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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紅人「鳳姐」總有天會死在沙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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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開出極為苛刻的徵婚條件而被評為「2010年網路第一雷人」的「鳳姐」,昨日現身廣東武警醫院美容中心,自稱經過「整容」后自己更有自信,將把原來「非北大清華不嫁」的徵婚標準再推上一個台階,這次鳳姐看上了歐美海歸!
  有「深圳作秀大王」之稱的比特經常對媒體坦言,「作秀為出名,出名好辦事」。在當前這個「注意力經濟」或曰「眼球經濟」的時代,比特所言確實不無道理,即金錢會向注意力靠近。然而,卻也未必如此。
  西諺雲,「怪人點綴了世界」。我是個喜歡與怪人為伍的人,因此也交了不少有各種奇言異行的朋友,比特就是其中的一個。儘管如此,我仍然很少與比特一起在公開場合露面,一般也不會向人提起我與他認識這回事——因為一方面比特的形象太打眼了,另一方面他憑作秀建立起來的媒體形象是負面形象,如果我與他交往過密,則有可能影響我的公眾形象。



  凡作秀的人,往往和比特有著同樣的想法,其最終目的無非就是想通過成名來賺錢——已經過氣的「芙蓉姐姐」是這樣,以高調徵婚為賣點的「鳳姐」也是如此。「鳳姐」並不傻,未必真的覺得自己有多少優秀,她也許心裡清楚得很——在一定程度上,她非常成功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鳳姐」的成名,就是在於好長得丑,而且素質低,但她卻偏執地向世人宣稱自己懂詩畫、會彈琴,精通古漢語,「9歲起博覽群書,20歲達到頂峰,智商前300年後300年無人能及」,並且拋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徵婚條件。正是這種巨大的反差所製造出來的娛樂效果,令「鳳姐」變成了網路和各種傳統媒體的寵兒,並因此獲得了少量經濟上的回報,可這種好日子註定不會長久。
  從對比特、「芙蓉姐姐」到「鳳姐」等一系列的網路紅人的個案分析中,我們可以發現,他們一般來自於社會最底層,屬於「沉默的大多數」和被邊緣化的人群,而且也沒有足以為自己掙得比較穩定的舒適生活的一技之長,如果不是敢於「出位」,幾乎沒有任何人會關注他們——故意製造出人意料的事件,是他們引人注意的唯一辦法。不錯,他們的確是成名了,但這種成名卻並不能使他們的生存處境有多大的改善。因為,在這類作秀事件中,最大的獲利者並非他們,而是媒體和他們背後的策劃人。他們也許會自以為利用了媒體,其實卻是被媒體利用了,成了媒體聚集人氣的工具。一旦公眾厭倦了他們的表演,他們對媒體也就失去了利用價值,這時,媒體就會把他們像破鞋子一樣地丟掉——從頭至尾,他們所扮演的不過就是舊時跑江湖人手中牽著的猴子的角色,不管他們多麼賣力地表演,所能得到的也不過就是勉強能維持生計的那點口糧罷了。



  不可否認,「知名度」是一種無形的資本,可以兌換成經濟資本。然而,名有好名與惡名之分。如果成功地樹立了一個積極而正面的媒體形象,而且這種「名」的背後還有強大的「實」的支撐,那麼,這種名氣就會來得持久,而且相對於經濟資本的兌換率也會比較高;就算當事人不再是媒體的寵兒,也同樣可以利用這種「知名度」過上不錯的生活。但是,如果呈現在媒體上的是負面形象,就算當時或許能為當事人帶來一定的經濟報酬,但事後他或她恐怕將很難依靠這種「知名度」來謀生,因為一般沒有任何企業願意請這種名聲不好的人來做廣告,更不用說做「形象代言人」了。相反,這種不好的媒體形象可能會終身跟隨他或她,使他或她遭受更多的社會歧視和社會排斥,從而進一步被邊緣化——如果缺乏一技之長,恐怕最終謀生都會成問題。
  如果不是神經有毛病,歐美海歸是絕對不會看上「鳳姐」——一時因出名而獲益,終身為惡名所累,並掙扎於社會的最底層,這就是比特和「鳳姐」們最有可能變成現實的未來。如此看來,他們的成名實在是得不償失呀!但願這些可憐的人們能早日清醒過來,回歸自己作為普通人的生活,並最終找到自己滿意的社會位置,平安而幸福地度過餘生。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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