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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林格《九故事》:愛與污穢或是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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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LASH 發表於 2010-1-30 02: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跟許多大作家一樣,塞林格也是靠長篇成名,拿短篇來成就自己的夢想。他為數不多的作品中,影響最大的是《麥田裡的守望者》,而藝術上真正玩到家 的卻是《九故事》——這本由九個不成系列的短篇小說組成的薄薄的集子,從哪方面來看都顯出爐火純青的成色,塞林格在這裡所表現的藝術均衡感,可以說超過了 任何一位短篇大師。當然,小說家講究的均衡絕非各種技巧的平均使用,按雅正的標準是看能否在自然流暢的敘述中涵括豐富幽邃的話語含義,這需要把握某些對立 性的敘述法則。通常,讀來輕鬆的作品多半別無玄意,而深具意蘊的東西則難免行文艱澀,作品的「可讀性」與「可解讀性」很多時候是形影相隨地綁在一處。《九 故事》在這上頭顯然擰了個勁兒,那般極其順溜也極具感染力的文字不會給人帶來任何閱讀障礙,可實際上卻很難解讀。塞林格能夠把二者弄成有趣的對立關係,本 事真是很大。

  這薄薄的書中確有一大堆謎團。《逮香蕉魚的最佳日子》裡邊的西摩為什麼要自殺,這就是一個問題。《笑面人》中酋長與赫德森小姐到底是怎樣一種關 系,那若有若無的愛情是否真是愛情也頗費猜解。還有《下到小船里》,一個才四歲大的孩子成天要往外邊跑,莫非在躲避什麼?至於《特迪》一篇撲朔迷離的事情 就更多了,那個習慣沉思冥想的男孩本身就很奇怪,他不知怎麼進入了根本不是孩童所擁有的精神世界。值得注意的是,塞林格這些作品寫到的孩童幾乎都有著某種 異秉,像《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裡邊的拉蒙娜,像《為埃斯米而作》裡邊的查爾斯,也都給人怪怪的甚至是荒誕的感覺。小女孩拉蒙娜居然有一個自己虛構的 小情人吉米,「生著一雙綠眼睛,黑頭髮,沒有雀斑,有一把劍……」她每天伴著這個吉米,一塊兒吃東西,一塊兒玩耍,睡覺時竟生怕翻身把吉米給壓著。很難說 這想像中包含著何種喻意或暗示,面對此中的層層迷霧,許多研究者只能隔靴搔癢地往遠處扯去,未敢強作解人。不過,評論家布拉德伯利所著《美國現代小說論》 一書對《九故事》表示了這樣一種看法:「(作者)把兒童的世界看成是真實的世界,而成人的世界則只是一個正從內部毀壞的、把人類之愛永遠犧牲於卑劣的骯髒 處所。」這個解釋其實就是那個名叫特迪的小男孩想要申述的意思。特迪跟人談到情感與認識,談到教育問題,認為他的父母「似乎無法按我們本來的面目來愛我們 」……在他看來,自從亞當吃了那隻蘋果之後,人類就讓邏輯那玩意兒給套牢了,所以他總要叫人「把蘋果嘔吐出來」。

  借孩子的叛逆性來顛覆成人世界,可以說是塞林格那些故事的靈魂,為此他經常採用一種約略對稱的敘述模式,在庸碌的凡俗生活中相映成趣地嵌入另一 個世界。在《笑面人》中,一邊是酋長、赫德森小姐和棒球隊的孩子們,一邊是關於「笑面人」的段子。在《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中,小女孩的幻想是一個充 滿童心的愛巢,而她母親及其女友的人生則是混合著污穢和凄苦的回憶。在《為埃斯米而作》中,X軍士與少女埃斯米的短暫交往有著夢幻般的心醉神迷的感覺,轉 過來是另一對男女用感情誇張的書信往來構築的虛假世界。Z軍士寫給女友的所有信件皆由X軍士捉刀或是潤色,這本身隱含著一種顛覆性話語,而信中提到打死一 只野貓的事情更像是一番鬧劇,他那位研讀心理學的女友竟作為一個戰地心理個案召來教授和全班學生進行討論,這類小題大做的「狗屁」事情正是塞林格所要揭示 的成人世界精神腐敗的真實案例。《為埃斯米而作》可以說是《九故事》里寫得最好的一篇,尤其是涉及X軍士和埃斯米的情感關係的描述,每一句話都透著古典作 品的沉鬱風範,每一個細節都拿捏得恰到好處。小說結尾處,收到少女寄來那隻碩大的軍用手錶,他看著郵途中震碎的錶殼玻璃,已經沒有勇氣去面對那份愛與凄苦 的含義了,因為有過太多的污穢。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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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YLASH 發表於 2010-1-30 02:50 | 只看該作者
【塞林格《九故事》】《笑面人》

    1928年,我九歲那會兒,懷著最強烈的esprit de corps①,我參加了一個叫「科曼切人②俱樂部」的組織。上課日每天下午三點鐘,在阿姆斯特丹大街附近109街上的第165公立學校男生出口處,我們二十五個科曼切人由我們的酋長收集攏來。接著我們推推搡搡,擠進酋長的那輛經過改裝的商用貨車,由他開車(根據他和我們的父母作出的收費安排)將我們帶去中央公園。要是天氣好,我們就玩上半個下午的橄欖球。足球或是棒球,主要看(這也是很隨便的)什麼球正好當今。要是逄下午有雨,酋長便毫無例外地帶我們去自然史博物館或是大都會藝術博物館。



    遇到星期天和大多數的法定假日,酋長便一大早來到我們各家公寓門口,把我們收進他那輛其貌不揚的客車,帶我們離開曼哈頓進入相對較為開闊的范科特蘭公園或是帕利塞茲丘陵。倘若我們腦子裡對哪項體育運動有具體想法,我們就去范科特蘭,那裡的場地大小都合乎標準,對手隊伍里絕不會包括一輛嬰兒車或是一位拄著根拐棍脾氣乖戾的老太婆,要是我們科曼切人一門心思要野營,那我們就上帕利塞茲去風餐露宿。(我還記得一個星期六,在利尼特指示牌和喬治·華盛頓橋西頭工地之間那段錯綜複雜的地帶上,我迷路了。但我沒有亂了方寸。我拽乾脆在—個巨大廣告牌的陰影里坐了下來,儘管眼淚汪汪,仍然打開我的飯盒照吃不誤,我有一半把握,酋長準會找到我的。酋長沒有一次丟掉過我們)



