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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派出所被指牽賣淫女遊街續:相關責任人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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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10-7-27 08: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公安部發文嚴禁讓賣淫嫖娼者遊街示眾 東莞該事件被點名

  ■清溪三中派出所一值班領導被誡勉談話,一民警停職一個月

  赤著雙腳、戴著手銬的賣淫女,在眾目睽睽之下,由一根長長的牛繩牽著,在警方「護送」下,到案發地指認現場。

  7月5日起,這組照片成為網民熱議焦點。記者昨日獲悉,公安部對此已表態。昨天,河南媒體報道稱,公安部下發通知點到了東莞市清溪鎮三中派出所這一做法,並稱此方式「侵害了違法人員的人格尊嚴」。

  昨日下午,東莞市公安局副局長盧偉琪向記者表示,網上所流傳的照片並非「遊街」,而是指認現場,「我們確實有不妥之處,早已經進行整改。」

  文/記者謝華興、韋星

  網友發難:

  賣淫女遭繩牽示眾引網友不滿

  據悉,7月3日晚,東莞市清溪鎮三中派出所抓獲4名涉嫌賣淫嫖娼的違法人員。7月5日,本地媒體發布了這一消息,並公布了涉嫌賣淫女子的照片,也沒有對圖片進行馬賽克處理。

  媒體不僅交代了事情的經過,還公布了被抓獲的兩名涉嫌賣淫女的3張照片。賣淫女的衣著、相貌、神情均清晰可見。

  帖子發出后,引髮網民關注,包括本報在內多家媒體,隨後也對此跟進報道。

  公安部發文:嚴禁讓賣淫嫖娼者遊街示眾

  昨天一早,新浪等諸多門戶網站的頭條均轉載「公安部嚴禁對賣淫嫖娼人員遊街示眾」的報道,報道稱,日前,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查處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時,要堅決制止遊街示眾等有損違法人員人格尊嚴的做法。

  通知中特別提到:「近日,廣東東莞市清溪鎮三中派出所將抓獲的涉嫌賣淫婦女戴著手銬、繩牽、赤腳站街的照片在媒體上公布。

  本報記者連線了《大河報》采寫該稿的記者李紅汛。李紅汛稱,消息來源於河南省公安廳,自己也已看到該文件,內容真實可靠。

  昨日下午,東莞警方相關負責人也向記者表示,他們已經獲悉該通知內容。

  警方微博(http://t.sina.com.cn):一天三次回復

  19日上午,針對媒體報道,東莞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平安東莞」中作出回應,否認這是在遊街,解釋為公安機關在帶其指認現場。當日11時,「平安東莞」 再次發布回應信息:清溪公安分局已就之前網友討論「指認現場照片」事件責成派出所進行整改,吸取教訓,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當晚7時10分左右,東莞公安局官方微博再次發布整改措施。

  責任追究:兩人被追責

  記者昨日下午致電東莞市公安局副局長盧偉琪,他表示,「我們承認這種方式有不妥之處,已經專門針對這個事件開過好幾次會,但這件事也並非網友所說的『遊街』,而是指認現場。」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清溪三中派出所有關負責人和民警已被追責。三中派出所一名值班領導被誡勉談話,同時被取消了今年評優的資格,此外,還有一名民警被停職一個月。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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