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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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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_享 發表於 2009-12-8 23: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聖經》中的矛盾之處
蘭德爾‧奈爾斯

好,先把預言放在一邊,《聖經》中的矛盾之處和文本的不準確要怎樣解釋呢?如果這是受神啟示的特別的書,我怎麼能接受一本來自完美源頭卻並不完美的《聖經》呢?

現今《聖經》譯本中所謂的不準確和錯誤對我來說是一個主要的理性障礙 — 所以我決定花點時間潛入這一爭論中…當我開始這次旅程時,我還沒怎麼讀過《聖經》。然而, 我還是找到一份「《聖經》中的矛盾之處」的單子讓我能理由充分地拒絕它!現在我該把那個單子拿出來了…

公平地講,我知道我應該按照傳統的邏輯推理原則分析這所謂的《聖經》錯誤清單。正如生活中的許多事,一些事看似矛盾,但細究起來就會不同。「不矛盾法則」是所有邏輯推理的基礎,它認為一個事物不可能同時是「它」又「不是它」。例如,白天和黑夜不可能同時同地出現。因此,如果《聖經》經文違背這一法則,那就確定它是矛盾了。然而,基於同樣法則,兩種說法可以不同但不矛盾。

例如,法律案件中一個證人可以作證說他在犯罪現場看到傑克和山姆兩人,而另一證人可能作證說他只看到山姆。這兩種說法不矛盾。實際上,法庭上這些說法被看作是互補。

我很快發現這是許多《聖經》中所謂矛盾的本質。如在《馬太福音》中,我們讀到耶穌遇到兩個瞎子。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我們讀到耶穌只遇到一個瞎子。1 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我們看到耶穌在客西馬尼獨自禱告了三次,但在《路加福音》中,我們讀到耶穌獨自禱告了一次。2 在合理的證據原則和不矛盾法則下,這些都不是矛盾的經文,但我還是把它們寫在我的單子里了。

一些「《聖經》中的矛盾之處」看起來矛盾,其實只是因為《聖經》翻譯工作的複雜精細。對於《聖經》的原來語言(《舊約》是希伯來語,《新約》是希臘語)分析一下就可以解決很多明顯爭執。這和審查任何其它的翻譯材料沒什麼不同。任何語言(尤其包括希伯來語和希臘語)都有特別的局限性和微妙之處,這些都造成翻譯的困難。翻譯時的歷史環境也會造成一些誤解。

比如,《使徒行傳》有兩處講到掃羅去大馬士革路上的悔改。在《使徒行傳》9:7中:「…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在《使徒行傳》22:9中:「…與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欽定本)。咋一看這些敘述是矛盾的—一個說掃羅的同伴聽到聲音,而另一個說聽不到聲音。然而,希臘語文本就解決了這個問題。「動詞『聽』( akouo )的結構在兩句中是不一樣的。在《使徒行傳》9:7中用的是屬格,即被聽或是某聲音到達耳朵里;不能表明此人聽懂他聽到的聲音沒有。然而,賓格結構描述的是聽到,包括頭腦中對於所說信息的理解。從這裡我們就可以明顯看出兩段話並不矛盾。」3 因此,《使徒行傳》22:9沒有否認掃羅的同伴聽到某種聲音,只是他們不知道聽到的是什麼聲音罷了。

當我繼續揀選我的單子時,我確實有些慚愧了。《聖經》中是有幾處名字和數字不一致的地方,而這肯定是千百年來一直都有發生的謄抄錯誤。然而,我已能夠合理解釋清單上的所謂重要的不合理之處了。

我還沒有全查完呢!我把自己叫做有知識的懷疑主義者,而我一直沒有特別相信這件事。遺憾的是,我一直排斥《聖經》,只是著重在小小的一張「所謂的《聖經》矛盾之處」的單子上。然而,當我看到《聖經》的結構、生命力、完整、歷史真實性、考古證據、科學見解、外部的確鑿記錄,以及幾百個應驗的預言這樣的奇迹后,我還是固執地看向別處。現在,我的雙重自我顯示出來了!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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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l 發表於 2009-12-9 01: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gyl 於 2009-12-9 01:09 編輯

