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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 信心的主要操練,每日接受神恩的媒介 (By加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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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5 00: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2-4 11:56 編輯

(這是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專門論述禱告的一章,對禱告的用途和如何禱告都有周詳論述,很有參考價值。這篇文章比較長,共有52節,我們一起耐心把它讀完,必有收益。-永生注)   

一.  從我們所已經討論的,我們知道世人是如何的無善可陳,且亦缺乏一切得救的手段。因此,他們倘若要求拯救,就必須離開自己,而從別處去求。繼又論到主如何自願地將自己在基督身上表現出來,在基督里叫我們由患難轉為福樂,由貧窮變為富足;且藉基督把天堂的寶藏啟示給我們,好叫我們的信心完全以他的愛子為念,使我們的一切盼望朝向著他,使我們的一切盼望都在他裡面得滿足。這誠然是一個秘密而深奧的哲理,不能由普通的邏輯推斷;但是那些眼目為上帝所開啟的人卻能完全懂得,因為在神的光明裡,他們才見得到光明。我們因信心的教導知道一切我們所缺乏的都可以從上帝得來,也可以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那裡得到,因為天父喜歡將他的一切豐富恩典放在基督身上,好使我們從這個最豐富的泉源吸取所需;所以我們只要追求他,用禱告祈求那我們知道是存在於他裡面的。若是只知道上帝為賜予一切美善的主,他要我們祈求他,但我們卻既不接近他,也不求告他,就好比一個人找到了一個埋在地下的寶庫,卻不去開發,仍然是無益的。因之,使徒保羅指示我們,真的信心必常常祈求上帝,所以他指示這一個次序——正如信心是由福音而生,同樣,因著信心,我們就被吸引去求告主名(參羅10:14)。這與他在前面所說的一樣,所受的那「兒子的心」把福音的見證印證在我們的心中,鼓勵我們的靈,在上帝面前傾訴我們的意念,「用說不出來的嘆息」來呼籲「阿爸父」(羅8:26)。這一個題目以前只略略提到,現在應詳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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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5 00:44 | 只看該作者
二、所以我們是藉著禱告才能到達天父為我們所儲存的豐富寶藏。因為在人與上帝中間有一種使人們能進入至聖所的交通,好在神的面前祈求他所應許的,這樣,主的應許既為我們所信,也可以在我們的經驗中證實。因此我們知道,凡是主叫我們仰望於他的,都應該隨時向他祈求。實在的祈禱可以掘出主的福音向我們的信心所啟示的寶藏。所以關於禱告的必要和它的各種效用,確非言語所能充分說明的。我們的天父宣稱,我們的得保障只有依靠我們對他名的呼求,不是沒有理由的;靠著禱告我們呼求他的祜佑,作為我們的幫助,因為他的眷佑關心我們的一切;當我們軟弱到幾乎暈倒時,我們呼求他的能力來支持我們;雖然我們為罪的重擔所壓,靠著禱告,我們祈求他的聖善接納我們進入他的恩眷中;總之,在禱告中,我們呼求他對我們顯示他的完全性格。因之,我們的良心可得到特別的平安與寧靜;因為當我們把一切壓迫我們的煩惱都交給上帝時,我們心中感覺到無限泰然,因為覺得所有的一切愁苦都不在他面前隱蔽,而他既願意,也能夠,為我們解決一切使我們得到真實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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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5 00:48 | 只看該作者
 三、但是有人要說,難道我們不告訴他,他就不知道我們的苦惱與需要;好像他在那裡瞌睡或毫不關心,非等到我們的呼聲把他喚醒不可?但是持此一說的人,並不注意到我們的主關於祈禱目的的教訓:主要人祈禱,並不是為他自己的緣故,乃是為我們的緣故。誠然他喜悅我們把他所應得的歸於他,這也是理當如此;世人應當認他為一切所欲所賞的恩賜的泉源,而以禱告感謝他。然而甚至這種對主敬拜的益處亦復回到了我們的身上。所以古時聖者越是用大信心把神對他們和別人的恩惠宣傳出來,就越被激動而作更懇切的禱告。以利亞的例子即可證明:以利亞雖然確知上帝的計劃,且很有把握地應許亞哈王降雨,然他仍懇切地將臉伏在雙膝之中祈禱,並叫僕人去觀望七次(參王上18:42),這並不是他不相信神所應許的話,而是他知道應該把他所希望的擺在上帝面前,好使他的信心不趨於麻木疲憊。所以,雖然當我們對於自己的苦難境遇愚昧麻木時,主仍然不懈地鑒臨保護我們,有時且不待呼求而救援我們,然而我們的最大益助是在乎殷勤祈求他,第一,好使我們的心中火熱,熱烈認真地追求,敬愛與崇拜他,並且使我們在需要的時候,依靠神作為我們的唯一保障;第二,好使我們心裡不存有任何向主隱瞞的念頭,如此,我們才會學到全心全意在主面前陳訴;最後好使我們準備用誠實感謝的心,去接受並承認主所賜的福,因為我們的祈禱提醒我們,一切恩賜是從神而來的。而且我們既然得到我們所求的,深信主應許了我們的祈求,就更加熱切地默念神恩,更愉快地接受從祈禱所得到的。末了,祈禱的效用與經驗本身在我們心中證實了,主按照我們的軟弱,賜給我們他的眷佑;我們感覺到主不但應許不丟棄我們,不但在我們最需要他的時候給我們開路,使我們接近他,而且時常伸出他的手臂來援助我們;不但用言語安慰我們,而且親自扶持,幫助我們。因為這些緣故,我們的仁慈天父雖然並不疲乏或瞌睡,然而為要訓練我們這些萎靡懈惰的人,為我們自己的益處親近他,懇切祈求他,所以他有時好像是疲乏瞌睡,不理我們。因之,那些藉口神常看顧萬物,因此認為祈禱是一件多餘的事,是煩擾神的舉動的人,是非常矛盾的;主明明宣布說:「凡誠心求告他的,他必與他們相近」(詩145:18)。同樣荒謬的是另外有些人以為主所自願賜給我們的東西,我們用不著再去祈求;其實這些東西,雖然由於寬大恩典,像水一樣流給我們,然而他願意把它們當作是由於我們的禱告而賜予的。這由詩篇以及其它許多同樣的經文可以證明:「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他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詩34:15);這句話是稱讚主自願完成那信他的人的拯救,可是並沒有說要免除我們在信心上的操練,好把懈怠排除於人心之外。因之,神的眼睛常眷顧著瞎眼人的需要而援救他們;可是他仍願意聽到我們的呻吟,好使他更能對我們顯示他的愛。因此,「那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然而當他看到我們懈怠並啞口不言的時候,他就像是暫時把我們遺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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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5 00:48 | 只看該作者