    在與科曼切俱樂部無關的時候,這位酋長就是家住斯塔騰島①的約翰·蓋德蘇德斯基了。他是個極端怕羞.和藹的年輕人,約摸二十二三歲,在紐約大學念法律,真是個非常令人懷念的人。這裡我無意列舉他眾多的成就與美德。就隨便說幾點吧,他是鷹級童子軍,差點沒當上1926年全美橄欖球阻截手,而且誰都知道他曾被極其熱情地邀請去紐約巨人棒球隊參加試打,每當我們在球場上吵成一團時,他總能公正,冷靜地作出裁決.他能讓我們群情激奮.又能讓大家頓時火氣全消,他是排急解難的行家裡手。我們每個人,從最矮小的頑童到個頭最大的惡棍,無不熱愛他與佩服他。



    酋長1928年時的形象我仍然歷歷在目。如果希望能讓人長高,我們全體科曼切人恨不得讓他一下子變成個巨人,可是事與願違,他是個只有五英尺三四英寸的矬墩——再多一點就沒有了。他的頭髮黑裡帶藍,倒是一點都不禿,他鼻子很大而且肉鼓鼓的,還有他的上身幾乎跟他的腿一般長。他穿著皮夾克,肩膀顯得很有力,但是卻窄了點兒而且斜著往下溜。可是當時,在我眼裡,酋長簡直水乳交融地薈萃了巴克·瓊斯、肯·梅納德和湯姆·米克斯②最上照的容貌的特色。



    每天傍晚,天剛暗到眼看要輸的一方有借口說看不清場內飛球或是球門區傳球時,我們科曼切人就乾脆耍賴皮,把出路寄托在酋長講故事的天才上。在這時候,我們往往變成一夥非常起勁。急不可耐的小猴子,我們亂打亂鬧——既用拳頭又用尖聲嘶叫——爭奪車子里靠酋長最近的座位。(車子里有兩排并行的乾草填塞的座位。左邊那排有三個座位伸出去——那可是頭等包廂——可以看到司機的側面。)等我們全坐定后酋長才爬進車子。接著他面朝後騎坐在他的司機座上,用他那刺耳的卻又變化多端的男高音,給我們開講「笑面人」故事的新段子。只要他一開口,我們的興趣就始終不衰。「笑面人」正是科曼切人最愛聽的那種故事。它說不定還有點經典作品的格局呢.這是一種能說到哪算到哪的故事,但是總的來說仍然能讓你魂牽夢縈。你回到家裡還會念念不忘,哪怕是坐在水快漏光的浴盆里。



    笑面人是一對富有傳教土夫婦的獨子,嬰兒時期就被中國土匪拐走。這對有錢的傳教士夫婦(出於宗教信仰)拒絕付贖金,土匪們顯然惱羞成怒,便吧小傢伙的頭夾在木匠用的台鉗上,往緊擰了幾圈。這種不尋常做法的結果是孩子長大後腦袋成了個不長頭髮的山核桃形狀的球,臉上該長嘴的地方僅僅是鼻子底下一個橢圓形的大洞。鼻子則是兩個塞滿了肉的窟窿。因此,每當笑面人呼吸時,鼻子底下那個醜陋、邪惡的裂口便一張一縮,像是個(我簡直親眼看見似的)可怕的液泡。(笑面人的呼吸方式酋長不是向我們解釋而是學紿我們看的。)陌生人見到笑面人那張滲人的臉頓時會昏死過去,熟人也都躲開他遠遠的。可是說也奇怪,土匪們卻讓他在匪巢周圍遊盪——只是要他用一塊罌粟花瓣做的輕紗般的粉紅面罩把自己的臉蒙上。這面罩不單讓上匪免得看到他們養子的那張臉,而且還可以隨時了解其行蹤;在那樣情況下,他總會發出一股強烈的鴉片味兒。



    每天早上,感到非常孤獨的笑面人總是偷偷溜到(他的腳步像貓一樣輕)土匪藏身處周圍的密林里去。在那裡他和各個種類的許多動物交上了朋友:狗啦、白鼠啦、鷹啦、獅子啦、能纏死人的大蟒啦、狼啦。而且,他還摘下面罩,柔聲柔氣、用音樂般的嗓音跟它們說話,用的是動物自己的語言。它們沒覺得他丑。



    (酋長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才把故事講到這裡。從此時起,他越來越放開大膽發揮了,他這樣做完全是為了討科曼切人的喜歡。)



    笑面人是個非常留神周圍動靜的人,過不多久,他就掌握了土匪最最寶貴的黑道秘密。不過他沒怎麼把這些放在眼裡,而是很快就建立起自己的一套更為有效的做法。起初規模還相當小,他開始在中國鄉野間當一名獨行俠,只在迫不得已時才幹些殺人越貨的勾當。很快,他那高超的作案手段,再加上他獨特的對公平競爭的癖好.使全國人都在內心深處喜愛他。奇怪的是,收養他的那幫土匪(原本正是他們才使笑面人走上犯罪道路的)竟幾乎到最後才察覺他的業績。等他們知道后,他們嫉妒得都快神經失常了。有天晚上,他們認為自己已經用蒙汗藥讓笑面人睡死,便排成單行,走到笑面人的床邊,每人朝被單下的人戳上一刀。可是被殺死的偏偏是土匪頭的老娘——一個招人討厭.嘮嘮叨叨的老太婆。這下更激怒了這些土匪,他們簡直想喝他的血,笑面人只好用計將土匪一個不剩全關進一座深入地下卻裝修得很講究的陵墓。他們好幾次逃了出來給笑面人添了不少麻煩,可是他卻不忍心殺死他們。(笑面人性格中有心軟的一面,這簡直讓我氣得發瘋)。



