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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權力與西門慶的性:中國官民性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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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線 發表於 2010-5-31 12: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今年以來,從廣西韓局長、安徽王科長,到遼寧鐵嶺的陳副局長,官員們接連以身涉黃,性愛日記頻繁曝光。與之相對應的,是部分群眾的自願換妻熱情,因為大學教師馬榮的被抓判刑,而進入公眾視野。
或許正是摸准了「時代的脈搏」,因此才會出現為了拉動GDP,山東陽谷縣、臨清市和安徽黃山,三地爭搶一個原本子虛烏有的「西門慶故里」,大肆興建「金瓶梅文化旅遊區」的舉動。這類創意,據說還被寫進了地方政府的工作報告。
皇帝的權力與西門慶的性
「就使強姦了嫦娥,和姦了織女,拐了許飛瓊,盜了西王母的女兒,也不減我潑天富貴!」西門慶的這段豪言壯語把一個商人「有錢能使鬼推磨」的得意勁兒自我刻畫得淋漓盡致。在「強姦」、「和姦」的嚮往中,西門慶一定感到了成功人士的巨大滿足。顯然,對於西門慶而言,一個男人最大的成功,不在於賺了錢,支配了物質,而在於奴役了人,把他人變成性奴隸。
西門慶之所以成了文學中的典型人物,就在於他體現了古往今來普遍的人性。權力和性,從來就是很多男人的夢想。比如,有人主張,「將美色元素大膽融入營銷的所有環節,讓那些對美色青睞的人獲得滿足。」「在關鍵時刻,源於女性臀部的奧迪A6性感圓臀問世了……奧迪A6的性感圓臀設計,的確堪稱汽車設計史上的神來之筆。」 這種「圓臀」想象力和西門慶「強姦嫦娥」的理想,難道不是源於同一種性文化與權力意識?
否則你就不能理解,為什麼兩省三地爭搶一個「西門慶故里」。陽谷縣還通過雕塑再現西門慶和潘金蓮幽會地點,遊客可以扮演西門慶,體驗一把「人間極樂」。
其實,在「性福」的意義上,沒有誰比皇帝更成功。西門慶所謂的「潑天富貴」,也不能把接近自己身邊女人的男人閹割。而皇帝就能做到,從而使自己成為唯一在生理意義上健全的男人。
因此,問題不在於人人有性慾,而在於當性慾的實現不只是為了生理滿足,更要成為通過奴役他人來擴張自己的權力、滿足虛榮的時候,性就不僅僅是性,而成為道德、法律的議題,就像沒有人會反對在法律上設立強姦罪,沒有人會在道德上容忍父女亂倫。
當然,皇帝的性生活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有了權力就有了一切。閹割男人、佔有女人,這就是皇權實現的主要途徑。
閹割的時代如今已經過去了,「和姦了織女」本來就是一種想象,但今天的大小貪官卻有自己實現性專制的途徑。
作為政治災害的官員婚外性行為
據公開報道,身居要職的陳良宇「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其實,陳良宇的問題不在於「玩弄女性」,從道德的角度而言,那種單純使女人「被玩弄」的男權主義時代已經過去了,除非是涉及強制的性行為。「五毒書記」張二江在丹江口和天門任職期間,「與其發生不正當關係的100多人中,有15名黨政機關幹部,其中7人得到提拔,2人的丈夫得到升遷」。
陳良宇和張二江的問題,在於他們「利用職權……搞權色交易」。貪官滿足自己性慾的方式已經成為一種真正的政治災害。他們把公共權力變成了揮灑性慾的工具。
不可能有比這種性消費更可能消弱公共權力正當性的行為了。西門慶拿的是自己的錢,而陳良宇等人卻是拿公民的血汗錢進行性消費,而且還通過提拔他的性夥伴、重用自己為之戴綠帽子的人剝奪了那些靠能力和品質獲得升遷的人的機會。這是雙重的政治罪惡:一方面,他們讓不應獲得升遷的人得到了機會;另一方面,他們剝奪了他人通過正當途徑晉級的機會。
這種政治災害不僅僅是一種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2010年3月27日,鐵嶺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陳立岩(非黨),在大連市某賓館與通過網上相識的有夫之婦馮某某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身為國家公務人員和領導幹部,陳立岩的行為嚴重違反了社會主義道德。」這種行為不知是否屬於《國家公務員法》認為應當給予懲戒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有婚外性行為的官員留給我們的問題不是道德上的譴責或不痛不癢的黨紀政紀處分,而是如何從政治制度上通過民選方式排除掉這些人,或者至少使其沒有或很少有機會把公共權力當成滿足性慾的資源。
