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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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和自由,律法和放縱(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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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25 00: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來往加國 於 2010-4-25 00:31 編輯



圖中的「怒氣」是指「上帝的憤怒」。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沙發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25 00:2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來往加國 於 2010-4-25 07:49 編輯

對於恩典和自由,聖經這樣說:

羅馬書
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5:2 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
8: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哥林多后書
3: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加拉太書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對於律法,聖經這樣說: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5: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加拉太書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雅各書
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對於放縱情慾,聖經這樣說:

加拉太書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5: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5: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
5: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5:21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6:8 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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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4-25 00:2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來往加國 於 2010-4-25 07:49 編輯

我的理解是:基督徒的自由,是在天父恩典下的自由,是在基督靈里是自由,是不犯罪的自由,不再在律法下承受上帝的憤怒,卻因主耶穌基督的靈成全了律法。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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