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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孝頂:敬請直接對律師跨省,請勿威脅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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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oupao 發表於 2010-10-3 16: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敬請直接對律師跨省,請勿威脅當事人!
(作者: 朱孝頂 | 2010年09月14日 02:49, 來源: zhuxiaoding/post/13442/591594)
 

    8月31日晚八點,一個絕對的意外,辦公室加班后就在回到家的最後一站,漆黑樓道里的一隻家貓狠狠地咬到了我的小腿。於是,蔓延到整個九月,在出差與定時打防疫針之間偶有衝突。防疫針期間種種禁忌:抽煙、辛辣、咖啡、飲酒,似乎專門為我而設,或許命中注定,種種禁忌於我全無效力。人生短暫,何不由著性子?何況諸多惡習,只要不至於過於影響他人,我自依然故我。曾經一句「即使得了肺癌我也絕不會戒煙」,把勸我戒煙的哥哥氣得半死。話雖如此,我對於主動自覺戒煙,並且戒成煙的朋友,向來心懷敬重;但我對於自己這種明知死路不思悔改的傢伙也是暗自得意。這就是我,一個徹底的叛逆分子。也就是這種個性,在多年前幾乎萬夫所指、被指斥為反動典型的日子裡,我依然故我。

    前幾天,我崑山的好朋友,也是崑山強拆案的當事人,電話告知我,崑山法院的行政庭法官在訴崑山市政府強拆決定案的立案前談話,非常明確地表明,將會以某種方式處分我。我這位好朋友,作為當事人,為我的安全深為擔憂,並一再為他們家的案子讓我有危險而深表歉意。

    這種歉意,反倒令我不安。

 作為律師,當事人花錢請你,不盡心盡責,於心何忍;作為律師,你的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重創,不仗劍而起奮力抗爭,有何顏面自稱「權利衛士」;作為律師,面對不法面對不公,不敢捍衛自身的執業權利,有何面目再去代理他人。何況,現在的路,全是自己主動選擇而來,豈能背叛當初的諾言。在博客上報道崑山強拆案,實名批評江蘇三級法院拒不立案,實名批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不作為,均是我的自由意志體現,均是我主動而為,沒有別人的慫恿與鼓動。

  如欲加罪,理由方式以下可供參考借鑒:侮辱、誹謗、煽動、顛覆諸罪;道德抨擊可以圍繞自我炒作、黑律師、黃賭毒、自私、無恥、卑鄙等等;直接跨省或製造一些治安案件(其中方舟子案可以參考)或者向司法部門提前吊銷律師執照等等。

  如果你們膽敢聲稱,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權以及批評監督公權力權全是扯淡,如果你們膽敢聲稱法律沒有你們的領導大,那麼你們採取以上所有措施,我絕對會心服口服、無條件配合、全方位支持。

  應當受理的案件,遲至今日,仍未進入司法渠道,卻在法庭談話時指責律師在網上亂髮文章損害了你們法院的名譽。我能說的只是,您這樣的法官太過極品了吧。我向來自許,我沒有私怨,沒有私仇,尤其是對於很多即使作出枉法裁判但能表示出裁判並非其本意的的法官,我理解寬容多於指責與批判。但對於那些主動枉法、習慣性枉法,在權勢與普通當事人面前完全兩副嘴臉的法官,我絕不會理解,也不會寬容,更不會放縱,即使您將我銬在籃球架上、直接司法拘留,我定會據理力爭、絕不留情。

  近幾個月來,我收到無數蘇州、常州、無錫陌生朋友的電話與簡訊,他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我江蘇的法院拆遷行政案件立案有多難。我聽得出他們的憤怒與無奈,我感受得到他們對於司法公正的期盼及對現實的失望與絕望。我有電話記錄與簡訊為證,拜託,普通百姓說的話,並不都是捏造、虛構,並不都是別有用心。

  拜託,請勿對我的當事人不利,跨省之類直接沖我來就行!

馬後跑跑  泡炮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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