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南京大爆炸:化工管道上的荒唐拆遷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4萬

帖子

2萬

積分

版主

倍可親榮譽終生會員(廿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446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10-8-5 23: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0年08月02日15:07財新網

[導讀]7月28日上午10時11分,一聲驚天巨響湧向南京市民耳膜。一條輸送易燃氣體丙烯(propylene)的管道被拆遷工人挖斷,丙烯大量外泄至少五分鐘后,遇明火爆炸。
一條危險的化工管道,如何成了規劃和監督的死角?又是如何錯過最後的警告? 昔日的化工城如何告別沉重的遺產?

□ 本刊記者 宮靖 | 文

7月28日上午10時11分,一聲驚天巨響湧向南京市民耳膜。

原點位於城北棲霞區邁皋橋地區。一條輸送易燃氣體丙烯(propylene)的管道被拆遷工人挖斷,丙烯大量外泄至少五分鐘后,遇明火爆炸。

爆炸氣流毫無阻礙地穿過空曠的拆遷場地,瞬間襲擊了數百米至1公里範圍內的鬧市區域,聲浪在數十公里之外都清晰可聞。

據南京官方公布的數字,截至7月30日16時,共統計到13人死於這次爆炸;此外,還有120餘人受傷住院,其中包括14名危重傷員。在醫院簡單診治后就離開的輕傷人員,並未統計在內。把當天各主要醫院接診傷員數字簡單相加,受傷人數應在300人以上。

官方發布的數字還顯示,共2700餘戶居民受到爆炸衝擊,室內財產受損嚴重。本刊記者在爆炸現場也注意到,附近高力傢具港和紅太陽裝飾城兩家大型商業賣場,也受到嚴重衝擊;周邊多家樓盤和眾多平房的門窗和室內裝飾品、物品,亦被炸毀。

發生在南京主城區內的這次爆炸,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除爆炸本身造成的巨大損失,更因其警示作用。面臨相似危境的城市,不止南京。即隨著城市擴張,居民區早與原化工企業所在地混雜一體;如何善後,對城市管理者而言,註定是一個極其棘手和漫長的挑戰。

驚天大爆炸

當天上午10時左右,在南京棲霞區邁堯路一家酒店的大堂里,經營一家小型貿易公司的朱高學(化名),正在與幾位同行討論拆遷問題,突然間聞到空氣中有類似煤氣的味道,並且越來越濃。

朱高學丟下眾人,推開大門想搞清楚氣味來源。剛出酒店時,爆炸猝然發生。

幸運的是,他只受了一些皮外傷;而剛剛還在與他討論問題的幾位同伴,則就沒有這麼幸運了:他們都被炸飛的門窗、天花板等物擊中。

自嘲「撿到一條命」的朱高學告訴本刊記者,酒店大堂里至少死了四五個人。

爆炸發生次日,官方消息稱,管道被挖斷的準確時間為當日10時06分,爆炸則發生在五分鐘后的10時11分。而在爆炸當日,當地媒體引用消防部門的說法,稱管道被挖斷的時間為9時56分。

記者在爆炸現場看到,這個被稱為南京塑料四廠的地方,原編號為萬壽村15號,是一片約十幾畝大空曠處所。該廠停產已十餘年,最近兩個月內,該廠60多幢兩層高的廠房已先後被拆除;爆炸發生前,建築廢墟已清理完畢,只是現場土地未及平整。

據現場工作人員指認,爆炸發生在空曠地中央靠南的位置。那裡的地下,是一條口徑159毫米的丙烯管線。爆炸點四周約100米至300米範圍內,原有一圈高大挺拔的法國梧桐樹,葉子全部被炸飛,部分樹榦、樹枝也被炸落。

該廠南側與邁堯公路僅隔一排一層高門面房,而廠址北側隔一個數十米寬的廢舊物品收購場所,即與南京城北主幹道棲霞大道相鄰。當地居民稱,上述兩條路直線距離不足千米。

爆炸發生時,兩條路上的車輛與行人同樣受到嚴重衝擊。多輛公交車和私家車車窗被炸飛,車主和乘客受傷,行人也多被爆炸飛行物如玻璃等擊傷。兩條路與廠址相鄰的數百米路段內,門面房門窗亦多因為巨大震動而移位。

