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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門口警察打人沒錯,錯在打了領導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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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克 Tuesday, July 20, 2010 來源:觀察網
「打錯門」,就是強權力與弱權利背景下的一出烏龍。官員家屬似乎是可以受到權力的庇佑,但是在「強權力、弱權利」背景下,他們也有可能成為失控權力的受害者。

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綜治維穩辦某領導的妻子陳玉蓮到省委辦事,省委大院突然衝出6名便衣警察,不由分說,在大門口對陳玉蓮圍毆16分鐘。事後警方稱打錯人,「純屬誤會」。有網帖則稱,公安便衣是把領導家屬當做上訪對象給暴打了。公安領導前去醫院道歉說「沒想到打了你這個大領導的夫人」。有人當場反問,「領導的夫人不可以打,那老百姓就可以打了?」

「打錯門」真夠烏龍,首先是因為人民警察在省委門口公然違法施暴。省委大院,應該是一省範圍內具有最高政治權威的場所,本應該是「法治首善」之地,一切公職人員包括警察本應該嚴格遵守法律才是,一切守法的公民在這裡應該最安全才是。但是,從湖北省委大院衝出的六名幹警,出手不遜,見人就打,完全是「黑社會」的做派。在女事主陳玉蓮及其他人講明身份的情況下,6人仍不住手,還叫囂「即使是省長夫人也照打」!據記者調查,打人的6名警察是公安部門設在省委大院的「信訪專班」人員,他們的職責是維護治安秩序,如一旦發生衝擊省委大門,由他們來維持治安。58歲陳玉蓮僅僅是來省委辦事,連上訪都不是,更不用說擾亂秩序或「衝擊」省委,卻突然遭此毒手。六名警察到底履行的哪門子職責?退一步說,即使是群眾來省委上訪,就應該不由分說先暴打一頓?「打錯門」發帖者分析說,打人是「正常的」,只不過今天打錯了,所以是「誤會」。 「信訪專班」的名頭如果真的暗含這種殺機,它本質上就是法治恥辱的標籤,政治權威的公信將遭受重創,因為它似乎是在默許對上訪者直接施暴,即使是在省委門口。

「打錯門」夠烏龍而且遭受嚴重質疑,還因為警方事後所謂「誤會」的說法。「沒想到打了領導夫人」的說法讓人產生強烈質疑:領導的夫人不能打,即使錯打了,也會及時糾正並道歉,但如果是普通老百姓,打了就白打或者就該打?廳級官員的夫人被錯打,各方的確夠重視,公安去醫院道歉,政法委數位領導查看打人錄像,當事六警察也不斷找被打者乞求高抬貴手。但是越是這樣,受傷者家屬就越是質疑:如果一個普通人被打,他們能這麼重視嗎?

家屬及網民質疑,完全是因為我們公權部門大量存在「區別執法」行為,一些執法者首先要看執法對象是不是有權力背景、是否有錢有勢。如果對方有背景,執法就會謹慎許多。如果對方是平民百姓,就無所顧忌甚至執法犯法。近來媒體報道了不少警方掃黃的新聞,「小姐們」或者被公布裸照、姓名,或者被繩索牽縛遊街,毫無尊嚴可言。賣淫固然違法,但警方公然踐踏公民尊嚴、執法犯法,也令人震驚!公安為什麼敢這麼做?無他,正是因為小姐屬於社會底層,無權無勢,肆意踐踏就是了。我們大概都不會同意將湖北省委門口便衣警察打人視為「執法」,但是不管警察是否在正常執法,違法施暴背後的「區別對待」邏輯是一致的。

「區別對待」、違法施暴,其背景則是「強權力、弱權利」的社會現實。不受制約的權力無所不能,張牙舞爪,十分強大;而公民的權利卻沒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與強大權力相比相當弱勢。權利不能有效監督權力,反而會受到權力的傷害。「打錯門」,就是強權力與弱權利背景下的一出烏龍。官員家屬似乎是可以受到權力的庇佑,但是在「強權力、弱權利」背景下,他們也有可能成為失控權力的受害者。因為他們首先也是公民,他們的公民權實現也要依託既有的制度環境。他們受到的權力庇護,但也會暫時失效。相反,如果普通公民權利得到嚴格保障,領導夫人被錯打的烏龍就不會發生。所以還是老話,當前制度建設的重點就是,制約權力、保障權利。

