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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在台灣的腐敗統治:收復台灣 大發接收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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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chutw 發表於 2010-10-3 13: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抗戰勝利後,台灣同胞沉浸於重回祖國懷抱的喜悅之中,從50年殖民地的桎梏解放出來的人民,像孤兒等待著溫暖的母親般等待著祖國軍隊的來臨。然而迎來的卻是一批貪官污吏和惡習敗紀的軍隊,國民黨政府在接收台灣時的種種倒行逆施,給台灣同胞帶來新的災難,以致台灣同胞對國民黨政府由希望轉為失望甚至絕望。
  
  在日本帝國主義的統治下,台灣同胞每時每刻都盼望回到祖國的懷抱。1945年10月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兼警備司令部前進指揮所主任葛敬恩率80餘人飛抵台灣,受到台灣人民的熱烈歡迎。10月17日,國民黨部隊在基隆登陸,受到來自各地久候的民眾歡迎。登陸部隊進入台北後,30萬市民夾道歡迎,並高唱《歡迎國軍歌》:台灣今日慶昇平,仰見青天白日清;哈哈,到處歡迎,哈哈,到處歌聲;六百萬人同快樂,簞食壺漿表歡迎。10月25日,盟國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於台北市公會堂(中山堂)舉行,臺澎地區的受降代表由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擔任,陳儀代表中國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國主權之下」。會場外的廣場上,被前來爭睹盛況的民眾擠得水泄不通,群情興奮。為了歡慶回歸祖國,台北市社會各界舉行了盛大的紀念遊行。全省上下,到處張燈結綵。這種熱鬧感人的場面,足以用「如醉如狂」來形容。然而,沒過多久,這種回歸祖國的「狂喜」卻被失望、仇恨所取代。

    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日本帝國主義為了加強對台灣同胞的統治,在台灣設置了「台灣總督府」。總督府集行政、立法、司法、軍事大權於一身,掌握了對台灣同胞生殺予奪的大權。在台灣同胞眼中,總督府是反動、專制統治的象徵。然而,國民黨收復台灣之初,不設省政府反設一個集行政、立法、司法、軍事大權於一身的行政長官公署,這套制度等於是照搬了日本治臺的「總督制」,使台灣同胞產生了「總督制度復活」的錯覺。而國民黨反動政權在接收台灣之初的種種腐敗行為,更令台灣同胞極度不滿。

    國民黨政府接管台灣後,雖然名義上給台灣人民參政的機會,而實際上卻以台灣人受日本奴化教育太深,又不懂中國普通話為藉口,把許多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之外。在行政長官公署9個處的18個正副處長中,只有兩個是台灣人;在高級公務員當中,臺籍人士所佔的比例也很小;在縣市長方面僅有3位是臺籍人士(台北市長遊彌堅、新竹市長劉啟光、高雄縣長謝東閔),且都是曾到大陸求學或工作再返回台灣的「半山」。國民黨從日本人手中接收過來的各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也均由大陸人掌控。此外,許多接收大員還在機關之內大搞「牽親引戚」的用人作風,將台灣人從職位上撤下來,由一些毫無技能的「濫竽之輩」補缺。如農林處檢驗局局長葉聲鐘把一位具有30年經驗的臺籍技正弄走,然後由自己的姨太太來補缺;高雄市工業專修學校的一位劉姓校長,竟以不識字的岳父充任教員等等。不僅如此,即使有幸保住工作者,雖然做同樣的工作,大陸人的工資要比臺籍人高出許多,並享有後者不能享有的其他補助。久而久之,引起被排擠在工作之外的失業者及受歧視者的內心不平。

  國民黨到台灣後由接收變「劫收」。從1945年10月到1947年2月,國民黨共接收日本駐臺的機關財產、企業財產、個人財產110億元舊台幣,各縣市30%的房屋和佔全省耕作面積20%以上的土地。這些企業、銀行、房屋和土地,有很大一部分是日本殖民者從台灣同胞手中搶去的,本應酌情還一部分給原主,但國民黨的接收大員卻照單全收,台灣人無緣置喙。此外,一些接收大員到台灣專門接收金條、洋房、汽車、小妾和高位,中飽私囊,時人譏之為「五子登科」。五子意指:金子、房子、車子、位子、女子。對於接收大員們的「劫收」醜態,記者唐賢龍在「2·28事件」後不久,於南京出版的《台灣事件內幕》中是這樣描寫的:「自從國內很多人員接管台灣後,便搶的搶、偷的偷、賣的賣、轉移的轉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國內劫收的那一套戲碼統統都搬到了台灣」。吳濁流在小說《波茨坦科長》中則是這樣描繪的:男主人公范漢智,向他的新婚台灣妻子說:「台灣真是好地方,從重慶只穿一套西裝過來,不久就可以做百萬富翁。」這些紀實報告和小說活生生地表現了一些接收大員貪婪、醜惡的嘴臉。