官員的性經濟與「隱私權」
「上海社保基金(100多億元)幾乎成了盧嘉麗、張榮坤的私人金庫,隨需隨取。陳良宇、祝均一對社會基金的審批大權,只不過是盧美女捏在手中的一把小小的金鑰匙。」陳良宇和情婦盧嘉麗的大手筆,不是每個貪財好色的官員可比。
在從公共權力中支取性服務的官員行列中,也有像王成這樣還得為自己的性計劃制定斂財計劃的小官。「2003年至少要與56個女性發生性關係,確保有2名為良家婦女。」王成在第一本日記首頁就寫明了玩弄女性的年度計劃。他曾先後與500多個女子發生過性關係。他還在日記中透露:「總的目標是600個至800個不同女性。」為了這一目標,在2003年月工資只有1600元的王成,在日記中定的計劃是每月要賺8000元,確保年凈進賬10萬元。不用說,這些錢都得利用權力去圈。
有人撰文反對曝光「性愛日記」,理由是「韓峰、王成的腐敗惡行必須受到法律的公正制裁……誰能夠保證,他們今天曝光了韓峰們的日記,明天就不會曝光你我的日記?」這個問題大可不必擔心。假如真的有人將公民的日記公之於眾,自然可以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侵害「隱私權」為名訴諸法庭。至於王成的日記,他要運用自己的權力「確保年凈進賬10萬元」以及「800個不同女性」的計劃,不屬於他個人的隱私,「官員隱私權不能超越公共利益」。
就法律層面而言,一個人如果太在乎自己的「隱私權」,他就應該退出政治舞台和公共活動舞台,不做官,也不要做名人。
由於「王成」是個化名,其實我們也有權要求有關方面公布這個拿公共權力支取性服務的科長的大名。他的「確保年凈進賬10萬元」以及「800個不同女性」的性經濟計劃,為我們討論官員的性生活在中國政治經濟生活中的角色,提供了一個絕佳的案例。
公眾有理由感興趣的不是官員的性慾。公共權力的濫用總是從婚外性行為開始的,別忘了,「95%的腐敗官員都有情婦」。
平民的「聚眾淫亂罪」
再看部分人民群眾的性熱情。日前,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曉海因為組織「換偶」而涉嫌「聚眾淫亂罪」。其律師薛火根在辯護時指出,「被告人在主觀上沒有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的目的,客觀上沒有侵犯到《刑法》保護的具體法益,被告人的行為可能比婚外性行為和賣淫嫖娼對社會和家庭造成的破壞還小,比較《刑法》其他罪行,可以說被告人的行為既無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更無任何人身危險性,國家完全可通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甚至比照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進行治安行政處罰,根本不需動用最為嚴厲的《刑法》來定罪量刑。」
先不說平民是否應該因為「換偶」受到刑法的追究,單就官員即使真的與「800個不同女性」性交也不會受到《刑法》追究而言,平民和官員在《刑法》中受到的不同待遇,也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因為政治上的失勢或經濟上的暴露,腐敗官員那些令西門慶自嘆弗如的婚外性行為不會暴露在世人面前,更別說受到法律追究了。同時,實施婚外性行為的女性頂多會因為參與受賄而成為 「特定關係人」(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受到受賄罪的追究,不會因為性服務受到懲罰。在官員那裡,婚外性行為只是道德問題,在平民這裡,就可能會成為罪行。馬榮就是例子。
其遭遇使社會學家李銀河加快了呼籲取消該罪名的步伐。李銀河的性理論及其為馬榮辯解的理由可以歸納為:第一,認可所有的性活動方式,無論其目標是什麼,形式是什麼,內容是什麼,對象 (包括性別) 是什麼。第二,公民對自己的身體擁有所有權,他擁有按自己的意願使用、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第三,無法用《刑法》禁止人們在隱私場所自願參與性活動。總之,只要性行為是在隱私場所自願發生的,它就沒有受害者,因此也就不僅不違法,也不屬於道德評議的範疇。李教授對於性行為唯一的一點保留,「在婚的人的一夜情是道德問題(違背婚約的忠誠承諾)」,此外,「只要是在生理上能夠實行的,就沒有什麼不可以」。
上述論證在邏輯上值得質疑之處在於,首先,性行為不單是一個可否在「生理上能夠實行的」問題,強姦、性虐待以及亂倫都是「生理上能夠實行的」。李教授會說,她的另一個標準是自願。在成年人和幼女發生性行為的情況下,幼女完全可能是「自願的」,但法律仍然可能追究成年人的責任。李教授強調隱私場所的性活動比如換偶因為沒有受害者而不應受到非議,更不應該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吸毒往往也是在隱私場合沒有受害者的行為,李教授是否也要為之辯解?
