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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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為善良羞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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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10-3-4 05: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冬天的早晨寒風呼嘯,空氣清冷而凜冽。我和一個朋友在火車站排隊買票,人多又雜。
   有一個年輕人,頭髮蓬亂,衣服又破又臟,像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他正一個個地向排隊買票的人討錢買吃得。人們大多對他視而不見,或給他白眼,或讓他「滾遠點」,但我的朋友卻是個例外。他從口袋裡掏出二十元遞過去。那個年輕人很吃驚,一邊接過錢,一邊低聲說:「謝謝,我的錢包被人偷了,兩天沒吃飯了……」然後,很快轉身走了。
   「你受騙了。」等乞討者人影消失,前面排隊的人回過頭說,「現在像這樣的人很多,他們有的是錢。」
  另一個說:「明顯是騙子嘛!」
「尤其在火車站,你能相信他們?」
  大家議論紛紛。後來又有人說:「給點錢算什麼,人家是大款,幾十元根本不算錢。」
  聽了這話,朋友的臉漲得通紅。他像做錯了事一樣,一時無言,怔怔的看著我。
  我拍拍他的肩膀,微笑著說:「別介意別人的言論,嘴長在他們身上,隨他們說。」
  爾後我又說:「其實你做得對,不管他是不是騙子,你的一片心意總是好的,相信他  會對你充滿感激的。你不必為此忐忑不安,你沒做錯什麼。」
  經我這麼一說,朋友才稍感安心。
  我知道,朋友不是大款,只是一個普通的在外漂泊的打工者而已。他之所以施捨,完全是同情心所使。因為他曾體驗過沒錢而流浪街頭的難處,所以才沒有像其他人那樣冷漠對待。
   這讓我想起一件事來。去年五一,我大哥到公園去玩。他走進湖邊時,突然聽見有人喊「救命」,聲音急促,是從湖中傳來的。大哥沒有任何猶豫,丟下東西就沖了過去,撥開人群縱身跳入湖裡。但是,令大哥沒想到的是,他的舉動卻起了旁觀者的爆笑。原來並沒有落水,是幾個小孩子在那裡遊戲,「救命」的叫聲是一個玩具發出來的。
  許多人嘲諷大哥傻,也不看看是否真有人落水,如此魯莽實在可笑。還有人竟然說大哥是英雄夢做的太急切了,不分場合。
  回家后,大哥很是懊惱,。父親勸慰大哥說,你根本沒有錯,問心無愧。你完全沒必要因為別人的嘲笑而動搖了你的善良。那些笑話你的人不值一提,真正遭人嘲笑的其實是他們。
  是啊,儘管世事繁雜,人情冷漠,但冷漠中的善良更顯難能可貴。由善意出發的行動時溫暖的,由善意出發的形象充滿陽光。因此,不必為善良羞悔,拿出你的熱情來,你收穫的是信賴和尊重。

   本文摘自(海口晚報副刊*閑情2010年2月22日12A,原作者: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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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10-3-4 08:0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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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_享 發表於 2010-3-4 08:22 | 只看該作者
當我們需要為善良辯護時,我們才明白我們病得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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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4 23:00 | 只看該作者
冬天的早晨寒風呼嘯,空氣清冷而凜冽。我和一個朋友在火車站排隊買票,人多又雜。
   有一個年輕人,頭髮蓬 ...
chico 發表於 2010-3-3 16:26

你支持做善事,但你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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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4 23: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4# 隔岸觀火

總比奚落,批評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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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5 0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隔岸觀火

總比奚落,批評好吧
chico 發表於 2010-3-4 10:44

奚落、批評也是人家的自由,是民意呀。基督教為什麼打壓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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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5 02:2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0-3-5 02:26 編輯
奚落、批評也是人家的自由,是民意呀。基督教為什麼打壓民意?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5 01:16

基督教打壓民意的事,本人不是基督徒,不了解。無法回答。
奚落、批評(行善)是人家的自由,但這種做法缺德!是「倮蟲「行為。凡是怕換位思考。假如自己,被人搶劫了,身無分文,要討飯活命。每個人都認為我是騙子,不給錢,不舍飯,我豈不要餓死。
我想到,512 大地震,網上有些朋友說捐錢不一定能到災民手裡,會被貪污。讓大家謹慎行動。這也不好,即使30% 的錢到了災民手裡,也要捐。不捐災民更苦!

