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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因姦殺案被槍決 10餘年後發現其並非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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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10-5-14 13: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996年9月「空軍作戰司令部」爆發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嫌犯江國慶很快被槍決,事隔10多年,「監察院」近日調查報告指出江國慶並非兇手,對「國防部」提出糾正錯案,認定當時「國防部」違法指派不得進行司法調查的反情報隊,以非法手段刑訊逼供,軍方刑訊手段包括在下體塞冰塊,還有超過37小時馬拉松式問訊,甚至還有電擊,慘無人道的手法駭人聽聞。因屈打成招,嫌犯自白充滿矛盾,儘管有另外一名許姓士兵坦承真兇是他,但軍方還是火速執行江國慶死刑。「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昨日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尊重「「監察院」的糾正,將審慎檢討,「立委」則呼籲,當時的「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反情報隊負責調查,應該要協助賠償,向當事人上香道歉。

  刑訊逼供  空軍殺錯人

  1996年「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5歲謝姓女童被發現陳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廁所外水溝旁,法醫解剖驗屍,證實女童先被悶死後,遭鈍器插入造 成撕裂傷。

  致命的傷是在肛門、陰道到這個腸胃部分,女童遭到性侵慘狀不忍聽聞,軍方在現場發現沾染血刀,以刀追人,事發23天後宣布破案,兇手是在福利社的上等兵江國慶。

  在營區的4名士兵只有江國慶沒有通過測謊,軍方針對江國慶連續37小時的進行訊問取得自白,法院依據江國慶自白內容判定 死刑,在訴訟期間,江國慶曾經表示自己遭到刑求才會坦承犯案。

  2010年5月12日「監察院」對「國防部」提出糾正,認定「國防部」當時違法指派不具司法警察身份的反情報隊以非法手段對嫌犯江國慶取供,又漠視另一兇嫌可靠自白。軍方當時速審速決,錯誤執行對江國慶的死刑,「監委」痛批「如強盜明火執杖,擄人父兄妻兒」。

  「監委」馬以工等指出,「監察院」要求「國防部」嚴懲違法失職人員,若依舊曲意回護,絕對提出彈劾。「監委」楊美玲說,事隔13年,過了公務員懲戒追訴期,無法議處當時違法人員,但「國防部」必須在兩個月內回復處理 情況,若無悔過之心,將依法提出彈劾。

  「監委」針對「國防部」在此案中的7大疏失點出,當時「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違法指派反情報隊負責辦案,但遍查「軍事法令」,沒有任何 規定授權反情報隊行使軍法警察權。

  DNA鑒定  與嫌犯不符

  反情報隊根據警衛連胡中尉檢舉,鎖定兇嫌江國慶,隨即以關禁閉、疲勞訊問、誘導訊問 等違法手段取供,多次偵訊不只時間長,製作筆錄過程也採用恐嚇、誘導方式,偵訊人員接受「監察院」約詢時都強調沒有刑求,但當時偵訊對白實錄,歷經13年之後只剩下一份,只見江國慶在偵訊人員誘導下,以被動方式描述案情,多以「應該是」、「大概是」回答,偵訊人員則說「放心好了,只要承認就沒事了」。

  軍方選擇的補強證據是已遭污染的血跡衛生紙,案發現場的垃圾筒超過3天沒有清理,此一證物明顯遭污染,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其它證據足以證明江國慶有罪,遇害女童身上採得的陰毛囊DNA鑒定與江國慶不符,此證物卻沒有提上法庭。

  真兇坦承  遭軍方漠視

  而當時警方曾查獲另一兇嫌坦承涉案,自白可靠卻遭軍方漠視。「監察院」調查指出,1997年5月,犯下大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強拖女童到廁所,以尖刀刺入並性侵)被押的許姓士兵當年也在「空軍作戰司令部」防炮警衛營服役,還與江國慶睡上下床位自承:曾與陳姓士兵共犯姦殺謝姓女童案,甚至連女童的衣服、性侵的過程都講述清楚明了,但軍方不採信,但「國防部」漠視許兵的自白,反而判定許兵精神狀況有異,不宜接受測謊,最後以「誣告」認定許兵對姦殺案的自白,而許兵在出獄后,又於2003年兒童節又誘拐2名女童性侵,預計將在今年11月出獄。

  有關1996年12月29日台中市女童遭竹竿刺傷下體性侵案,台中法院曾要求軍法單位提供涉嫌重大的許兵行蹤,「國防部」也延遲提供相關信息,導致該案過了14年仍未查獲真兇。另一方面,「監委」也發現: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在案發後違反「軍事審判法」,全權交由「空總政」四處反情報隊偵辦,並對江國慶實施長達37小時的疲勞訊問,兼以誘導訊問,進而取得有問題的自白,隨即於來年8月槍決江國慶。

