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警察用事實教育我:法律不是保護老實人的(實名有圖)

[複製鏈接]

859

主題

1038

帖子

776

積分

貝殼網友六級

Rank: 3Rank: 3

積分
77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陳碩堅

  /來自中華網社區 club.china.com/

  昨天下午,我在廣州洛溪開車直行時,被一輛轉彎車撞了。但今天不談這個,交通事故本不是新聞。

  然後,肇事司機趁我下車察看的時候,突然開車逃跑。今天也不談這個,肇事逃跑也不是新聞。

  然後,我開車追上去,把他別停了。但今天不是來炫耀勇猛的,過程不談也罷。

  

  (圖:肇事車輛 川A AV326)

  接下來當然是打電話報警。之後發生的事就讓我有點意外了。

  肇事地點離洛溪交警中隊、南浦派出所都只有幾百米遠,開車過來一分鐘的路程,走路十分鐘路程。但報警后等了一個多小時,都沒看到警察的影。

  

  (圖:肇事地點離洛溪交警中隊、南浦派出所都只有幾百米遠)

  考慮到我們廣州警察正忙著迎亞運、保一方平安,為顧全大局,多等一會兒,這點覺悟我還是有的。

  但肇事司機也覺悟了,覺悟到脫不了肇事、逃逸責任(可能還是無證駕駛),於是電話召來五六條大漢,分工明確地,一個負責頂包開車逃逸(看來肇事者可能是無證駕駛),一個負責開摩托接走肇事人,幾個負責圍堵推搡我打掩護,就這樣第二次開車逃跑了。

  我自忖拍下了肇事車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何況雙拳不敵四手,跟這群大漢硬碰硬討不了好。不過還是拍下了其中一人的臉。

  

  (圖:協助肇事司機逃跑的其中一人)

  這時我再次打了報警電話。琢磨著對方的行為似乎已超出了交通肇事,於是不但撥了122,還撥了110。

  接著繼續等了將近半個小時,警察還沒來。倒是來了個電話,責備我為何要報多次警。我說明情況后,警察說:既然對方逃跑了,我們來也沒用,你自己來交警中隊吧。

  為了迎亞運,少給政府添麻煩,我自己巴巴地去了洛溪交警中隊(正式名稱是番禺交警四中隊)。真正雷住我的是中隊警察跟我的對話(大意)——

  警察:要不要追究對方?

  我納悶,不追究我找你們幹啥?於是問:追究咋樣?不追究咋樣?

  警察:追究,就要暫扣你的車20個工作日。工作日是周一到五,不含節假日。

  我:那就是扣一個月咯?別人撞了我逃跑,肇事者沒事,受害人反倒要被扣車?

  警察:……

  我:那會把對方抓到嗎?

  警察:怎麼抓?只能查他車牌號,有案底他年審可能過不了。處理完事故才給年審。

  我:那如果「不追究」呢?

  警察:那對方就可以照常開、照常年審,這事就跟沒發生過一樣。

  我枉開了二十多年車(包括摩托),今天才知道,撞車后,最好的辦法是直接逃跑!

  受害人想追究么?自己先被扣車一個月(想告狀?先打三十大板)。肇事者倒不用受這懲罰。

  逮著了最多不讓我年審,或者年審時補賠本該一年前賠的錢。何況受害人要負擔舉證責任,事情過了一年能不能搞得贏還難說的很。

  受害人要是不追究,肇事者就一毛不損了。

  我承認,我只有一輛車,我每天還要奔波勞碌,養家糊口。一個月沒車,我扛不來。何況我即使扛一個月,換來的結果,也不過是肇事車可能(僅僅是可能),要賠我修車費才能過年審,僅此而已。

  肇事者怎樣都是贏,而我怎樣都是輸!

  真佩服這套法律的設計著和執行者,讓絕大部分受害人自覺、自願地放棄追究,為公安機關節省了警力,讓社會更加「和諧」!

  
很多時候解釋是不必要的——敵人不相信你的解釋,朋友不需要你的 解釋


好貼與你分享。謝謝您的回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4 00:0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