    不久,笑面人便經常越過中國邊界去法國巴黎,在那裡他能因為在馬塞爾·杜法日面前炫耀自己高超卻又深藏不露的天才而感到快樂,這是位國際上知名的偵探,很機智.卻患有肺結核。杜法日和他的女兒(—位很優雅的姑娘,但多少有穿異性服飾的怪僻)又成了笑面人的死敵。他們多次想把笑面人誘人一條花園小徑。純粹是為了自娛,笑面人一般都跟他們一起走到半路上.然後就消失不見,真是神不知鬼不覺,用什麼方法逃遁一點兒也看不出來,他還時不時通過巴黎的下水道系統發來一張口氣辛辣的告別小字條,這字條竟能迅速送抵杜法日的腳前。杜法日父女費了許多時間在巴黎地下臭水溝里仔細搜尋笑面入。



    很快.笑面人便斂聚到世界上最多的私人財富。大部分財產他都匿名捐給了當地一家修道院的修士——這些謙卑的苦行僧終生致力於訓練培養德國警犬。笑面人把剩下的財產都換成鑽石,放進幾個綠寶石鑲成的拱頂藏寶箱,漫不經心地讓它們沉人黑海。他個人的需求不多。他單靠米飯與鷹血維持生活,棲身在西藏多風暴海邊的一所小茅舍里,那裡有一個地下運動場和打靶場。四個對他死心塌地、忠心耿耿的同黨和他住在一起:一個叫黑翼,是條能言善辯的森林狼,一個叫歐姆巴,是個挺可愛的侏儒,一個叫洪,是條蒙古大漢,他的舌頭被白人烙燒掉了,還有一個是美艷絕倫的歐亞混血姑娘,她出於對笑面人的不圖回報的愛以及對他個人安全的深切關懷,有時會對犯罪持一種滿不在乎的態度。笑面人呆在一塊黑絲帷簾後面向黨羽們發號施令。連可愛的侏儒歐姆巴也不允許見到他的臉。



    我不是說我想這麼做,但是如果需要我可以護送讀者一小時繼一小時地來回穿越中法邊界——必要時可以用暴力。我正好是把笑面人視作我的傑出先輩那樣的一個人物的——比方說,像羅伯特·E·李①,是具有被認為經得起血與火考驗那樣的品質的。這一幻想與我1928年所懷有的一比,簡直黯淡無光了,當時我不僅認為自已是笑面人的直系後代而且是他惟一活著的合法子裔。在1928年,我不僅連我的父母的兒子都不是而且是一個深藏不露了無痕迹的僭兒,—等他們稍有過失便以此為由登堂入室,亮明我的真實身份——當然最好是不用暴力,但是必要時也不排除這種可能性。為了預防傷了我那所謂的母親的心,我打算利用某種不明確然而是恰當合法的手段將她引入我的地下世界。不過我在1928年必須做的最主要任務是留神好自己的行動。得把這場好戲唱下去。我照樣刷我的牙。梳我的頭髮。費儘力氣,忍住不讓我要自然流露的獰笑爆發出來。



    事實上笑面人活在世界上的合法子裔井非只有我一個。俱樂部里有二十五個科曼切人,也就是說有二十五個笑面人的合法子裔——我們全都心懷鬼胎、隱姓埋名地遊盪在全市各個角落,打量著一個個開電梯的工人,認定他們是潛在的最大敵人,向那些受寵的矮腳獚犬耳朵里輕聲送去一個個用嘴角發出卻是很熟練的命令,還用中指在數學老師們的前額上遙畫珠子。同時一直在等待,等待大好機會到來讓找們大顯身手,使得身邊的那些凡夫俗子心中又怕又敬。



    科曼切人棒球季剛開始不久后,2月里的一個下午,我在酋長的客車裡見到一件新的裝備。在擋風玻璃上方後視鏡高處有一個小鏡框,裡面是張頭戴學士方帽身披學士袍的姑娘的照片。在我看來,一張女孩的照片跟客車裡純屬男子漢的氣氛很不協調,於是便愣頭愣腦地問酋長這妞兒是誰。他先是支吾了一陣,最後承認說這是個姑娘。我問她叫什麼名字。酋長又很不情願地說叫「瑪麗·赫德森」。我又問她是不是演過電影什麼的,他說不是的,她以前在韋爾斯利學院①念書。他想了好一會兒之後,又加了一句,說韋爾斯利可是家非常貴族化的學校。我又追問道,不過,他為什麼要把她的照片掛在客車裡呢。他略微聳了聳肩膀,我感覺那意思彷彿說,這照片多多少少是硬栽到他這兒來的。



    在以後的幾個星期里,這張照片——不管它是硬性還是偶然栽到酉長這兒來的——並沒有從汽車裡摘下來。它沒有跟印有貝貝·魯思②像的包裝紙和掉下來的甘草糖屑一起被清掃出去。反倒是我們科曼切人對它逐漸習慣了。它—點點像只時速表一樣,絲毫不招人注意了。



    可是有一天,就在我們去公園的路上,酋長讓汽車在六十大道路口的第五大街的人行道邊停了下來,那兒離我們的棒球場還足足有半英里路。約摸二十位後座駕駛員同時開口,要求作出解釋,可是酋長卻不予理睬。相反,他乾脆轉過身子坐下,提前開講「笑面人」的一個新段子。不過,他還沒講幾句就有人拍打車門。那天酋長的反應真是調到高速擋上了。他簡直就是呼地轉過身子,一下扭開車門把手,緊接著一個穿海狸皮大衣的姑娘登上了車。



    我不假思索就能記起,我一生之中只遇到三個女孩,使我一眼看到就強烈地感覺出她們有無法歸類的驚人的美。第一位是個穿黑泳衣的身材纖秀的女孩,1936年光景,她在瓊斯海灘上費好大的事想撐起一把橘黃色的遮陽傘。第二個是1939年在一條加勒比海遊艇上的一個姑娘,她將自己的打火機朝一隻鼠海豚扔去。而第三個就是酋長的這位女朋友瑪麗·赫德森了。

