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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宜黃官員為何同情被免書記而非自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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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0-11-1 00: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0年10月29日01:39新京報

作者:致淵(媒體人)

在進入后拆遷時間,宜黃有些官員同情的對象仍然是「好書記」而非鍾家。這表明,免掉一個為拆遷悲劇負責的官員容易,而根除那些製造拆遷悲劇的觀念則非常困難。

如今江西宜黃已經進入「后拆遷」時間。隨著原宜黃縣委書記、縣長被免職,民意似乎得以安撫。整個事件的是非曲直,並不複雜,也不難做出判斷。

然而,據昨日《南方周末》報道,記者發現,即使在自焚事件后,宜黃的一些官員(包括離退休官員),不僅對強拆有著迥異於輿論的判斷,不少官員反思的結果是,落馬官員是因為「倒霉」,對「拆出人命」的前縣委書記邱建國的評價也頗高;據說有退休官員還上書為他作保。

與這種高調不同的是,很多宜黃官員對鍾家則不願做評價。對於鍾家的房產,當地的一位拆遷官員反倒認為,「如果不是邱書記,鍾家所在的地段根本不值錢」。對於鍾家的自焚事件,當地有官員認為「並非因為強拆違法,而是具體處置措施失當,沒有控制住局面」。

如果報道確實反映了當地的真實狀況,那麼,耐人尋味的問題是,有些宜黃官員為何同情書記而非鍾家,那些官員們的價值觀和立場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會集體性地跑到社會輿論的對立面?

從事實層面來說,那些官員之所以對邱建國念念不忘,乃是因為他的到來而創造了經濟增長的「宜黃速度」。這應該也給當地民眾和官員帶來了切實的利益。在「鍾家也該感謝邱書記」的邏輯中,呈現的也是對邱建國的「積極」肯定。

而邱建國作為行政體系中的一員,也決定了很多宜黃官員對其有一種天然的認同。然而,在宜黃「后拆遷時間」反常的官員輿情,其背後的複雜性,又不能簡單地用身份認同闡釋。

實質上問題仍然在於,對強拆合法性以及正義與否的認定。在當地有些官員看來「沒有強拆,就沒有宜黃速度」,而強拆背後乃是為了實現整個宜黃民眾的公共利益,因而,為了公共利益就可以犧牲一部分私人利益。在強拆中當地官員們當然會有追求政績的私人動機,但是,如果他們認為,強拆最終乃是為了讓宜黃百姓生活得更美好,他們懷有一顆「公心」,那麼強拆就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了。當地有些官員正是用這樣一個崇高的目的賦予強拆「正義」的面孔,以及行動的理由。

從表面上來看,這好像與「執政為民」的理念並不衝突。然而,宜黃以及其他地方的諸多官員們,並沒有意識到,他們所理解的這個「民」乃是抽象概念與集體意義上的「民」,而非現代社會與政治生活中個體意義上的「民」。他們也不能理解,「執政為民」的現實含義乃是在保障每一個公民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實現公共利益。這也是我們為什麼會看到,有那麼多的拆遷戶會用生命捍衛自己的家園。

黑格爾說,悲劇乃是源於兩種倫理的衝突。這兩種倫理似乎都是正義的化身,所以,才會互不相讓,最終導致矛盾激化,以悲劇收場。以此來看宜黃拆遷悲劇,就是地方官員「強拆的正義」與鍾家維護權利的正義之間的碰撞。不過,宜黃「強拆的正義」實質上是一種「偽正義」,在一個法治國家和文明社會,這種悲劇實在不應該發生。更可悲的是,在進入后拆遷時間,這種觀念並沒有終結。宜黃有些官員同情的對象仍然是「好書記」而非鍾家。這表明,免掉一個為拆遷悲劇負責的官員容易,而根除那些製造拆遷悲劇的觀念則非常困難。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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