    國民黨派到台灣的幹部,不乏清廉有能力者,但以權謀私、貪污舞弊者眾。1946年,大大小小見報的貪污案件屢見不鮮,其中比較大的有:任省專賣局局長的任維鈞,被人在《民報》上公開舉出證據的貪污金額就高達500萬舊台幣之多,但依然逍遙法外。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任紙業印刷公司經理時,把幾部價值數千萬舊台幣的大機器廉價標賣,暗中又派代理人以極低的價格買入。李卓芝改調台北市專賣局長後,接任者發現此事,便向上級告發,但李卓芝僅被陳儀罵了一頓了事。台灣貿易局局長於文溪,被國民黨中央清查團查出貪污事實後,雖移交法院審理,但「錢能通神」,清查團走後,於文溪不久即從獄中放出。雖然於文溪最後被撤職,但在移交工作時,卻不僅把日本人留下的清單銷毀,而且把倉庫裏的存貨以一些莫須有的名目私吞,如謊稱食鹽被人民搶去1萬擔,紅土(好鴉片土)被白螞蟻吃掉70公斤,糖損失數十萬斤。不用細想就知道這些純屬謊言,1萬擔鹽需要多少人才能搶去?多少白螞蟻才能吃掉70公斤鴉片?且白螞蟻是否吞食鴉片?又如,台北縣長陸桂祥貪污5億元舊台幣的弊案被報紙揭發後,還沒等到長官公署派人去查,倒是台北縣政府突然發生一場大「怪火」,連續燒了兩天兩夜,先是把會計的賬簿單據燒得一乾二淨,再把捐稅處乾脆燒光,縣政府所有的接收、稅據等原始證據全被「火神」收去了,在無據可查的情況下,5億舊台幣就此不翼而飛。貪污盛行,造成台灣同胞對陳儀政權的失望與怨恨。

  國民黨接收台灣後,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內戰,開始對台灣進行大肆搜刮,造成島內社會秩序混亂,物價飛漲,糧食奇缺,失業嚴重,民不聊生,怨聲載道。

  國民黨到臺後,將從日本人手中接收的237家企業、600多個單位,全部納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屬的27家公司來經營。另外,沿襲日據時代的專賣制度,國民黨當局不僅將樟腦、火柴、煙、酒等物品全部納入專賣,由官辦的專賣局經銷,還將鹽、糖、石炭等許多民生物資也由專賣局之外的機構來統一承辦,如鹽的專賣由「財政部」台灣鹽務管理局直轄之台南鹽業公司來承辦。甚至連毛筆、文具、教科書等都由省教育處主辦的台灣書店專賣,各機關團體若不從該店買文具書籍,會計處不予報銷。此外,與專賣局互為表裏的貿易局、運銷局、燃料調劑委員會等官方機構壟斷了全島工業產品的購銷與輸出,舉凡樟腦、米、糖、紙張、木材等重要物資,只有貿易局可以運銷島內外,進口貿易亦然,以致一些違法官商可以從中牟取暴利,受害、受剝削的乃是廣大的老百姓,從而極大地激化了台灣民眾與國民黨政權的矛盾。

  1947年7月,蔣介石開始發動全面內戰,為準備內戰物資所需、徵集軍糧,將台灣大米輸往大陸,加之奸商的囤積倒賣,國民黨來臺不久,台灣就鬧起米荒。最先始於台北市,然後逐漸波及北部各地,之後就是中、南部,一眨眼之間全島各地都鬧起米荒。到了11月底,第二期稻作收成後,不但形勢沒有好轉,反而更趨嚴重。1937年以前,台灣的大米每斤為0.11元,抗戰期間為0.16元(配給價格),但國民黨接管台灣後,由於實行掠奪性的「田賦徵實」政策及將大批大米運往大陸,致使糧價急劇上漲,到1947年1月,大米1斤漲至13.4元,到2月20日竟漲至40元,國民黨接收台灣僅1年4個月,糧食價格上漲250倍,因無米可炊全家自殺之事常有發生。對於台灣米荒的狀況,戰後初期被派遣來臺的記者王思翔於1951年12月在上海出版的《台灣二月革命記》中這樣寫道:「台灣本來是穀倉,1946年的年產量超過89萬噸,供本省人口糧尚有餘,但因軍用米佔了很大的比率,所以今春的米價反而比上海還高,甚至發生饑饉現象。苛斂誅求的結果,加速了農村的破產。被饑餓所迫的人們,年輕的成為小偷強盜,女人當了娼妓,光是盜竊就使牢獄超額,收容人數超過平常的三四倍。」

