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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霧背後的真實 關於殲-11雙座存在與否的資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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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10-5-26 20: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關於殲-11雙座存在與否的資訊分析
  
  中國空軍在60周年閱兵方隊中公開了殲-11新型戰鬥機的名稱,被國外媒體宣布為引進生產俄羅斯蘇-27的殲-11,首次以中國新型戰鬥機的名稱被公開在閱兵的解說中。中國空軍隨後在成立60周年大型展覽上也展出了多種新型戰機,但展出的實體飛機大都是國內已經公開的型號,反到是在宣傳展板上公開了很多有關新機型的信息,殲-11BS這個型號的出現就為殲-11系列增加了新的型號名稱。現有公開資料中有殲-11BS名稱的飛機外形與蘇-27UBK類似,殲-11的編號證明這個機型是國內設計生產的型號,而S按照通常的拼音命名方式可看成是殲-11的雙座型(字母S估計為雙字的拼音字首)。
  
  最早出現殲-11BS名稱的是在某高校慶祝活動上飛機模型上的標識,但當時的殲-11BS只是一個比例並不協調的縮比模型,對了解殲-11雙座的實際意義並不比機體上的名稱更有價值。中國航空館的殲-11BS雖然僅僅是個展板上的圖片,但其權威性和可靠性比起當初的模型要高的多,雖然不能從展板上確定殲-11BS的具體技術細節和性能指標,但確認這個型號的存在仍然可以為分析提供清晰的基礎。
  
  根據國外媒體的報道,中國的殲-11是在引進俄羅斯蘇-27SK的基礎上國產化的型號。按照國外相關資料的記載,中國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從俄羅斯引進蘇-27SK/UBK,其中蘇-27UBK是保持蘇-27SK全部戰鬥力的雙座教練型,也是飛行員從高級教練機轉飛蘇-27SK前過渡的同型教練機。中國引進多批蘇-27SK/UBK后還引進了蘇-27SK的生產線,許可證引進的蘇-27SK據信由瀋陽飛機工業集團生產,建國60年空中閱兵方隊中稱為殲-11的就應該是中國生產的蘇-27SK。
  
  根據俄羅斯公開的對外軍品銷售數據中關於戰鬥機的記載,中國在2000年後沒有繼續引進新的蘇-27SK/UBK,新增重型戰鬥機除了直接引進的蘇-30MKK外,主要的裝備補充就是由國內新建生產線自行生產的殲-11。國外資料認為引進生產的殲-11都是單座型號的蘇-27SK,這些飛機雖然能夠增加裝備規模卻並沒有增加蘇-27UBK的數量,中國蘇-27的高級飛行訓練依然需要依靠引進的蘇-27UBK。中國航空兵重型戰鬥機裝備數量的提高可以增加裝備範圍,蘇-27這種尖子部隊的重點裝備開始成為主力作戰裝備,根據國內電視新聞中的影象資料,國內不同戰區的多個航空兵部隊都已經或即將開始裝備殲-11,同型教練機數量不足的問題隨著裝備數量的增加越發明顯。
  
  中國空軍部隊操作蘇-27/30系列飛機的時間已經接近20年,海軍航空兵在本世紀初期也開始接收蘇-30MK2,隨著國產化殲-11生產逐步穩定和交付數量的迅速提高,空軍和海軍航空兵即將開始大規模接收殲-11。現役蘇-27UBK在數量上遠不能滿足航空兵的需要,尤其是對並沒有蘇-27SK/UBK裝備基礎的海軍航空兵,裝備殲-11系列時必須考慮到飛行訓練的裝備需要。
  
  國外先進戰鬥機中同型雙座機在整個機隊中的比例非常大,擔負同型教練任務的雙座機比例通常為單座機的1/3~4,考慮到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雙座機用來執行多用途作戰任務,同一個系列平台中的雙座機比例還有進一步增加的趨勢。中國裝備的蘇-27SK/殲-11與蘇-27UBK的比例已經出現失衡,如果殲-11裝備規模進一步提高而又沒有雙座教練型號的有效補充,很可能會影響到殲-11新機部隊形成戰鬥力的速度,甚至可能會造成現有蘇-27UBK過度消耗和飛行員訓練不足的問題。空軍和海軍航空兵雖然裝備有數量較大的蘇-30MK系列雙座機,但蘇-30MKK多用途戰鬥機雖然是由蘇-27UB基礎上發展,但作多用途戰鬥機使用的蘇-30MKK在後艙設備上與蘇-27UBK差異較大,擔負一線作戰任務的蘇-30MKK也需要保證較高的飛行壽命儲備,因此蘇-30MKK幾乎不具備承擔飛行訓練任務的能力,使用蘇-30MKK替代蘇-27UBK在經濟上也是對裝備的巨大浪費。
  