    「我到得太遲了吧?」她問酋長,對著他笑吟吟的。

  她還不如問她是不是長得太丑了呢。

    「沒有!」酋長說。他有點粗魯地朝他座位邊上那幾十科曼切人盯看,示意那排人往後退退。瑪麗·赫德森在我和另一個男孩之間坐下,那男孩叫埃德加什麼的,他叔叔的鐵哥們是個私酒販子。我們為她讓開了世界上儘可能多的地方。接著車子莫名奇妙地、很業餘水平地朝前猛地一衝。



    在開往我們照例停車的場地時,瑪麗·赫德森從她座位上身子前傾,興緻勃勃地向酋長講述她沒趕上哪班車又趕上了哪班車;她住在長島的道格拉斯頓,酋長非常緊張,他勉勉強強才答上自己的幾句話;他都幾乎聽不清她在講什麼。那換擋的圓球竟從他手掌心滑脫開去,這我還記得。



    下車后,瑪麗·赫德森緊緊黏住我們。我敢肯定,等我們走到棒球場時每一個科曼切人的臉上都露出了一副「有些女孩子就是不明白什麼時候該回家」的表情。更不可思議的是,當我和另一個科曼切人拋擲硬幣決定哪一隊先攻球時,瑪麗·赫德森竟渴求地表示她想參加比賽。對此我們的反應再鮮明不過了。對著這麼一個活物,我們科曼切人原先只是作為一個異性瞪看著,現在我們簡直是怒目而視了。她朝我們笑笑,這裡有一些掩飾窘態的成分。這時酋長接手處理了,暴露出原先深藏不露的才能其實只是一種不稱職,他把瑪麗·赫德森拉到一邊,剛好不讓科曼切人聽見,像是很嚴肅認真地對她說了些什麼。最後瑪麗·赫德森打斷他的話,她的嗓音我們科曼切人倒聽得清清楚楚。「可是我是真的,」她說,「我也想打球嘛!」酋長點點頭又試著說服姑娘。他指指場地,那裡潮滋滋、坑坑窪窪的。他拿起一根普通的球棒,顯示它有多重。「我才不管呢,」瑪麗·赫德森果斷地說,」我這麼遠來到紐約來看牙和辦別的事——可我現在要打球。」酋長又點點頭不過這回卻服軟了。他小心翼翼地走到本壘板,「勇士隊」和「戰士隊」,科曼切人分成的兩支球隊,在那兒等著,他看著我。我是「戰士隊」的隊長。他提到我這個隊里經常打中外野手那人的名字,這孩子正好生病沒來,建議讓瑪麗·赫德森頂替他的位置。我說我不需要中外野手。酋長問我,我不需要中外野手他媽的是什麼意思。我大為震驚。這是我頭一回聽到他說粗話。更氣人的是,我能覺土瑪麗·赫德森在沖著我笑。為了有所表示,我撿起一塊石頭朝一棵樹扔去。



    我們隊先攻球。第一局沒中外野手什麼事兒。我站在第一壘位置上時不的朝自己身後看去,每回我看的時候,瑪麗·赫德森都高興地朝我揮手。她戴了只接球手的手套,她很固執一定要戴。這簡直讓人沒法看。



    瑪麗·赫德森在「戰士隊」的陣式上排第九。當我把這一安排告訴她時,她做了個小小的鬼臉同時說:「也行,那就快點比吧,好不好。」事實上我們也正想加快節奏。在第一局中她就輪上揮棒了。為此,她脫掉她的海狸皮大衣——以及她的接球手的手套——穿一身深棕色衣裙走進本壘板。我遞給她一根球棒時她問我它怎麼這麼沉。酋長從投手身後裁判的位置上急匆匆走過來。他告訴瑪麗·赫德森得把球棒的一端擱在右肩上。「我是這樣做的,」她說。他告訴她別把球棒握得太緊。「我沒有呀,」她說。他告訴她要把眼睛盯緊球。「我會的,」她說。「別在這兒礙事了。」她用力揮棒,擊中了向她投來的第一個球,把球打得飛過了左外野手的腦袋。一般人能打到兩壘打就夠好的了,可是瑪麗·赫德森一直跑到第三壘——而且還站穩了。



    我的驚訝一點點消失,接著生出並且消失的是我的敬畏、我的喜悅,這時我看了看酋長。他都不像是站在投手的身後了,而像是在投手的頭頂飄浮。他成了個通體快樂的人。瑪麗在第三壘那裡向我揮手,我也向她揮手。我就是有心不想揮也做不到了。先不說她擊球技術如何,反正她是個知道怎樣從第三壘向別人揮手的姑娘。



    在後來的比賽中,輪到她擊球時她都能跑到壘。不知是什麼道理,她像是討厭第一壘;沒辦法把她留在那裡。至少有三次,她都偷到了第二壘。



    她的防守卻是糟得沒法說,不過我們跑壘贏分太多因此誰也不去管她了。我尋思如果她追飛球時隨便戴塊破布也比戴捕手的無指手套強。她卻怎麼不肯脫下。她說那樣特有氣派。



    以後的一個多月里,她每星期都和科曼切人一起打兩次球(顯然都是輪到她要看牙的時候)。有些下午她準時搭我們的車,有些下午她到得晚一些。有時候她在汽車裡連珠炮般地說個不停,有時候她光是坐在那裡抽她的赫伯特·塔雷頓牌香煙(帶軟木嘴的)。坐在她身邊,你能聞到一股迷人的香水味兒。



    4月里一個颳風的日子,酋長三點鐘像經常那樣,在109和阿姆斯特丹大街交又處接人上車,然後開著裝滿人的車子在110大道那裡往東一拐,沿著第五大街照例慢慢巡行。可是他頭髮梳得油光鋥亮,他穿著大衣而不是他那件皮夾克,我自然要猜測瑪麗·赫德森會來。當我們呼地越過我們一般要走的公園進口時,我就更加肯定了。酋長把車停在六十幾街的拐角處,這地方等人最合適不過。接著,為了不讓科曼切人覺得時間難熬,他轉身反過來坐又講開了「笑面人」的一個新段子。我記得裡面每一個細節,但我只能簡略說個主要內容。



