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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革命經不起事實和邏輯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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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yy 發表於 2010-4-22 23: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反革命經不起事實和邏輯的檢驗


張三一言


本文是針對吳高興:《中國當代民主運動為什麼沒有敵人?》一文(2010-03-13發表於《參與》)中的反革命論點作一些事實和邏輯的檢驗。

吳先生說:「我本來以為,對由劉曉波「我沒有敵人」所引起的爭論不必過於看重,因為我覺得劉曉波在法庭最後陳述中這樣說,無非表達了當今民主志士的一種愛和寬容的博大胸懷,」「我沒有敵人」是愛與寬容的博大胸懷的主觀認定,「沒有敵人」 則是客觀事實判斷。現在爭論的不是你我心中有沒有敵人問題,而是爭論在這個客觀世界上到底有沒有敵人問題;落實到當前中國的政治現實,就是極權暴政是不是中國人民的公敵問題。

吳先生說:「在推進民主化的過程中飽受政治迫害的異議人士為什麼沒有敵人?這是由中國當代民主運動的性質和特點決定的。」「中國當代民主運動的性質和特點」就是極權暴政與中國民眾為敵,以中國維權和民運為一方與極權為一方的關係就是敵我關係──這個關係並不是由民眾一方,而是由共產黨決定的;因為只有共產黨才有這種能量。但是,當共產黨作出決定之後,民眾是無能力不接受的。所以,中國的政治搏弈是兩敵對陣。其特點是強方共產黨把所有反對力量消滅於萌芽狀態中,但是共產到現在力有未逮,反抗一方贏得了自己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吳先生說:「中國當代民主運動作為一種制度改革…它所針對的目標並不是任何人,而是制度…民主運動針對的也不是當權者而是那些限制言論自由和侵犯公民權利的政治體制。」制度不是一個自主對象,它不會自我運作;制度是由人營造和運作的。當主控制度者對改變制度者採取容忍,最低限度不趕盡殺絕時,可以把人與制度分開,只針對制度不對當權者。但是,現在是主控制度的當權堵死了所有變更制度之路,那麼,要變更制度第一個要面對的不是制度而是主控制度的當權者。即是首先要改變當權者的態度,讓它容忍制度改革。要它容忍,不單單依靠良道義壓力,還要加上體制外民眾的壓力,包括改良和革命的壓力,甚至包含暴力革命的壓力。

吳先生說:「中國當代民主運動的唯一目標,就是《零八憲章》所說的「廢除一黨執政壟斷特權」,在中國建立憲政民主制度,而不是要直接對政治權力進行再分配」「廢除一黨執政壟斷特權」和「不是要直接對政治權力進行再分配」是相悖概念。廢除一黨執政壟斷特權必然導致政治權力進行再分配,沒有政治權力進行再分配,廢除一黨執政壟斷特權就是空話。所以,要麼就是廢除一黨執政壟斷特權,進行權力再分配,要麼就是維護一黨專政特權,不要提倡憲政。兩者只能選其一,不能全取。

吳先生說:「當代民主運動把制度問題看作根本問題,它自始至終致力於舊制度的改造和新制度的建構。」既然是「舊制度的改造」,還要「新制度的建構」做甚麼?既然要「新制度的建構」, 「舊制度的改造」就多此一舉。革命的本質就是改變舊制度或政權代之以新制度或政權。不管用憲政名義還是改良名義還是革命名義,只要改變制度或政權,建立新的制度或政權,它就是革命。致於採取甚革命或改良手段,例如用暴力還是月和平手段,法內還是法外行動…那是另一回事。

吳先生說:「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有一個基本知識:共產黨領導的暴力革命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大革命,是無產階級推翻資產階級的革命,按照這個理論,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自然是革命的敵人。」毛澤東的革命定義不是革命的唯一定義,且是極壞的定義。今天的民主革命實踐、定義和毛澤東的革命實踐、定義無關。用毛定義強加於今民主革命定義是橫加罪名。這個世界並不是只有毛澤東的階級鬥爭才有敵人;協約國與軸心國鬥爭、中日戰爭、恐怖主義與文明國開戰都不是階級鬥爭,都是敵人與敵人之間的暴力鬥爭。今天中國的現實是佔中國財富絕大多數的極少數人掠奪集團與被掠奪的絕大多數民眾的鬥爭,這是兩個敵對集團的鬥爭。當然,權力集團和與權力集團合作的那部分知識精英之間的紛爭不是敵對鬥爭。

吳先生說:「當代民主運動的性質卻是用一種政治遊戲規則代替另一種政治遊戲規則,而不是一部分人推翻另一部分人」。這種說法等同於廢話。改變政治遊戲規則的實質就是請現在玩政治遊戲的主,讓位給現在沒有權利玩這種政治遊戲客。這個政治遊戲規則就是改變政治主權者,也就是把原主權者請(趕、推倒…)下台。民主政治遊戲規則就是用法定程序和平地推翻現掌權者的規則。