  在軍法判決上,江國慶目前還是被認定有罪,未來除非是「最高軍檢署」提出非常上訴,再經過「最高軍事法院」審理翻案后,才能還給江國慶清白。但江國慶已遭槍決,即使提出非常上訴成功,也已無法彌補 ,能不能進一步再討論賠償還是問題。

  「立委」要求 「國防部」墳前認錯

  軍方從宣布破案、判刑到行刑,不到一年時間,期間曾行文「監察院」,強調「國防部」科學辦案,13年後來看,莫大諷刺。

  「立委」要求「國防部」應該要立刻道歉,併到江國慶墳上去認錯,並進行賠償。

  「立委」蔡煌琅昨日上午痛批,「我昨天一夜難眠,但是我要問陳肇敏,當時的空軍總司令,你夜夜能眠嗎?你能心安嗎?你心安理得嗎?當時的反情報總隊,就是你陳肇敏總司令東廠的錦衣衛,在嚴刑峻拷之下,江國慶不得不屈從成招,寫下了自白書」。

  「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昨日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尊重「監察院」的糾正,對於江國慶父親二度提出上訴都遭駁回,楊念祖說,軍方已在今年3月份去函「最高軍檢署」研究,看看是否要提出非常上訴。

  「國防部」表示將審慎檢討。

  「中將」等24人  因冤案獲獎

  「監院」要求「國防部」軍法單位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並將調查報告轉交「檢察總長」續行偵辦,並要求」國防部「追回當時的破案獎勵。

  「國防部」在1997年9月由「空軍總司令」黃顯榮核定有功人員獎勵,包括當時「政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少將副主任」巾幗良等24人都獲獎 ,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獲頒空軍獎章,上校隊長許應強、松指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各記大功,少校保防官鄧振寰、松指部少校 保防官李書強獲空軍獎狀。

  從江國慶死刑定讞,頭髮花白的江爸爸四處奔走沒停過,如今「監察院」終於要重啟調查,江爸爸卻累倒了,江媽媽說,要吃鎮定 劑才能讓心情平靜下來。

  躺在病床上還是要關心,江爸爸每天沒事都要看看這一封封國慶在獄中寫的信,開頭總是親親切切一個「爸」,裡頭的內容卻叫人越看越鼻酸,「他們用盡威脅利誘之能事,叫我承認」,「跟我說,這樣好不好?你把過程寫一寫」。

  所有的過程都是經過恐嚇及誘導造成的並非屬實,看到這些,江爸爸怎麼也不能冷靜下來,江國慶母親說,「賠什麼都沒用,兒子養了這麼久」,盼了14年,這對老父母其實只要一個真相。

  嫌犯父親  出現精神問題

  司改會抨擊:這是司法誤判的血淋淋實例。即使獲得平反,也挽不回一條寶貴的人命。

  而江國慶的父親,因為受到兒子被槍決的打擊,又長期無法替兒子平反,目前已出現精神問題, 案發之後,江支安為了還兒 子清白四處奔走,如今他已經80歲了,聽到「監察院」要重啟調查,老父親激動的落下淚來還得靠鎮定劑才能平靜。江父在牆上釘一張為江國慶定罪的軍方官員名單,上寫著「判不公的狗官」,「前國防部長」陳肇敏赫然列在」報仇「黑名單,江國慶父親江支安回憶,兒子曾經被電擊棒打過。拿冰塊塞下體、用電擊棒強大電流電擊、甚至屈打成招,這些慘無人道的刑求招式,都可能是當年空軍作戰司令部士兵江國慶背下姦殺女童案后的遭遇。

  曾經遭反情報總隊跟蹤的前軍事記者黃敬平更指出,反情報總隊押人取供,殘忍招數多倒數不清,讓被害者痛苦萬分。黃敬平表示,」直接明顯就是毆打,但你毆打不能打頭跟臉,拿一些簡單的藤條棍棒或 者是器物,鈍器,不能用尖器,不能造成外傷,一般都是屬於電擊,或者是說不讓他睡覺,他們也會學檢方或警方疲勞偵訊,在冷氣房內拿水潑你,或是灌辣椒水啊」!

  反情報總隊沒有調查權,屈打成招更是嚴重違法,當年相關人員都已遭法辦,但是背後冤獄以及無辜喪命的人,恐怕不只江國慶一個。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沙發
匿名  發表於 2010-5-14 14:07
所以說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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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 發表於 2010-5-14 14: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藍藍的天 司法真的需要公正!把那些曾經逼供的惡警們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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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5-14 17:23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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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bance 發表於 2010-5-14 17:35 | 只看該作者
呵呵,大陸也不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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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simple 發表於 2010-5-15 22:04 | 只看該作者
5樓的怎麼忽然把大陸也扯上了,你就是個惟恐天下不亂的破壞分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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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容 發表於 2010-5-16 06:29 | 只看該作者
司法過程產生過錯必須要正視,這是司法進步的表現,總帶政治情結看司法獨立,什麼態度呢!
冷思天下,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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