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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淵潔被銀行「追債」 菜刀藏身後靜等人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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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線 發表於 2010-2-10 14: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北京時間2010年2月10日 轉載)
   
    來源:華龍網-重慶晚報
     日前,問鼎作家富豪排行榜的兒童作家鄭淵潔在博客上曝料,因為銀行工作人員出錯,自己曾被銀行「追債」三天,弄得鄰居十分反感。如果自己遇到銀行卡忽然多出很多錢,自己就將把多餘的錢全部捐贈給慈善總會......
   
    鄭淵潔在博客上詳細描寫了被銀行「追債」的過程。1995年,鄭淵潔收到香港某報紙500港幣的稿費,於是鄭淵潔將錢存進了銀行,在拿到存單后就到郊區寫作去了。沒想到3天後回家,就被鄰居投訴,這三天每天晚上都有一男一女連續猛敲自家的門,把全樓鄰居都吵煩了,問他們幹什麼他們也不說。於是,當天晚上,鄭淵潔將菜刀藏在身後,靜等這一男一女的到來。
   
    自家地址被泄露
   
    據鄭淵潔回憶說,當晚他發現敲門的女孩有點眼熟,原來是銀行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前幾天下班時,發現鄭淵潔的存單被她多寫了一位數,500元成了5000元,女孩就根據存單上儲戶留的地址在男友的保駕下連夜登門索要存單。
   
    雖然鄭淵潔次日去銀行更換了存單,卻對工作人員上門追存單的做法十分反感。「儲戶的住址和存款數額都是秘密,銀行工作人員不該隨意泄露。」對付銀行的工作失誤,鄭淵潔想到了一個「猛招」,如果自己遇到儲蓄卡忽然多了錢,那就將錢全部捐贈給中華慈善總會。
   
    亂「捐贈」是違法
   
    昨日,記者致電鄭淵潔,電話處於關機狀態。隨後,記者又電話聯繫到鄭淵潔的兒子鄭雅琪,鄭雅琪稱,他也已快三個月沒有見到鄭淵潔了。「我估計在寫新作吧。」
   
    那麼,如果銀行卡忽然多出錢,將錢全部捐贈給慈善機構,算不算違法呢?昨日,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周宏律師表示,銀行卡上多出來的錢屬於不當利益,應該返還給銀行,如果當事人用多餘的錢進行了其他交易,無論是捐贈還是消費,都違反了《民法通則》92條,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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