我贊成作者的朋友,即使被騙,也要為社會,為大眾保留樂善好施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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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5 03:45 | 只看該作者
基基督教打壓民意的事,本人不是基督徒,不了解。無法回答。
奚落、批評(行善)是人家的自由,但這種做法缺德!是「倮蟲「行為。凡是怕換位思考。假如自己,被人搶劫了,身無分文,要討飯活命。每個人都認為我是騙子,不給錢,不舍飯,我豈不要餓死。
我想到,512 大地震,網上有些朋友說捐錢不一定能到災民手裡,會被貪污。讓大家謹慎行動。這也不好,即使30% 的錢到了災民手裡,也要捐。不捐災民更苦!

我贊成作者的朋友,即使被騙,也要為社會,為大眾保留樂善好施的根。

chico 發表於 2010-3-4 13:23

可我沒奚落你做善事的朋友,我奚落的是你,你沒做善事呀!奚落你沒做善事這不算不道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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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5 08: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 隔岸觀火

你老兄,看看清楚,此文的作者是誰。別搞錯對象。
本文摘自(海口晚報副刊*閑情2010年2月22日12A,原作者:平麗)這行大字,您沒看見?
奚落我,歡迎,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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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5 08:4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隔岸觀火

你老兄,看看清楚,此文的作者是誰。別搞錯對象。
本文摘自(海口晚報副刊*閑情2010年 ...
chico 發表於 2010-3-4 19:38

那麼你轉這個貼子是什麼意思?想告訴我們什麼,世俗也有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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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5 09: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隔岸觀火


轉次貼的目的,是想讓自己,讓更多的人不必為 善良羞愧。
順便再澄清一次,本人不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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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5 09: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隔岸觀火
轉次貼的目的,是想讓自己,讓更多的人不必為 善良羞愧。
順便再澄清一次,本人不是 ...
chico 發表於 2010-3-4 20:05

我為把你當基督徒,向你道歉。不過我認為你不因該不負責任的教唆他人做「善事」,因為有人扶起了老太太就被法官認定弄傷了老太太,被判高額賠償。我覺得做人守法就是本份,對於違反的善事還是不要去做。
現在是法制時代,沒有法制的雷鋒時代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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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5 09:5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0-3-5 09:54 編輯

回復 12# 隔岸觀火
善事要做,不能因為出了這事,就把所有的「老太太「亮在大街上。當你要幫忙時,先找幾個證人,再扶老太太。實在不想自己動手,打個110,120 總也行吧。

出了這種怪事,就是因為雷鋒太少了,損人利己的太多了。人們已經不習慣有「雷鋒叔叔「了。他們告那個人的其中一條理由就是,現在沒有助人為樂的雷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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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5 23: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隔岸觀火 於 2010-3-5 10:48 編輯
善事要做,不能因為出了這事,就把所有的「老太太「亮在大街上。當你要幫忙時,先找幾個證人,再扶老太太。實在不想自己動手,打個110,120 總也行吧。

出了這種怪事,就是因為雷鋒太少了,損人利己的太多了。人們已經不習慣有「雷鋒叔叔「了。他們告那個人的其中一條理由就是,現在沒有助人為樂的雷鋒了。chico 發表於 2010-3-4 20:52