吳先生說:「和平抗爭這一手段立基於兩點,第一是對人的生命的尊重——沒有任何高尚的目標值得用民眾的流血犧牲去換取…」這裡說的不是指所有改良,而是指像吳高興這樣的「反革命改良」。反革命改良的道德遮羞布是人道主義、愛惜生命、尊重生命,即不要死人。而據說革命是必定死人的,所以要改良不要革命。但是,事實是,不革命照樣死人,而且比革命死得更多。共產黨專政五六十年裡受傷害死亡近億,其中大飢荒死三千萬,都不是因革命死亡而是在沒有革命條件下死亡。今天,共產黨政權每年官方處決5千到1萬2千人,高於其它世界各國的處決人數總和(《改變人心的民主精神:Larry Diamond談中國威權體制轉型的可能路徑》)。這不是革命之下死亡數字,而是在反革命之下死亡數字。六四絕不能算是革命,只能算是改良到不能再改良,但鄧小平要殺二十萬保穩定。可見不革命、反革命的改良照樣要死很多人,而且是單向死亡,只死民眾不死統治集團中人。在共產極權下堅持改良和反對革命,不但不道德,還反道德:因為它的功效是勸導百姓馴服地去死亡。

吳先生說:「當代民主運動沒有敵人,也是由其過程的漸進性和制度變遷過程中新舊制度的連續性決定的。」「當代民主運動沒有敵人」、「漸進性和制度變遷過程中新舊制度的連續性」都不是古今中外民主運動的規則或規律;只是吳氏定律。民主制度建立后在民主制度內部可以出現沒有敵人的善境。但是民主制度建立過程中,有沒有敵人,由反民主的權力一方決定,不是由吳先生等反革命改良派決定。當掌權者視改革者為敵人時,在政治現實中就有敵人;當掌權者視改革者為對手時,就可能沒有敵人。現在要民主,共產黨政權視維權與民運者為敵人,即使你一廂情願想沒有敵人,敵人還是在你面前。事實上有敵人,這是無可奈何的事。

吳先生說:「近40年間,中華大地戰亂不斷,1949年的革命雖然取得了成功,但極權制度不僅依然存在,而且變本加厲。這引起了許多智者的反思:在中國延續了數千年的專制政體,能否靠革命的暴力去摧毀?」「智者」應該怎樣反思?我看還是固執一邊的反革命改良者並非是智者,也沒有進行理智的反思。若要理智反思,固然要反思孫中山和毛澤東革命成敗,但是不能像吳先生這樣不理智地選擇性反思。理智的反思是同時要反思孫中山革命在台灣的「後續成功」;建立民主憲政制度和政權的成功。更要反思同期的德日用暴力建立民主的反思,還不可少的是要反思美國暴力戰爭后並沒有因暴力革命而消除民主,反而成了民主制度與政權的典範。

吳先生說:「政治領域和自然界一樣也沒有飛躍」。這是隨意的論斷。只要今天共產黨答應自由民主普選掌權者與立法者,中國明天就有民主;這就是飛躍。只要共產黨強霸權力不放,民眾又無力迫它放權,中國民主就一萬年無飛也無躍。近二三十年新建立的民主國家,例如,顏色革命的民主國家,全都是一夜之間即飛且躍地建立起來的。可以說,飛躍式建立民主國家是常態,漸進式是例外。現在反革命精英昧於事實,把例外的漸進強辯成為常規,把常態詭辯成為例外。這是脫離現實的知識精英從理論到理論的玩意。

吳先生說:「施明德曾經兩次被國民黨專制政府判處無期徒刑,先後坐牢25年,可謂苦大冤深,但他和1979年美麗島事件以後負責緝捕他的警官劉展華成了好朋友。出獄以後,他輕鬆地說,自己當年是「欽犯」,當然要努力脫逃,而劉是「快捕」,當然要全力追捕。劉展華退休時辦了一個惜別會,施明德就是到場惜別的朋友之一。施明德說過,願意為推進政治民主化獻身的人士,光有忍耐是不夠的,還必須有寬容精神。」 吳先生引用這個論據,錯在不承認極權與專制的區別。民主政權,不那麼頑固的專制政權,特別是民主憲政架構下的專制政權,在追求實現或恢復民主中,是可以沒有敵人的。但是,在視人民為敵,要消滅異己力量於萌芽狀態中的極權制度下是沒有可能沒有敵人的。在民主架構的專制下和在民主制度下,施明德劉展華極個別的一個行為,兩人的關係推廣到全人類關係中「沒有敵人」,是很可笑的。我隨手可以舉出無數個人關係中不放過仇敵的故事,我用一個這一類具體的個人關係推論到全人類「有敵人」的結論,合理嗎?

