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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阻擋和動力之間選擇--陳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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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01: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阻擋和動力之間選擇--陳佐人


  蔡越採訪

  陳佐人牧師,美國西雅圖大學神學系教授,著有多部中英文神學著作。本刊記者就
沈中的〈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一文〈以下簡稱"沈文"〉。對他進行了採訪。



在真理與常理之間

  記者:沈文中提出的問題,在大陸知識分子中,具有相當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您對
這些問題,作何回答?

  陳佐人:從沈文的字裡行間看出,作者有著一套很好且系統化的價值觀念,比如應
當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應當有公義等等。這套價值觀念系統是基督徒也認同的,因為
這就是上帝擺在人心中的公義感、憐憫感......孟子說"人有四維","惻隱之心,羞惡
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上帝把這些放在了所有人的心中,使得"公理自在人心"


  但是沈文至少也反應出作者在思維方式上的兩個問題:

  一是作者以人類的常理為絕對真理,認為違背了常理的,就不是絕對真理。而我承
認真理中確有一部分是符合常理的,但我也相信,真理中還有一大部分是超出常理的。

  二是作者心中有崇高的願望、對美善的執著追求,這是我很尊重的。但是他卻因此
而無法接納"有全能的、慈愛的上帝,人世間卻仍有不完美"的觀點。他沒有看到,在上
帝的慈愛與人世的苦難之間還有一個環節,是那一環節造成了人世間的苦難,那一環節
就叫做人的"墮落",即人對上帝的背離。



地獄的真正痛苦

  記者:沈文作者提出,地獄慢火燒烤太過殘暴,"永遠的火燒"的懲罰也不公平。您
對此有什麼看法?

  陳佐人:沈文對聖經提出了很多質疑。其一是有關聖經絕對性問題的,即對聖經中
的上帝是否公義或道德,聖經標準是否是絕對真理。例如"慈愛何在","殺嬰兇手","
苦難意義"等幾個問題,都屬於這一類。

  在有關地獄的問題中,作者提出,地獄太過殘暴。其實,從沈文的字裡行間可以看
出,作者是追求公義,贊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在這一點上,基督徒和非基督徒
本是一致的。這正好說明,地獄的存在,是合乎我們對公義的訴求的。

  但分歧點在於,作者沈中認為,地獄中的"永遠的"、"火燒的煎熬",前者太過份,
後者太殘忍。我的看法則是,聖經是用世人所明白的語言,描述人在地獄之中的痛苦,
不能單照字面去理解。其實地獄中真正的痛苦,不是火燒,而是人犯罪后造成的與神的
永久的隔絕。



懲罰該有盡頭嗎?

  記者:沈中聽了您這樣的回答,恐怕會繼續問:為什麼是"永久"的隔絕?人做的惡
再大,所受的懲罰是不是也該有一個盡頭呢?

  陳佐人:這個"永久",是在描述一個事實,那就是,因為上帝是一個永恆的存在,
對他而言,沒有"過去"、"現在"、"將來"這樣的時態,他不受人的時間概念的限制。既
然他一直是在永恆里,那麼和他的隔絕就必然是永恆的。

  人的道德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真理。有時我們認為是天公地道的事,不一定是對的
。沈中認為的"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麼?是戰爭、疾病、天生不健康的嬰兒......"就
是使用了人的相對道德的標準。因此,我們不要用人的觀念,即我們認定的"公義"、"
慈愛"、"平等"、"自由",當作標準去評判上帝。這些公義感、慈愛感原本是好的,是
與生俱來、上帝放在我們心裡的。但是,這些觀念後來卻扭曲了。我們若用這些打了折
扣的標準去衡量、挑戰上帝,就很容易得出上帝既不慈愛、又不公義的結論。



嬰兒被殺又何辜?

