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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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都1歲了 婆婆還不知道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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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述:小雯,32歲,外企人事主管

  長這麼大,我第一次知道,原來離別是這麼痛的。

  在父母看來,從小到大,我都是特立獨行的孩子。打架,爬樹,去工地玩泥巴……我比男孩子還要男孩子。記憶中,在18歲之前,我從來沒為什麼事傷心過,爸爸說,他的女兒要跟別人的女兒不一樣。

  我家在西北的一個小縣城,比起大城市裡的物慾橫流,成年以後,我反而非常想念那裡的淳樸祥和。可我爸從小就對我說,你要走出去,去北京,在那裡生根。父親從來不慈眉善目,他就是要求,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可能。我讀書時成績很好,我爸不想安於現狀,所以只能將憧憬寄托在他唯一的孩子身上。

  19歲,我獨自踏上北行的列車。父母和同學來為我送行,所有人都羨慕著。火車開動的那一刻,我流下眼淚。長這麼大,我第一次知道,原來離別是這麼痛的。

  我想我是真的愛上他了。19歲,那是我的初戀。他是班長,我是學習委員,我們一直像兄弟一樣相處著。高三那年,我們相約要一起去北京。他很勤奮,也聰慧,卻因三分之差落榜。臨走之前我向他表白,我說我在那裡等你,你再考一年。我看到他眼睛里有淚光。

  我爸說,我要跟別的女孩子不一樣。我心裡想,有什麼不一樣呢?我也會墜入愛情,也會不可自拔。那年,我們通信頻繁。我一直鼓勵他,他也總向我彙報近況。和我預想的一樣,他放棄了進入第二志願的高校,在本地的高中復讀一年,每次月考,排名非一即二。我們都對第二次高考寄予厚望。

  這場無名無實的初戀,終結了我少女時代所有對於愛情的夢想。

  大一那年功課繁忙,我卻還接了兩份家教,吃得很節省,用攢下的錢買參考書寄回家鄉。很多很好的參考書,在我們那邊根本就買不到。他給我寫很長的信,謝謝我這麼對他,並在信中發毒誓,說非我不娶。我那樣深信不疑,雖然相隔兩地,我們連手都還沒有牽過。

  高考前夕,他突然杳無音訊,我因為也臨近期末考試,覺得還是各自安心複習比較好。後來整個暑假我回老家,都沒有找到他。去他家裡,家人說他回了鄉下,因為還是發揮得不夠好所以沒臉見我。我很痛心,我那麼為他,他竟然連一句感謝都不願當面對我說。

  怕鄰裡間的閑言碎語,我無法經常去找他,只是托他的家人留了封簡訊給他,希望不管結果怎麼樣,他都可以來見我一面。但直到我開學回北京,他都沒有出現。半年後,有朋友無意中說漏嘴,我才得知,他那年高考的成績是全校第一,並且很順利地考取了上海的重點大學。至於為什麼沒有來北京,朋友說,那是他有了新女友的緣故。

  那是我人生當中第一次知道什麼叫作背叛。這場無名無實的初戀,終結了我少女時代所有對於愛情的夢想。

  短短一周,我將珍藏了三十年的處子之身給了他。

  接下來的十年,我為能光鮮地留在大城市而拚命。忙碌,從早上睜開眼的第一秒到夜裡閉上眼睛的最後一秒,腦子裡一刻不停地在計劃、盤算,我的事業、人生……我從來無暇顧及個人的事。沒有男朋友,我不敢再輕易付出了。我知道自己一旦愛上,就會愛得太過用力。那是我的弱點。

  我想我就不要結婚了罷。男女之間的甜言蜜語不過是巧舌如簧的謊言,我太清楚了,連毒誓都發過,不也一樣說變就變嗎?然而當我遇到祁,一切的一切便都偏離了軌道。

  祁說我們同是天涯淪落人。於是我想,這輩子的歸宿,應該就是他了。祁大我14歲,離異10年,有個讀初中的女兒,跟他的前妻生活。我去上海出差的時候認識他,他看起來那麼年輕,一點都不像一個四十好幾的中年人。短短一周,我將珍藏了三十年的處子之身獻給了他。我沒有後悔自己的決定,我等著這個人,已經太久了!

  我哪敢對父母說,他們的親家其實連我都還沒有見過。

  我辭去工作,隨著祁來上海定居。他說他感激我如此信任他,他會為我負責。我相信了。我總是這麼輕信。不過,祁也真的給了我婚姻。我們同居半年後,在我的要求下,他和我去民政局領了證。那時候我很安心,我終於可以歇息了。十年,我甚至忘記了自己還可以有安定的婚姻。

  祁是做市場的,經常國內國外地出差,他說婚禮緩緩吧。我沒有意見。沒料想,這些體恤,竟變成了名正言順的虧欠。結婚兩年,女兒已經一歲了,我還沒有穿過一次婚紗。婚後,父母來上海看我,老兩口說想和親家見個面,祁說不必。我爸媽又說那就登門拜訪吧,他仍然面露難色。祁總有萬般理由,我只好千方百計為他開脫。我哪敢對父母說,他們的親家其實連我都還沒有見過。

  祁不願讓家人知道自己再婚,我們雖然生活在一個城市裡,他卻不是每天都回家,而是仍然像婚前一樣,住在父母家裡。在我們共同的住所里,他只有少部分換洗的衣服和簡單洗漱的工具,全然不像這個家的男主人,彷彿隨時都會離開一般。我缺少安全感,所以懇求他給我一個孩子。祁最終還是答應了,雖然在此之前,他試圖說服我打消這個念頭。他說他們家兄妹四人,每個人都是離婚的,小孩都不幸福。

  明明是合法的妻子,為什麼要這樣不明不白地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

  我原以為有了孩子一切就都會不同。然而我錯了。女兒一歲了,從未見過奶奶。祁從來不與我們母女一起上街,說怕碰見熟人讓人家笑話。我不解,和他大吵一架,他竟說我不可理喻。

  沒有辦法溝通,說一次吵一次,我說自己像小三一樣,他說隨你怎麼想吧!他已經後悔跟我結婚,後悔要了孩子。有時候他也對我百般討好,這些年的家用,他並沒有少給我過,也定時給我爸媽寄錢。我覺得他還是愛我的,只是想把我藏著掖著——難道我真的會讓他被人看笑話嗎?

  周末,我們帶女兒去動物園。那是我們一家人第一次出遊。我很高興,以為是一次重大轉折。回來之後,我把當天拍的照片傳到博客上。怎料第二天,祁就氣勢洶洶地來與我算賬,說我心計重,想讓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他的女人,說我侵犯他的隱私,勒令我趕緊把照片刪掉,否則就離婚。我無言以對,我有錯嗎?明明是合法的妻子,為什麼要這樣不明不白地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我不過是想要有個正常的家啊,為什麼這麼難呢?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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