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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要匙(1)注意聖經教導的教牧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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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6 02: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解經要匙(1)注意聖經教導的教牧性質

聖經中很多要求有其教牧性的限制,受當時的時機和當事人影響

例如,耶穌毫不含糊地堅稱:「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
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
城。……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4~37
)。然而,我們發現保羅絕非只是簡單地說「是」或「不是」(如:羅九1;林后十一10;加
一20)。

事實上,神自己也起誓(來六17~18)。這麼說應該是空談家們很樂於見到的吧?然而,暫且
不提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6~22節詳述的類似命令,耶穌這個禁令所用的特殊語言顯示出:
耶穌所譴責的是複雜而巧妙地使用誓言,把它變成了推託的謊言——有點像手指交叉放
在背後卻正在撒一個彌天大謊的學生,似乎這樣的姿勢可以讓他開脫應講實話的責任。

在某種程度上,最好直接切入事情的核心:你們應該說實話,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
就說不是。也就是說,教牧的背景是非常重要的。

相比而言,希伯來書六~七章的上下文顯示:神之所以把自己擺在誓言之下,不是因為祂不
這麼做就會撒謊,而是出於另外兩個原因:第一,維持起誓建立的祭司體系在預表意義上
的模式;第二,為信心軟弱的人提供特別的確據,要不然這些人就不能嚴肅對待神奇妙的
應許。

聖經里有很多例子,其上下文具有重要的教牧意義。保羅說男不近女倒好(林前七1——
《新國際版》〔NIV〕翻譯為「不結婚」,沖淡了希臘文的意義,也毫無根據)。但(他接
著說)結婚也有正當的理由,最後總結說獨身和婚姻都是神的恩賜,charismata(林前七7,
我想這使我們大家都成為有恩賜的人)。

不用讀很多行就可以看出:哥林多教會包括一些禁慾主義者,和一些處在淫亂危險中的人
(參:林前六12~20)。保羅採取「是的,但是」的論證方式,有很敏銳的牧者心腸,他在信
中不止一次使用這個論證方式(例如:林前十四18~19)。

換句話說,所提出的話題包含教牧性的限制,此限制可以因上下文而清楚明了。同理,保
羅在羅馬書八章結尾時所說基督徒的確據,跟他在哥林多后書十三章5節對哥林多人所說
的不一樣。

在某一特定時間,一個充滿熱情、意味深長、甚至錯綜複雜的教義中,究竟需要強調哪些
特定因素,有部分是取決於對當前主要病症進行的教牧性診斷。

(註:此文摘抄自《麥種讀物》的譯作,標題和分段是另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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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7-6 04:19 | 只看該作者
歪曲聖經十大寶典,凌駕於神之上的自我JUSTIFY.
聖經解釋權就這樣被盜竊了,據為己有了.
基督教,教會就這樣被綁架了.
典型敵基督的伎倆.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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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6 19:45 | 只看該作者
一個充滿熱情、意味深長、甚至錯綜複雜的教義 ...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6 02:02


真強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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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7-6 19:48 | 只看該作者
22:18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22:19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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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7-6 20:18 | 只看該作者
太 24:24 因 為 假 基 督 、 假 先 知 、 將 要 起 來 、 顯 大 神 蹟 、 大 奇 事 . 倘 若 能 行 、 連 選 民 也 就 迷 惑 了 。  
可 13:22 因 為 假 基 督 、 假 先 知 、 將 要 起 來 、 顯 神 蹟 奇 事 . 倘 若 能 行 、 就 把 選 民 迷 惑 了 。  
林後 11:13 那 等 人 是 假 使 徒 、 行 事 詭 詐 、 裝 作 基 督 使 徒 的 模 樣 。  
加 2:4 因 為 有 偷 著 引 進 來 的 假 弟 兄 、 私 下 窺 探 我 們 在 基 督 耶 穌 裡 的 自 由 、 要 叫 我 們 作 奴 僕 .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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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7-6 21:20 | 只看該作者
保羅文章的特點就是讓你怎麼解釋都對 這樣的結果就是根本沒有標準,也無需有,怎麼「信」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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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7 05:35 | 只看該作者
歪曲聖經十大寶典,凌駕於神之上的自我JUSTIFY.
聖經解釋權就這樣被盜竊了,據為己有了.
基督教,教會就這樣 ...
hellman 發表於 5-7-2010 15:19