四、論到祈禱的最適切的方法:第一原則就是我們的心意必須合乎與神交往的虔誠態度。倘若我們能擺脫一切叫我們離開了上帝的屬肉體的私慾雜念,我們即可達到這種境界;而且,我們的心非但可以專一於禱告,而且可以超越於本身之上。這裡並不是指要有一種擺脫一切,以至於對一切都不動心的態度;相反的,在我們內心正需有熱切的祈求,正如主的聖潔僕人,他們不但懇切祈求,而且是從苦痛的深淵中,及死亡的爪牙下,向主陳訴。我所主張的是我們必須排除一切外在的,使人的思想到處徘徊,把人從天上拉到地下的種種顧慮。當我說必須超越於本身之上,我的意思是說,不要把我們愚昧的妄想帶到神的面前;也不要使思想限於它本身的虛浮範圍之內,卻要提升到值得陳訴於神前的聖潔境地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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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5 00:49 | 只看該作者
五、下述兩件事是很值得注意的:第一,要從事禱告,須全心全意,而不可為胡思妄想所分心;對崇敬上帝的事,沒有比舉止輕浮更悖謬矛盾的了,這種輕浮行為,表示一種淫褻和毫無敬畏的心。遇著這種情形,困難越大,我們越須努力克服。自然,在禱告時沒有人能夠專註到完全不讓其他不正當的思想闖入,或從中干擾,或用那種間接的側唆旁誘的方法,阻撓他的虔誠祈禱。那麼,我們應該思量,當神許我們到他面前發生親密交往的時候,我們若糟蹋主這種降格來臨的機會,而不將我們的思想固守虔敬,卻使褻俗之事與神聖虔敬的事相混雜,這是何等失於尊敬嚴肅的事;好像我們是在與一個同我們一樣的凡人交談,可以隨時把他放在一旁。所以,我們要知道只有那些因神的感化,擺脫一切凡情俗慮的人,才算是對禱告有良好準備。禱告時的舉手禮是表明,除非人提高自己的思想,不然他們必與上帝相距甚遠,所以詩篇上說:「我的心仰望你」(詩25:1)。經上常用「仰望神祈禱」的話來表達禱告的心情,好使那些希望自己的禱告蒙神俯聽的人,不陷入於糞土中。總之,那如此溫柔地邀請我們將一切重擔脫下交付給他的神,對我們的恩眷愈大,我們可原諒自己的地方就愈少,除非我們認為他的特殊的無可比擬的恩眷是比一切都重要,並認真懇切地集中我們的心思與注意力,盡我們的祈禱的本分;而這個境界,除非我們努力制服我們的思想,超脫一切障礙,我們是無法達到的。

  我們要說的第二點就是:我們所乞求的,不能出乎神所許可的。因為神雖然命令我們向他傾心禱告(參詩:62:8),然而他並沒有任從我們隨便把邪惡與愚昧的情慾都排列出來。當他應許成就信徒的心愿時,他並非如此放任,以至於順從了我們的放肆的情慾。可是人們祈禱時,往往嚴重地冒犯了上面這兩條規律。大多數人非但是不恭不敬,僭妄地來到神前陳說他們的妄想,而且靦顏無禮地在神的台前陳訴他們在夢寐當中所懷想的一切,而且由於他們的愚妄,他們竟把他們不敢在人面前宣露的邪污念頭,胡亂地向神祈求。好些教外的人已在輕鄙譏笑這種僭妄,而這種邪惡卻仍盛行;因之,古時那些野心的人敬拜猶皮得(Jupiter);貪財的拜麥丘立(Mercury);文人學士拜亞波羅(Apollo)與米內瓦(Minerva);好戰的拜馬爾司(Mars);好色的拜維諾司(Venus);而現在的人(正如我剛才所提起的)祈禱時放縱地使用一切不適當的言詞,等於和同輩的人談話開玩笑一樣。上帝不許人如此戲弄他的宏恩,他伸張他的權力,叫我們虔誠禱告,聽他的命令。所以我們應當記得約翰的話:「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5:14)。

  但是我們能力既然趕不上這種完全的信心,我們就必須追求補救的方法。正如我們的意念的注意力應該集中於上帝,同樣我們的心思的熱忱也應該都歸向他。但是我們的心思與意念常常不能達到這種高尚的境地;說得更貼切一點,它們常常感到軟弱失敗,以致背道而馳。為補救我們的軟弱無能,所以神賜給我們聖靈,作為我們祈禱的導師,指點我們何者為義,並糾正我們的心思。因為「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羅8:26)。這並非是說聖靈真的祈禱,嘆息,但是他在我們的心內激發坦然無懼的心,和種種思念與嘆息,遠非我們原有能力所能達到的。所以保羅說信徒受聖靈感動所發出的 「嘆息」,是「說不出來的」,並非沒有道理;因為那真正從事禱告的人,都懂得人在禱告的時候是惶恐焦急,不知當說什麼;甚至正要發出語聲時,只是口中吃吃,心內躊躇;所以能夠禱告得恰當乃是一種特別恩賜。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怠慢,把祈禱的責任卸給聖靈,因而更加深了我們那懈怠的傾向。有些人有一種不虔敬的錯誤看法,以為我們可以在冷淡,懈怠中等候,直到神來呼召我們脫離別的糾纏,歸向於他;殊不知當我們在萎靡懈怠中感覺睏倦時,就應當呼求聖靈的援助。使徒保羅鼓勵我們「在聖靈里禱告」(林前14:15),也不是要我們蠲棄我們的警醒,卻是指示聖靈的感力在我們的禱告中運行,並不是要阻涉我們自己的努力;因為上帝要在這一椿事上證明我們的信心有多少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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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5 00:50 | 只看該作者
六、禱告的第二原則是:當我們祈求的時候,須承認自己的貧乏,認真地思想我們一切所求都是何等嚴重緊要,必須熱烈誠懇地祈求。許多人毫不在意地背誦禱文,好像那是上帝加在他們頭上的一項任務;他們雖然承認禱告乃是對於臨到他們身上的災難的一種必要的解救,因為若沒有神的援助,滅亡必然臨到他們,然而他們禱告只不過沿著習俗,這從他們毫不留意他們所祈求的,並從他們心中的冷淡,可以看出。他們對於自己的需要只有一種泛泛的混沌之感,不足激動他們把所需要當作一種迫切的現實,來祈求拯救。若有人祈求罪得赦免,而卻認為他自己不是罪人,或至少不想到他是罪人,我們還能想像比這虛偽更可憎惡,和在神面前更可咒詛的事嗎?這是公然戲弄上帝。這種邪惡敗壞,正如我們曾說過,是浸入整個人類,許多人只不過在形式上祈求某些事情,其實他們以為這些事情並不是從主的善良,乃是從別的來源獲得的,要不然,就認為自己已經有了。另有一些人的罪行,似乎是要少些,但仍然是不能寬容的;他們心中只有一個原則,以為必須以禱告來解除上帝的忿怒,可是禱告時心力渙散,吃吃亂語。信徒應當特別小心,若心中沒有火熱的赤忱,同時也不懇切地盼望得著所祈求的,就不要進到神的面前祈求。在對那些似乎不是為著自己的需要,而是為著榮耀神的事,我們的禱告仍須同樣的熱忱懇切,當我們禱告願人尊他的名為聖時,我們應當如飢如渴,懇切地期望人尊他的名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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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5 00:51 | 只看該作者