  記者:那麼對於沈中因上帝曾擊殺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包括無辜嬰兒,而認為上帝
不公正,您覺得他的判斷標準是扭曲的嗎?扭曲在哪裡?如何判斷標準扭曲?具體地說


  陳佐人:扭曲之處在於,他認為死亡是絕對的不好、是最大的殘酷。

  如果沒有神,如果死亡真的是生命的徹底終結,死亡確實就是絕對的不好。可是死
亡並不是最後的終點,還有比今生美麗得多的永生。況且,上帝是公正且有憐憫的,那
些無辜的嬰兒必會在天堂里。



聖經贊同奴隸制嗎?

  記者:沈文提出的另一類問題,是與歷史有關的問題,比如聖經為什麼默許奴隸制
的存在。

  陳佐人:聖經記載了許多歷史事件,但並不代表贊同。聖經是歷史的啟示,即上帝
透過歷史人物、文化給出啟示,因此重視而不是強行扭斷人的文化階段。就如奴隸制度
,它不人道,我絕對同意,但是猶如嬰兒有生長過程,文明也是不斷改善的。作為歷史
的引導者,上帝採用了漸進的方式改變它。

  記者:既然奴隸制是不人道的,上帝為什麼不用他的大能斷然阻止,或至少在聖經
中明確宣布,奴隸制是錯誤的,卻要採用"漸進"的方式呢?

  陳佐人:因為神不直接改變人類歷史,而是神創造人,人書寫自己的歷史。

  這就像我們身為父母的心態,我們都知道,孩子的卧室常常亂得一團糟,我們可以
揍他一頓,然後把他的房間收拾好。這樣做好不好呢?從一方面說,很好,因為是大人
收拾的,所以一定比孩子收拾得整齊、快捷。而從另一方面說,孩子卻會氣忿、不服,
而且沒有學到生活必需的技巧。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告訴孩子,他的房間太亂,然後陪他一起一點點地收拾,最後讓
他看到乾淨的房間原來是這麼好,以後他就會心甘情願地主動收拾了。

  上帝就是這樣一個"與孩子同行"的父母,"與人同行"的神。他允許那些不合理的制
度,出現在人類歷史的不同階段,使人能夠反省、批評和改善,他始終是人類歷史的主
體。



默許卻修正引導

  記者:為什麼上帝一定要人成為人類歷史的主角?

  陳佐人:因為這是上帝對人的尊重。上帝按自己的形像創造了人,使得人高貴而自
由。從這點也能看出,上帝不可能贊同奴役他人。

  聖經雖默許了那個歷史時期的奴隸制度,卻也提出了很多修正,例如教導人們要善
待奴隸,不可隨意毆打等。這些都超越了那個時代的倫理水平。更何況,在新約的《歌
羅西書》第3章第11節中,明確提出了,在耶穌里,"在此並不分......為奴的,自主的
......"這像是神放置的一顆定時炸彈,終將從內部銷毀這個不合理的制度。

  這就是上帝使用的方式,不是用政治、法律制度強錮人類,而是用真理的啟示和生
命的見證,引導人們由內而外改革社會。

  記者:總結您的觀點,您是不是在說,當我們看到聖經中記載的一些難以理解的制
度、習俗時,我們要想到,第一,聖經是歷史的啟示。第二,上帝重視人的文化階段。
第三,對於一個時代中階段性的不合理東西,聖經雖有時默許,卻一定會有所修正、引
導。是不是這樣?

  陳佐人:是的,這就是上帝的智能。所以在殘酷的審判中,你仍能看到上帝的公義
和愛。



能而不為稱慈愛?

  記者:沈文的作者還提出了一個很多人都想過的問題,那就是,既然上帝既全能又
慈愛,人世為什麼還有這麼多苦難?

  陳佐人:因為上帝與人之間有一個隔斷,在基督教口中稱之為"墮落"。人既犯罪,
背離了神,就要承擔"罪的現實性"的後果,那就是苦難。受苦的不一定都是犯罪的人,
但人既然生活在這樣的大環境中,就不可能獨個倖免。

  記者:您說得很合理。但是像沈中這一類的尚未信的朋友,還是可以問:即使苦難
是人類自身的過錯造成的,上帝還是可以伸手拯救他們啊。他聽著世人痛苦的哀嚎卻不
伸手救拔,他的慈愛何在呢?