    由於環境錯綜複雜,笑面人的忠實朋友,他的森林狼黑翼,中計落入了杜法日父女之手。杜法日父女深知笑面人最講義氣,提出讓他用自己的自由來換取黑翼。笑面人信以為真,同意了這樣的做法。(他儘管絕頂聰明但也不是沒有弱點,這往往會導致一些古怪的小失誤。)雙方商定半夜在巴黎周邊密林深處某個地段會面,在那裡的月光底下,黑翼將被釋放。然而杜法日父女卻無意交出他們又怕又恨的黑翼。在交換的那晚,他們拴著一隻替身森林狼,讓它冒充黑翼,還先把它的右後腳塗得雪雪白,企圖以假亂真。



    但有兩點杜法日父女沒有料到:笑面人還有多情的一面以及他懂得森林狼的語言。笑面人剛讓杜法日的女兒用帶刺的鐵絲把自己捆在一棵樹上,他便覺得有必要用他那美妙說耳的嗓音大聲對他相信是自己老友的黑翼說幾句告別的話。站在月光下幾碼外的替身森林狼發現這陌生人居然會講自己的語言便有禮貌地聽了一陣笑面人所作的生活上與行業上的臨終遺言。但是最後,這替身森林狼越來越不耐煩了,身子重心不停地在幾隻腳爪之間移動。他突然很不客氣地打斷笑面人,告訴他,第一,他的大名並不是暗翼、黑翼或是灰腿什麼的,而是阿爾曼德,還有第二,他這輩子從未去過中國而且也沒一點想去的意思。



    笑面人自然氣憤至極,他用舌頭把面罩頂開,在月光下朝杜法日父女顯示他真正的面容。杜法日小姐的反應是當場昏死過去。她的父親比較幸運,那一刻他剛好低下頭去咳嗽,因此沒見到那致命的面容顯露。等他咳完只見他女兒攤手攤腳仰卧在月光照著的地上。他腦子一轉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他用一隻手遮住眼睛,另一隻把自動手槍里一滿膛的子彈都朝笑面人發出噝噝粗喘氣聲的地方射去。



    這個段子說到這裡就告一結束。



    酋長從表袋裡掏出他那塊售價一元的英格索牌表,看了看,然後轉過身子發動馬達。我也看了看自己的表。時間快到四點半了。汽車朝前走時,我問酋長他就不等瑪麗·赫德森啦。他沒回答我,還不等我有時間重複我的問題,他側過頭對我們全體說:「這車子里也他媽的太吵了,都給我靜一靜行不行。」這話真叫人摸不著頭腦,這道命令其實是毫無意思的。車子里原先和現在都非常安靜。幾乎每一個人都在惦記著笑面人被撂下的那個關子。我們早就不再為他的命運擔心了—我們太相信他總能逢凶化吉—不過遇到他最最驚險的遭遇時,我們還是難以心情平靜。



    在我們那天下午的球賽打到第三或第四局時,我站在第一壘上瞥見了瑪麗·赫德森。她坐在我左邊大約一百碼處的一張長凳上,夾在兩個帶著嬰兒車的保姆中間。她穿著她那件海狸皮大衣,在抽煙,她像是在朝著我們球賽的方向觀看,我為我的發現而激動,便向守在投手後面的酋長大聲通報這一消息。他急匆匆地走到我跟前,不過還不是小跑。「在哪兒?」他問我。我又指了指。他朝那個方向盯看了一會兒,接著說他去去就回來,於是離開了球場。他走得挺慢,一邊解開大衣扣子又把雙手插到褲子的后屁股兜里去。我在第一壘的地上坐下,觀看著。等酋長走到瑪麗·赫德森跟前時,他的大衣又重新扣上了,兩隻手也垂到了身邊。



    酋長在她身邊站了大約有五分鐘,顯然是在跟她說話。接著瑪麗·赫德森站起身來,他們倆朝棒球場走過來。他們走的時候沒有說話,也沒有相互對看。他們走到球場邊,酋長又在投手後面站好位置。我對他叫嚷,「她不參加嗎?」酋長先讓我管好自己的壘。我照做了,但是也斜過眼去看瑪麗·赫德森。她在本壘後面慢慢地踱步,雙手插在海狸皮大衣口袋裡,最後在緊挨第三壘一張放得不是地方的球員長凳上坐下。她又點燃一根香煙並且叉起了腿。



    輪到「戰士隊」攻球時,我走到她坐著的長凳邊上,間她想不想參加打左外野。她搖搖頭。我問她是不是感冒了。她又搖搖頭。我告訴她我左外野缺人。我告訴她我不得不讓一個球員兼顧中外野和左外野。聽了這消息她一點兒反應都沒有。我把我的一壘手用的手套拋到空中想讓它落在我頭上,可是手套掉進了一個小泥淖。我在褲子上把泥擦掉,同時問瑪麗「赫德森願不願意哪天上我家去吃飯。我告訴她酋長經常來的。「別纏著我了,」她說。「求求你就讓我一人呆會兒。」我瞪眼看了看她,走進球場,朝「戰士隊」休息時的板凳走去,一邊從我的口袋裡掏出一隻柑橘,並把它扔向空中。我沿著第三壘邊線往前,快到一半時我轉身倒退著走,一邊看瑪麗·赫德森一邊繼續玩我的扔柑橘遊戲。我不知道酋長和瑪麗·赫德森之間出了什麼問題<而且至今也不清楚,僅僅是憑直覺稍稍有所感覺)①,可是不管怎麼說,我絕對肯定,瑪麗·