20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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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飽暖思自由 發表於 2010-7-22 00:56 | 只看該作者
鄭淵潔:中國湖北省政法委領導黃仕明之妻陳玉蓮被警察誤認是上訪者而遭打。我在這個新聞事件里發現一個細節:黃和陳讀大學的女兒此前在武漢一醫院就診時離奇死亡,黃陳夫婦認為是醫療事故,醫院辯稱不是。至今無果。1、黃未利用職權壓醫院,可貴;2、如果省政法委領導的孩子因醫療事故死在醫院都沒辦法,百姓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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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飽暖思自由 發表於 2010-7-22 01:06 | 只看該作者
58歲的上訪者、中共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某的妻子在中共湖北省委大院門口被6名便衣警察毆打將滿一個月後,在7月19日中國媒體報道這一奇案后,7月20日晚間,湖北省官方忽然迅速宣布對打人警察的處分。

此前的7月19日,《羊城晚報》記者致電武漢市公安局宣傳處副處長王永峰,對方表示,中午才聽說陳被打一事,市局正在調查,並稱,如果民警打人,一定會 「嚴懲不貸。」

記者注意到,打人事件發生在6月23日,近一個月後的7月19日市公安局仍稱不知情。而一天之後就草草作出處分。

武昌公安分局在一份刊發在當地官方「長江網「的通稿中宣布,武昌公安分局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有關規定,對3名在執勤中行為粗暴的民警作出處理決定:對民警肖邦明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調離公安機關;對民警鄭志強、蒲全鴻給予記過處分。

警方稱,當日,已向當事人及家屬通報了處理結果並徵詢意見,通稿未說明家屬是否接受這一處分,也未說明是否給予相應賠償。

官方通稿暗示,陳玉蓮被打是因為「越過警戒線」。通稿稱「6月23日上午9時10分,陳玉蓮在省委南門越過警戒線時,被執勤武警戰士攔住詢問,並要求出示證件。」此時,正在執勤的武昌區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要求陳退至警戒線外。

官方僅承認,「民警肖邦明、鄭志強、蒲全鴻在拉扯中行為粗暴」,致陳玉蓮受到「輕微傷害」,隨後,陳玉蓮被送至醫院檢查治療。

但根據受害者陳玉蓮的說法,陳被打過程,被省委南大門幾處監控攝像頭全程攝錄,從6月23 日上午9點10分到9點26分23秒,毆打持續了超過16分鐘。陳被打暈后,被送往武漢市信訪中心警務室羈押,隨後陳電話向其丈夫求救, 11點52分,陳才被解救出,送往武漢大學中南醫院。

此外,根據陳的說法,涉嫌打人的便衣警察共有六人,官方宣布的「處分」名單隻有三人。受害者陳玉蓮是湖北省政法委綜治維穩辦副主任黃某之妻,被毆當天,黃在河南參加中央政法委會議,去年以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代表」身份接受胡錦濤接見。

根據中國媒體的報道,陳玉蓮雖是官員妻子,也住在省委宿舍,但確是上訪者。她因認為其女黃芃芃死於一場醫療事故,因而上訪。她用過體制內的手段(包括讓人大政協就此發言),也找過媒體,似乎都沒有用。

對陳的上訪,據說她的丈夫,湖北政法委的黃副主任是反對的,她只好乘老公不在家上訪,這次去省政法委,陳某約見了政法委的一名副書記。而六名警察在陳某亮明身份后,仍繼續毆打,有人認為此事背後或不單純。

此事被媒體曝光后,輿論嘩然,據稱今天湖北官方找到此黃姓官員談話,他被要求封口,而陳玉蓮曾對外表示,「說哪怕離婚,都要追究打人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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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10-7-22 01:27 | 只看該作者
鄭淵潔:中國湖北省政法委領導黃仕明之妻陳玉蓮被警察誤認是上訪者而遭打。我在這個新聞事件里發現一個細節 ...
飽暖思自由 發表於 2010-7-22 00:56



問題是病人死在醫院, 就一定是醫療事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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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10-7-22 04:15 | 只看該作者
難到官太太就有越過警戒線的特權? 就沒有錯? 這個板子雙方都應受到. 當然輕重有所不同.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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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0-7-22 04:21 | 只看該作者
當民警如果不打上訪者,立刻調離公安機關。
當民警如果打上訪者,只有打了領導家屬后,才調離公安機關。

要是你,你會怎麼選擇?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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