  陳佐人:這就看如何定義"慈愛"了。我們為人父母的都知道,慈愛的父母,並不會
對孩子有求必應,或包攬一切。孩子要的,我們常常不給,孩子不要的,我們倒可能硬
塞給他。所以在孩子的眼裡,有時父母不僅沒有"拯救"他,反而給他"製造"苦難。

  當年幼的孩子向我們要一輛腳踏車卻被我們拒絕時,是否就代表了我們無錢購買?
還是表明了我們不愛他?不,都不是。這只是一個必要的教育過程,只有這樣,孩子才
能成長為一個獨立的人。

  上帝待我們也是如此,他有主權,有能力,有慈愛,他比我們更知道,什麼對我們
是好的。



天一樣高的願望

  記者:那麼,面對苦難,人們應該持什麼樣的態度呢?

  陳佐人:第一,遇到苦難不要怨天尤人。

  第二,從苦難中看到了人的有限和不完美,因而更要去追求那真正的真、善、美。

  第三,堅信真、善、美的存在,從中得到力量超越苦難。

  記者:您對沈中有什麼勸勉嗎?

  陳佐人:沈中心中有很崇高的理想、很清白的願望──儘管這理想、這願望像天一
樣的高,是人間很難達到的。這是上帝放在他心裡的,希望這不成為他信上帝的阻擋,
而成為他繼續尋找真理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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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7-30 05:59 | 只看該作者
"但分歧點在於,作者沈中認為,地獄中的"永遠的"、"火燒的煎熬",前者太過份,
後者太殘忍。我的看法則是,聖經是用世人所明白的語言,描述人在地獄之中的痛苦,
不能單照字面去理解。其實地獄中真正的痛苦,不是火燒,而是人犯罪后造成的與神的
永久的隔絕。 "

對聖經的第一個歪曲: 聖經中的火燒不是火. 慢慢再找假先知的敵基督語言.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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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7-30 06:53 | 只看該作者
看看這段狡辯能不能成立. 神說過,不能殺人,不能吃豬肉,不能禮拜天上班,不能拜偶
像,不能行淫,.........許多道德禁忌,甚至連治死同性戀,巫婆,........都制定了
詳細的禮法,唯獨把買賣奴隸的大事留給人類自己琢磨, 應該不應該? 這個辯解太沒
有論據了. 且不說神故意沒有制定不能買賣奴隸. 為什麼他明文又規定了男人可以
賣多少錢,女人可以賣多少錢?這不是有意誤導基督徒們買賣奴隸嗎? 他根本就沒有
說"房間太亂"!

為什麼不說神根本就不認為不能買賣奴隸?


"記者:既然奴隸制是不人道的,上帝為什麼不用他的大能斷然阻止,或至少在聖經

中明確宣布,奴隸制是錯誤的,卻要採用"漸進"的方式呢?

  陳佐人:因為神不直接改變人類歷史,而是神創造人,人書寫自己的歷史。 

  這就像我們身為父母的心態,我們都知道,孩子的卧室常常亂得一團糟,我們
可以揍他一頓,然後把他的房間收拾好。這樣做好不好呢?從一方面說,很好,因為是
大人收拾的,所以一定比孩子收拾得整齊、快捷。而從另一方面說,孩子卻會氣忿、不
服,而且沒有學到生活必需的技巧。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告訴孩子,他的房間太亂,然後陪他一起一點點地收拾,最
后讓他看到乾淨的房間原來是這麼好,以後他就會心甘情願地主動收拾了。

  上帝就是這樣一個"與孩子同行"的父母,"與人同行"的神。他允許那些不合理
的制度,出現在人類歷史的不同階段,使人能夠反省、批評和改善,他始終是人類歷史
的主體。 "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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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7-30 07:36 | 只看該作者
這位牧師在打太極,在煤體只能如此,在講道時就對不起了,要叫他下地獄用火燒了.殺了人是讓他們去過好得不得了的日子.看來牧師的禱告是,主啊,趕快把我殺了把.只是我從來沒聽到過.可見心口不一.對神殺人的解釋用這種方法早被批爛了,可見教授所知有限.水平也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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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30 14:05 | 只看該作者
他說:「上帝是公正且有憐憫的,那些無辜的嬰兒必會在天堂里。」