七、若是有人以為人並不常常為著同樣的需要禱告,這一點我也同意,雅各書上對這一分別有很好的說明:「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雅5:13)。因之,常識本身可以指明,因為我們的極端懈怠,所以上帝是照著我們所處的境況,激發我們懇切祈禱。這就是大衛所說的「當趁可尋找的時候」了(詩32:6)。正如他在別的地方所說的,我們越被煩惱,苦難,恐懼,以及其它種種試探所困擾,我們就越有接近上帝的自由,好像他特別邀請我們親近他。同時,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要「常常禱告」(弗6:18),因為,無論我們自以為是如何的興旺,我們的周圍都充滿著喜樂,然而我們仍然要感到有某些缺乏,而這種感覺無時無刻不激勵我們禱告。即使是一個酒肉盈門的富人,若不是由於神的不斷恩眷,他也不能進一口飲食;所以他的豐實的倉庫,並不阻礙他祈求每日所需用的飲食。倘若我們想到每時每刻有許多危險在威脅我們,我們心中的恐懼必將告訴我們,我們沒有一個時候不需要禱告,而這事在靈性方面更易明了。難道我們所感覺到的這許多罪過能容許我們安心而不謙卑地求神救我們脫離這一切罪和懲罰嗎?何時誘惑能向我們休戰,使我們無須急切地盼望援助呢?此外,對於神國光榮的渴慕,更能不斷地吸引我們,叫我們不住地禱告。所以,每一個時節都同樣地適合於禱告。主時常吩咐我們殷勤禱告,並不是沒有原因的。我這裡尚未討論到恆切禱告,這題目以後即將提出。但是經上所有勸我們「不住地禱告,」的許多地方,都是指責我們的懈怠,因為我們常常不感到這種需要。這一原則把一切假冒,取巧和虛妄都從禱告擯除出去。神應許一切真實求告他的人,他要親近他們;他宣布凡一心一意尋求主的人,他必為他們所尋見。但這是那些以自己的不潔不義為可喜的人所不希望達到的。

  所以,合理的禱告需要悔改。因之經上常說,上帝不聽從惡人,他們的禱告,正如他們的祭物,是可憎惡的;凡不肯敞開心門的,上帝也掩耳不聽他們的禱告,凡硬心無情,冒犯他的尊嚴的,他必不放鬆,這是合理的。以賽亞書警誡我們說:「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1:15)。耶利米書也說:「我切切告誡,他們卻不側耳而聽;所以,他們雖向我哀求,我卻不聽」(耶11:7,8,11)。因為惡者誇耀他們與神所立的約,卻不斷地羞辱他的聖名,這使他覺得他自己受了很大的侮辱。所以在以賽亞書上他說:「這百姓用嘴唇親近我,心裡卻遠離我」(賽29:13)。主不僅對禱告上的,連對一切崇拜上的假冒為善,都表示憎厭。雅各書有一節表明這個意思:「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4:3)。雖然信徒的禱告不靠他們自己的德行(這一點我們將再討論),然而約翰所勸告的仍然不算多餘:「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約壹3:22);因為邪惡的心把神恩的門關閉了,因此,只有那些誠懇敬拜上帝的人的禱告是對的,且蒙垂聽。所以那準備禱告的人須因自己的罪而憎惡自己,常存著一種求乞的心情,但人若無悔罪之心就不可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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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5 00:5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2-4 11:53 編輯

八、第三原則是:凡來到上帝面前祈禱的,必須拋棄一切誇耀自己和自以為義的念頭;總之,不存依靠自己的心,只謙卑地把一切榮耀完全歸給上帝;不然,即或在最小的事上自誇,上帝必因他的虛妄的驕傲而向他掩面。關於在上帝面前順服,壓抑一切自高思想的事,我們從上帝僕人當中可得到許多榜樣,愈是聖潔的人,在上帝面前愈是謙卑惶恐。主所最稱讚的但以理說:「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遲延,我的上帝啊,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但9:18,19)。但以理並不如一般人將自己的罪和大眾的混在一起談,卻分別承認自己的罪,走到赦罪的避難所,祈求赦免;他呼求說:「我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但9:20)。大衛的榜樣也同樣教導我們謙卑:「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詩143:2)。以賽亞如此禱告說:「你曾發怒,因為我們犯罪;我們若走在你的路上就能得救;我們都像不潔凈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並且無人求告你的名,無人奮力抓住你,原來你掩面不顧我們,使我們因罪孽消化。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大發烈怒,也不要永遠記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賽64:5-9)。請注意,他們沒有別的依靠,只有靠著自己為上帝的兒女,才不至於失掉將來神對他們眷顧的希望。因此耶利米說:「我們的罪雖然作見證告我們,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耶14:7)。有一個不知名的作者(通常認為是先知巴錄)說過一段很真實與聖潔的話:「但是大有憂傷,曲背,懦弱,雙目失明,腸中飢餓的人,卻還能歸榮耀和公義給主,所以我們在主前懇求,不是因著列祖列王的公義」,又說「求主垂聽,發慈悲,因為你是大慈悲的上帝,求你憐恤我們,因為我們在你面前誠然犯了罪」(次經巴錄書2:18,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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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最後,要得到一個恰當的禱告的開端,仍須依靠謙卑、坦白的認罪,以求獲得寬赦。即使是一個最聖潔的人,除非他與主歸於和好,也不能從上帝得到恩眷;除非他蒙主饒恕,就不能夠逃避主的忿怒。那麼,難怪信徒須用這樣的一個鑰匙,打開祈禱的門;正如我們從詩篇中許多地方所領略的。例如大衛在祈求一件別的事情時說:「求你不要記念我幼年時的罪愆,和我的過犯。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愛,記念我」(詩25:7)。又說:「求你看顧我的困苦我的艱難,赦免我一切的罪」(詩25:18)。所以我們也知道,我們每天在神面前陳述新犯的罪過是不夠的,我們也須時常記起那些已經遺忘了的罪行。所以這位先知既在另一地方承認他所犯的一個嚴重的罪,又同時提起他在母腹中就有了罪;他這樣說,並不是要以天性的墮落來減輕自己的罪過,而是把自己畢生的罪一一提起來,希望神因他的勇於自責,而更加憐恤他。