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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底層球員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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紆朱曳紫 發表於 2010-9-3 03: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NBA,有一些名字如雷貫耳,幾乎可以傳到火星。在本星球上,甚至一些不懂英語的人,也能對這名字念念有詞,例如邁克爾·喬丹。有一些名字,美國人民知之甚詳:他們可以不知道法國的首都、葉門的位置,但一定知道鯊魚。有一些名字,精通NBA的球迷們可以了如指掌,例如喬·約翰遜,例如布蘭頓·羅伊。有一些名字,球隊所在城市的球迷會引為驕傲,例如安德森·瓦萊喬,例如查克·海耶斯。

最後,有這麼一群人:他們效力於某支球隊,但他們可以不戴墨鏡走在離主場球館100米遠的大街上,無人圍觀索要簽名。不看球的老奶奶聽到他的名字,會好心好意追問一句「你是打籃球還是打橄欖球的呀?」只有那些買了季票,對球隊上下誰打了幾個噴嚏誰偷喝了幾罐可樂誰逃了幾次訓練誰的新車又被颳了都如數家珍的死忠球迷才約略知道他們……好了,他們就是NBA真正的底層球員:

他們很少有球鞋合同,幾乎沒有廣告。他們沒有豪宅名車,膽戰心驚於自己下一份合同在哪裡。每年的交易截止期切近,他們就盯著手機,等經紀人或球隊告訴他自己又做了添頭,被貨物一樣送達另一個城市。他們不挑天氣不揀隊友不抱怨聯盟,一門心思只是思謀下一份合同。他們就是NBA金字塔的底層。

而他們的生存法則,理所當然,和NBA的巨星截然不同。

法則1:永遠有人比自己更聰明


看電視直播時居高臨下俯瞰全場,很容易覺得NBA球員一頭頭吸收營養只達四肢未及大腦,不夠聰明。猶如平日里史書說某戰將如何如何有勇無謀,於是幻想自己穿越古代,可以如何把項羽張飛們玩於股掌之上。其實能青史留名不湮沒於茫茫人海者,哪個都不容易。同理,能打到NBA掙到至少幾十萬美元年薪的,要笨也笨不到哪去了。

前NBA球員保羅·謝爾利的說法,他一開始老覺得自己特別聰明,可是在美國與歐洲之間七八個隊效力下來,發現大多數隊友聰明得驚人,思維敏捷,反應奇快。本來,一個合格的NBA球員,得記下成百套戰術的跑法、兩位數防守的應對,外加對位球員的天敵喜好習性。球員笨了,哪有這等資質?

其實NBA另有一個傾向:越是底層球員,越容易兩極分化,身體超好或智商極高,兩者必居其一。例如波士頓凱爾特人板凳上的萬年替補斯卡拉布萊恩,被公認為球隊智商最高的人物——實際上,不打籃球的話,他可以去當飛機工程師。本來NBA的選秀有日益低齡化的傾向:自從高中生禁止選秀以來,那些高中就暴得大名的天賦異稟,諸如杜蘭特、奧登、羅斯、OJ梅奧們,全象徵性讀了年大一,就被聯盟列強截走;大一時混沌未鑿,大二忽然崩現光芒的人物,基本也被萬惡的資本家截走。大三進NBA的,若非名校出身刻意留難,就是技術勝於天賦,軟體高過硬體的早熟學生。真熬到大四進NBA的,七成以上是身體羸弱的純學院派,靠文縐縐純技巧混飯。

像安東尼·帕克或布魯斯·鮑文,出了名的高智商陰險型球員。天賦尋常,於是足跡遍及歐洲與美國。乍看沉默木訥,可是切開他們腦袋,會發現那裡面抽屜式裝滿全聯盟球員的愛好習慣特徵套路。須知他們打球,全靠快速存取這些信息,加以篩選預判。如此這般,底層球員普遍體格並不出眾,大腦再不快人一拍,不免被優勝劣汰。