赫德森已經永遠脫離我們科曼切人的隊列了。這是一種能全然肯定的事,儘管你一點事實根據都沒有,腦子想著這些使得倒退走更加危險了,這不,我砰地撞在了一輛嬰兒車上。

    又打了一局之後,光線太弱沒法防守了。比賽停止,我們開始收拾東西。我最後看到的瑪麗·赫德森是,她在第三壘那兒哭泣。酋長拉了拉她的海狸皮大衣袖子,可是她甩開了。她跑著離開球場,跑上了水泥小路還一直往前跑直到我看不見她。酋長沒去追她。他光是站在那兒看著她消失不見。接著他轉身走到本壘那裡,撿起我們的兩根球棒。我走到他跟前問他是不是和瑪麗·赫德森吵架了。他光是讓我把襯衫掖進褲子里去。



    就跟平時一樣,我們科曼切人是奔跑著向幾百英尺外停著的汽車衝去的,一邊喊叫和推推操操,誰都想把別人擠到後面,可是每一個人都知道得很清楚,又到聽「笑面人」新段子的時候了。越過第五大街時,不知是誰扔下一件他多餘的或是不要了的運動衫.我讓它給絆倒了。我好不容易衝到車前,可是這時最好的座位都給佔了,我只好在汽車中部坐下。這樣的結果讓我大為氣惱,我用胳膊肘向坐在我右邊那男孩肋骨上捅了一下,接著便轉過臉看酋長穿過第五大街。天還沒完全黑,但已經有五點一刻的那種蒼茫了。酋長穿過第五大街,大衣領子豎著,兩根球棒夾在左胳膊底下,注意力全放在街上的車輛上。他那頭黑髮,早些時候還梳得溜光的,現在已很乾了,給風吹得亂亂的,我還想,要是酋長戴著手套就好了。



    酋長爬上車時,客車裡跟往常一樣,很靜—至少跟劇場內部燈光一點點暗下來時情況差不多。交談趕緊以匆匆忙忙的幾句耳語收場或是乾脆打住。可是酋長劈頭對我們說的第一句話卻是「行了,再別出聲了,否則就不講故事」。一剎那間,一種絕對的沉靜籠罩著客車,使酋長別無選擇只得以講故事的姿勢坐下。他坐定后,掏出一塊手帕有條不紊地扣鼻子,先扣一隻鼻孔,接著換另一隻。我們看著他,很耐心,甚至還帶有一些觀察家的興趣。他手帕用完后,又細心地把它疊成四折,放回到兜里去。接著他給我們講了「笑面人」的一個新段子,這次講了還不到五分鐘。



    杜法日的四顆子彈打中了笑面人,其中的兩顆穿透了他的心臟。杜法日當時仍然擋住眼睛避免看到笑面人的臉,他聽見從對手那邊發出一種奇特的痛苦喊叫聲,大喜過望,他那顆歹毒的心砰砰直跳,連忙跑到昏迷的女兒那裡幫她恢復知覺,這對父女喜不自勝,竟然再不像懦夫那樣膽怯,此刻竟敢對著笑面人直看了。笑面人像死了似的低垂著頭。下巴聾拉在血淋淋的胸前口父女倆慢慢地、貪婪地挨近,想細細察看他們的手下敗將。可是等待著他們的是一個大大的意外。笑面人離死還早著呢,他用一種奇特的功夫使勁收縮腹肌。一等杜法日父女走近,他突然仰起臉,發出怪聲的人笑,乾淨利落,甚至是仔仔細細地把四顆子彈全都反射出來。這一招實在厲害,兩個人真是肝膽俱裂,頓時死在笑面人的腳下。(如果酋長確實不想多說,他滿可以在這裡告一結束;科曼切人好歹能對杜法日父女的碎死作出合理解釋。但是故事並沒有在這兒結束。)日復一日,笑面人仍然被帶刺鐵絲捆著站在樹前,杜法日父女的屍體在他腳下一點點腐爛,他大量出血,又得不到鷹血的滋養,他真的是離死只有一步之遙了。然而有一天,他用嘶啞卻很有說服力的嗓音,懇求林中動物幫他一個忙。他讓它們去找歐姆巴,那個可愛的侏儒。它們去了。但是來回穿越巴黎一中國邊界路途遙遠,等歐姆巴帶了藥箱和新鮮鷹血趕到時,笑面人已昏迷不醒。歐姆巴做的第一件好事就是找回他主人的面罩,那已經給風吹得貼在長滿蛆的杜法日小姐的屍體上了。他滿懷敬意將它放回到那張醜臉上,然後再著手包紮傷口。



    笑面人終於睜開他那雙小眼睛。歐姆巴趕緊把那小瓶鷹血湊到面罩跟前。可是笑面人沒喝。他只是細聲呼喚著他心愛的黑翼的名字。歐姆巴俯下他自己那稍稍有些歪扭的頭告訴主人杜法日己經把黑翼害死了。笑面人發出一聲古怪的、摧人心碎的最後哀鳴。他虛弱地伸出手去握住鷹血瓶並把它捏碎。他僅剩的不多的血順著手腕流了下來。他命令歐姆巴把臉轉開去,歐姆巴抽泣著服從了。笑面人的最後一個動作是扯下自己的面罩,讓臉貼住浸透鮮血的土地。



    自然,故事講到這裡全部結束了。(再也沒法接下去一波三折。)酋長開動客車。坐在過道我對面的比利·沃爾許是科曼切人中年紀最小的一個,他此時竟哭出聲來。誰也沒去叫他閉嘴。至於我自已,我記得我的雙膝顫抖個不停。



    幾分鐘后,我從酋長的客車裡走下來,我看到的第一件東西恰好是張紅色的紗紙,它給風吹得貼在路燈柱根基上。那看上去就像某個人的嬰粟花瓣面罩。我在上下牙控制不住的打戰中回到家中,立刻就被趕上床去睡覺了。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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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YLASH 發表於 2010-1-30 02:52 | 只看該作者
【塞林格《九故事》】《 逮香蕉魚的最佳日子》

