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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國旗依舊為死難者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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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uguoliang1979 提交日期:2010-4-17 20:37:00 訪問:35463 回復:173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67465.shtml

    當救援已經逼近黃金時限,我們希望能夠在對生命「不拋棄不放棄」之下,開始找到一種向死難者致哀的公共儀式。我們希望這一次,黎民可以同樣配享國哀,國旗能夠依舊為死難者所降。它關乎政治的良知,國家的表達,民族的認同

  要救人,要得救。只要仍然會有絕地營救,會有生命堅強,那麼我們擁有的將不僅僅只是災后「黃金72小時」,將更擁有「黃金96小時」、「黃金120小時」……面對災難,國家主席胡錦濤已乘專機離開巴西利亞提前回國;「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付出百倍的努力」,我們也聽見那個焦灼而堅韌的聲音在同樣的災難現場響起來。與此同時,士兵在突擊,專業的救援隊伍在奮進,各地愛心涌動,守望相助。這樣的時刻,生命在聽從生命的呼喚。而每當這樣的時刻,我們都以此作為承擔苦難的方式。
  
  正像我在一篇文章中寫道的,「災難只能是生者的敘事」。如果說及時並且科學的救援,是一種敘事的主體與開始,那麼對於天災之外可能存在的人禍因素——譬如建築質量,譬如地震預報——的析分與追問,則是這樣一場悲情敘事不可或缺的延展。我們確信,只有這樣一種完整的敘事,才是生者所以能夠從災難之中獲得力量的方式,才是我們可以免於再一次傷害的前提。與此同時,我們也只有如此,才可能告慰那在玉樹強震中,上千名之多的死亡或失蹤者。他們地下有知,他們在天有靈。他們就像汶川一樣從未離開,他們時時刻刻砥礪著我們的心靈。
  
  最要緊的仍舊是救援,仍舊是要得到救援。但如果說向著逝者的致哀,必然蘊含著向著生者致敬的情感,那麼我們也應當開始思考,如何向那些死難者致哀的問題了。我注意到,為妥善及時處理玉樹地震遇難人員遺體,預防地震災區疫情的發生與流行,青海省民政廳已於地震次日制定了《青海省玉樹縣「4·14」地震遇難人員遺體處理意見》。這是現實而且必要的,但除此之外,我們所有倖存者的情感,依然需要一個共同而莊嚴的出口。要一個那樣的時刻,群山可以為逝者低首,河流可以為死難者嗚咽。
  
  生民之痛,永遠是國家之殤。曾經在 「5·12」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國務院決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在此期間,全國和各駐外機構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5月 19日14時28分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這是在華夏民族五千年歷史上,第一次,黎民百姓可以配享國哀,是一個國家第一次以公共政治的形式,表達對於生命的珍重。在那個凝重的國哀日里,我們第一次真切地感知一種舉國同悲的力量,那一種悲愴的祭奠,同時也就成為一種真誠的致敬,一種堅強的表達。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所有以生命名義的低首,必然寓示對於生命本身的敬畏。飽經苦難的中華民族,也必然在這一過程中,表明對於苦難的共同承擔,並且獲取關於自身命運的密碼。當救援已經逼近黃金時限,我們希望能夠在對生命「不拋棄不放棄」之下,開始找到一種向死難者致哀的公共儀式。我們希望這一次,黎民可以同樣配享國哀,國旗能夠依舊為死難者所降。它關乎政治的良知,國家的表達,民族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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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寫的蚊子 發表於 2010-4-19 00:22 | 只看該作者
附議:"黎民可以同樣配享國哀,國旗能夠依舊為死難者所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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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師 發表於 2010-4-20 17:12 | 只看該作者
新華網北京4月20日電 國務院決定,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青海玉樹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2010年4月21日舉行全國哀悼活動,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

國旗依舊為死難者而降!
大肚能容, 容天下難容之事
開口便笑, 笑世上可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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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沐春光 發表於 2010-4-20 17:57 | 只看該作者
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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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4-20 23:3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4-20 23:40 編輯
附議:"黎民可以同樣配享國哀,國旗能夠依舊為死難者所降"
大寫的蚊子 發表於 2010-4-19 00:22



  中新網4月20日電 2010年4月14日7時49分,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縣發生7.1級地震,此後餘震不斷,地震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房屋倒塌。截至4月19日22時,玉樹地震遇難人員已達到2039人,失蹤195人,受傷12135人,其中重傷1434人。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青海玉樹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10年4月21日舉行全國哀悼活動,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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