他是怎麼知道上帝這樣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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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14:53 | 只看該作者
"但分歧點在於,作者沈中認為,地獄中的"永遠的"、"火燒的煎熬",前者太過份,
後者太殘忍。我的看法則是, ...
hellman 發表於 29-7-2010 16:59


在你眼裡,凡是基督徒必定歪曲聖經,就你一人不歪曲。你這種觀點,偶然說說,別人也許還一笑了之,總是當成成見來反覆宣揚,豈不是把自己置於一個很荒唐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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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14:57 | 只看該作者
看看這段狡辯能不能成立. 神說過,不能殺人,不能吃豬肉,不能禮拜天上班,不能拜偶
像,不能行淫,.........許多 ...
hellman 發表於 29-7-2010 17:53


神通過行動改變歷史的旨意表達,like兄是看不到的。Like兄心中的神時必須按like兄自己的一套說話辦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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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15:01 | 只看該作者
這位牧師在打太極,在煤體只能如此,在講道時就對不起了,要叫他下地獄用火燒了.殺了人是讓他們去過好得不得了 ...
拎不清 發表於 29-7-2010 18:36


牧師叫誰下地獄用火燒呀?牧師有這個權利和能力決定怎樣懲罰罪人嗎?這不是他的解經嗎?

拎兄來一套讓所有人都接受的解釋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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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15:02 | 只看該作者
他說:「上帝是公正且有憐憫的,那些無辜的嬰兒必會在天堂里。」

他是怎麼知道上帝這樣安排的?
青貝殼 發表於 30-7-2010 01:05


當然是根據對神的本質屬性的認識推理的,否則基督徒信心的根基何在?注意那個「無辜」是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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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30 15:54 | 只看該作者
當然是根據對神的本質屬性的認識推理的,否則基督徒信心的根基何在?注意那個「無辜」是前提條件。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15:02


你的意思是埃及人被殺的長子都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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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還原 發表於 2010-7-30 16:11 | 只看該作者
嬰兒被殺又何辜?

  記者:那麼對於沈中因上帝曾擊殺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包括無辜嬰兒,而認為上帝
不公正,您覺得他的判斷標準是扭曲的嗎?扭曲在哪裡?如何判斷標準扭曲?具體地說


  陳佐人:扭曲之處在於,他認為死亡是絕對的不好、是最大的殘酷。

  如果沒有神,如果死亡真的是生命的徹底終結,死亡確實就是絕對的不好。可是死
亡並不是最後的終點,還有比今生美麗得多的永生。況且,上帝是公正且有憐憫的,那
些無辜的嬰兒必會在天堂里。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01:42


可是那些嬰孩不信耶和華哦。。
如果這樣說的話,我們不信耶穌也可能不會下地獄,上天堂也有機會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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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16:19 | 只看該作者
可是那些嬰孩不信耶和華哦。。
如果這樣說的話,我們不信耶穌也可能不會下地獄,上天堂也有機會咯。
無限還原 發表於 30-7-2010 03:11


我想任何人能夠在神的標準面前做到「無辜」都會得救的。

另外,別人是否信神,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都是神最清楚,旁人是不得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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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30 17:57 | 只看該作者
別人是否信神,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都是神最清楚,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16:19


包括埃及的頭生男嬰?他們當中也有信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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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7-30 21:22 | 只看該作者
神通過行動改變歷史的旨意表達,like兄是看不到的。Like兄心中的神時必須按like兄自己的一套說話辦事的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0 14:57



   " 神通過行動改變歷史的旨意表達"
比較新鮮. 能夠解釋一下,舉幾個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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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7-31 06:0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拎不清 於 2010-7-31 06:08 編輯

