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和諧2008 於 2010-9-27 02:21 編輯
教授肖傳國雇凶傷害方舟子 法官潘華山分屍殺害當事人
中國社會潰敗的又一表徵
作者:高人;來源: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2010-09-25
一碼歸一碼,就事論事,只談方舟子被襲案,而不論其他——諸如他對中醫和國學的看法等。
一. 學術發現,科學發明,一個理論或一種學說的正確與否,需要不斷實驗,並經過漫長時間的考驗,尤其是實踐的最終檢驗。出現爭議,只能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進行探討和思辨,而君子動口不動手,用事實說話,以理服人,既是做人、也是做學問的底線。
方舟子曾指摘肖傳國的「肖氏反射弧」未得到國際公認,並對其簡歷提出質疑,又稱其論文寥寥無幾,所獲獎項言過其實等。肖則以「污衊」和「嚴重損害他的名譽權」為由,將方告上法庭,並於06年8月,經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判決勝訴;但其後又以「誹謗罪」對方提起的刑事訴訟,卻敗訴北京。
雙方就上述問題舌戰的是與非,未見權威專業機構出面評判裁決,外界無法置評,而訴諸法律乃是肖的權力,但兩人的「互掐」已非學術性質,也無學術價值可言。
二. 無論兩人有多大冤讎,更無論方的質疑與「打假」有無科學根據以及動機如何,肖都不該雇凶傷人。
身為大學教授、博導、主任醫師、973首席科學家,並在國際醫學界小有名氣,獨創「肖氏反射弧」的肖傳國,因此被刑拘乃至將要被刑,既令人惋惜,也令人不齒。
因為,肖的行為與其學者身份極不相稱,卑鄙齷齪下流,帶有黑社會和流氓性質,不僅使自己身敗名裂,也令學術,乃至中國整個知識界蒙羞;醫生以救死扶傷為天職,肖作為白衣天使,竟然花錢雇凶打人,也是對這一高尚職業的玷污。
三. 經警方初步審查,該案是因肖認為方通過媒體、網路對其學術「打假」,從而導致其未能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為施報復,逐雇傭指使其遠親戴建湘「教訓」方氏,戴則組織另外兩人實施犯罪。
儘管中國學術界存在腐敗,但科學院院士的入選當有嚴格標準和嚴密程序。換言之,肖之落選院士,與方的「打假」並無關係;倘若真的被他言中,則只能說明院士評審機構的謹慎負責,也說明了方的「打假」事出有因,言之也有在理之處。
四. 當今的中國,偽劣假冒泛濫肆虐,充斥朝野直至各行各業各界,在精神和物質兩個層面戕害國民,「打假」行動的應運而生,甚至出現專以「打假」為己任的個體,無疑是社會的幸事——即使出於各種個人目的,也具有為公眾「維權」的客觀意義和效果。
在一切向錢看的中國,「打假」著實不易,須有不惜身家性命的勇氣和決心。因為:對於揭露戳穿假象的行為,既得利益集團往往公權濫用,以「維穩」等各種冠冕堂皇的「正義」挾私報復殘酷打壓,「渭南書案」只是最新例證;江湖則是「黑道」了斷——雇凶打殺殘傷,肖就為此花了10萬。
這正是可怕之處——個人對公權力的「打假」,正如黑龍江的一位縣級官員所說,乃是「以卵擊石」;若是再任憑黑惡勢力對「打假」者的「收拾」,這個社會就真沒救了。
好在警方迅速破案,既值得稱述,也與方舟子不是普通平民百姓的特殊身份不無關係。
拭目以待法律將如何判決此案。
五. 已有律師分析稱,主犯肖傳國如按「故意傷害罪」定罪,最高判處3年有期徒刑。
方受傷程度並不嚴重,賴以他的迅速脫身,並非兇手的手下留情——先是向方的臉部噴辣椒水,后是手持鐵鎚向其頭部砸去,當方躲開錘擊並逃離后,還是被擲來的鐵鎚擊中腰部併流血,都說明來者不善,方認為「目標是置他於死地」,應該不是誇張。
我們還不知道肖雇凶是買方之命,還是買方之殘,也不知是傷頭,傷眼,還是傷腿?總之,肖的「主觀故意」也應是量刑的重要依據。
六. 平心而論,學業有成的肖傳國,卻淪為階下之囚,肯定有著血氣方剛的個性因素,但功名思想無疑是主要原因——因落選院士而怨天尤人,而怒火中燒,而圖謀報復,而出此下策,而自毀前程,演繹了既不悲壯也不高明的人生鬧劇和悲劇。
無獨有偶,浙江最高法院原立案一庭副庭長、高級法官潘華山,利令智昏錢迷心竅,親手殺害了向他行賄的經濟糾紛案件當事人,並分屍拋屍。
兩件事情雖系極端的個案,但作為天地良心的司法和學界,竟如此腐敗墮落,貪贓,枉法,抄襲,剽竊,學術學歷學位造假,早就不再是個別現象。這是一種表徵,說明了社會已經潰爛不堪,並正在向著潰敗演進。
應該認真審視,並反思「特色」社會治理的「中國模式」了。
(作者:高人;「中國選舉與治理網」首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