之所以NBA球員普遍被人看得笨些,一是球迷們的想當然耳——設身處地想象下,站在二萬人的球場上,面對世界頂級的防守者們,在長達兩個多小時的疲憊比賽中保持注意力,比你想象中難得多,二是大多數球員的訪談並不顯得那麼睿智或是博識。但是如你所知:NBA球員也是人。他們有訓練、比賽這些累得死人的事情,每天要面對無數球探報告和錄象,中間夾雜著飛機來往、大巴賓士,來不及像個辦公族一樣讀書看報了解世界信息。實際上,你去找大多數底層球員世界政治狀況或環保話題,他們未必能夠問一答十。但是,一提到籃球,你會發現他們(尤其是那些脫了球衣和普通市民無異的白人小個子)人人口若懸河,簡直是本活戰術冊。1996年,黃蜂得到了紐約的藍領鐵漢安東尼·梅森,意外發現此人不僅有一身黑旋風拼勁,還能客串組織前鋒,傳球華麗,指揮得當。問及他猛張飛怎麼能使繡花針,梅森一咧嘴:我可也是苦孩子出身,在混紐約前,可在土耳其流浪過呢……

法則2:比教練還要教練

一個長達82場比賽的常規賽季,並沒那麼有趣。哪怕你對籃球熱情旺盛像初戀女朋友,每周那麼三四場比賽,也足以讓你日久生厭,視之如黃臉婆。當賽季進行到五十場、六十場時,教練的每次暫停,喊的話都已經讓人耳朵生繭。比如說,2005年奪冠之後,鄧肯就曾惟妙惟肖的預先模仿了波波維奇搖頭晃腦的賽后感言——絲毫不差。還是謝爾利的說法:他在太陽隊時,常規賽後半段,邁克·丹東尼喊暫停吼,大家其實都三心二意了。腦子裡最多想到「噢教練叫暫停了,看來我們得緊一緊了……」

真正對每場比賽都如臨大敵細緻準備的教練,其實屈指可數。查克·戴利這樣一貫細緻的大宗師,才有本事每場賽前滔滔不絕、賽中頻繁筆記、每次暫停布置新東西、賽后還能規範總結。薩姆·米切爾曾經給多倫多猛龍布置的無非是「保護籃板!把握空位跳投!」而大多數明星們在暫停時,都在東張西望。教練的布置左耳進右耳出,他們只是一臉漠然而心中暗想「都他媽落後20分了還說什麼」,或是「那個拉拉隊姑娘腰不錯」,或是「嗯這個主場觀眾互動蠻有新意的嘛」。

但是,底層球員可不能這樣做……

你會發現,每次暫停時,當教練祥林嫂般說車轆轤話而主力們集體神不守舍之際,總有那麼幾個球員——哪怕穿著比賽外套,額頭不見汗,出場時間記錄為零或者三分鐘——湊到教練身旁,一副聚精會神必恭必敬的姿態。如果沒有他們的襯托,教練的布置基本冷場。喏,這就是底層球員的作用:他們要顯得虛心謹慎敬業。在這個大牌球星們普遍年薪壓教練三五倍的年代,這樣的行為最為討巧。當然不只是日常比賽。平時訓練,他們總得比教練所布置的多做個20%。先教練之憂而憂,后教練之樂而樂,讓教練深覺不給他們擠點兒輪換時間出來,簡直愧對了他們。一個有趣的反諷:他們通常是最不需要教練提點、暫停來布置和糾正的球員,但教練做提點時,他們總是最專註的一個。

這事的後果是:NBA古來名帥,出身巨星者寥寥無幾——伯德、拉塞爾等幾位而已,還虧了紅衣主教門下光環效應。禪師當年在紐約混個替補,能進NBA還仗「雙手能拉汽車後座左右門」這個大噱頭;萊利在大學打球有名,在湖人不過一介替補,主要負責訓練時對位給韋斯特當陪練。拉里·布朗沒混進NBA,只得在ABA度日。越是這些打球時在主力-替補-底層球員之間遊走的人,越能靠著一腦門子的聰明當上好教練。美國各社區各高中各無名大學的籃球教練,許多都是這些前底層球員當著。

法則3:鞍前馬後,唯上頭馬首是瞻

如今的NBA球員被大衛·斯特恩包裝成了百萬富翁社會精英,但富貴不忘根本,畢竟是個體力勞動為先的准藍領聯盟。所以,NBA有種種山寨風流。走江湖義字為先,而所謂義,就是見了宋公明哥哥納頭便拜的兄弟義氣,論資排輩。姚明這樣的狀元新秀進NBA,還得每次訓練前負責拿裝備,挨門挨戶放各位大哥房間門前,何況底層新秀?