(1)陳佐人:從沈文的字裡行間看出,作者有著一套很好且系統化的價值觀念,比如應當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應當有公義等等。這套價值觀念系統是基督徒也認同的,因為這就是上帝擺在人心中的公義感、憐憫感......孟子說"人有四維","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上帝把這些放在了所有人的心中,使得"公理自在人心".
  沈文舉了聖經例子,說明人不平等,而這裡陳牧師來一個你好,我好大家一樣的.一轉臉他就會說下地獄吧.男女平等、人人平等,應當有公義等等,上帝把這些放在了所有人的心中了嗎?根據呢?沈文引的經文,陳沒回答.那人的不平等怎麼在人的心中的呢?也沒說出來.既然都放在了心中,何以聖經對信與不信的人引出完全相反的結論?十足的空手道."公理自在人心"?又是搗漿糊了.這也是反神的.應說公理在神一邊.而人心詭詐豈存公理?這樣一句."公理自在人心"就否定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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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7-31 06:23 | 只看該作者
(2)陳說:一是作者以人類的常理為絕對真理,認為違背了常理的,就不是絕對真理。而我承認真理中確有一部分是符合常理的,但我也相信,真理中還有一大部分是一是作者以人類的常理為絕對真理,認為違背了常理的,就不是絕對真理。而我承認真理中確有一部分是符合常理的,但我也相信,真理中還有一大部分是超出常理的。。
  所謂超出常理不是相悖而是包括。能說正超出負?絕對真理有它的範疇.它包含這一範疇的一切常理.在這範疇中不符合常理,就不能作為絕對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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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說:二是作者心中有崇高的願望、對美善的執著追求,這是我很尊重的。但是他卻因此
而無法接納"有全能的、慈愛的上帝,人世間卻仍有不完美"的觀點。他沒有看到,在上
帝的慈愛與人世的苦難之間還有一個環節,是那一環節造成了人世間的苦難,那一環節
就叫做人的"墮落",即人對上帝的背離。
  這裡陳牧師推脫責任了,苦難何來,是人"墮落",人背離神.不是說試煉是出自神嗎?神用這種辦法使人得到鍛煉,約伯是因墮落而遭劫的?作為牧師把人的苦難推給人造成的,可見他是不太看約伯記的.是人離開神,還是神離開人.是亞當主動離開伊甸園,還是神把他趕出去的?經文很清楚.何必裝作不知道呢.神很擔心,也恐怕亞當吃生命樹果子,關閉了園子.趕走了,不走也得打出去,還加一頂帽子說是他自已要出去的.真是幫神的忙.這一幫神反到成了棄兒了.這是神學,還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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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1 16:36 | 只看該作者
包括埃及的頭生男嬰?他們當中也有信神的?
青貝殼 發表於 30-7-2010 04:57


這樣的具體到位,只能問神。無辜講的是神的標準,是神認為無辜,而不是人自己自我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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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1 16:38 | 只看該作者
" 神通過行動改變歷史的旨意表達"
比較新鮮. 能夠解釋一下,舉幾個例子嗎?
hellman 發表於 30-7-2010 08:22


Like兄看看新約關於什麼能吃的教導和原因就明白一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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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31 16:47 | 只看該作者
上帝把這些放在了所有人的心中了嗎?
拎不清 發表於 30-7-2010 17:06


神造人的時候,把這些放在了人心裡;但是犯罪以後,良心基本泯滅,卻還有殘存,這就是陳牧師說的沈君為什麼提出那些原則的原因。而良心殘存的程度不同,也體現了道德水準不一樣。我們平常譴責那些最壞的令人不恥的人不是常用「良心喪盡」一詞嗎? 基督徒信仰是要恢復人的本來面貌,因此陳牧師說沈君提出的那些原則不衝突。但是顯然基督徒的追求更高。更重要的是,沈君的價值觀根本就沒有實現的可能,看到的只是世風日下;而基督徒的信仰追求,卻是仰仗救主耶穌,必定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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