吳先生說:「從本質上看,傷害人的是專制制度,而不是專制制度的執行者。」不對,從本質上看,傷害人的不僅僅是專制制度,更主要的是專制制度的執行者。沒有堅持專制制度不放的專制獨裁的「人」,專制制度是不會自生自在的。

吳先生說:「那些政治迫害案的執行者,他們之中的絕大多數僅僅是抱著「履行公務」的心態,並不是有心要整人,他們主觀上所要維護的,並不是一黨專政的體制,而是自己個人的利益,準確地說,是自己的飯碗。」這個飯碗邏輯論,同樣可以用於強盜。只要你心中認定沒有敵人,對入村姦淫擄掠的強盜也可以視他們是僅僅是為了個人利益,抱著類似「履行公務」的執行第一把手命令的心態。問題只是到底有多少人會認同這種認定。

吳先生說:「沒有敵人並不等於沒有罪犯…那些喪心病狂地下令開槍屠殺和平請願民眾的決策者卻是罪大惡極的罪犯…罪犯與敵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是玩弄文字遊戲。罪犯與敵人有何區別?罪犯是指在有效法律下的犯法者。敵人就是在人際關係中採取敵對行為的人,行為者若違反法律,就是罪犯,這時罪犯與敵人就是一個對象兩個叫法。只要有「令開槍屠殺和平請願民眾的決策者卻是罪大惡極的罪犯」,就有受到開槍死傷的民眾,他們的關係只能是敵對關係,絕不能套上法律變成罪犯就抹殺了其敵人關係。有諸如上述開槍的「敵對」行為,就是有敵人存在的證據。

吳先生說:「當執政集團中的強硬派處於主導地位,而反對派陣營中的激進派也處於主導地位時,這個國家的政治轉型就極有可能採取革命式的「置換」形式,轉型過程中往往充滿動蕩和暴力…」撇開以上的文字障礙,這時的統治者與革命者的關係就是敵對關係,就是有敵人的證明。吳先生主旨是論證「沒有敵人」,但提出的論據則無法避開「有敵人」。

吳先生說:「目前在反對派陣營中,激進派尚無法主導民主運動」。國內反對派陣營中到底是「激進派」還是反革命溫和派主導民主運動?希望國內反對派陣營同仁們多些介紹。不過在邏輯上推論,民主革命派應該是主流。理由很簡單:按照吳先生給出的理據,現在,國內存在「飽受欺凌的底層民眾」,而根據我的判斷,這些民眾是國內人口的大多數。既然「激進派」對他們「最有號召力」,即多數人接受「激進派」號召,「激進派」怎麼可能不成為主流?(起碼,民主革命派思想是國內民眾的主流思想)怎麼會出現「激進派尚無法主導民主運動」的政治局勢?不是「激進派主導民主運動」,當然是溫和派主導了。這是各觀事實判斷還是反革命的一廂情願?

吳先生指責海外的民主革命者說:「自己躲在安全的彼岸而一味鼓動別人衝鋒陷陣,那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對此十分反感」。這是反革命派指責革命派常備又方便的話題。這種理論在共產黨對民鬥爭中最常用。被敵人的民眾在檢討時都會用「受了XX蒙蔽」、「受了階級敵人的騙」等說詞…共產黨最常用的就是「受了一小撮階級敵人煽動的不明真相群眾」…前述「躲在安全的彼岸鼓動論」就是這種與黨思維相同邏輯的不同表述。首先這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偽理論。這些反革者視自己是獨立判斷的理智者,視國內遭共產黨迫害的維權民主人士是低他們一等的、沒有判斷能力的三歲幼童;國內受到迫害的維權民主人士們不是自己獨立自主而是,且僅僅是受海外革命者鼓動而為的盲從者。我至今還沒有聽到過,國內為維權、為民主鬥爭而受到共產黨迫害的人士把自己的遭遇歸咎於海外革命理論誤導。既然沒有事實根據、不符合事實且違反邏輯,「躲在安全的彼岸鼓動論」就是偽論。其次,眾所周知,劉曉波因為08憲章而遭受到共產黨判11年嚴刑。用同樣的邏輯,那些參與製作08憲章的海外人士,同樣可以被指責是「躲在安全的彼岸鼓動國內的劉曉波去衝鋒陷陣」;同樣「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評論受到中共迫害的民主人士和劉曉波的事理應該用同一標準而不是兩套標準。

吳先生說:「我願意與一切致力於中國民主化的人士共同遵守一個道德戒律:不公開指責正在受迫害的人,哪怕他以前當過線人」。我完全贊同吳先生這一觀點。但是對劉曉波,應加上一些根根本的要求:劉曉波必須對他對高知盛等人在正在受到迫害時超越人倫底線的落井下石行為表示悔意,才有資格受到「不公開指責正在受迫害的人,哪怕他以前當過線人」的待遇。因為對高知盛等人超越人倫底線的行為是在劉曉波旗幟下,得到劉的認同下進行的(參照亦微與制講話錄音)。

20100422
泥水佬做人 ^得自己 也^得e人
沙發
匿名  發表於 2010-4-23 00:11
看看,理論家說漏嘴了吧。。。

民運人士的敵人是體制?民運人士是反體制的?希望民運人士隨便挑一個他們認為是夠格的民主國家,去玩玩反體制運動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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