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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錯位——與基督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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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發表於 2010-5-4 0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前言:基督徒常批評佛教是「無愛」的信仰。其實這是一種「愛的錯位」。因為佛教所排斥的「愛」與基督徒所主張的「愛」,本身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通過進一步分析我們還會發現,其實基督徒常掛在嘴邊的「愛」字,其含義相當模糊。以下是博主與三位基督徒的真實對話,供大家參考。


(一)


基督徒冬云:佛教固然主張「慈悲為懷,普度眾生」。但佛教並不贊成在行善的同時付諸愛心。因為佛教從它自身的世界觀和人性論出發,把愛理解為一種不確定的盲動力量,認為愛會引發種種不良的情緒,從而干擾修行的過程和效果。「從愛生憂患,從愛生怖畏;離愛無憂患,何處有怖畏?」由此可見,佛教固然主張行善,但佛教主張行「無愛之善」,只講行為不講感情的。

問號:看來先生對佛教有所涉獵。那麼請教先生,慈悲是什麼意思呢?愛在佛教里又是如何定義的?愛跟慈悲有什麼區別?希望與冬雲先生交流。

基督徒冬云:你的問題表明你根本對相關領域缺乏起碼的常識。既然你對佛教教義相當無知,說與我交流豈不是說大話不臉紅?

問號:我的筆名是問號,很多時候我更願意問問題。而且在沒有搞清先生觀點的時候,我不願意先擺個批評的pose。但既然先生不願回答,那我就直接談談我的觀點。

首先「愛」這個詞含義非常廣泛。比如說,一個人樂善好施,我們說他愛人。一個人貪財,我們說他愛錢。兩者同樣都是愛,「愛」人和「愛」錢是一回事嗎?顯然不是。前者是關愛,而後者是貪愛。

佛教術語里的「愛」,是十二因緣之一。它是指貪愛而不是指關愛。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這個愛也是指貪愛而非關愛。而關愛,在佛教里則另有一個詞——慈悲。慈悲又分為四種。愛緣慈悲、眾生緣慈悲、法緣慈悲和無緣慈悲。限於篇幅,這裡就不細談了。

從先生的文章看,似乎認為慈悲是「無愛之善」?那麼請問是無貪愛之善呢?還是無關愛之善?如果是無貪愛之善,這倒是對的。如果是無關愛之善,這就是對佛法的誤解。佛經上佛陀說:「我哀汝等甚於父母念子」,又說「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關愛之心常溢於言,怎麼能說是提倡無關愛之善呢?

基督徒冬云:可憐你的智商啊!你的話無非證明了,佛教的確主張行「無愛之善」而不是「有愛之善」。我本來就是要證明佛教里所謂的「慈悲」根本就不是基督教博愛觀念的東方表達,也要證明佛教對「愛」其實是排斥和恐懼的,你的帖子就等於給我的觀點做了旁證,明白了嗎?

問號:再次請問「無愛之善」的這個愛,到底是指關愛呢?還是指貪愛?如果這個愛是指貪愛,那麼,我同意佛教主張「無貪愛之善」的說法,討論可以因此結束。至於給先生的觀點提供依據,這沒什麼。因為討論的目的本身就是澄清事實,而不是為了駁倒對手。您說呢?

基督徒冬云:那你去問佛典啊!佛教里怎麼說,我就怎麼評。你說佛教里的「愛」是指貪愛還是指什麼啊?
      討論的目的固然有澄清事實的一面,但也有揭露對方智力或操守低下的一面。象你這種死抱著官方教條當萬金油的主兒,何必在事與願違之後擺出真理至上的架子呢?偽君子可比真小人更難看,明白嗎?

問號:按照佛典上講,這個愛就是指貪愛。所以先生大概誤解了佛法。我想我們討論問題的時候,應該更注重名詞的內涵,而不是名詞的表象。不能因為表面上用了一個愛字,就說佛教只講行為不講感情。對吧?

