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2010-01-26
近日,廣西頒布實施《廣西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規範(試行)》中規定,從2010年起,「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非銷戶提取」,這意味著長期以來只能用於買房的住房公積金有了另一種利用方式。
在買不起高價房的情況下,對於那些低收入群體而言,能利用手中閑置的住房公積金來租房或看病,無疑是一種福音。而從利民角度上講,「公積金看病」則是對公積金人性化管理的一項好舉措。正因為此,這項政策一出台就博得了包括普通民眾、專家學者在內的社會各界人士的普遍認同,可以說有著強大的民意支持。
然而,住房公積金是「專款專用」還是「一款多用」好,社會一直存在著爭議。按照制度設計的初衷,住房公積金理應用於民眾的住房保障,而非挪作他用。儘管住房公積金利用效率不高的問題,一直受社會所詬病,但事實上,這只是制度設計的使用門檻過高和使用程序繁瑣導致的資金「相對過剩」,而不是民眾不需要錢買房。
那麼,指望拿這些「相對過剩」的住房公積金來解決民眾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可行嗎?從表面上看,在「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時候,提取民眾手中「閑置」的住房公積金交付醫療費用,的確可以解燃眉之急。但是,住房公積金類似於銀行存款,並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這與那些重大疾病的巨額治療費用相比,無異於杯水車薪。而且,相對於比較專業的醫保機構而言,客串的住房公積金會不會更容易出現「騙保」行為?其資金安全又靠什麼來保障?
在筆者看來,利用「住房公積金看病」牽涉到了當前社會的兩大民生難題,一是住房難,二是看病貴。作為一種社會保障資金,住房公積金大量閑置的背後,將意味著許多民眾買不起房、住不起房,而把它用於看病,則表明當前的醫療保障體系仍存在著重大缺陷,民眾依然看不起病。這對於當前住房制度和醫療制度改革來說,是一種提醒。因此說,無論是拿住房公積金來「看病」,還是可能拿醫保資金來「買房」,都是道民生錯答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