大型賣場高力傢具港和紅太陽裝飾城分別位於廠址西北角和東南角,距爆炸點各有數百米,目前均處於警方的封鎖之中。從外觀看,兩賣場門窗盡毀。爆炸發生時,場內顧客受傷情形和商場商品毀損情形,到7月30日18點截稿時止,官方仍未公布。

離爆炸點600米至1公里範圍內,則分佈有陽光雅居、燕華家園等多家大型住宅小區。上述兩小區內均有幼兒園,據稱幼兒園未受大的衝擊。現場可見,迎著爆炸點的居民樓窗戶玻璃多數破碎,部分地方窗框也被炸飛。

以爆炸點為圓心,半徑1公里左右的區域內,至少有四座加油站。據了解,爆炸當天,這些加油站分別有數十位工作人員在值班。

一般來說,化工廠或易燃氣體管道爆炸,最多波擊500米範圍,更多事故只波擊二三百米範圍。但南京是次爆炸,爆炸區域接近1公里範圍,所以傷亡較為慘重。

南京大學一位不願具名的化學專家,從專業角度向本刊記者大概描述了此次爆炸的形成和發生過程:

丙烯是易燃氣體,遇空氣后立即形成爆炸混合物。丙烯密度大於空氣,通過五六分鐘的高壓泄漏,在數百平方米範圍內就達到了爆炸所需極限濃度。此時,明火出現,這個大型爆炸體(而不僅是泄漏點)立時爆燃。

如果爆炸地是在產工廠,或有房屋的居民區,因有建築物遮擋,爆炸衝擊範圍一般在幾百米內。但此次爆炸點在一個拆遷后的空曠地帶,因此衝擊範圍反而更大。

該專家特彆強調,雖然形式上是管道爆炸,但其性質仍然屬於化工爆炸事故。因為丙烯是基礎化工原料之一,管道則是從一家化工廠通至另一家化工廠的輸送管道。該化工管道口徑達159毫米,管道內壓力大,所以其爆炸威力自非一般民用煤氣管道爆燃可比。

明火火源至今尚未查明,警方稱爆炸最早發生在邁堯路一家小飯店內,小爆炸迅速雪崩成大爆炸。而當地流傳最廣的另一版本是,一位別克車主停在區域內點火抽煙。但無論哪種原因,點火者應非故意,並在無意間成為事故最慘烈的犧牲者。

荒誕的拆遷

事後來看,這起大爆炸在不幸之中,也有萬幸之處。

因為事發工作日上午10點這個時間段,居民樓里多數人家已去上班了。而兩家大型賣場,工作日顧客也較少。而當時未至午飯時間,街面上人也較少。

爆炸點是一個拆遷空地,而非在產工廠;這雖然放大了衝擊範圍,但也極大地降低了傷亡數字。最鄰近的土崗居民,剛在一個月前被拆遷搬離。幾百米內的南京廣播電視大學棲霞分校,則已經放了暑假。

同樣幸運的還有,爆炸和隨後七八個小時的大火,並未波擊近在咫尺的四個加油站,以及相距一個街區的百江液化氣公司。

上述僥倖事項中任何一項,如果不幸疊加,傷亡必將成倍放大。但細究這場爆炸發生的原因,卻源於一場近乎荒誕的拆遷鬧劇。

據本刊記者了解,南京塑料四廠作為南京輕紡集團旗下的一家地方國企,由於效益較差已於10年前停產。近年,南京輕紡集團一直希望棲霞區政府將塑料四廠9萬餘平方米土地售出,以用所得資金解決原廠職工的社會保險和養老等遺留問題。

2010年春節,該地塊終於開始動遷。據《揚子晚報》引用南京市安監局副局長劉照華的說法,塑料四廠和棲霞邁燕地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簽訂了拆遷轉讓合同,並支付拆遷轉讓費用1.8億元。

