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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最高法院承認非公民的一項重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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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0-4-13 03: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0-4-13 03:22 編輯

聯邦最高法院近日在Padilla v. Kentucy, 559 U.S. (2010)中指出非公民在刑事案件中有權享受憲法第六修正案中的律師代表權,包括對其刑事罪名和刑期引起的相關移民法後果。Padilla的刑事律師告知其認罪不會有遞解出境後果,結果證明是錯誤的。Padilla要求取消認罪被法庭拒絕,最高法院的判決使他可以撤回認罪。當然,撤回認罪不等於麻煩結束。如他被判有罪,他仍然有可能被遞解出境。

所有非公民在面臨刑事指控時都應尋求有力的移民法律師諮詢意見或代理。

如果你曾認罪但不明白認罪會導致遞解出境,你應立即請律師去法庭要求撤銷認罪。一旦獲撤銷,由於時間關係,檢方可能不會再起訴,即使再起訴,由於證據可能缺失,你未必會被定罪。也許檢方會讓你認一項不會導致遞解出境的罪名。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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