基督徒冬云:你也承認,佛教對愛的理解是指「貪愛」,既然佛教這麼理解了,那我說佛教主張行「無愛之善」又有什麼不對?我正是按照佛教里「愛」的內涵來評論佛教的啊,可憐你什麼都不懂,就胡亂給人扣帽子。

問號:非要我明說的話,是先生偷換了概念。因為你原文所說的「在行善的同時付諸愛心」,這個愛顯然是指關愛。而您使用佛經文字里的愛指的是貪愛。無意中,先生犯了偷換概念的錯誤。
      如果先生堅持,我可以把您文中的話引出來,看看文中「無愛之善」的那個愛到底指什麼?但我想再強調一句,辯論的目的不是為了駁倒對方。

基督徒冬云:可憐的小混混啊!明明是你蠢得無人能及,還覺得自己高深莫測呢!

問號:我想您的態度本身也說明了一些問題。討論到此為止吧!多謝指教!



(二)


基督徒喜樂泉源:人不能沒有愛。沒有愛就不能生存。所以有真正愛的宗教才是值得尋求的宗教。

問號:愛有偏於理性的愛和偏於感情的愛之分。而感情用事的愛,通常有很大的副作用。舉例來說,某位基督徒愛神心切,為了護教感情衝動的去向異教徒挑戰,這樣做的出發點也是愛神之心,但結果可能事與願違。所以,僅僅強調愛而忽視了理性,這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真正的愛,是理性的,其目的是捨己為人。這和佛法中的慈悲完全同義。佛法認為,慈悲是人的天性。這種天性會被煩惱和私慾所覆蓋。而學佛的目的,就是恢復人的天性,恢復人本有的愛心。但佛法中換了個名稱叫慈悲,就是為了和盲目的情緒化的愛區分開。

基督徒喜樂泉源:慈悲對冷酷是好的。我以前看過席慕容寫的詩,說她在佛前求了500年等等的。感覺也挺好的。現在我以為這個詞用在普通人身上是不恰當的。慈悲有居高臨下的意思,覺得自己比別人強可憐別人。

      我們不能沒有憐憫的心,但是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的人面前顯示自己的慈悲,是在給別人製造自卑感。不如愛感覺好。這裡的愛是來自上帝的,是無條件不求回報的,當把愛給人的時候,會讓人感到被愛的溫暖而不是讓人覺得有自卑感。

問號:我想一個真正的信仰者,應該多談論事實而少談論感覺。人的感覺變幻無常,你感覺慈悲是居高臨下,我感覺謙卑是奴顏媚骨。同樣一個詞,不同人有不同的感覺,靠得住嗎?誰的感覺對呢?
      我們只談論事實。事實是,愛這個詞其意常指貪慾,比如貪財叫愛錢,貪色叫愛美女。這是愛這個詞本身包含的意思,不是我個人的感覺。所以泛泛提倡愛字,語義上容易混淆。至於愛是不是來自上帝,更加的另當別論。詩歌是詩歌,信仰是信仰。詩歌可以海闊天空,但信仰需要實證。

基督徒喜樂泉源:請看《哥林多前書》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3: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愛是永不止息。
      您所提到的,是比較低層次的需要。佛把愛說成是慾望是不好的,是不切合實際的。沒有愛就沒有家庭的溫暖,也沒有人類的繁衍生息。您說的那些貪婪,不是愛,是缺乏真理和道德的人的需要。缺乏真理,沒有對上帝的信靠,就會空虛,缺乏安全感,多少錢都怕不夠花;沒有上帝的話缺乏道德,缺乏尋求肉體刺激,排遣自己的壓力,得到虛榮的滿足。(問號評註:請注意,這一段話前後所講的愛明顯不同。前段聖經經文所講的愛是道德信條,而後面所談的愛就包含了情慾。想想看,《哥林多前書》所定義的愛,有哪一條能導致「人類的繁衍生息」。我不打算深入討論這個問題,但我認為基督教所提倡的愛本身就是個含含糊糊的概念。再聯想到耶穌關於自閹的高論,呵呵!不提也罷!)