  殲-11是中國能夠獨立生產的第三代高性能重型戰鬥機,重型遠程戰鬥機不但在國際戰鬥機裝備上處於頂端,在中國航空兵裝備構成中也承擔著非常重要的作戰任務,尤其是重型戰鬥機大尺寸平台的改進改型功能更為重要。國外同規格戰鬥機(如F-15和蘇-27S)在發展改進中都很重視系列化,戰鬥機的改進提高與多用途戰鬥機的發展是常規的趨勢。重型遠程多用途戰鬥機是航空兵戰術攻勢作戰力量的基礎,中國航空兵部隊現在已經裝備有蘇-30MK系列近百架飛機,但現有機隊規模相對航空兵整體作戰任務需要還存在很大差距,如果不繼續引進就必須依靠國內力量發展類似蘇-30MK功能的新機型。按照與航空兵攻勢防禦作戰能力發展相適應的裝備需要,雖然國內已經開始廣泛裝備殲轟-7型戰鬥轟炸機,但利用殲-11的基礎條件開發強化對地攻擊能力的多用途機型,也是殲-11未來發展過程中比較容易確定的合理髮展趨勢。
  
  殲-11雙座型號的模型外表既類似蘇-27UBK也接近於蘇-30MKK,這就在殲-11雙座的具體用途分析上產生了很多困難,到底殲-11雙座是殲-11的同型教還是相當於蘇-30MKK的多用途戰鬥機,使不同的人對殲-11雙座的判斷存在差異很大的兩個觀點。通過前文的敘述可以確定中國既需要教練機也需要多用途戰鬥機,但這兩個機型在發展中是否可以實現結構和功能的通用化,或者在現有裝備發展條件下應該選擇哪個型號作為優先裝備,都可以作為判斷殲-11雙座功能和性能的關鍵條件。多用途戰鬥機和同型教練機都是先進戰鬥機的發展型,根據國外現代化戰鬥機的發展過程和型號序列的發展情況分析,也許可以對中國發展殲-11系列雙座型的目的進行簡單的分析。
  
  多用途戰鬥機和雙座戰鬥教練機的側重
  
  多用途戰鬥機(雙重任務)雖然在外形上與教練機比較接近,大部分多用途機型就是在教練型的基礎上改進發展的,但從裝備角度看多用途與同型教之間仍然存在很多差異。多用途戰鬥機雖然可以利用空中優勢戰鬥機的機體改造,飛機的氣動外形和尺寸也可以維持在基本不變的標準,但不同的用途顯然要影響到飛機的載荷條件和內部結構。美國空軍裝備的F-15E雖然以F-15D戰鬥/教練機作為基礎,但特殊的性能要求和作戰任務同樣反應在飛機設計和結構上,F-15E的結構重量和載荷特點F-15D都存在較大的區別。蘇-27UB同樣也是改進蘇-30時的基礎平台,俄羅斯在發展蘇-30MK時也利用了蘇-30的設計基礎,但增強對地攻擊載荷和火控瞄準系統后,外型差異不大的蘇-30MK和蘇-27UB在結構和性能上也有較大不同。
  
  雙座多用途戰鬥機和同型教練機並不是無法實現統一,但這兩個功能差異很大的機型在性能上各有側重,如果實現機體標準化必然要在結構和性能上互相遷就,如同型教練機就必須付出不必要的結構強度和重量代價,多用途戰鬥機在擔負同型教時必然要消耗寶貴的飛行壽命,綜合考慮這樣的標準化雖有利於減少機型卻在成本上代價很大。同時因為多用途戰鬥機在結構和成品上與常規的同型教練機差異較大,因此在維護保障和備件、武器的供應上也存在差異,將同型號教練機和雙座多用途標準化在技術上和成本上存在教多問題。國外先進戰鬥機發展中確實存在雙座通用機的情況。EF2000和「陣風」的雙座型都兼備同型教和多用途的功能,但需要看到的是這兩個典型機型的潛在用戶裝備規模都較小,即使是最初計劃中的單獨用戶裝備量也不超過300架。EF2000和「陣風」的裝備規模限制了每個機型的可用裝備數量,在這個情況下如果分別發展同型教練和多用途子型,有限規模下的細化任務無法滿足單項必須的裝備數量,實現標準化所付出的代價可以用型號減少所提高的效率來彌補。
  