2010年6月,上述領導小組通過工程招標,將本地塊拆遷工作交予揚州宏運基礎配套公司;實際上,中標的拆遷人邵殿軍,只是冒用該公司名義,卻離奇地穿越層層關卡。

《新京報》報道稱,雙方約定,邵殿軍主要負責舊廠房拆遷,拆除的廢舊物品歸邵所有。雙方互不給付其餘費用。在這一過程中,政府和相關廠家均知悉工地地下有管道。

此後,邵殿軍就將拆遷事項轉包給了姐夫董來榮。董來榮又將該工程轉包給了其小舅子方強鋒。經過一個多月的拆遷,地上的廠房拆除完畢,所得鋼筋等廢品被變賣。

7月下旬,董來榮和方強鋒決定開挖拆遷場地地下部分。關於此事,南京官方說法是「進行土地平整」。而未得到官方證實的另一種說法則是,開挖地下部分並不在拆遷協議中;拆遷者此行為是越權開挖,圖的是工廠地下的廢棄鋼鐵管道帶來的「額外紅利」。

官方在新聞發布會上曾解釋,在開挖之前,代表政府一方的邁皋橋街道以及原南京塑料四廠人員,都曾警告拆遷者地下有丙烯和煤氣管道。在實際的開挖中,丙烯管道的所有者南京金陵塑膠化工有限公司,還派出生產經營部副部長蔣山尊到現場指導。

而蔣山尊在出事當天,竟然沒有攜帶圖紙,在現場只是憑印象放置禁止標識。

爆炸前數分鐘,董來榮先是發現了一條直徑15厘米左右的管道,就讓方強鋒挖掉表面土層以看究竟。但方強鋒的挖掘機卻直接捅漏了這條管道,白色氣體開始噴涌。董慌了神,讓方立即撤離,自己則跑向不足1公里遠的南京金陵塑膠化工有限公司報告。

董的報告,使金陵塑膠公司及時關閉了丙烯管道數道閥門,阻止了更大爆炸,甚至連鎖爆炸的發生。

當晚約8時,丙烯餘氣終於燃盡,爆炸事件塵埃落定。邵殿軍、董來榮、方強鋒和蔣山尊四人,在大火燃燒過程中就被南京警方控制。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1萬

主題

4萬

帖子

2萬

積分

版主

倍可親榮譽終生會員(廿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24467
沙發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10-8-5 23:19 | 只看該作者
致命的管道

視危險的化工管道之上的拆遷為兒戲,有關部門在監管方面難辭其咎。

實際上,在化工區域上演如此荒唐的拆遷,在該區域已不是第一次。早在兩個月前的5月27日,與此次事發地點僅距幾百米的另一處工地,亦曾挖斷丙烯管道。當地多位化工人士認為,該管道與本次爆炸所涉管道為同一條管道。

據當地媒體報道,兩個月前的那一天,同為上午10時左右,丙烯泄漏發生,大批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員在短時間內疏散了附近數千民眾。

與本次爆炸事故惟一不同的是,那次的外泄丙烯未遇明火,最終沒有釀成驚天一爆。但當時有居民發帖稱,「這個地段早晚要出事」。不幸一語成讖。

爆炸事故中的主角丙烯管道,起於金陵石化烷基苯廠,經南京塑料四廠地下后,通向不足一公里遠的金陵塑膠公司。本刊記者實地調查后發現,該管道長度約六七公里。

金陵石化是央企中石化在華東的重點制油企業之一。烷基苯廠和金陵塑膠公司原本均為金陵石化旗下工廠,約在30年前,金陵石化斥資修建了本條管道,由烷基苯廠向金陵塑膠公司供應原材料丙烯。

2004年,金陵塑膠公司改制,金陵石化將其售予南京當地民營石油企業江蘇金浦集團。在蘇商中廣有影響的金浦集團掌門人郭金東入主金陵塑膠后,並未改變該公司主營主務,公司仍以生產聚丙烯、聚氨酯鋪裝材料和塑料加工產品為主。

其中,聚丙烯生產能力上升至20萬噸/年,成國內間歇法聚丙烯最大的生產商之一。而上述產品均以丙烯為原材料,那條趨於老化的丙烯管道,仍為滾滾財富來源。

本刊記者實地踏訪發現,管道的終點即地處合班村的金陵塑膠公司;經過近十年的商品房大開發,這裡早已成為居民區中的孤島。而六七公里的管道之上以及兩側,也遍布居民區。在靠近起點的一段,亦有郊區村民的集體用房。