旅館里住了九十七位紐約來的廣告業務員,他們簡直把長途電話線全給霸佔了。住507號房間的那位姑娘為了通長途只好從中午一直等到快兩點半。不過她倒也沒閑著。她看了小開本婦女雜誌上登的一篇文章,標題是《性是樂趣——也可能是受罪》。她洗了她的梳子和頭髮刷子。她把她那身米色套裝裙子上的一處污漬刮掉,又把她在薩克斯(註:指「薩克斯第五大道」,這是紐約市的一家高級服裝商店。)買的那件襯衫上的紐扣挪了挪位置,而且還用鑷子把她一顆痣上新冒出來的兩根毛拔掉。在接線生終於撥響她房間的電話時,她正坐在窗前座位上染指甲,左手上的已經快染完了。



  她是那種姑娘,絕不會聽到電話響便把手裡任何東西胡亂一扔的。瞧她那副架勢,彷彿是自打進入青春期起,電話就一直在響似的。



  電話零零地響著,她繼續用小刷子塗抹小手指指甲,刻意描繪著那個月牙形的邊緣。接著,她把蓋子放回到指甲油瓶上,站起身,把她的左手——那隻濕的——在空中前後甩動。她用那隻干手把煙灰缸從窗檯拿到床頭柜上,電話就是放在這裡的。她在兩張鋪疊整齊的單人床中的一張上坐下,捏起話筒,此時,鈴聲已經響了五六遍了。



  「喂,」她說,左手五指叉開著,伸出去,離她那身白絲綢晨衣儘可能遠些,這晨衣是此刻她身上唯一穿著的東西,另外就只有一雙拖鞋了——那幾隻戒指她都留在洗澡間里了。



  「您要的紐約長途電話接通了,格拉斯太太,」接線生說。



  「謝謝你,」姑娘說,一邊在床頭柜上給煙灰缸騰出個地方。



  電話里傳來一個婦人的聲音。「穆里爾嗎?是你嗎?」



  姑娘把聽筒從耳邊稍稍移開一些。「是的,媽媽。你好嗎?」她說。



  「你可讓我擔心死了。你幹嘛不來電話?你沒事吧?」



  「我昨兒晚上、前天晚上都一遍遍給你拔電話來著。這兒的電話可——」



  「你沒事吧,穆里爾?」



  姑娘把話筒從耳邊再多支開去一些。「我挺好的。就是覺得熱。這麼多年來,佛羅里達還沒有這麼熱過——」



  「你怎麼不給我打電話呢?我真為你擔心——」



  「媽媽,親愛的,別沖著我叫。你的聲音我聽得真真兒的,」那姑娘說。「昨兒晚上我給你打了兩回。一回就在剛剛——」



  「這不,我就跟你爸爸說過沒準你昨兒晚上打過電話。可是,沒用,他非說——你沒事吧,穆里爾?要跟我說實話呀。」



  「我挺好的,別再問這個了,求求你了。」



  「你們什麼時候抵達的?」



  「我也說不上來。星期三上午吧,挺早的。」



  「誰開的車?」



  「他呀,」姑娘說。「你別激動嘛。他開得非常棒。我都沒想到。」



  「真的是他開的?穆里爾,你要向我保——」



  「媽媽,」姑娘打斷了話頭,「我不是跟你說了嗎?他開得非常棒。一路上時速都沒超過五十,我是實話實說。」



  「他沒沖著樹什麼的玩什麼花招吧?」



  「我說了他開得非常棒,媽媽。行了,求求你了。我跟他說了要緊挨白線,該說的都說了,他明白我的意思,也照著做了。他甚至都沒打算對樹看上一眼——這是明擺著的。哦,對了,老爸把車子拾掇好了嗎?」



  「還沒呢。人家要四百塊錢,光就——」



  「媽媽,西摩跟爸爸說過這錢由他來出。沒有理由讓——」



  「好吧,以後再說。他行為怎麼樣——在汽車裡和別的地方?」



  「挺好的呀,」那姑娘說。



  「他還是沒完沒了地叫你那難聽的——」



  「不了。他現在又起了新的了。」



  「是什麼?」



  「哦,這又有什麼兩樣呢,媽媽?」



  「穆里爾,我想知道。你爸爸——」



  「好吧,好吧。他管我叫『1948年度精神流浪小姐』,」姑娘說著發出了格格的笑聲。



  「這沒什麼好笑的,穆里爾。這根本就一點也不好笑。簡直是讓人作嘔。實際上,是讓人感到悲哀。我一想到怎麼——」



  「媽媽,」姑娘打斷了話頭,「聽我說,你記得他從德國給我寄來的那本書嗎?你知道吧——那本德國詩集。我把它怎麼的啦?我想得腦袋生疼——」



  「書你沒丟。」



  「你敢肯定?」姑娘說。



  「當然啦。也就是說,我沒有丟。就在弗雷迪房間里呢。你把它丟在我這兒了,我沒地方放——怎麼啦?他又要啦?」



  「不。他只是問起這事,在我們開車來的路上。他想知道我讀了沒有。」



  「那可是德文的!」



  「是啊,親愛的。這沒什麼區別,」姑娘說,交叉起了雙腿。「他說那些詩正是本世紀獨一無二的偉大詩人寫的。他說我該去買一本譯本什麼的來。要不就學會這種語言,如果我願意的話。」



  「可怕。可怕。簡直是可悲。的確是的。你爸爸昨兒晚上說——」



  「等會兒,媽媽,」姑娘說。她走到窗檯前取來香煙,點上一支,又回到床邊坐下。「媽媽?」她說,吐出了一口煙。



  「穆里爾。好,現在你聽我說。」



  「我聽著呢。」



  「你爸爸跟西威茨基大夫談過了。」



  「是嗎?」姑娘說。



  「他跟他談了所有的情況。至少,他說他這樣做了——你是了解你爸爸的。那些樹的事。窗戶的事兒。他對奶奶說的關於她故世的打算那些可怕的事情。他怎樣對待百慕大帶來的所有的漂亮圖片的事情——一切的一切。」