據統計,1946年,台灣兩季稻收成共640萬日石,台灣本省所需食米為500萬日石左右,剩餘的足可以應付任何意外或災患。出於內戰的需要,國民黨政府把從台灣徵收的大米和用肥料從農民手中換來的大米,全部運往蘇北和華北充軍糧了,這才是造成台灣2月中旬米價再次暴漲與危及人民生存的根本原因。由於米價暴漲,大鬧米荒,台北出現了一個「反對抬高米價行動團」,在「2·28事件」的前二周(2月13日),即發生了台北市千餘人,聚集於華龍山寺口,整隊出發遊行請願,要求解決米荒問題。

  受大陸通貨膨脹的影響,台灣也發生了嚴重的通貨膨脹。陳儀接管台灣後,雖然採取特殊政策,繼續使用原有舊台幣,讓它和大陸幣制隔離,以避免受大陸經濟混亂的影響。然而,實際上,台灣無法斷絕與大陸間的經濟關係。戰前台灣銀行發行鈔票約8000萬元,1945年8月戰爭結束時,台灣銀行總發行額為14.3億元。陳儀來臺兩個月後,發行額劇增至20.8億元,1946年5月增至29.4億余元,1946年底增至53.3億余元,也即台灣銀行的發行額,自1946年6月至同年年底增加1.8倍。隨著紙幣天文數字般的氾濫,物價當然也就猛漲起來。台北市50種商品的批發物價指數,1946年比1945年增加260%,1947年又比1946年增加360%。台北市一斤白米的價錢由1945年8月的二毛錢漲到同年11月的12元,再漲到1946年2月的16.8元,再漲為1947年1月的80元。1945年11月至1947年1月,食品價格上漲6.3倍。其中最慘的是農民,肥料價格上漲高達270倍。另外,由於當時台幣與法幣採取的是固定匯率,即1元台幣兌30元法幣,於是貪官污吏、不法奸商和黑社會分子,便從各種渠道將法幣兌成台幣,在臺套購物資,運回大陸高價售出,使台灣的物資更加匱乏。

    百業蕭條伴隨的是失業人口增加。由於統制經濟,剝奪了民間企業的經商自由,加之官吏昏聵無能、貪污舞弊,致使大批官營企業或民營企業破產、關門,直接導致了經濟形勢的惡化。到1946年底,台灣官營、民營工廠,已有90%停工,造成大批工人失業。據1946年統計,台灣失業勞動者已達80萬人,佔全島人口的10%以上。另外,1946年以後,約有數十萬的留日學生、退伍軍人、軍屬陸續返臺,使得失業問題更加嚴重。失業人口的激增,形成了社會的重大壓力,社會治安迅速惡化,被生活所逼而淪為盜賊的日益增多,「2·28事件」爆發前的二三周,僅台北市大同區一個星期之間發生的偷盜案就有數十件之多。

    物資的缺乏,尤其是米糧的短缺,造成民生痛苦與社會不安。此外,國民黨當局還漫天要價地向台灣同胞徵稅,更使人民群眾怨聲載道。1947年2月中旬,由於糧食缺乏,各地發生了「搶糧暴動」。同時,島上街頭巷尾還出現了嘲笑國民黨政權的漫畫及宣傳。民間開始對國民黨的官員或士兵到酒樓、飯館白吃白喝進行抵制,甚至出現在大街小巷毆打「阿山」(外省籍的貪官污吏)及在偏僻處搶奪軍人槍支事件,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發生在蘇花公路上的一樁慘案。1947年初的一天,在蘇澳至花蓮的臨海公路上,一輛公共汽車在半途遇上一群軍人,這批軍人蠻不講理,要旅客下車,讓他們乘坐。司機和旅客不允,這些軍人便毒打司機,威脅乘客。司機見狀忽然改變態度苦勸旅客下車,司機駕駛滿載軍人的汽車急速衝向幾百丈深的懸崖絕壁,掉進太平洋。群眾集體反抗事件越來越多。如1946年上半年發生在高雄市郊區灣仔區內的農民集體抗租事件;1946年10月各地頻頻發生勞工「反對解僱」的示威罷工,如台灣鋼鐵公司、高雄制鹼廠、高雄水泥廠、台北煙草公司、汽車司機等紛紛舉行罷工。甚至連公務員也為要求改善待遇、反對政府拖欠薪金而進行罷工或遊行、請願。學生們則進行罷課,學生的領導者甚至主張用實力來解決問題。