Like兄是反對一切解經原則的,非把聖經理解得完全不能遵循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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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0-7-7 08: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 追求永生


    尊重原作者,尊重聖經. 你們難道不願意尊重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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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7 14:39 | 只看該作者
Like兄是反對一切解經原則的,非把聖經理解得完全不能遵循不可。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7 05:35


你也夠惡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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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7-7 23:01 | 只看該作者
Like兄是反對一切解經原則的,非把聖經理解得完全不能遵循不可。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7 05:35

既然是「經」,那就是只讓你「讀」的,不是讓你「解」的。宗教的特點就是盲從,理解的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按照你的心意去「解」,無論什麼「解經原則」都必然是「歪嘴和尚」念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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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8 14:54 | 只看該作者
既然是「經」,那就是只讓你「讀」的,不是讓你「解」的。宗教的特點就是盲從,理解的執行,不理解的也要 ...
·八戒· 發表於 2010-7-7 23:01


第一,經必須解,因為是神的智慧,太深奧,不解無法理解。
第二,不解出來無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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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7-8 21:00 | 只看該作者
哦,那你能用人的話解出深奧的,連神都無法用人話表明的東西,豈不表明你比神更深奧,更聰明么?

為什麼「不解出來無法執行」呢?神說,亞當你不要吃那果子,無法執行?非得要解釋一番:神那麼愛我,怎麼會讓我死呢?不一定會死的,按照這個解釋,「執行」的結果怎樣?

聖經說了無數遍,除耶和華不得拜其他的神,而人面對無形的神就無法「執行」拜這個行為,所以必須把神「解釋」成有形有體的人——耶穌,這樣就可以方便的「執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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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0 15:29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不解出來無法執行」呢?神說,亞當你不要吃那果子,無法執行?非得要解釋一番:神那麼愛我,怎麼會讓我死呢?不一定會死的,按照這個解釋,「執行」的結果怎樣?·八戒· 發表於 2010-7-8 21:00


這就是解錯經的案例啊!筒子們哪,我們要警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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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0 15:32 | 只看該作者
你看啊,這經亞當確實沒解好。那夏娃吃了之後沒有立刻死,那亞當就來精神了,撒旦說得對啊,並不一定死,所以他也吃了。豈不知是緩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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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7-12 20:55 | 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解錯經的案例啊!筒子們哪,我們要警惕呀!
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0 15:29

可惜啊,基督徒們樂此不彼,繼續學撒旦同志的經驗,繼續以「靈意」解釋(號稱「以經解經」),解釋出聖經里根本沒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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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13 12: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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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原作者,尊重聖經. 你們難道不願意尊重神嗎?
hellman 發表於 6-7-2010 19:05


這個說法沒錯,問題是你怎麼把教會的解經原則和聖經對立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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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13 12:21 | 只看該作者
你也夠惡毒的。
青貝殼 發表於 7-7-2010 01:39


似乎對Like兄需要點以毒攻毒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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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13 12:24 | 只看該作者
既然是「經」,那就是只讓你「讀」的,不是讓你「解」的。宗教的特點就是盲從,理解的執行,不理解的也要 ...
·八戒· 發表於 7-7-2010 10:01


那是八戒兄的宗教。

聖經是生命的真道,所以不能沿用你的那套原則。

學習聖經是有三個基本步驟的:讀經,解經,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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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13 12:26 | 只看該作者
第一,經必須解,因為是神的智慧,太深奧,不解無法理解。
第二,不解出來無法執行。
青貝殼 發表於 8-7-2010 01:54


基本如此。因此,解經是聯繫聖經和生命實踐的必不可少的中間環境。

一位著名神學家說:解經就是遵行。可見解經多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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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0-7-13 14:24 | 只看該作者
一位著名神學家說:解經就是遵行。可見解經多麼重要。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7-13 12:26


問題是,兩個教會的解經結果完全相反時,聽哪一個的?我曾下載和聽過一些美國華人教會的佈道錄音,裡面有美國牧師講英語,華人翻譯為國語。由於那位華人的國英語都非常棒,所以我就當做學習英語的教材。裡面就有一位美國牧師說道,聖經里從未提到三位一體,所以他不認為三位一體是正確的。那麼這種觀點是否要遵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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