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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不明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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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0-4-14 05: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0年03月24日 22:16


      一場熱鬧的公司客戶答謝會,餐后卻導致多名員工和客戶食物中毒,衛生部門調查結論是「未能檢出致病因素」。
  「原因不明食物中毒」的責任誰負?14名中毒者索賠遭拒後上法院討說法。3月22日,廣州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回放】
  去年6月12日,廣州越達科技儀器有限公司為了答謝客戶,在中山大道的嘉逸皇冠酒店舉辦「3周年答謝會」,宴請賓客100多人。沒想到,當晚7時左右,陸續有15人(可追溯門診病歷的有14人)出現噁心、嘔吐、頭暈、腹痛等癥狀,被診斷為食物中毒和急性腸胃炎。本來為了答謝客戶聯絡感情,殊料半路殺出一個可怕的「食物中毒」,公司負責人為此十分氣惱。
  【調查】
  事發第二天,廣州市天河區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針對此事進行調查。
  按照去年8月天河區衛生局信訪辦針對「越達公司」投訴的答覆說,對患者及酒店從業人員採集的肛拭子、酒店當天供應聚餐的15份留樣食品和17份公用餐具分別進行了食物中毒常規致病菌以及有機磷農藥檢測,實驗室均未能檢出致病因素。
  天河區衛生局認為,綜合流行病學調查情況、實驗室檢驗結果以及病人潛伏期和臨床表現,依據《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技術處理總則》(GB14938—94)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經我局疾病控制中心3名副主任醫師認真討論分析,判定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
  區衛生局還答覆,「關於貴公司要求我局對酒店進行懲處的問題,由於去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於原因不明食物中毒,暫未有明確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因此我局對酒店進行行政處罰依據不足」。
【訴訟】
  向酒店提出索賠遭拒后,14名中毒者和越達公司分別將酒店告上法院,提出索賠。昨天,14名中毒者起訴的案件在廣州天河法院開庭,法院合併審理。(羊城晚報)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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