南京市政府和棲霞區政府部門,並非沒意識到這是一條危險的管道。但要拆掉這條管道,就必須將金陵塑膠公司搬遷。按照南京市最初的計劃,是在2011年10月前完成對該廠的搬遷;但不幸的是,事故卻沒有等待這個時間表。

化工進退

江蘇是中國化工大省,南京也是典型的化工大市。除金陵石化、揚子石化系列大型化工企業外,2006年時,本地尚有500餘家化工企業。

由於歷史原因,南京的化工企業多數建在城市周邊。而最為集中的區域,即本次事發的棲霞區,金陵石化旗下眾企業分佈達數十平方公里。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該區域原本為南京遠郊區,因此被劃為化工發展區,上百家化工企業先後在此奠基。

1998年之後,隨著中國住房商品化改革的推進,使中國各大城市面積在過去12年間吹氣球般膨脹,居民區很快包圍了昔日的化工區。

如今,金陵石化區域一半左右地區仍以化工企業為主;但靠近城區的這一半,則在最近十年間基本已被新建商品房包圍。在這其中,金陵塑膠公司幾乎是這一區域最靠近城區的企業,對周邊居民的安全威脅自不待言。

隨著遍布城鄉的化工廠對生態環境影響越來越嚴重,2006年,江蘇省成立專門機構,決定對全省1.2萬多家化工企業進行削減;之後三年裡,4000多家小型企業被關閉。

南京市政府在執行方面,亦具雄心,決定三年之內將575家化工企業中的136家關閉,並且主城區內化工企業將全部遷出。

截止到2009年10月,三年時限已到,上述目標也基本實現:先後共有七批數十家主城區化工企業,或搬至長江以北的化學工業園,或被強令關閉。

但因金陵石化隸屬大型央企中石化等原因,金陵石化區域的多數化工企業,未被搬遷。由此,該區域中居民與化工廠共處的邁皋橋、燕子礬等地區,成為這場搬遷運動的「死角」。

本刊記者獲悉,在三年化工治理之後,南京市政府已經決定對金陵石化區域重新規劃。

一位內部人員稱,根據正在制定的新規劃,金陵石化區域的大部分地區,將成為具有商業和居住功能的新城;除金陵石化一家化工企業外,其餘60多家化工企業都將搬遷。這些計劃搬遷的企業中,就有涉事的金陵塑膠公司。

在7月29日下午的新聞發布會上,南京市政府也提出「亡羊補牢」之策,重申搬離主城區化工企業之決心。

搬遷尚有相當時間,南京市政府認為當下最緊急之事是全面勘清數百公里的城市地下化工管道,查除隱患,杜絕類似事件。因為本次事件還曝出,當年修建管道的圖紙與今日管道實際位置並不相同;如不重新勘實,類似拆遷仍有導致悲劇重演之可能。

化工企業發生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危險性很高,讓化工企業集中在一個離城市和居民較遠的區域,已是世界各國防範化工事故的共識。

2010年初,江蘇省政府再次出台文件,要求在2012年以前,各城市積極引導分散的化工生產企業入園進區,凡建在主城區、居民集中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企業,一律搬遷,不能搬遷的將依法予以關閉。

一個事實是,中國多數城市的化工企業搬遷工作才剛剛起步,甚至,有些城市還正在或打算在城區新建化工企業,以及新上化工項目。如何確保這些靠近主城區的化工廠周邊居民的安全,是一個不容迴避的話題。

而美國等西方國家在應對化工危險方面的經驗,不無可借鑒之處。各化工項目,都應將所存儲、生產以及運輸的危險化學品,在安全監管部門詳細備案。同時,各化工廠也應保持對利益相關社區和群體的信息公開,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並且制定「最壞狀況」(the worst scenario)預案,以通過透明運作的方式,把潛在風險降至最低。一個公認的國際準則,就是越是讓公眾意識到危險,就越安全;在化工方面,或許尤其需要如此。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 13:1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