雖然那些聖者不常明顯地為赦罪祈求,然而,倘若我們勸勉查考他們在聖經中的禱詞,就可曉得,他們之能勇敢地禱告,正是由於記念神的慈悲,所以每當開始禱告的時候,他們總要求與神和好;因為凡檢討自己良心的,必不敢將自己的顧慮貿然直陳;每逢臨近主前,除非完全依靠神的慈悲與饒恕,總是戰戰兢兢。另外還有一種特別認罪方法,當信徒祈求免去刑罰時,必同時祈求赦免他們的罪過;因為當刑罰的原因仍舊存在時,祈求免去它的結果是很矛盾的。我們必須小心,不要效法愚蠢的病人,他們只求去掉病症,而卻忽視病原。因之,我們必須先求與神和好,然後他才能表示他的恩眷,一面因為神自己要依照這個次序,一面因為除非我們的良心發覺神對我們已不再有忿怒,完全與我們和好,他對我們的任何恩惠就沒有多大益處。關於這一點,基督有一句提醒我們的話;當他決定要醫好一個癱子時,他說:「你的罪赦了」(太9:2)。這裡他叫我們注意到我們的主要目標——蒙神悅納,進入他的恩眷——,然後幫助我們,使我們享受與神和好的果效。但在特別承認現在所犯的罪,求主饒恕一切的罪,和免去一切的刑罰以外,還有一個在禱告時用以邀神垂憐的引語是不當忘卻的。因為一切的禱告,除非是根據神的白白恩慈,均無功效。關於這個意見,我們可引約翰一書的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因之,在律法之下,一切禱告均須靠贖罪祭,使之歸於聖潔,一面使之蒙悅納,一面叫人們知道他們本不配有禱告的光榮和權利,除非他們的罪污先蒙潔凈;他們得以坦然無懼地禱告,完全是在乎上帝的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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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但是,有時聖徒似乎是仗著自己的義,來到神前祈求,如大衛所說:「求你保存我的性命,因我是虔誠人」(詩86:2);希西家所說:「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作你眼中所看為善的」(賽38:3)。其實他們這樣說不過是要以他們的再生來證明他們是上帝的僕人和兒女,也就是上帝所申明要向他們解除忿怒的人。他在詩篇中告訴我們(正如我們所已經提起過的):「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他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詩34:15);使徒約翰也說:「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約壹3:22);根據這些經文,他並不按照我們行為的功德去決定我們禱告的價值,只不過藉以使那些自己感覺到正直,無罪的人(其實,一切信徒都應當有此感覺),能夠建立他們的坦白無懼的心。約翰福音上所載那個瞎子蒙恩恢復光明后的話,「上帝不聽罪人」(約9:31),是和神真理的原則相符合的。但這「罪人」一語,是就經上常有的說法,指那酣睡罪中,以罪為滿足,而毫無求義意向的人論;因為一個不熱烈追求虔誠的人就不能敞開心胸,向上帝誠懇呼籲。這樣的應許是與聖徒所宣稱的相符;在這些宣言中,他們提起自己的清潔與無辜,好使他們體會到一種主的僕人所應該表現的德行。並且他們這樣祈禱,常是當他們在主面前把自己和敵人比較,希望主能拯救他們脫離敵人的不公不義時。在這種比較上,難怪他們陳訴心中的公義和誠實,想藉著自己的正直來邀神的迅速援助。所以,我們不反對義人在神面前,以自己誠心所感到的潔白,來證實神那為安慰和支持崇拜他的人所賜的應許;但是,我們仍希望這種善人能夠撇開他自己行為的義,不加思索,專心依靠神的寬大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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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禱告的第四原則是:雖然我們是這樣的卑微,然而我們在禱告時須確實相信要獲得所祈求的。把信賴神的恩眷的心與神的公義的報復性這二者相提並論,似乎有些矛盾;可是這兩件事是相符的,倘若一個因自己的罪過而被壓倒的人,能為神的良善所舉起。正如我們以前所說,悔改與信心是相輔的,一個叫人恐懼,一個叫人喜樂,二者不可分離,所以在禱告中這二者必須同被提出。對這一點大衛說得好:「我必憑你豐盛的慈愛進入你的居所,我必存敬畏你的心,向你下拜」(詩5:7)。神的良善不只使人有信心,也使人有敬畏他的心;因為不但主的威嚴叫我們崇敬,我們的不義也使我們忘記了一切的驕傲與自信,並叫我們充滿畏懼的心。這裡我所說的自信並不是那叫人脫離一切焦急,而歸於完全寧靜的信賴心,因為那是屬於不為俗慮所染,不為妄念所壓,不為恐懼所驚,而一切賞賜與意願相稱的人。然而聖徒卻有一種至高無上的刺激,知道呼籲上帝,當需要與困惑纏繞他們,使他們感到不安時,當他們對自己完全失望時,他們就期待信心的及時幫助。因為在那種苦惱中,神的良善在他們眼中是如此的光榮,雖然在現在的苦難中呻吟,對將來也有更大的恐懼,然而一想到神的良善之可靠,即可減輕苦痛,而生得救的希望。所以虔誠人的祈禱必兼有兩方面,不但是包括,而且是表現兩方面;就是說,他雖然呻吟於目前的惡勢力之下,且惶慮焦急於新的邪惡之發生,然而他同時必依靠上帝的保障,相信他願意伸出他的救援的手。倘若我們祈求神的恩賜,但沒有指望得著的心,神必因我們的缺乏信心而震怒。因之,就禱告性質來說,再沒有比遵守這一原則更為相宜的,就是不要輕率向前,卻須循著信心的步驟。關於這一原則,基督在下面一段話中指示我們:「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在另一個地方他又說:「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21:22)。雅各也有與此相同的話:「你們中間有缺乏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上帝,主就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雅1:5)。這裡「信心」與「疑惑」對照,就正把信心的性質表現出來了。同樣值得注意的是他接著又說,這種疑惑的人,不能從主那裡得著什麼,這種人在疑慮中呼求主,心中毫無把握,不知所祈求的是否能蒙俯允;雅各把這種人比之海中的波浪,被風吹著翻騰。因之,他在該書另一地方稱合理的禱告為 「出於信心的祈禱」(雅5:15)。此外,上帝時常申明他要照著各人的信心施賜,這話的意思是說,我們若沒有信心就不能得著什麼。最後,凡祈禱應驗的,都是由於信心。保羅的那一段最著名的話也是這種意思,可惜那些不肯細心思想的人很少注意到:「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他,怎能信他呢?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神的話來的」(羅10:14,17)。這裡,很顯然在爭持說,禱告既然本原於信心,所以只有那些因福音的宣傳而認識了神的恩慈和良善的人,才能作誠懇的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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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6 10:49 | 只看該作者