  美國、俄羅斯和中國這樣的航空作戰力量的裝備規模很大,不同作戰部隊都按照裝備條件進行有側重的型號選擇,多用途戰鬥機和空中優勢戰鬥機在這個條件下難以混裝,很難實現為空中優勢戰鬥機部隊配備雙座多用途戰鬥機的需要,足夠多的裝備數量也可以滿足分別發展不同機型的規模化需求。大國航空兵在作戰上非常強調裝備體系和機型組合的作用,美國空軍不可能用F-15C/D去執行縱深對地打擊任務,同樣也不會用F-15E去擔負爭奪制空權的作戰任務。蘇聯/俄羅斯雖然為蘇-27改型加強了多功能和多用途能力,但仍然投入很大的力量和時間去發展專用的蘇-34,可見多用途戰鬥機在實際作戰上往往更重視主業的發揮,「萬金油」那種類型的雙座通用型號基本都是小規模航空兵的專利。
  
  中國航空兵部隊已經建立起了各有側重的航空作戰體系,蘇-27SK/殲-11、蘇-30MKK和殲轟-7A分別承擔著各自重點作戰任務,依靠不同部隊之間的協同配合來滿足整體作戰需要。中國航空兵部隊大規模裝備殲-11后最缺乏的就是同型教練機,飛行訓練任務的壓力已經無法繼續依靠蘇-27UBK承擔,而多用途攻擊任務則有蘇-30MKK/MK2和JH-7A可用,發展多用途戰鬥機對航空兵戰鬥力的作用並不如教練型急迫。殲-11雙座在載荷條件和戰鬥力上肯定會具備相當的多用途作戰能力,這是因為現代化戰鬥機的發展強調增加使用彈性的結果,而且殲-11B相比蘇-27SK也會提高多用途方面的功能和性能,與殲-11B同系列的殲-11雙座也能夠滿足部分多功能的要求。殲-11雙座與殲-11B的關係應該是類似F-15D與F-15C的關係,但以現有裝備需求看殲-11雙座不大可能承擔起F-15E這樣的功能。
  
  起步后的新生
  
  殲-11雙座首先作為同型教發展不但可以解決最迫切的裝備需求,同時也可以提高多用途和戰鬥/教練型各自的性能水平。殲-11多用途改進型的後座如果不需承擔同型教的功能,後座飛行操縱系統只需要滿足替換駕駛的基本要求,可以取消同型教後座操縱系統的超越主控要求,座艙內部的布局和顯示裝置也可以按照完全作戰的需要布置。殲-11的同型教可以保持與殲-11新機型相同的作戰能力,除了後座主控的雙控操縱系統和類似的座艙顯示裝置外,還可以保持與單座空戰型基本相同的載荷條件和結構強度。同型教練機和多用途雙座型分別生產有利於提高裝備效率,同時可以降低雙座改進型與單座型的性能差異,同型教練機在成本與性能上的平衡條件也比較好,更加適合於配備戰鬥機部隊擔負訓練和配合作戰的需要。
  
