | 只看該作者
這不能當領導
因為連二個男人都搞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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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17 12:24

大意了,嗑瓜子嗑出個臭蟲了。市長半夜與不是妻子的女人打架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想為就要有幾把刷子。不然很被動。

據美國《僑報》報道,美國加州聖蓋博市華裔市長黃裕民涉嫌毆打、搶劫一名華裔女子,15日凌晨被警方逮捕,上午10點半才獲準保釋回家,等候法庭傳訊。

  聖蓋博警官杜阮 (Ariel Duran)介紹說,當天凌晨1點15分,市警察局接獲路人報警電話,稱聖蓋博市富升廣場路邊有一對男女在一輛白色轎車旁打架,於是立即派出員警趕赴山谷大道301號案發現場,並根據目擊者提供的線索追蹤到前景(Prospect)大街和紐比(Newby)大街的路口處,在那裡警方找到了那對男女。

  警方調查證實,衝突一方是聖蓋博市現年35歲的華裔市長黃裕民,他和一位33歲的華裔女子因金錢問題發生口角,並升級為肢體衝突。

  據說,黃裕民搶走了該女子的錢包,拿走了裡面的汽車鑰匙,之後駕駛該女子的轎車準備離開,但該女子從車窗鑽進轎車試圖奪回錢包。他將她推出車外,之後上了自己的多功能越野車(SUV)。該女子又從乘客一側車窗探身進去,試圖奪回錢包,但他以每小時40英里的速度從富升廣場沿著前景 (Prospect)大街向北行駛。該女子站在汽車踏板上,抓著反光鏡,直至汽車開到紐比(Newby)大街路口。

  這一幕被山谷大道紅玫瑰夜總會的一名保安看到,他開車追上黃裕民的汽車,並在路口截住他。聖蓋博警局的5輛警車很快趕到。

  警方以搶劫、人身攻擊和毆打等3項罪名將黃裕民逮捕。他將在兩個月內接受法庭傳喚。如果全部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多10年的監禁。

  警方沒有透露那名女子與黃裕民的關係。不過,聖蓋博副市長顧提爾瑞茲(David Gutierrez)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稱,就他所知,那個女子不是黃裕民的妻子。

  據富升廣場「麵食街」李老闆介紹,當天凌晨1點多,黃裕民和一個女人到店內吃飯,兩人相對無語,因為餐廳不收信用卡,那個女子出去到外面的提款機取了一疊20元的現金后回到餐廳,看上去約1000多元。

  李老闆說,沒過多久,該女子突然拿起一籠小籠包砸在黃裕民身上,他沒有說話,也沒有立刻反擊,但過了一會,他拿起醋碟朝該女子打去,兩人就這樣撕扯起來。該女子喊著讓服務員報警,兩人拉扯著走出餐廳,從外面的停車場一路打到山谷大道路邊。李老闆開始以為是夫妻吵架,所以沒有報警。

  兩人打到外面停車場,被馬路對面紅玫瑰夜總會的一名保安看到。那名保安上前拉架,看到黃裕民開車離開,而該女子還站在汽車踏板上,就開車追了上去,在紐比(Newby)大街路口將汽車攔下。

  李老闆說:「我當時還真不知道他就是聖蓋博市長,不過看上去文質彬彬的,不像那個女的兇巴巴的。餐廳內當時有20人左右用餐,所有目擊者都說那個女的不好,凶得要命,是她先動手的。」

  面對眾多媒體追問,黃裕民當天下午1點49分通過電子郵件發表聲明說:「本人身為民選官員,一向以高標準要求自己。這次事件純屬與友人之間誤會而一時失控的意外行為。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在此,本人向一直支持我的親友及民眾表示歉意及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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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19 02:47
回復 4# Guest from 99.139.101.x
有啥好憤怒的,首先你這不是一夜情,熟人之間叫偷情,其次誰叫你找一傻逼,自食其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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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0-21 01:26
這個女人瞎了眼!! 連這樣一個垃圾男人的本性都看不出來,說明這個女人實在是弱智!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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