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南都》:郭德綱事件,事情正在起變化

[複製鏈接]

1043

主題

1萬

帖子

7532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753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8-11 23: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郭德綱的徒弟在郭宅和記者發生衝突,單是這事的話吵成一鍋粥也不值得我輩加入辯論。郭的徒弟以記者私闖民宅為由動了手,本是一件簡單的民事小案,記者在這裡並非天然代表著正義的媒體監督力量,對方拒絕記者採訪或進入私人領地,也是正當的權利。如果和大名鼎鼎的郭德綱不沾邊,再假如著名藝人不是和一個牛氣哄哄的媒體公然對抗,這點事由片警就事論事處理一下就完了,根本不會鬧得沸沸揚揚。

      總而言之,如果這一齣戲只是雙方個人的辯論,或者雙方動員各自粉絲參加論戰,只要不涉及法學、規則糾葛和公共政策、公器使用,公共知識分子一般認為此事沒有較大言說價值。然而,情況迅速發生了變化。

      先是「主流媒體」似乎步調一致、調門一致地同時對郭德綱萬炮齊發。這次,「主流媒體」對郭德綱的仇恨明顯深過貪官污吏,報道力度明顯大過諸多公眾真正關心的話題,還拿出了某些平時難得一見的概括性名詞,比如,無良、無德、無恥的「郭三無」,庸俗、低俗、媚俗的 「郭三俗」等等。

      郭德綱是公眾人物不假,但他畢竟只是個說相聲的藝人。不管是不是公眾人物,誰都應擔負社會責任,但是,任何非官方人物應擔承的社會責任,都不可和官方媒體相提並論。郭德綱「選擇江湖氣」、「倒向私憤」無所謂;而壟斷的、具有私人無可比擬的強勢功能的官方媒體,還有那些真正身份實際上也是官員的媒體主管,在藝人和記者衝突事件面前「同仇敵愾」,選擇了「官媒官氣」,倒向了「行業私憤」,你就是無良、無德、無恥的 「三俗」!

      更有甚者。8月7日《法制晚報》報道,郭德綱書籍和音像製品在北京已全部下架,北京圖書大廈音像部門的工作人員說 「收到相關通知」;德雲社將無限期停演整改;郭德綱的博文《有葯也不給你吃》不見了蹤影……

      幹得這叫啥事?刑事判決中,禁售書籍和音像製品,這叫「剝奪政治權利」;不準依法成立的藝人團體演出,即是侵犯社會、政治權力,又是「砸飯碗」,侵犯就業權、勞動權和經濟權益——— 這是行政管理機構、行政官員的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如是,對郭德綱的制裁非常嚴厲,「判決量刑」畸重。郭德綱犯了什麼罪以致「享受」如此「國民待遇」 呢?他沒犯什麼罪,也沒什麼錯。

      徒弟和人衝突,郭德綱不在場,指使或教唆無從談起,談不上捲入此事。就是按最連坐、株連法論處,郭德綱的角色也不至於作為同案犯被有司拿下。

      事後,郭德綱沒對電視台低頭認罪,並在自己的博客說出了對記者的不滿,俏皮地表示了不屑,這就成了指責他「選擇江湖氣」和「選擇私憤」的根據。如果郭德綱「聰明」一點,也就是下流一點的話,他可以不吭不哈,說明此事與己無關(依法而論也確實與他無關),這樣就斷不會引火燒身,不會激怒他這行當不得不依賴的官方媒體。

      郭德綱不過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論、思想權利而已,他是因言獲罪。對此,加罪方實際上承認了。按照加罪一方提出的罪名,他的「氣」和「憤」醜陋而有罪。他的思想情緒對我們不敬、不利,他的言論我們很討厭,所以我們就一定要把他斗臭斗垮,砸他的飯碗,剝奪他其他的社會與政治權利。

      一個粉絲眾多的著名藝人,會因為對一件小屁事發牢騷而即刻遭遇封殺乃至多種挫折,可見權力的能量和肆意實施封殺手段的權力多麼霸道。近來,由於「記者劫」多發,公眾力挺為公益冒了風險的記者,國民似乎和整個傳媒界發生了一段「蜜月期」——— 這是個錯覺。官媒炮打郭德綱,權力嚴懲「亂說者」,以及中國記協就「打記門」的表態,讓這個錯覺迅速地在民間消失。一場是非難辨的爭執后,權力的後續作為,給大家指明了應該攻擊或捍衛的對象。

      民眾不會不分青紅皂白地站在「傳媒界」或者「記者」一邊,他們會選擇,他們很清楚倒向誰有利於自身權利的伸張,能分辨什麼是「記者劫」和「接妓者」——— 請所有傳媒機構和新聞業者記住我這話,不要以為你們的大嘴真的可以忽悠天下人。
日知而智
沙發
匿名  發表於 2010-8-12 13:51
郭德綱的徒弟在郭宅和記者發生衝突,單是這事的話吵成一鍋粥也不值得我輩加入辯論。郭的徒弟以記者私闖民宅 ...
chico 發表於 2010-8-11 23:51


扯淡,把打人的徒弟說成民族英雄,郭德綱就是一個流氓,不用扯別的。

557

主題

6722

帖子

3664

積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3664
3
iamcaibird 發表於 2010-8-13 12:48 | 只看該作者
郭德綱這件事辦的就是不對。不能因為他反體制,犯了錯,所謂的Pro民主自由的就應該去袒護他。這種叫黨同伐異,叫黑幫江湖,只講哥們義氣,不講是非對錯。

至於郭德綱的影像製品被下架,這個事情還沒有搞清楚前,不要亂髮議論。這裡不是什麼維護公民權力的問題,而是首先他是否違法佔地的問題,是否要對其住宅發生的毆打記者事件負責的問題,是否對記者誹謗和人格侮辱的問題。把這種肆意踐踏其他公民權利和人格的人捧為反體制的英雄,是道德的倒退,是反公民權力的。

不過,如果郭德綱的相聲由於其反體制的低俗被禁,那個才是壓制言論;但如果是因為誹謗被禁,那麼是合理合法。我們看看最後是如何說的。
鳥也玩科學,順便關心一下人類的神精生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7 14:5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