十二、我們的反對者從未想到這種需要。所以,當我們訓誨信徒須有依靠之心,相信上帝對他們是寬恩仁厚的,這些反對者就認為我們所說的是最大的荒謬。其實倘若他們慣於作真實的祈禱,他們就必知道,若沒有這種堅強信賴神恩的心,就不能夠合宜地向上帝呼籲。但是,心中沒有這種經驗的人既然不能完全發現信心的能力,他們除了虛浮的想像外,顯然沒有別的經驗,所以與他們爭論是沒有益處的。我們所求的那種保證的價值與必須,主要是從祈禱中學習得來的;凡不懂得這一層道理的,就暴露出他們的愚昧。那麼,把這一類盲目的人拋開罷,讓我們遵行保羅的話,就是人若不從福音中認識神的慈悲,並深信這是神為他所預備的,就不能呼求神。像下面這種話,算是一種什麼禱詞呢?「主啊,我心中誠然疑惑,不知你是否願意俯聽;但是我既為焦慮所迫,我投奔你,倘若我配蒙救援,求你救援我。」這種祈求不像我們在經上所讀到的眾聖者的禱告,也與聖靈藉著使徒的話所教訓的不同:「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就可蒙恩典」(來4:16)。另外又說:「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上帝面前」(弗3;12)。這種有求必應的信仰既是為主所親自吩咐的,又是眾聖者的榜樣所指示的,所以,我們若要有效地禱告,就當以全力來堅持它。因為只有那種出自這樣肯定的信心,和這樣不可撓折的盼望的禱告,才能蒙悅納。使徒若只提到「信心」,也許就夠了;然而他不但加上了「篤信不疑」,而且再以「放膽無懼」來補充,以此把我們與那些雖與我們同樣作禱告,卻只是模模糊糊不知所云的非信徒分別出來。所以整個教會常常照著詩篇上的話禱告:「主阿,求你照我們所仰望的,向我們施行慈愛」 (詩33:22)。詩篇的另一地方也有同樣的意思:「我呼求的日子,上帝幫助我,這是我所知道的」(詩56:9),又說:「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儆醒」(詩5:3)。從這些話里我們知道,禱告若沒有盼望相隨,就好像空的聲音一般。盼望有如戍樓,在那裡我們守候上帝。這和保羅所勸導的次序是相符的;他在鼓勵信徒「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之前,指示他們「拿著信德當作藤牌;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保ǜ?:16-18)。

  讓讀者回想我前面所說的:我們承認自己的苦難,貧窮和罪孽,信心必不因此而減少。因為,雖然信徒感到自己為罪惡的重擔所壓迫,非但空無所有,不足以邀神的恩眷,而且因為自己罪過深重,心中畏懼上帝,可是他們仍然不停息地在神面前陳訴,這種經驗亦不能叫他們因恐怖而不依賴上帝,因為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親近上帝。禱告的設立,其目的並非要我們在上帝面前妄自高大,或誇張自己的作為;而是叫我們得以承認自己的過犯,陳述自己的苦難,如同兒女在父母面前陳訴一樣。我們的苦難堆積如山,應該激發我們迫切禱告,正如詩篇所指示的:「求你醫治我,因為我得罪了你」(詩41:4)。我承認,這種良心的打擊原是致命的,除非有神的援助;我們最仁慈的天父,以他無比的慈悲,隨時醫治我們,平息我們的煩惱,使我們憂慮蠲除,恐懼消散;他慈和地引我們到他面前,替我們排除一切阻礙和疑惑,好使我們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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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6 10:50 | 只看該作者
十三、第一,當他命令我們祈禱的時候,那命令的本身對違抗命令者含著一種指責。主的命令,沒有比詩篇上所記的更貼切的:「要在你患難中的日子求告我」(詩50:15)。在聖經中,關於我們虔敬的本分,沒有比禱告一事更常提到的,所以這裡不必多事討論。主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7:7)。這個教訓附帶著一個應許,而那是必要的;因為雖然一切人都承認應當順從主的教訓,然而倘若他不曾應許俯聽他們的祈求,或甚至答應他們的祈求,許多人必將疏忽上帝的呼喚。這兩層既經說明,很顯然的,凡不肯直接來到神前的,他們不只是犯了背叛或反抗的罪,而且也證明了他們的不信,因為他們不相信主的應許;這是更值得注意的,因為假冒為善的人藉口謙卑與節制,而傲慢地蔑視了上帝的命令,不相信主這一個仁慈的呼召,以致多少奪取了神所應得的崇拜。因為神既然拒絕當日被視為聖潔的祭禮,就宣布了那最蒙悅納,最主要的敬拜,乃是「在患難的日子求告他。」因此,他既然指定了那必需獻給他的,又鼓勵我們樂於遵從,我們就沒有什麼好藉口的可躊躇的理由,來原諒自己。所以,聖經上許多吩咐我們禱告的話,不啻是擺在我們眼前,用以激發我們信心的許多旗幟。若沒有從神那裡來的召喚,闖到神的面前就是僭越。所以他用他自己的言語,為我們開一條道路:「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亞13:9)。我們於此知道他如何領導崇拜他的人,願意他們跟從他;所以,我們沒有理由恐懼他所吩咐的話是他所不高興的。讓我們特別記著主的一個顯明的性格,信靠這一個性格,我們既可勝過一切的阻礙:「聽禱告的主阿,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詩65:2)。知道了上帝有這樣的一個稱呼,向你們保證,沒有比垂聽禱告更符合於他的性格的,那麼有什麼事比這更可叫我們喜慰的呢?因此,詩人結論說,祈禱的路,不只為少數人,而是為一切人敞開的;因為他向一切人說:「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50:15)根據這個原則,大衛為要得到他所求的,就根據神所給他的應許祈求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啊,因你啟示你的僕人……所以僕人大膽向你如此祈禱」(撒下7:27。)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大衛若沒有主的應許的鼓勵,必定是心裡懼怕的。所以在另一地方,他為自己立了一個普遍原則,即「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們的心愿」(詩145:19)。在詩篇里,我們可看出禱告的連貫性有時好像是被間斷了,禱告有時集中於神的能力,忽而轉到神的良善,又轉到神的應許的真實。或有人以為大衛引用這種言詞來損害到自己的禱告是不合時宜的;但是信徒由於經驗,知道除非得到新的力量的支持,他們禱告的熱誠是會逐漸消失的;所以,禱告中,我們想念神的本性與話語,並非無益。因之,我們須不猶豫地追隨大衛的榜樣,常於禱告中加上那凡能鼓勵萎靡心靈,使之獲得新的勇氣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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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6 10:50 | 只看該作者