你怎麼敢肯定你找的證人就一定會替你出庭辯護,也許人家會收老太太家人的錢,出證你弄傷了老太太,這不是自找麻煩。至於打110或120,那很可能會被警方認定是作案的第一嫌疑人也未可知,因為他們的概念是,你沒有做案,為什麼會打110?你打了110肯定是做賊心虛嘛。
既然現在不是雷鋒時代是法制時代,你就不應該鼓勵人家去當雷鋒,這才是善意,如果非要人家冒著違法的危險去做你自己都不願意去做的「善事」,只能算你居心不良。心理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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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6 00:3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0-3-6 02:11 編輯

回復 14# 隔岸觀火

我承認我這個人,自私自利,貪嗔痴慢的習性很重,心理的確骯髒。需要每日反省自己,孝悌忠信、溫良恭儉讓上有哪些缺失。

我相信絕大多數南京人是善良的。助人為樂的也不在少數,老太太以德報怨,僅僅是個極端的例子。
善行,不僅僅是把一個倒在地上的「老太太「扶起來這一種事。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姐妹是善行,把路上的垃圾撿起來,也是善行;對人微笑一下,還是善行。給迷路的人指指路,同樣是善行。。。。。。

人怕惹麻煩,可以不幹。這個世界上,有人吃飯噎死,有人大笑笑死。我們不能因噎廢食。還是要吃飯,要開懷大笑。「雷鋒「不可以死。我們這個文明之國,禮儀之邦的精神不能丟,要一代一代的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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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6 03:55 | 只看該作者
如果非要人家冒著違法的危險去做你自己都不願意去做的「善事」,

我何時何地干過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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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6 10:28 | 只看該作者
我何時何地干過這事?
chico 發表於 2010-3-5 14:55

你的主帖不就是要人家做善事,而你自己卻沒做嗎?鼓勵別人寧願藐視法律,也不該把太太「亮」著,這是不是你的居心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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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6 10:3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隔岸觀火 於 2010-3-5 21:37 編輯
我承認我這個人,自私自利,貪嗔痴慢的習性很重,心理的確骯髒。需要每日反省自己,孝悌忠信、溫良恭儉讓上有哪些缺失。

我相信絕大多數南京人是善良的。助人為樂的也不在少數,老太太以德報怨,僅僅是個極端的例子。
善行,不僅僅是把一個倒在地上的「老太太「扶起來這一種事。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姐妹是善行,把路上的垃圾撿起來,也是善行;對人微笑一下,還是善行。給迷路的人指指路,同樣是善行。。。。。。

人怕惹麻煩,可以不幹。這個世界上,有人吃飯噎死,有人大笑笑死。我們不能因噎廢食。還是要吃飯,要開懷大笑。「雷鋒「不可以死。我們這個文明之國,禮儀之邦的精神不能丟,要一代一代的傳承下去。chico 發表於 2010-3-5 11:33

老太太的行為是時尚是維權,法案的裁定也是一種新規則,本來就是殺雞儆猴給打家看,目的就是要」教育群眾。作為公民都應該遵守新規矩,你用一個過氣「善人雷鋒」來教唆大家藐視法律,是陷人於司法,良心大大得壞。
那些奚落做善事的人所說的,才是苦口的良藥,可以幫傻逼免受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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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7 04:2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0-3-7 04:32 編輯
你的主帖不就是要人家做善事,而你自己卻沒做嗎?鼓勵別人寧願藐視法律,也不該把太太「亮」著,這是不是你的居心叵測? ...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10-3-6 10:28


老兄,您看文章是要仔細閱讀,免得鬧笑話。 我想這行字您因該不是有意漏讀的。

本文摘自(海口晚報副刊*閑情2010年2月22日12A,原作者:平麗

順便請教一下,共和國那條法律說,助人為樂違法。轉貼的文章里所敘述的,給乞討的人錢,聽見喊救命就去救人,違反了那條共和國的法律。藐視了那一條哪一款法律?
恭請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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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o 發表於 2010-3-7 04:3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10-3-7 04:37 編輯

回復 18# 隔岸觀火
才是苦口的良藥,可以幫傻逼免受司法公正。

老兄,咱們不要再討論了。你已經開始罵人了。讓您生氣,是我的過錯。應該向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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