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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文強臨刑前見兒子自稱有罪 囑其不要埋怨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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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10-7-8 11: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7月7日,幾名市民在中共重慶市紀委門前拉起橫幅,慶賀文強被執行死刑


  
  
  文強 資料圖


  
  新華社重慶7月7日電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7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一案,並於今年4月14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文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后,文強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駁迴文強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被告人文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情節嚴重;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為已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文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並與所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併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重慶群眾拉橫幅慶祝文強伏法
  
  昨日,在文強進行一審的五中院門前,有不少群眾聚集圍觀。同時,在重慶市多處出現慶祝文強被處決的條幅。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委、市紀委門口均有群眾拉著橫幅。重慶步行街解放碑、觀影橋商圈則掛滿了豎幅標語,整個城市洋溢著慶祝的裝扮。條幅上寫著:「貪官亡,冤魂安,黨英明,國昌盛」、「文強死,百姓歡,重慶安」、「處決文強是重慶打擊腐敗的重大勝利」、「處決文強,共產黨萬歲,法律萬歲」、「黨中央打黑除惡,國泰民安」等字樣。
  
  文強的最後日子
  
  臨刑前 叮囑兒子不要埋怨社會
  
  文強的一審辯護律師楊礦生、二審辯護律師宣東,先後10多次會見文強。他們介紹,每次會見,文強的情緒總的來說,十分穩定。一審宣判文強死刑后,雖然是他沒有想到的結果,非常不能接受,但是當時他還是十分冷靜。
  
  宣東說,最後一次會見文強的時候,文強最牽掛的是他的兒子文伽昊,因為自文強「雙規」后,他的兒子也不知所終,他也希望能夠見上兒子一面。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即7月6日晚6時,文強大姐文萬琴接到專案組人員通知稱文強想見她,核實幾個問題。
  
  昨日上午7時,專案組派車去接,文萬琴提出帶上文強兒子文伽昊,一同見面。對方答覆,他們自有安排。後來文強如願見到了兒子文伽昊。
  
  文強臨別前,對兒子文伽昊說:「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會,要聽話,要好好做人。」
  
  說完這些,文強及其大姐、兒子在會見室失聲痛哭。
  
  宣東告訴記者,根據以前辦理的死刑案件來看,死刑犯被注射死刑一般是在一審判其死刑的法院。「所以,文強可能是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被注射藥物執行死刑的。當然,執行過程不會持續太久,也不會有太多痛苦。」
  
  他還代文強家人轉告記者,「文強的遺體應該已經火化了,他的家人正忙著處理後事。他們特意囑咐我,暫時不接受媒體的採訪,他們害怕這個時候被打擾。」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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