十四、我們對於這種甜蜜的應許竟未深受感動,這是很希奇的事;許多人寧願在錯誤的魔障中徘徊,拋棄活水的泉源,他們不承受神所應許白白賜予的恩典,卻替自己製造一個破水槽。所羅門說:「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18:10)。先知約珥於預言可怕毀滅將要迅速臨到后,又補充底下這一句可記憶的話:「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珥2:32),這話我們知道是指福音之道而言的。百人中難得有一人因受感動而來到主的面前,雖然主藉著以賽亞宣布說,「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賽65:24),在另一地方,他以同樣的尊榮賜給整個教會,正如給予基督的各肢體,說:「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詩91:15)。我在前面已經說過,我的本意並不在列舉一切經文,不過選擇那最重要的,好叫我們知道神的仁慈,他如何屈尊俯就我們,召喚我們到他面前,並叫我們知道,在這種強有力的激勵中,我們若仍懈怠萎靡,是何等的忘恩。所以我們應當常常記住:「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詩145:18);這話正與我們所引以賽亞與約珥的話一樣,神保證他喜歡垂聽我們的禱告,若我們把一切意念向他傾吐,他的喜悅將如同聞到馨香的祭物一般。若我們的禱告不懷疑慮恐懼,我們即能得著神所應許的這種特殊恩惠。神的威嚴使我們畏懼,但我們信靠他的話,大膽地稱他為父,因為他親自吩咐我們以這最可親的稱呼稱他。既然有此召喚,我們就該知道,我們確有充足的禱告的材料;我們的禱告不依靠我 們自己的功德,反倒說,成就禱告的希望都是根據且依靠神的應許,所以我們的禱告不需要有別的支援,也無需心中焦慮。我們應當記住,雖然我們不及古時列祖,先知和使徒的聖潔,然而神對於禱告的事的命令既然是他們與我們所同有的,關於信,彼此亦皆同,所以我們若信賴神的話,我們也就與他們一樣,有著同樣的權利。正如前此所說過的,神宣稱他要以仁慈垂聽一切人的禱告;鼓勵那最可憐的人,叫他們盼望獲得他們所祈求的,因此我們應當依照一般的祈禱方式表達;依此方式禱告的,決不至於被擯棄於應許之外,不問他是最偉大或最卑微的人,所以只要心中虔誠,謙卑,信實,不自高傲;更不可作偽善的欺騙禱告來褻瀆主名,這樣,我們慈悲的天父必不拒絕他所鼓勵來親近他,甚至以各種可能的方法來召喚的人。所以我前此所徵引大衛的話是值得注意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阿,因你啟示僕人……所以僕人大膽向你祈禱。主耶和華啊,唯有你是上帝,你的話是真實的,你也應許將這福氣賜給僕人」(撒下7:27,28)。在另一處又說:「求你照著應許僕人的話,以慈愛安慰我」(詩119:76)。所有以色列人,無論何時,當他們以回憶神所立的約來堅定自己信心的時候,他們必說,上帝既有命令,我們決不可以畏怯之心禱告。在這方面,他們是效法他們的列祖,尤其是雅各。雅各在承認他自己「一點也不配從神接受一切慈愛」后,仍然宣布他自己將祈求更大的福氣,因為上帝曾應許要施賜給他。所以,不信的人在需要緊迫的時候不向主祈求,不懇求他的援助,不問他們有什麼藉口,這都是虧負了所應當歸給神的榮耀,恰如為自己捏造了新的假神與偶像;因為他們這樣行是否認上帝為一切福澤的本源。反過來說,信徒相信,無論什麼障礙,總必遵照神的命令行事,沒有比此更能有效地使他們擺脫疑慮的,神明明宣布,他所喜悅的無過於順從。這些話足以證明我前面所提出的,就是禱告中的坦然無懼的心和敬畏及懇切之心是完全相符的;而神抬高了自卑的人,也不算矛盾。這樣,聖經上那些似乎矛盾的說法都成為十分調和的了。耶利米與但以理都用過這樣一句話:「在神前呈獻禱告」。耶利米書上也說:「求你准我們在你面前祈求」(耶42:2)。經上又常常提到信徒「揚聲禱告」。希西家王求先知代禱,就是如此說的。而大衛則希望他的禱告如「馨香」上騰(參詩141:2)。雖然他們深信父神的慈愛,欣然把自己託付於神的信實,對神所白白應許的救援毫不躊躇地懇求,然而他們並不曾疏忽苟安,傲然自得,卻是謙抑自己,靠著應許,步步攀登,不斷懇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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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6 10:50 | 只看該作者
十五、這裡有幾個問題發生了。經上提到主曾許諾某些並非從一個寧靜有規律的心情中發出的禱告。例如約坦,雖然為著一個正義目標,卻以忿怒,及報復之心求將示劍地方的人民盡行消滅,而這事後來果然臨到(參士9:20)。主既使這類禱告應驗,似乎是贊同人的忿激的情緒了。又如參孫,當他祈求說:「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士16:28)時,亦為同樣情緒所激動。雖然這裡混雜著一些高尚的熱忱,可是那最主要的情緒卻是有罪的,暴烈的,報復性的。然而上帝卻應許了這種請求。似乎由此可以推論,沒有遵照神所規定之方法的禱告,仍然有效。我的答覆是:第一,一條永久性的規則必不因特殊的例外而失效;第二,特殊的例外有時施用於小數個別份子身上,而這類情形總是與一般有別的。所以我們應注意基督對那些想貿然效法以利亞的門徒所說的話:」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路9:55),但是,我們必須說明的就是神並非對他所許可的禱告全都喜悅;但是,就聖經中的例證說,有許多不可否認的證據,證明他搭救那些可憐無告的人,垂聽那些在不公義的壓迫下求告他的人所發出的痛苦呻吟;所以,當可憐的人的陳訴達到他面前的時候,雖然這些人不值得他的微末的恩眷,但他卻要施行判斷。因之,主顯然地往往藉懲罰那些殘酷,劫掠,暴烈,淫邪以及不虔不義者的其他各種罪行,制裁他們的狂妄和暴虐的權力,來救助那些在不義壓迫下的受難者,雖然這些人往往像擊打空氣一般,向他們所不認識的神呼求。所以詩篇上有一個詩人教訓人說:雖然有些禱告並非無效,然而卻不是因著信而上達於天的(參詩107篇)。因為他所採集的禱告並不只是信徒的,也是非信徒因需要所迫而發出的,而且事實證明神對他們一律表示慈愛。神這樣屈尊俯就人,是證明人們的禱告足以使他喜悅嗎?不是的;然而他即對不信的人的祈求也不拒絕,以此表彰他的慈悲也激勵信徒更勸勉於禱告,因為看見連不信的人的哀求也未蒙拒絕。然而信徒不可以此為理由,乖離神所定的規則,也不可以因那些不信的人得到了他們所祈求的而妒忌他們,好像他們得到了所祈求的是一件大事一般。正如我們所說過,主為亞哈的虛偽悔改所動,是為要表明,他的選民以誠實悔改的心尋求他時,他是如何隨時準備應允他們的禱告。因此在詩篇上,主曾譴責以色列人,因為他們從祈禱中蒙主饒恕恩眷后,又回到他們原來的悖逆(參詩106:39)。士師記的史實也證明每當他們哀哭時,雖然他們的眼淚是假的,然而主仍把他們從敵人手中拯救出來。所以,正如主「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太5:45),同樣,凡理由正當,其苦難值得救助的人,他亦不蔑視他們的哀求。可是他雖然俯聽這些人的禱告,但卻與救恩之事無關,正如他供給糧食給那些輕視他的聖善的人之與救恩無關一樣。

