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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憑啥發良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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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0-3-28 15: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江蘇睢寧縣,創造性地將個人生活的各個方面引入了大眾信用評級系統,從銀行欠貸到早點擺攤,從官員受賄到司機闖紅燈,從欠繳水費到家庭道德等無所不包。這些行為全部被量化為分數,並將公民個人評為ABCD四個等級…



據說,為了實現這個宏大的設想,睢寧縣政府專門掏了80萬元請專業公司打造了一套「信用評級系統」:評為A級的人,在各方面優先照顧,評為C級D級的則會處處受限。

這套「信用評級」是否真如同睢寧政府說的那麼好呢?我們一起來為這套「全國首創」的「信用評級」把把脈…
睢寧版「信用評級」,從出發點就是錯的
什麼是信用評級?在發達國家,信用評級是一種社會文化,個人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分已成為衡量個人信用的惟一標準。運作方式為:依靠獨立經營的信用局,採集、記錄個人支付違約情況和違法等行為,通過個人社會保障號碼有償查詢、使用信用報告和信用評分…



信用評級具體是怎樣實行的?看完這個「在美國釣魚被罰款」的故事後,大家都會有自己的感悟…
讀懂睢寧版「信用評級」的實質睢寧搞的這個,看上去也叫「信用評級」,但實在是掛羊頭賣狗肉。

評估邊界過寬:作為信用評級,金融違約可以記分、違反法律可以記錄,但「家庭暴力、圍堵黨政機關」、「見義勇為、扶貧濟困」與「信用」有何相干?

評估影響過重:一份信用報告,銀行可以用來評估個人違約風險,他人也可以依據你的信用記錄判斷你是否可信。但在睢寧,「政審考察、資格審核、執照審核、政策性扶持、補助項目」等基本社會服務都可以拿來當「要挾」。

裁判身份存疑:在美國,有獨立於政府之外的三大信用局,進行個人信用資料整理。而睢寧政府直接上陣當「裁判員」。最需嚴密監督的政府,反而大抱大攬信用建設,既不合理也不必要,更不可能做好。

這樣的「信用評級」,簡直是在發「良民證」縱觀整個睢寧版「信用評級」,將公權力強力介入私域,隨意將信用和道德拼湊在一起,管了不該管的事。

而交稅後就應享受的政府服務,卻變成了恩賞,表現好的給你發小紅花,表現不好靠邊站。

這究竟是要優待「良」民,還是要震懾和管制不「良」之民?睢寧的民眾,究竟是公民還是「臣民、子民」?

事無巨細的睢寧縣領導,無疑成為了新時代的「縣太爺」,所謂的「信用評級」不過是在發「良民證」…


何況這份「信用評級」漏洞百出
為啥「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按照「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原則,一旦將個人諸多領域的行為置於一個評價體系內,就存在將個人行為責任擴大化的隱憂:一個人因為沒遵守交通規則被罰分,是否表示他會借了貸款不還?是否應該在申請國家救濟方面受限?

對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人,理當按章處罰,但哪部法律法規說過,可據此將當事人打入另冊,讓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加分的多是公權人員,減分的多是普通群眾?從目前公布的情況看,「信用評級」表中,加分的絕大多數都是政府及事業單位員工,主要加分項目為「社會媽媽幫扶孤兒」,而減分則主要是普通群眾。加分項目一般公布個人單位,減分項目一般公布個人住址。

先說加分項目:「招商引資、平民英雄」、「服務大局、人民功臣」這樣的加分項目是由誰評出來的呢?從縣委、政府到各職能部門,睢寧共計300名「社會媽媽」是怎麼湧現出來的呢?…

再說減分項目:黨員幹部們只要不是有過「黨內警告」和「行政撤職」這種公開記錄的話,是根本登不上這個減分榜的,而這個榜單的主體,是廣大已經被行政處罰過又被「二次扣分」的普通群眾…

奇怪的數值設定,是在針對什麼?計劃生育、制假售假、城管管理等記錄最高分值也僅有35分/次,而在家庭道德、偷盜財物、交通違法等這樣基層所面對的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的社會問題方面,分值都達到了50分/次,而作為在網路問政、網路監督問責走在前列的縣,對利用網路、簡訊、信函誣告、誹謗他人記錄的罰分則達到了100分/次,與刑事處罰的分值並列最高。

再聯繫起來扣50分的「圍堵黨政機關、企業、工地、無理鬧訪、纏訪等記錄」項目,這些針對群眾輿論監督焦點的分數/項目設定,恰恰與睢寧縣委書記王天琦宣稱的「睢寧新政」極為不符…

而且,有問題的不止是「信用評級」
縣委能這樣「立法」嗎?這個條例是縣委頒發的。問題是,作為一個黨的組織,能夠頒發具有普遍法律意義的對全體人民有約束力的條例嗎?就算要「立法」,是否應該有一個由立法機構立法的步驟?


睢寧紀委書記說,要讓老百姓「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紀委是黨的紀委,老百姓失信與否,老百姓講不講紀律,與紀委實在毫無關係。沒有任何法律授權紀委有權管理非黨員百姓的私人事項…

政府與公民,究竟誰該監督誰?由政府直接給公民信用打分評級,本質上講,還是沒有跳出「政府管理社會、管理公民、管理一切」的圈子。

公民的信用問題真正「拍板」的應是公民社會,隨著公民社會的完善與自律,政府最多只能是個「參謀」,政府反倒一上來就將自己置身於整個體系決策者的層面上,這難免讓人質疑。

政府本來是應該接受公民監督的,這個地位決定了政府的服務對象是人民,如今,政府卻要給公民打分,而且還要關係到公民在這個社會中所享受福利等方面的程度,這種背景下,公民還怎麼監督政府?或者說,公民還敢不敢監督政府了呢?…

相關官員,是不是又在拍腦袋作秀?
中國的官員有這樣的習慣,熱愛通過「進步求變」之舉,博得喝彩陣陣,獲取更多利益。無論是展示鐵腕雄心,還是作秀之舉,總能引起媒體一陣關注,輿論一陣嘩然。

但無論是之前的「一把手財產公開」也好、「全裸鄉政府」也好,起碼還是擺出了一種「進步」的姿態,所做所為雖然經不起考量,但起碼算得上是「好事」。可睢寧搞的信用評級,實在連「好事」都算不上,這個秀演砸了…


結語:所謂「信用評級」,更像是政府在用手中的權力來稀釋公民的權利……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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