問號:佛經中所反對的愛是指貪愛,也就是您文中所說的低層次的需要。這和哥林多書所提倡的愛,本身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哥林多前書》所提倡的那幾條,佛法同樣是提倡的。請問佛陀反對不自誇了嗎?反對不張狂了么?佛陀反對不輕易發怒?或者反對凡事包容?沒有。可見《哥林多前書》所提倡的愛,佛法同樣提倡,不過是換了個名稱而已。

基督徒喜樂源泉:您沒有認為愛是不好的嗎?但是有佛教思想認為愛是不好的。

問號:請問這裡的愛具體指什麼?是指哥林多書那幾條嗎?請問佛教思想反對其中的哪一條?
   再請問您對佛教思想了解多少?通過什麼渠道?

基督徒喜樂源泉:接觸過佛教徒,談到愛他們就以為是男女關係。我感覺他們很不喜歡愛這個詞。

問號:對愛這個詞喜歡不喜歡,要看「愛」到底指什麼?你把《哥林多前書》那幾條講給佛教徒聽,我想他們不會不喜歡。我認為這只是名詞術語的誤解。



(三)


基督徒小草燈火:我愛的人多的是,只是我是不會去愛上帝的敵人的,懂了嗎?(問號評註:這個愛的概念同樣是含含糊糊的。因為按照哥林多書對愛的定義,愛是不計算人的惡,愛是凡事包容。不能包容的愛,能叫愛嗎?)

問號:那麼我就不知道基督教所標榜的博愛怎麼講了?難道基督教宣揚的愛僅僅是愛自己教內的兄弟姊妹?耶穌說愛你的仇敵又是什麼意思呢?

基督徒小草燈火:佛教徒哪裡懂得愛?佛教說愛是苦之根本,是輪迴之因。和佛教徒談愛豈不是對牛談琴?
問號:愛是苦的根本,這個愛是指貪愛(比如貪愛錢財貪愛美色等)。貪愛會導致痛苦,我想它符合事實。

基督徒小草燈火:在佛教看來,所有的愛都是貪愛,不是嗎?
問號:不是。

基督徒小草燈火:在佛教里根本就沒有無私無條件的愛。連行點善也是為了給自己積德,為了好報,處處都是自私的。
問號:我沒聽佛這麼說過。

基督徒小草燈火:所以,我說和佛教徒談愛是對牛彈琴。
問號:那你還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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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0-5-4 04:13 | 只看該作者
請看《哥林多前書》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3: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愛是永不止息。

先來體會體會這段經文,再看錯位與否吧。

討論基督教的事情,還是看經文是怎麼說的好,遠比看基督徒說的明白。
床前明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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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5 05: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問?
這三個JDT什麼也沒說出來,帽子,棍子倒不少.不懂佛還要去談佛已是張狂,連自己的都弄不清就不必去爭了.對牛已彈了琴,那自己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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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10-5-5 05: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拎不清

很中肯。

如果看那是一場論戰的話,問版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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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0-5-5 05:30 |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愛有不同的層次,這在耶穌復活后和彼得對話中體現出來,最高層次的愛是舍己。我個人覺得佛弟子也會贊同舍己吧?

我想,對話的態度可以表明是否有愛和包容,我們應該在對話中充分尊重對話的人,對不同意見應該求同存異,尋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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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5 06:4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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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0-5-6 21: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同行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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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5 06:49

我常常思考一個問題,好鬥和好辯是否基督徒的特性,其實不然,這是我們傳統教育中遺留下來的,骨子裡沒有寬容。

彼前3:15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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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5-6 22:26 | 只看該作者
又把屎盆子扣到傳統上了.成習慣了.
儒釋道哪裡教人好鬥和好辯了? 中國人最寬容了,連對日本鬼子都能寬容.從歷史上看,反倒是基督教最不寬容.弗洛伊德等學者指出不寬容是一神教的共性.

