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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請問持婚姻臨時綠卡2年,可不可以回國 ?如果可以,在中國逗留不能超過多少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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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0-3-2 02: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答:持婚姻臨時綠卡(即有條件綠卡)可以回國。持有條件綠卡的人離開美國時間太長要注意,除了超過半年入籍時間可能延長,超過一年入籍時間重新計算外,如果與公民配偶分開時間太長會引起移民局的懷疑,在申請轉正式綠卡時遇麻煩。當然,如果證據,理由充分,也不用過分擔心離開美國的時間,但以不超過半年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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