  至於亞伯拉罕和撒母耳有關的問題似乎較難解答。亞伯拉罕之替所多瑪人祈求,並沒有得著神的指示,而撒母替掃羅所求的,明明違反了神的禁令(參創18:23;撒上15:11)。耶利米也是一樣的,他禱告求勿 消滅耶路撒冷(耶32:16等)。雖然他們所求的遭受拒絕,然而我們不能說他們不是以信祈求。我希望謙遜的讀者們將以下面的解答為滿意:那些人既明白了上帝的旨意要他們即使對不義的人也當存慈悲之心,他們雖在某種特別事例上沒有得到所求的,但不能說是因為他們沒有信心。奧古斯丁對此有很好的說明:「倘若聖者們所求告的使反乎神的命令,他們怎能說是憑信心禱告呢?這是因為他們真是照著神的旨意,不過不是那隱微而不變的旨意,而是他所激勵他們的特殊旨意,為的是要用不同的方法來應驗他們所祈求的。」這是一個最確切的說明;因為上帝按照他的不可測度的計劃調度萬事,好叫眾聖者那夾雜著信心與錯誤的禱告不至於落空。然而這並不可作為效法的榜樣,正如它之不可作為那些逾越本分的聖者們的遁辭一樣。所以,倘若沒有確實的應許,我們只能把我們的求告以一種附有條件的方式表達出來,有如大衛在下面的求告: 「求你為我興起你已經命令的審判」(詩7:6)。他提示我們他之祈求現世恩賜,是因他得著神的特別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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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8 10:34 | 只看該作者
十六、這裡應當說明的,就是神對我所論到的關於合理禱告的四原則,並沒有絕對嚴格的要求,以至於拒絕了一切他認為沒有把完全的信心或悔改,和熱烈的忠忱及良好的意念打成一片的祈禱。我們已經說過(見本章第四節),祈禱雖然是信徒與上帝中間的親密交往,然而必須存著敬虔與謙卑之心。所以我們不能放縱意念,我們的願望也不能越過了神所應許的範圍;為避免使神的威儀在我們的眼中降低,我們對於神必須提高思想,純潔地敬畏他。沒有一個人曾經完全達到這樣的境地;且不談一般人,既就大衛的許多埋怨的話看,他還是十分放肆!並非是他故意要同神抗辯,或不服從神的判斷;卻是他自己的軟弱使他跌倒,他除了在神的懷中傾吐他的愁苦外,就得不著更好的安慰。況且,神忍受我們的胡言妄語,隨時原諒我們的愚昧無知和不智的言語。誠然,若不是神這樣寬宥我們,我們就沒有禱告的自由了。因之大衛的意向雖是要完全順服神的意旨,而他的忍耐也和他的懇切之心相稱,然而有時候他的情緒激勵,與我們前此所提到的禱告的第一原則大相違背。我們從詩篇第三十九篇的末段,可以發現這一個敬虔的人是如何地為他的暴烈的憂戚所捲走,以致逾越規範。他禱告說:「求你寬容我,使我在去而不返之先,可以力量復原」(詩39:13)。這裡似乎是表示他除了求神離開他,讓他在自己的罪惡痛苦中消滅外,沒有別的願望。他並非故意說這种放肆的話,好像一般無賴惡徒一樣,願意上帝離開了他,他只陳訴他受不起神的忿怒。在這樣的試煉之下,許多聖者所吐露的話往往不合神的規則,亦未曾想到他們的禱告是否相宜。這一類錯誤的祈禱原是應遭拒絕的,然而諸聖者若能懺悔,改正了自己,再回複本來的面目,神必赦免他們。
  他們也冒犯禱告的第二原則(見本章第六節),因為他們常須與自己的冷淡態度相抗爭,他們雖有貧乏與苦難,這還不足以激發他們作懇切認真的禱告。他們常常心思游移,陷於虛幻中,所以在這一方面亦需要饒恕,否則他們那萎靡,殘缺,間斷,雜亂的祈禱,必遭拒絕。上帝以一種感覺印入人們心中,使人知道禱告必出自虔敬崇高之心。因之,我們前面所提過的舉手禮流行於各時代,各地方,至今仍為人所遵行;但是有誰當舉手的時候,不感覺到自己的遲鈍麻木,一心傾向於俗世的事呢?至於所求赦罪的事(見本章第八節),雖然聖徒不曾遺忘,可是凡曾真實從事禱告的人,都知道他們很少有把大衛所說的祭獻上十分之一的:「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所以他們需常祈求兩種赦免;因為第一他們雖感覺到自己有許多過犯,而他們卻未曾深自懊悔,到了自己恨惡自己的那種必要地步;第二神既然使人從悔改及敬畏主獲得益助,他們的憂傷悔罪所生的謙卑之心,可以祈求審判的主減少對他們的懲罰。但是,最重要的是,軟弱或殘缺的信心,若非神的寬恕,必使信徒的禱告歸於無效,但是我們不必懷疑這一缺憾之必蒙神的饒恕;神對他的兒女常施訓誡,好像要完全毀掉他們的信心似的。這種嚴厲的試探有時迫使信徒呼叫:「你向你百姓的禱告發怒,要到幾時呢?」(詩80:4)。好像是連他們的禱告,也成為激發神怒之因。耶利米說:「我哀號求救,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哀3:8),無可懷疑地,他心中是非常紛擾。聖經上有無數的這種例子,很顯然聖徒們的信心常常為疑慮所摻雜,所以在信望中仍然流露缺乏信心的遺痕;但是,因為他們不能達到一切所願望的,他們就不斷地勸勉改過,希望能逐漸接近禱告的完全規律,同時思想自己是如何地陷於罪的深淵中,即使在蒙拯救的時候,仍冒犯新的過失;若非神寬宥人們禱告的一切缺陷,那就找不到有什麼禱告是神所不當加以輕蔑的。我提到這些事情,並不是要叫信徒安心饒恕自己的罪行,只是要他們嚴格地改正本身,奮力勝過這些障礙;不論撒但如何努力在一切事上攔阻他們的禱告,然而,他們當衝破一切障礙,且信神必喜悅他們的努力,嘉納他們的祈禱,只要他們向著他們那尚未達到的目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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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既然沒有一個人,憑著自己的身分,配到上帝面前,親自向上帝陳訴,天父為救人脫離那使人心消沉的羞辱和恐懼,乃差遣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作為我們的中保,(參提前2:5;約壹2:1)。有了基督的引導,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接近上帝,相信既有了這樣的一位中保,我們因他名所求的,必不被拒絕,因為無論何事,父親必不拒絕他的兒子。在這裡我們必須再提起從前所討論過關於信心的事;因為我們既得以基督為中保的應許,所以,除非我們是藉著他而希望獲得所求的,我們的禱告就無效了。因為當我們想到神的威儀,沒有不極端恐懼的,而且我們的不配的感覺驅使我們離開上帝,直到我們接受基督作為我們的中保,他才使那威儀可畏的寶座變成為恩典的寶座;正如使徒在希伯來書所說:「坦然無懼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關於禱告既有規則,對於禱告的人,也有必蒙垂聽的應許,所以我們受命應靠著基督的名祈求。有一個顯明的應許,凡我們奉他名所求的,就必得著。主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又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約14:13;16:24)。因此,無可爭論的,凡在基督以外,依靠任何別的名呼求上帝的,都是故意違抗命令,完全不顧主的旨意;必不能得著什麼應許。正如保羅所說的:「上帝的應許,在基督都是是的,」這就是說,一切都在他身上成全和應驗了(參林后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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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8 10:35 | 只看該作者