為真道爭辯不是基督教的說法嗎?基督的精兵怎麼可能不好鬥好辯呢?頂多你可以說基督徒誤解了基督的精兵的含義.基督的精兵不是militant的,而是"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自助者天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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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10-5-6 22:3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 信仰平等

我來不是為了讓世上太平
乃是讓世上動刀兵

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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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0-5-6 22:32 | 只看該作者
我常常思考一個問題,好鬥和好辯是否基督徒的特性,其實不然,這是我們傳統教育中遺留下來的,骨子裡沒有寬容。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0-5-6 21:40

華夏的列祖列宗饒恕我們這些不肖子孫吧!您們留下來的東西我們看不懂,不樂意看。反過來埋怨您們。 實在愧對您們的苦心。我們慚愧,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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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5-6 22: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 問?


   無論從何種意義上講(屬靈的還是屬世的),都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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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10-5-6 22:48 |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愛有不同的層次,這在耶穌復活后和彼得對話中體現出來,最高層次的愛是舍己。我個人覺得佛弟子也會贊 ...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10-5-5 05:30


這兒有一個例子,你看怎麼求同存異:

某JDT說:有人拉你做"神"的努仆,你有福啦。
我說:做任何人(或不是人)的努仆對我來說都不是有福。請你不要這麼對我說。 你猜怎麼著?這個JDT就是不肯改。

這讓我想起一年前,有一個CAN拿"樹中指"做例子來問非基和基"如何遵重別人",也不知他最後看出J和FJ的區別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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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5-6 22:54 | 只看該作者
最早施行宗教寬容政策的是印度的阿育王.後來信奉伊斯蘭教的阿克巴大帝也實行了宗教寬容的政策. 基督教直到美國建國時還是內訌不止.建國以後才逐步實現了宗教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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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10-5-6 23:07 | 只看該作者
華夏的列祖列宗饒恕我們這些不肖子孫吧!您們留下來的東西我們看不懂,不樂意看。反過來埋怨您們。 實在愧 ...
chico 發表於 2010-5-6 22:32



    大師扯遠了。大師是在文革期間磨練出來的吧?階級鬥爭的觀念的確潛移默化的影響著國人的思維。論壇上也經常瀰漫著看不見的硝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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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10-5-6 23:1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 信仰平等

讓我想起了我的一篇文章,一會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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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10-5-6 23: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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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願意有硝煙呢?我有個夢想,就是跟基督徒和平相處,這也是大多數佛教徒的心愿,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

看看網路上大量基督徒傳教的文章,是如何誣衊中國傳統文化的。研究兄總應該「相信」牛頓第三定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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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0-5-6 23: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4# 研究
研究大師
文革是悲劇,破壞了傳統教育。文革本身不是傳統教育。如果我們連什麼是傳統教育都不知道了,估計列祖列宗們想苦都哭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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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平等 發表於 2010-5-6 23:5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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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和verbal warfare是有區別的.討論是自己認為正確的就贊同,自己認為不對的就反對. 後者是為了反而反.chico顯然是前者. 不用上綱上線.

    再說了,共產主義文化大革命是中世紀的翻版,那是西方的舶來品.夫妻父子劃清階級界限的事情在基督教里很常見啊,信教的兒女/妻子和不信教的父母/丈夫劃清界限, 一個天堂,一個地獄.這才是階級鬥爭啊.

   如果認為對方下地獄,自己上天堂,那才是階級鬥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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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10-5-6 23:56 | 只看該作者
大師扯遠了。大師是在文革期間磨練出來的吧?階級鬥爭的觀念的確潛移默化的影響著國人的思維。論 ...
研究 發表於 2010-5-6 23:07

提起文革,倒是想起很多現象,比如早請示晚會報、跳忠字舞、唱頌歌、認罪、學毛選等等,真的和基督教會裡的現象一模一樣 唯一的差別就是把聖經換成毛選。不知道是基督教從文革學的呢,還是文革從基督教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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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10-5-6 23: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八戒·

是從人性里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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