1# 分_享

這個貼很有意思,能給出個出處嗎?
作者的原名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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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caibird 發表於 2009-12-9 01:25 | 只看該作者
那麼聖靈的保守到哪裡去?難道萬能的耶和華耶穌能容忍對自己說的話的錯誤記載和翻譯?
鳥也玩科學,順便關心一下人類的神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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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09-12-9 01:58 |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認為聖經是馬太、馬可、路加等人寫的親眼所見所記錄的,而不是「聖靈」感應所寫的神的話,那麼你的解釋很合理,不同見證人看見的可能不同,當然可能寫下來的不同。但是,你承認聖經是人寫的「紀錄」嗎?你不承認,你認為聖經是神,唯一的作者寫的,人只是記錄員。那這就有了矛盾,因為這個「聖靈」顯然對不同的「打字員」說了不同的、互相矛盾的話。

你到底認為聖經是神寫的呢,還是人寫的?如果是人寫的,沒矛盾。如果是獨一的神寫的,矛盾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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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2-9 02:32 | 只看該作者
當我繼續揀選我的單子時,我確實有些慚愧了。《聖經》中是有幾處名字和數字不一致的地方,而這肯定是千百年來一直都有發生的謄抄錯誤。然而,我已能夠合理解釋清單上的所謂重要的不合理之處了。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8 23:23


「謄抄錯誤」???

這就解決了?基督徒們「謄抄」「聖經」的時候,你們那個號稱「全知全能」的「神」幹什麼去了?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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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09-12-9 03:16 | 只看該作者
5# 嘁哩喀喳
這問題大了,這兒的JDT大多是看英文或中文版BIBLE吧?他們不怕被錯誤忽悠了?我看他們都得學希伯來和希臘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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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05:55 | 只看該作者
6# BenAl
這是因為語言的局限性,在北美,傳道人是要學希伯來和希臘文的
「任何語言(尤其包括希伯來語和希臘語)都有特別的局限性和微妙之處,這些都造成翻譯的困難。翻譯時的歷史環境也會造成一些誤解。」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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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05:57 | 只看該作者
2# gyl
The Journey by Randall Niles
http://www.allaboutthejourne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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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06:15 | 只看該作者
4# ·八戒·
神對每一位記錄員的默示都必須一摸一樣嗎?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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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Al 發表於 2009-12-9 06:35 | 只看該作者
6# BenAl
這是因為語言的局限性,在北美,傳道人是要學希伯來和希臘文的
「任何語言(尤其包括希伯來語和希臘語)都有特別的局限性和微妙之處,這些都造成翻譯的困難。翻譯時的歷史環境也會造成一些誤解。」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05:55

哈哈,你沒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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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2-9 06:37 | 只看該作者
4# ·八戒·
神對每一位記錄員的默示都必須一摸一樣嗎?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06:15


當然不是必須一模一樣。但是也不能有自相矛盾啊!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2)基督教的「愛人如己」其實就是X子的貞節牌坊。詳細論證請參見我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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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07:29 | 只看該作者
11# 嘁哩喀喳

"兩種說法可以不同但不矛盾", 你說的自相矛盾是指原文中所提的,還是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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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2-9 09:49 | 只看該作者
11# 嘁哩喀喳

"兩種說法可以不同但不矛盾", 你說的自相矛盾是指原文中所提的,還是別的?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07:29


廢話少說,請看下面的舊帖,然後回答:「抹大拉的馬力亞」這個女人來到耶穌同學墓前的時候,那塊石頭到底被挪開沒有?


寫一個簡單一點的帖子,免得有些人懶得讀。

基督徒們宣稱「聖經無誤」,還有個專門的「芝加哥宣言」宣稱「聖經無誤」。當然,如果「聖經」真的是「全知全能」的「神」啟示的,又怎麼會有錯?可惜,如果大家認真讀「聖經」的話,「聖經」上的自相矛盾多的是!
  
耶穌「復活」是「聖經」里的頭等大事。就是這樣一件大事,「聖經」四本「福音書」的描寫也充滿了矛盾。例如:
  
路加
24:1 七 日 的 頭 一 日 , 黎 明 的 時 候 , 那 些 婦 女 帶 著 所 預 備 的 香 料 , 來 到 墳 墓 前 。
24:2 看 見 石 頭 已 經 從 墳 墓 滾 開 了 。
      
按照路加的說法,很明白,「她們」來到墓前的時候,「看見石頭_已經_從墳墓滾開了」。(讀上下文,這裡的「她們」包括了「抹 大 拉 的 馬 利 亞」)
      
      
馬太的說法
28:1 安 息 日 將 盡 , 七 日 的 頭 一 日 , 天 快 亮 的 時 候 , 抹 大 拉 的 馬 利 亞 , 和 那 個 馬 利 亞 , 來 看 墳 墓 。
28:2 忽 然 地 大 震 動 。 因 為 有 主 的 使 者 , 從 天 上 下 來 , 把 石 頭 滾 開 , 坐 在 上 面 。
      