孫悅在湖人時,曾經因為兄長們在飛機上一念心動,就奔去快餐店,帶33個漢堡20杯奶昔20杯薯條來。2006年鮑比·瓊斯去了費城,被奇克斯教練押去當阿倫·艾佛森的私人鬧鐘,「你負責每天叫他起床」。即便如此,你也聽不見他們半句怨言。

一個典型例子:

吉米·亨特打了一輩子野球,也就是2001-02季打過發展聯盟。2006年秋,終於被步行者召用。這輩子終於有機會進NBA,只覺眼前一片玫瑰色。去到印第安納后,四處陪不是打小心,琢磨拿下自己第一份長期NBA 合同,也好養家糊口。季前賽期間,斯蒂芬·傑克遜興起,帶著廷斯利、丹尼爾斯,說去夜店,哥哥帶你們見世面,順口叫上了亨特。結果當晚出事:夜總會裡傑克遜和老闆吵架,出門撞車,傑克遜掏*朝天鳴響。警察殺來。查證之後,傑克遜自己鳴*不算,廷斯利、丹尼爾斯車裡也有*,廷斯利車裡甚至還有大麻。結果呢?落難的卻是亨特。無*無毒,本來只是被強拉去做跟班,但一遭此事,立刻被球隊開除。

你大可以說,亨特自己活該:乍進隊就泡夜總會,把自己當大牌了?實際上,亨特也是可憐人:他一個29歲的老新秀,和2007年乍到猛龍的賈馬里奧·穆恩一樣,去訓練都只能坐公車,哪像大哥似的可以去夜店逍遙?但NBA球員,尤其是弱隊,並不像世界想象得那麼親密無間,親如兄弟。底層球員的生死,通常是大哥一言而決——也不必自己動手,隨口跟教練一句「我不喜歡某某」,或是場上不給傳球,足以封殺一個底層球員的職業生涯。如此這般,大哥給你面子,不去自動失寵。

二輪出身的球員,如果能僥倖跟上一位老大,就足以奠定前程。2006年,丹尼·吉布森蒙勒布朗寵愛,聽勒布朗公開宣稱「我要把他置於我的翼下」,於是跟前跑后,幾乎成了勒布朗的影子,鐵了心做冷血射手,賽后各類採訪句句不離勒布朗,於是磨出了頭。杜德利新到太陽隊,立刻當了納什的小跟班,連食譜都跟著納什。哪怕出入全明星周末,也要問納什何者可吃何者不可碰。須知這時代,成了老大的心腹,有時比當教練還管用。

所以底層球員們都有副好脾氣。脫了球衣便毫無驕氣,跟普通市民差不多。以至於他們每次離開哪個隊,隊醫助教們總一片「他是個好人啊」的讚美聲。

法則4:潔身自好,清心寡欲

張伯倫號稱有後宮二萬,尤因是黃金俱樂部VIP,道金斯自稱女俘虜數以千計……馬布里的前助理布倫達·托馬斯形容NBA球員的生活如何紙醉金迷時,描述有多少女孩子在酒店打伏擊,試圖搞定球員們。可是,如果你以漁色為目標進NBA?現狀多半令你失望。

魔術師當年算是風流人物,但尊貴如他,還要在斯台普斯球館附近另租一公寓,派專人挑選些女孩子與他一夜風流。這類事務費心費力,而且惟有他這樣的大牌,才能讓教練睜一眼閉一眼。同樣是在酒店裡擁著女孩子,球星們可以在教練眼前大搖大擺走過,底層球員就容易被教練訓斥。

何況,大多數樂於獻身的女球迷並不是那麼鐵桿的NBA球迷,她們認識一些公眾人物,但對底層球員了解有限。而底層球員們,如前所述,謀生尚且不及,來不及去風花雪月。何況,打球、訓練、飛機已經佔去大把時間。若沒有魔術師這類通天手段,也難以抽空安排這類春宵良約。

