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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和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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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9-12 09: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信仰和永生

前一段時間討論三位一體和耶穌神人二性的時候,我和辣土豆弟兄提到得救和永生是否
需要接受這些信仰,也就是在教會信仰告白中的信仰。當時,我也不是很清楚地知道二
者的關係是什麼,實質是不知道如何清楚地表達,因為我當時的認識是這些信仰是得救
的基礎和必要內容。因此我們同意以後再詳細討論。我的想法這似乎是一個不成問題的
問題,一經詳細思考卻覺得不盡如此。

隨後我做了一個調查,沒有看到確切的相關文章,只是在一個關於基督教教會的字典里
找到了一些相關內容。下面我摘要翻譯一下。有興趣的弟兄姊妹和朋友可以參閱原文,
該書的名字是 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74,New York,
Published by Oxord University Press, p499)

下面是譯文:

信仰這個術語在基督徒信仰環境至少有兩個相當不同的應用範圍。

第一,信仰可以用於客觀地代表真理的本體(即基督徒信仰),這個信仰本體可以記載
在公認的會議確認的信經中,也可以體現在教師和聖徒的教導中,但是歸根結底,是在
聖經的啟示中。這個被基督徒所堅持複雜的真理體系是流傳下來的,可以追溯到耶穌的
親自教導。這個信仰本體,作為神對人類的超自然啟示,一旦被有意拒絕,必然是以不
能得救作為代價。因為,從術語上說,信仰本體就是人們所知的人們信仰的歸宿之處。

第二,相對於第一點的客觀信仰來說,第二點就是主觀信仰,也就是我們理解的三個信
仰道德規範中的第一個,這三個信仰道德規範是保羅在格林多前書13:13中建立起來的
「信,望,愛」。這三個信仰道德規範是人類對屬神真理的應有反映。

摘譯到此為止,隨後還有許多信仰發展的歷史細節和詳細內容,有興趣的可以去參考原
文。我想關於主題這個摘譯基本可以滿足了。

關鍵文字是在第一範圍中的這句話,「這個信仰本體,作為神對人類的超自然啟示,一
旦被有意拒絕,必然是以不能得救作為代價。」我想,作為基督徒的信仰內容,都是必
要的和得救有關的內容,尤其是大家公認的三位一體和耶穌的神人二性這樣的核心,和
得救的聯繫應該是沒有疑問的。

另外就是信仰告白,告白的信仰就是公開宣稱的信仰,同時也是這個基督教成員共識的
信仰。這個和基督徒個人的信仰應該沒有本質的區別。如果特意找區別的話,信仰告白
應該更正式更嚴謹和得救關係更密切。而個人的信仰由於個人靈命成熟程度不同,難免
會有不清楚不明確的方面。

綜合上述討論,我認為,拒絕了信仰告白中的信仰內容,在實踐上就是被認為不得救的唯
一標準。這也正是教會的統一實踐。而教會的正確實踐,是有聖經所賦予的天國的權利
的。
沙發
匿名  發表於 2010-9-13 17:40
不要急著下結論,能否講講究竟什麼是耶穌的人性,與神性有何區別? 為什麼不認同三位一體就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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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9-13 21:36 | 只看該作者
還是那個問題,你到底是信聖經還是信教會 聖經告訴你怎樣得救,教會卻又告訴你另一樣,你信誰的?聖經明確說耶和華是獨一的神,拜其他的神必死。而教會卻讓你偏要拜耶穌,把耶穌當神,和耶和華並列。人封神,你到底聽誰的? 有些人就想把你送入地獄,卻把那描繪成天堂,看清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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