十八、我們現在要詳細說明當日基督在何種情勢下,命令門徒在他升天以後請求他的代禱。他說:「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約16:26)。從起初,任何禱告,若不是因為中保的緣故,絕對不蒙垂聽。因為這個原因,主在律法上規定,只有祭司可以進入聖所,在他們的肩上背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號,並在胸前掛著同樣數目的寶石;而眾百姓卻只能遠遠地站在外殿,和著祭司們一同祈禱(參出28章)。獻祭的供用是要使禱告生效。所以,律法上的禮儀第一是影射我們已被從神面前逐出,因此需要一位中保,替我們說話,把我們負在他的肩上,束在他的胸前,使我們可以因他的名而蒙垂聽。第二,他的流血潔凈了我們的禱告,不然,我們的禱告是污穢的。所以我們見到古時的聖徒,當他們希望得著什麼的時候,他們的希望都是基於祭物上面,因為他們知道獻祭可以堅定禱告。大衛說:「願耶和華記念你的一切供獻,悅納你的燔祭」(詩20:3)。因此,我們可以說,神從起初就悅納基督的代禱,以此接納信徒的崇敬。那麼,基督為什麼要指定一個新的時期,叫他的門徒奉他名禱告呢?豈不是因為這恩典如今特別顯明,所以值得加倍地推薦給我們?在同一意義下,他前面提到,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這並非因為他們完全不知道中保的職分(所有猶太人對這些首要的道理都頗熟悉),只是他們尚未明白知道,基督升天以後將更加顯然地作為教會的中保。因此,為安慰他們和他分離后的憂愁,使他們得著明顯的幫助,他稱自己為中保,而指示他們一向所曾得到的幫助,現在即將賜予他們,叫他們藉著基督的居中代求,有著親近上帝的更大自由。所以使徒說,「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10:19,20)。所以如果我們不踴躍地以雙手來承受這個特別為我們安排的,不可測度的恩典,我們就更加不可饒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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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8 10:35 | 只看該作者
十九、在進一步說,基督既然是叫我們接近上帝的唯一道路,那些偏離這條道路,拋棄這個入門的人,就在沒有接近上帝的門路了,而在神的寶座前所留下給他們的,無非是忿怒,審判和恐怖。再者天父既然指派基督作我們的元首與領袖,所以凡在任何方面拒絕或背棄他的,即是盡量塗抹神所印鑄的記號。因此,基督是神所派的惟一中保,藉著他的代求,天父就樂意恩待我們。雖然聖徒們仍然為著彼此的得救在上帝面前代求,好像使徒保羅所提到的(參弗6:18,19;提前2:1);但是,這種代求亦完全依賴於基督的代求,對它的價值,絕對不能減損。因為我們的代求是由於同作肢體,互相關切的,彼此都結連於同一元首。既然都是藉著基督的名代求,那麼他們的代禱除了宣稱,若離開基督的代求,即不可能從禱告得到絲毫利益,還能有什麼別的呢?基督的代求既不阻礙教會中各肢體的彼此代禱,所以我們當遵守這一確定的原則,即教會中的一切代禱均須以基督的代求為指歸。我們需特別謹慎,不要對元首忘卻感恩,因為神既然饒恕我們的不義,不但准許我們各人為自己禱告,而且准許我們彼此代禱。倘若那些在他們私下禱告中理當被神拒絕的人,竟蒙神指派,作為教會的代求者;而倘若他們竟把基督的光榮掩蔽了,他們是何等濫用神的寬大恩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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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8 10:35 | 只看該作者
二十、再者,那些詭辯者的議論是非常無稽的,他們說基督乃是救贖的中保,而信徒卻是代求的中保;好像是說,基督只能夠一度履行中保的任務,而那永恆的代禱的事,卻交與他的僕人們。他們以為他們從基督身上只取去了這一點點光榮,對基督已經很客氣的了。但是聖經所說的卻與此不同,它的簡明的話是每一虔誠信徒都能滿足的,不管騙子們有什麼不同的意見。當約翰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約壹2:1),他的意思是指耶穌基督曾經作過我們的中保,還是指他將要永遠為我們代求呢?當保羅說他「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這話,(羅8:24),又是什麼意思呢?他在另一地方所說,「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難道所指不是他在前面所提到的祈禱?因為他在前面既然提到要為一切的人代禱,立刻又補充說,只有一位上帝,而人與上帝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與這意見相符的是奧古斯丁的解釋,他說:「基督徒在祈禱彼此在神前代求。可是那沒有一人為他代求,而他卻為一切人代求的,乃是真正唯一的中保。」使徒保羅雖然是元首之下的一個主要肢體,然而因為他是基督身上一個肢體,又知道這教會的真實偉大的祭司之進入了幔子後面的至聖所,並不是象徵的,而真真實實地進入了天堂的深處,不是那象徵性的至聖所,而是永恆的至聖之所,所以他亦請信徒們為他禱告。保羅並未叫自己成為上帝與人中間的中保,他只勸諭所有基督身上肢體都彼此代求;各肢體既然彼此同情,若有一肢體遭難,其餘的亦同受苦。所以一切還在世上勞動的肢體彼此間的代禱,都達於那在他們以前到了天國,並且為他們贖罪的元首基督。假若保羅是中保,其餘的使徒也同樣可作中保,那麼,中保就很多了;保羅的話也就無效,因為他說:「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在他裡面,我們都屬一體,若是我們能在和平的團結中,保守信心的一體。在另一處奧古斯丁說:「你若尋求一個祭司,他是在諸天之上,就是那曾在地上為你們死,如今在天上為你們代求的。」然而我們不要幻想他是俯伏在父的腳前為我們代求;我們所了解的是和使徒一樣:就是他出現於上帝面前,他的死的權力永遠作了我們的代求;他既進入了至聖所,就繼續不斷地替那些站立在外殿的子民將禱告陳述於上帝面前,直到萬事都成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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