非只是女色,其他方面,底層球員也不敢窮奢極欲。喬丹這樣年入近億,足以當球隊老闆者,六十多年NBA歷史只此一人。21世紀的底層球員雖然比60年代富庶得多,無須再合租打地鋪之類,但也要省著花:十天NBA合同,萬把美元,已經有球員爭破了頭;一個整季合同,幾十萬美元,算是生涯的偉大成就,可是買完房子車子,也就所剩無幾了。底層球員這輩子能掙上這麼一兩個幾十萬,已經謝天謝地,花起來自然小心翼翼。所以賈馬里奧·穆恩在獲得猛龍的第一份合同後半年,連車都不敢買。

當然,還有其他原因:他們不知道自己下個落腳點是哪,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被交易。車和房這類處理起來頗瑣碎,不敢動。他們又都是超級旅行家,每到一處,融進球隊、訓練、打比賽,熟得很了。他們知道各個城市的花街柳巷所在,但他們不敢去。

所以你幾乎聽不見底層球員有諸如肖恩·坎普般的大把私生子、文·貝克的發胖、魔術師的愛滋病之類故事。他們不涉毒、不喝酒、不買名車、不購豪宅、不鬧隊友、不打球迷,而且一律都謹小慎微保持著身材,鐵公雞一樣量入為出。像穆恩、鮑文、查克·海耶斯這類人物,都有副被歲月遺忘、永不發胖的身材。很簡單:他們不敢,也沒有燈紅酒綠聲色犬馬的機會。

法則5:現實一點,這是份工作

對待職業籃球最理智的人,是球員自己。他們身處其中,沒有孩子們們山呼海嘯的熱情,沒有鐵桿老頭們近距離目睹球星時的熱淚盈眶。他們過於了解職業籃球,而比賽耗盡了他們的大多數熱情。

當然啦,超級巨星會談論夢想、冠軍、成功、榮耀。那是球星們的特權:超級巨星們把玩MVP獎盃,琢磨無數歷史記錄。而如果你每晚在場邊看隊友們打球,揮舞兩小時毛巾,只上場打那麼兩三分鐘的話,你就知道偉大記錄們跟你,實在風馬牛不相及。

底層球員們打球最現實:哪怕落後30分,他們也會抓緊每次機會,爭取得那麼兩分;他們會跑好每次戰術,然後指望教練們看見;他們會在全場球迷打呵欠時去撲每個籃板球,知道這一切都會被技術統計記錄下。他們不介意被對手罵做骯髒,只要教練派他們這麼做。一場12分3籃板的比賽,巨星們不屑一顧,卻可能為底層球員換來多一點上場時間,乃至一份合同——那可能意味著一輛新車、一套新房。

近幾年的趨勢是,穆恩、鳥人安德森、傑拉德·格林們,紛紛跑去參加扣籃大賽。安德森那年參賽扣了一次又一次,結果被引為笑談。其實不是他們愛扣籃到了何種境界,而是實在需要找一個出頭上鏡的機會而已。

本·華萊士2006年承認,他年輕時也有過夢想,「像喬丹一樣扣籃,像魔術師一樣傳球,像伯德一樣投籃,像刺客一樣運球。」可是看他如今的打法,「為了生存,我必須搶籃板球」。當年羅德曼上野雞大學時場均25分,可是到職業生涯後期眼不看筐,偶爾興起才上個籃之類玩;鮑文在法國時得分能力被帕克驚為天人,到了馬刺老老實實投底角定點三分。底層球員們打得不漂亮——除非為了取悅球迷。他們總是追求最直接、最擅長的事,有時甚至千篇一律。

——無所謂,他們打得極其現實,因為他們只在乎一種人的眼光:那些給他們開合同、發工資的人看到他們打球。出手次數?攻擊許可權?發揮自己才華的戰術布置?榮譽?獎項?偉大夢想?歷史記錄?那都是飽暖思淫慾的天才與巨星們所追逐的。用馬克·伊頓的話說:「如果你曾經和我一樣在加油站工作過,你也不會介意像我一樣,每場只投4次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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