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陳志雲「吃」藝人酬勞 年薪高達450萬港元

[複製鏈接]

3萬

主題

3萬

帖子

3萬

積分

版主

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3317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10-3-15 14: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香港媒體稱其利用職權「吃」藝人酬勞

震驚娛樂圈的TVB總經理陳志雲貪污案進入第四天,陳志雲上周五取保候審以後未再露臉。昨日,香港媒體對他的貪污案進行大揭秘。據報道,陳志雲這些年來年薪高達450萬港元。

貪污只為男助理?

根據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2008年年報資料,自2004年升職為業務總經理的陳志雲,若按年薪約400萬港元至450萬港元估計,他的收入在TVB排在第二名,5年多來單是薪金已超過2000萬港元,加上他平日出席商業活動及當其他公司股東獲得的分紅,他的總收入十分可觀。

香港廉政公署指出,陳志雲涉嫌收取利益以令男助理叢培昆的公司取得外判合約,另涉為「吃差價」而壓低藝員出場價。據行內人估計,廉署所指的有關利益相對於陳志雲平均每月最少37萬港元的月薪,其實只是一個「小數目」。而此次陳志雲面臨起訴,有法律界人士預計,如果官司耗上兩年,訴訟費可高達500萬港元,換言之,已被停職的陳志雲一旦被起訴,損失將會非常慘重,所以他的貪污動機有些讓人看不懂。不過香港媒體分析說,陳志雲以身試法完全是因為想幫自己的男助理叢培昆上位,讓其所開的娛樂公司能夠順利運行。

利用職權讓藝人零酬勞

廉署調查陳志雲等人涉及的貪污案,部署超過三個月,調查人員曾經出動俗稱「狗仔隊」的情報人員監視目標人物,並在TVB管理層配合下,成功搜集到有力證據,包括有人未經正常招標程序,將服務合約外判予親信開設的公司,估計涉及的款項高達千萬港元。

廉署還指出陳志雲利用職權向藝人壓價從中賺取中間利潤。昨天記者從TVB內部了解到,藝人接洽工作需經過TVB的三重程序,先由經紀人出面接洽,再由經紀人主管審批,最後把有關合約交TVB法律部批核。由於TVB的經紀人沒有利益分成,拿的是固定工資,所以合約價錢咬得很緊,一般不會打折,而陳志雲利用自身的關係可以讓TVB藝人以友情價出場。內部人士透露,去年的《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出席的藝人只象徵式收取100港元至數百港元不等的演出費,疑遭「吃差價」。此外,叢培昆製作公司舉辦的商場及剪綵活動,陳志雲從中吃差價,即主辦單位及贊助商出高價邀藝員出席活動,但藝員最終只能收取出場費的一至五成,部分更不獲酬勞,但怯於高層的權力,人人敢怒不敢言。

據知情人士透露,TVB所有職員或高層收受的禮物價值不能高於500港元。不過,陳志雲每當大節日、生日或搬家,卻收到超萬港元的名牌包包、新款手機,甚至現金。送禮人的方法也層出不窮,有人為避免落人話柄竟以家中的名貴水晶燈或新款皮鞋不合用為理由。陳志雲每年生日必大搞派對,旨不在慶祝,主要就是藉機收大禮。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380

主題

2078

帖子

628

積分

貝殼網友五級

Rank: 3Rank: 3

積分
628
沙發
藍藍的天空 發表於 2010-3-16 12:48 | 只看該作者
這個金額真不是個小數目哦,要是判刑估計也得無期徒刑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9-2 07:1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