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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B-2短期商務/觀光綜合簽證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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紆朱曳紫 發表於 2010-10-6 05: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紆朱曳紫 於 2010-10-7 03:48 編輯

美國,是世界上最受遊客青睞的旅遊勝地之一,也是眾多聞名世界的城市和地標之所在。從紐約到洛杉磯,美國每年都接待超過510萬名遊客。不僅如此,不少世界上頗具影響力的大型企業的總部都設在美國,令美國成為商務旅行中心。對於這些遊客和商務人士而言,赴美進行短期訪問的第一步是拿到短期訪問簽證。然而,某些人覺得拿簽證是件複雜丶令人頭疼的事兒。
B-1/B-2短期商務/觀光綜合簽證:

總的說來,訪問者簽證(visitor visas)是專為有赴美進行短期商務丶觀光或是兩者皆有的個人設計的。商務人士應申請B-1簽證,而遊客應申請B-2簽證,如果赴美的目的是商務丶觀光兩者皆有的話,則應申請B-1/B-2短期商務/觀光綜合簽證。B-1簽證適用於赴美參加商務會議丶處理財產丶商務談判等;而B-2簽證則適用於參加婚禮丶旅遊觀光丶接受醫療等。

所有的訪問者簽證都是非移民簽證(non-immigrant visas),這意味著該簽證僅在一個固定的期限內有效,並且簽證持有人赴美須有特定的目的。一般情況下,訪問者簽證允許持證人在美國逗留6個月,理由充分可延期6個月。與其它一次入境的簽證不同,訪問者簽證允許持證人多次入境。

除了時間限制之外,B-2簽證的持證人不可以在美國工作。訪問者簽證不允許持證人帶家屬,每一位家庭成員都必須依照各自的情況,申請訪問者簽證。

訪問者簽證申請是向美國駐各國的使領館遞交。儘管申請人可以向任何一個美國駐外使領館遞交申請,但我們還是建議申請人選擇離自己的居住地最近的使領館。

在遞交申請的同時,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有資格獲得簽證。這意味著申請人須向使領館證明自己:

1. 不會在美國逾期停留;

2. 不會在美國工作;

3. 有強而有力的回國約束力;

4. 有足夠的財力支付赴美和在美期間的所有開銷;

5. 有一本有效護照

遞交申請之後,申請人要想當地的使領館預約面談。面談的時候,申請人需要按指紋,領事會詢問申請人此行赴美的目的丶計劃在美國逗留的時間丶回國約束力信息(包含家庭和經濟)以及在美國是否有親屬或是經濟關係(familial or economic ties)。領事有可能要求申請人出具自己符合簽證資格證明的原件。面談最後,領事會作出批准或拒絕申請的裁定,如果申請獲准,申請人將當即獲得訪問者簽證,自由赴美。

總而言之,申請訪問者簽證一度是件很簡單的事兒。然而,經歷了2001年「9.11」恐怖襲擊之後,美國改變了移民政策,並且大大加強了對所有簽證申請人的檢查。故而,在沒有適當指引的情況下,確保能拿到訪問者簽證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我們建議有相關需求的讀者,不要掉以輕心,還是尋求律師或是資深專家的幫助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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