李教授很強調:「性觀念在現代社會中的一個重要變化,就是從道德領域 (注重美德與邪惡) 轉向肉體或精神健康的領域 (注重健康與變態、成熟與不成熟、正常與反常之間的對比)。社會學則對人類的性活動做出傳統與非傳統的區別。有更多形式的行為被列入得到社會性行為規範允許的範疇。」同性戀行為當然也是李銀河認為應當許可的「性活動方式」。其實,即使從「肉體健康」的角度來說,(同性)性行為也是艾滋病產生根源並且也是其最主要的傳播途徑。我們不能歧視艾滋病患者,但也很難說為那種導致艾滋病產生並對其傳播負有主要責任的性行為辯護屬於保護「基本人權」的正義之舉。
性的權力與觀念
前江蘇贛榆縣委書記孫榮章有一天晚上曾自豪地對他身邊的人說,他要是叫他的某個情人(有夫之婦)現在到,她就得馬上從床上爬起來,不敢等到明天到。這個故事典型地體現了貪官的性行為實際上是其權力慾望的實現方式。重要的不在於性行為,而在於對於他人隨心所欲地支配的那種成就感與快感。這種感受是一種觀念。孫榮章的例子說明性並不單純是性,而是觀念,就是那種在性遊戲中支配他人的權力觀念。因此,性是行為,更是觀念。
李銀河自己的文章中也很清楚地說明,人們之所以有不同的性行為,乃是因為人們有不同的性觀念。「在當今世界,可以說有三種最主要的性觀念和性規範:第一種仍堅持著以生殖為性的唯一合法理由的規範,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大都有著較深的宗教信仰,他們仍舊把性看作自我放縱和罪惡。對他們來說,只有為了生殖的性才是正當的。第二種性規範認為,性是愛的需要,對持有這種信念的人們來說,愛與性是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有愛才能有性,沒有愛的性是不道德的,是違反性規範的。第三種人認為,性的目的是娛樂,性僅僅是人生多種快樂的來源之一。」不管人們持有哪種性觀念,我們都不能否認,性不只是性慾,也不主要在於性行為,而是一種觀念。只不過對於李銀河而言,她贊成的顯然是那種「性的目的是娛樂」的觀念。
李教授透露,她持有的性觀念乃是「性學」的立場。她本人很認同「性學」對西方基督教傳統性觀念的批判:「從19世紀性學出現以來,它的一個主要立場就是反清教主義傳統。它把性視為一種自然的功能,認為人應當擁有自由表達自己性本質的權利。」然而,在中國,恐怕大多數人既不贊同基督教的立場,也不會認可「性學」的主張。「性學」只是一種學問,並不是真理。
貪官的性行為之所以應當成為一個嚴肅的政治話題而非黃色故事,那是因為貪官往往通過其放肆的性行為來滿足自己掌控他人的權力慾望。這種容易導致公共權力濫用的貪慾,屬於一種不能不通過民主法治體制加以約束的政治災害。在民主法治不到位的情況下,貪官通過貪污為其情婦支付的巨額性服務費用,是公民為民主制度不完善支付的政治成本。民主法治的建設不是要根治官員的性慾,也不是要矯正其性偏好,而是要避免官員可以隨意用公共權力來滿足自己的性慾。
另一方面,平民的性行為的確應該主要留給道德來解決。性永遠都不可能只是一種娛樂。無論是平民還是官員,在性不僅是生理本能的意義上,都應該從人的角度去調控自己的性行為。「按自己的意願使用、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也許可以被說成是一項「人權」。但是無節制的縱慾顯然不能提升「人的尊嚴」。即使在法律不能規制性行為的地方,也不是任意妄為的理由。同時,公共權力介入平民的私人性生活就像公共權力成為官員實現自己性幻想的工具一樣,都是民主政治時代的法律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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