  多用途戰鬥機如果不需要考慮到同型教練的功能需要,就可以按照最佳設計條件對飛機平台進行改造。殲-11的型號發展如果按照俄羅斯對蘇-27系列的發展軌跡,在同型教練機之後將開始改進空優和強化對地的多用途型號,如俄羅斯出口的蘇-30MK就採用了類似蘇-27UB的外形和布局,承擔縱深戰術攻擊任務的蘇-27UB改進型則是並列座艙的蘇-32/34。按照俄羅斯對蘇-34的發展情況和技術標準來估計,蘇-34機頭雷達罩和前電子設備艙的空間都可以增加約50%,並座布局的大空間與現代化航空電子設備進行綜合后,不但可以擴大雷達天線的口徑還可以採用組合觀/瞄系統。比如在相控陣(或機掃平板縫隙)多功能雷達上寄生(獨立設置)地形跟蹤雷達(類似F-111或「狂風」的雷達組合),還能夠在雷達天線罩後下方設置前視紅外/激光瞄準裝置(類似F-111的固定光電吊艙)。組合觀/瞄系統可以實現地形跟蹤/導航和前視紅外/激光瞄準裝置的固定化,徹底解決蘇-27/30掛載設置中吊艙搶佔有效載荷掛架的缺陷,大幅度提高重型多用途戰鬥機的機載設備完善程度。設想中的組合雷達/光電系統需要有充足的機頭體積和內部空間,這種空間要求依靠串座型蘇-30MKK是很難滿足的,而並座的寬機頭蘇-34/33UB布局不但能夠提供充裕的空間,而且各感測器系統的尺寸和功能都不會受到機體尺寸的影響,這種感測器設置條件是蘇-30MKK機體所完全無法實現的,俄羅斯在大規模出口蘇-30MK系列同時仍然堅持發展蘇-34,就是因為專機專用的性能指標要超過半路出家的蘇-30MK。
  
  並列座艙的蘇-33UB/34雖然空戰性能和格鬥機動性會有較為明顯的降低,但這些性能指標對執行縱深突防和對地打擊任務的影響不大,依託蘇-27平台所保留的空戰能力也足以保證自衛空戰的需要。通過分析俄羅斯對蘇-27系列戰鬥機的發展改進情況,以及美國空軍在F-15D基礎上發展F-15E的現實,可以認為同型教練機與多用途戰鬥機分別發展是恰當的,技術上比較簡單的同型教練機肯定在裝備時間上要比多用途型號更早,與俄羅斯和美國航空兵裝備體制類似的中國也應該存在類似的情況。
  
  關注中國航空兵現代化發展的朋友大都將注意力集中在裝備上,經常用哪種裝備的性能作為分析判斷的依據,但進行深層次的分析更應該將人員素質作為評價的重點,尤其對技術和人員基礎薄弱的中國航空兵來說,儘快培養和積累足夠的掌握現代化航空技術的空、地勤人員,是擺在新裝備生產供應之前首先應該得到加強和保證的部分。中國航空兵部隊現在正處於從二代裝備向三代裝備轉換的過程中,根據國外同類作戰飛機的型號發展趨勢來看,基本型戰鬥機的首個後續型號都是承擔訓練任務的雙座機,即使是EF2000、「陣風」也是採用分階段完善提高的措施,通用機體的雙座機採用的也是訓練先行的發展方式。中國航空工業已經有能力獨立完成單座空優型殲-11的生產,自行生產和自主保障體系的建立增加了裝備數量,但空勤人員素質提高的速度還無法與裝備更新速度相適應,裝備等人局面的出現對教練機的需求遠比多用途戰鬥機更加迫切。現在的中國航空工業有比較好的產品條件和生產能力,國家的經濟水平也能夠滿足新裝備大規模生產和使用的需要,但新裝備的使用必須在有充足的高素質人員基礎上才可以實現,從這個角度可以認為殲-11雙座的訓練價值比多用途戰鬥機更有意義。
  
  滿足中國航空兵殲-11同型教練需要的雙座型研製難度不大,只要在殲-11機體上對前機身進行必要的改進和調整,不需要新建生產線就可實現類似蘇-27SK/UBK的組合。殲-11B/BS的戰鬥/訓練組合不但成本較低、耗時較少,而且可以快速滿足部隊飛行訓練的裝備需求。發展殲-11雙座教練型時如果提出了過多的多用途作戰要求,不但單機成本和結構更改量將會有很大的增加,而且在實際使用和裝備任務規劃上也將遇到很多問題。僵化的堅持多用途戰鬥機和教練機同型觀點,很容易在新裝備發展過程中出現畫蛇添足的錯誤局面,按部就班的逐步發展雖然看起來顯得有些保守,但卻可以更好的貼合中國航空兵裝備發展和更新的需要,小步快跑的發展方式也更適合機型分類細緻的中國航空兵需要,筆者由此判斷殲-11雙座首先應該是類似蘇-27UBK的同型雙座戰鬥/教練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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