這裡,按照馬太的說法,「抹 大 拉 的 馬 利 亞」以及別的幾個婦女看見了石頭被挪開的過程。而上面路加的說法顯然不是這樣。
  
  
有一些矛盾,基督徒們可以用下面的方法忽悠過去:張三昨天看見王五在餐館吃飯,李四昨天看見王五在商店買東西。這矛盾嗎?不矛盾。但是,如果有一個共同的時間參考點,就矛盾了。例如:張三昨天中午十二點看見王五在餐館吃飯,李四昨天中午十二點看見王五在商店買東西。基督徒們對「聖經」自相矛盾的 「解釋」,一般都是引導大家忽略這一類共同的參考點。
  
有些自相矛盾,我們可以找到共同的參考點,這些矛盾就是基督徒們「解釋」不了的。例如,上面提到的自相矛盾,我們找到一個參考點:即「抹大 拉的 馬 利 亞」。這個婦女要麼看見了石頭被挪開的過程,要麼沒有看見。而「聖經」一個地方說沒看見,一個地方說看見了。顯然是矛盾了!
1)我不能確定有沒有「神」,但是我100%肯定:假如有神,這個神也絕對不會是基督教的那個令人噁心的「神」耶和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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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09-12-9 21:15 | 只看該作者
4# ·八戒·
神對每一位記錄員的默示都必須一摸一樣嗎?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06:15

問得好啊,一針見血

如果說聖經是神的律法書,那麼你認為律法是可以有多於一個的解釋么?如此說來,亞當吃果果也沒有錯啊,撒旦作為記錄員也可以得到不同的寫法嘍,按照撒旦的解釋有什麼錯呢?憑什麼馬太,馬可,路加可以記錯或者不同理解,撒旦就不行?這種說行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行也不行的做法,其嚴肅性在哪裡呢?

一部律法如果可以不同的記錄員可以寫成不同的東西,那麼律法的權威性就要受到挑戰,這你不明白么?如果上帝自己都不嚴格,連人寫律法的水平都沒達到,隨口就來,那麼你認為其嚴肅性、可信性、可靠性還從何談起呢?你是否認為上帝本身就是不嚴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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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09-12-9 21:18 | 只看該作者
當然不是必須一模一樣。但是也不能有自相矛盾啊!
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2-9 06:37

必須一模一樣。律法書不是傳記、小說,必須要具有嚴肅性,唯一性。否則,那便不是律法。連人間的律法都有這個要求,上帝的律法怎麼能那麼不嚴肅呢?

答案只能是,或者這律法不是上帝寫的,而是一些連基本的人間的法都不懂得的人寫的。或者上帝本身就是不嚴肅的。

哪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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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22:35 | 只看該作者
14# ·八戒·
聖經是神的律法書?? 誰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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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戒· 發表於 2009-12-10 03:44 | 只看該作者
14# ·八戒·
聖經是神的律法書?? 誰說的?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9 22:35

怎麼?金口玉言不是律法么?這麼說你是不認為這樣了。 怪不得你用人的方式去解釋聖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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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10 06:14 | 只看該作者
17# ·八戒·

金口玉言是律法嗎?
律法定義:
  一、law,古漢語和白話文運動早期對「法律」的稱謂。
  二、Tuora律法書,希伯來聖經的最初五卷,即摩西五經,希伯來語發音為「妥拉」。
  三、《聖經·舊約全書》的總稱,即希伯來聖經的另一種稱謂。
  四、《聖經·舊約全書》中所有宗教法令、道德法規、刑法和民法的法律、法令、法規條文。
  五、猶太教對上述第四項和塔木德、密示納、塔爾根的總稱。
  1. Tulmud塔木德,是猶太教拉比撰寫的、闡述宗教法令、道德法規、刑法和民法的法律、法令、法規條文的著作;
  2. Mishina密示納,是對妥拉和塔木德的註釋;
  3. Talgen塔爾根,是口傳律法,即口頭上世代傳承的宗教法令、道德法規、刑法和民法的法律、法令、法規條文。

你的律法定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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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9-12-10 06:18 | 只看該作者
再次請「分_享」同學回答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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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分_享 發表於 2009-12-10 06:53 | 只看該作者
19# 嘁哩喀喳
再次請你讀一讀 「四福音書關於耶穌復活的記載互相矛盾嗎?」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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