    台灣回歸祖國才一年多的時間,台灣同胞的心情已從光復之初歡天喜地的熱望變成呼天喚地的失望,甚至瀕臨絕望,台灣同胞所累積下來對國民黨腐敗政權的憤怒正在尋找機會發泄。

    1947年2月27日黃昏,國民黨專賣局查緝私煙的查緝員傅學通、葉根德等6人在台北市延平路一帶抄查私煙時,查獲一名40歲的寡婦林江邁正在出售私煙,便將林婦的香煙和現款悉數沒收。林婦便以生活困難跪地苦苦哀求發還被沒收的錢、物,但傅學通等人不但不答應,還以手槍槍柄敲擊林婦的頭部,以致林婦頭破血流,當場昏倒。圍觀的路人看到這種殘暴行為,憤慨地一擁而上,把查緝員團團圍住,喊打之聲四起。被群情激憤的群眾所包圍的查緝員一看情況不妙,拔腿就逃,群眾則緊追不捨。為逃離群眾的包圍圈,查緝員便開槍亂射,一個在樓下觀看的市民陳文溪被射中,當場死亡,傅學通等則乘群眾慌亂之機逃進警察分局。群眾看到無辜的市民被射殺,群情更加激憤,蜂擁至警察分局,要求交出殺人兇手以正法,警察卻說已把犯人交給憲兵隊,民眾又趕到憲兵隊,憲兵隊卻說根本沒有這個犯人。憤怒的民眾又回到現場,將查緝員遺留下來的卡車,連同車上緝獲的香煙,全部放火燒掉。
由於案件未得到解決,2月28日清晨,憤怒的群眾便舉行示威遊行,要求「懲罰殺人兇手」。沿途的民眾陸續加入,使整個遊行隊伍達到數萬人之多。他們高喊「打倒陳儀」、「打倒貿易局」、「實施台灣高度自治」等口號,並沿街敲鑼打鼓通告罷市。全市商行,立即響應,全部關門閉戶,學生則全部自動罷課。漸漸地,群眾的憤怒情緒已無法控制,遊行示威轉化為暴力行動。他們行至太平町一派出所前,該所警長黃某欲上前加以制止,受阻而激憤的民眾便將其圍住痛打,並衝入派出所內,搗毀所有物品。之後,遊行隊伍又向專賣局台北分局挺進,衝進局內打死該局職員2名,傷4名,並將局內的香煙、酒、傢具、現鈔,甚至汽車、自行車等都搬到街道上當眾焚燬,一時火光沖天,整整一天都沒有熄滅。下午,遊行隊伍又轉赴長官公署陳情請願。由於長官公署四周已經佈置了大批武裝部隊阻止民眾接近,激昂的民眾不顧哨警的制止就衝了進去。突然公署樓上有機關槍向民眾掃射,瞬間6名民眾倒地,其中4人喪生,2人重傷,人群便迅速躲閃。但不到一個小時,分散的人群突然瘋狂起來,許多激憤的民眾對身穿中山裝的貪官污吏追打,焚燒他們的汽車,其中為數不少的外省人公務員被毆打,真正的暴動由此開始。

    為了平息民眾的憤怒,解決各地民眾的暴動,3月1日,台北市參議會邀請「國大代表」、「國民參政員」及省議員等組織「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並建議行政長官陳儀籌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3月6日,「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發表的告全國同胞書中指出,「2·28事件」的發生「目標在肅清貪官污吏,爭取本省的政治改革」。行政長官陳儀一方面對「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意見和改革綱領虛與委蛇,另一方面則電請蔣介石派遣整編21師的一個加強團來臺「鎮壓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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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sinchutw 發表於 2010-10-3 14:05 | 只看該作者
杜魯門政府曾指控國民政府貪污7.5億美元。
有人指於這個指控出自於NEW TIME

據聞當年日本戰前常攻擊國民政府
這樣材料多如牛毛

考證歷史不從某些人的片面之詞
及宋子文後來機密資料解密
大概可推敲一下大概

杜魯門這段指控究竟有無充足憑據

相關資料:不為人知的四大家庭
http://blog.china.com/u/070815/70924/200711/1322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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