  「怎麼樣?」姑娘說。



  「哼。頭一條,醫生說部隊把他從醫院裡放出來簡直是在犯罪——我說的全是實話。他非常明確地告訴你父親很有可能——非常大的可能,他說——西摩會完完全全失去對自己的控制。我說的全是實話。」



  「這兒旅館里就有一位精神病專家,」姑娘說。



  「誰?他聽什麼名字?」



  「我不清楚。像是叫里塞爾什麼的。聽說他非常出色。」



  「從沒聽說過他嘛。」



  「嗯,反正大家都認為他很了不起。」



  「穆里爾,別那麼幼稚,好不好。我們太替你擔心了。你爸爸昨兒晚上直想打電報讓你回來,老實說——」



  「我這會兒不想回家,媽媽。你別緊張嘛。」



  「穆里爾,我一點兒沒瞎說。西威茨基大夫說西摩很可能會完全失去控——」



  「我剛到這兒,媽媽。這是多年來我頭一次休假,我可不想把什麼都胡亂往箱包里一塞就回家,」姑娘說。「再說我現在也走不了哇。我皮膚曬壞了,簡直沒法動。」



  「你曬得很厲害嗎?我在你包里放了那瓶布朗茲防晒油,你沒有抹嗎?我就放在——」



  「我抹了,可還是挨曬了。」



  「太糟糕了。你哪個部位曬壞了?」



  「全身上下,好媽媽,哪兒哪兒都是。」



  「那真糟糕。」



  「我死不了的。」



  「告訴我,你跟這位精神病專家談過啦?」



  「唉,也算是談了吧,」那姑娘說。



  「他說什麼來著?你跟醫生談的時候西摩在哪兒?」



  「在大洋廳里,彈鋼琴呢。我們來到這兒接連兩晚他都彈鋼琴了。」



  「呣,那醫生說什麼了?」



  「哦,也沒幾句話。是他先跟我搭話的。昨晚玩賓戈(註:一種帶賭博性質的抽彩遊戲。)時我坐在他旁邊,他問我在那個房間里彈鋼琴的是不是我的先生。我說是的,話就是這麼說起來的,接著他問我西摩是不是有病或是有什麼別的事兒。我就告訴他——」



  「他怎麼會問起這個來的?」



  「我哪裡知道,媽媽。我琢磨是因為他臉色不好這樣的事吧,」姑娘說。「反正,賓戈散局后他和他太太問我願不願跟他們一起喝上一杯。我就去了。他太太真讓人受不了。你還記得咱們那回在邦維特百貨公司櫥窗里見到的那件難看的晚禮服嗎?就是那件,你說穿的人得有一個非常小,非常小——」



  「那件綠的?」



  「她正穿著呢。就只看見兩爿屁股了。她不斷地問我西摩是不是跟在麥迪遜大街開一家店——是女帽店——的蘇珊妮·格拉斯有親戚關係。」



  「那他到底說了什麼?那醫生。」



  「哦。唉,其實也沒說幾句話。我的意思是我們在酒吧里呆著,喝了點酒。那裡吵得要命。」



  「是的,但你可曾——可曾告訴醫生他想把奶奶的椅子怎麼樣嗎?」



  「沒有,媽媽。我可沒談得那麼細,」那姑娘說。「我可能有機會跟他再談一次。他一整天都泡在酒吧里。」



  「他有沒有說他認為西摩有可能變得——你明白吧——反常什麼的?也許會對你做出什麼來!」



  「倒沒這樣說,」那姑娘說。「他得掌握更多的情況呀,媽媽。他們得從你小時候的情況知道起——一切有關的情況。我方才跟你說了,我們簡直沒法談話,那裡吵得什麼似的。」



  「對了。你那件藍色的外衣怎麼樣了?」



  「沒問題。我把裡面的襯墊取了些出來。」



  「今年的時裝有什麼新情況?」



  「太可怕了。不過倒是真漂亮。滿眼都是閃光裝飾片——真是應有盡有,」姑娘說。



  「你們的房間怎麼樣?」



  「還行。也就是還行吧。戰前我們住過的那間這次沒弄到,」姑娘說。「今年來的人檔次太低了。你真該瞧瞧在餐廳里坐在我們身邊的是些什麼人。在我們旁邊那一桌的。簡直像是一路擠在一輛大卡車裡來的。」



  「唉,現在哪兒哪兒都是這樣。你的軟底低跟便鞋怎麼樣?」



  「太長了。我早就對你說那鞋太長了。」



  「穆里爾,我就再一次問你一句——你真的沒事兒嗎?」



  「是的,媽媽,」姑娘說。「都跟你說了快一百遍了。」



  「那麼你真不想回家?」



  「不想,媽媽。」



  「你爸爸昨天晚上說,要是你願意一個人獨自到某個地方去把事情好好掂量掂量,他非常願意支付費用。你滿可以做一次愜意的海上航行的。我們倆都認為——」



  「不,謝謝了,」姑娘說,把叉著的腿放平了。「媽媽,這長途電話很貴——」



  「我一想到你在整個戰爭中怎樣一直等著那小子——我的意思是當你想到所有那些中了魔法似的年輕妻子,她們——」



  「媽媽,」姑娘說,「咱們還是掛上電話吧。西摩不定什麼時候都會進來的。」



  「他在哪兒?」



  「在海灘上。」



  「在海灘上?就他自己一個人?他在海灘上表現得好吧?」



  「媽媽,」姑娘說,「你這麼說他就好像他是個亂叫亂嚷的瘋子似的——」



  「這樣的話我可一個字也沒說呀,穆里爾。」



  「哼,你話里就有這個意思。我是說他光是躺在沙灘上。他連浴袍都不肯脫。」



  「他不肯脫睡袍?為什麼不肯?」



  「我不知道。我猜他覺得自己太蒼白了吧。」



  「我的天,他正需要曬太陽呢。你就不能讓他聽你的?」



  「你是知道西摩的脾氣的,」姑娘說,又一次把腿交叉起來。「他說他不想讓一堆傻瓜盯看他身上的圖徽。」



  「他身上沒刺任何花紋呀!他在部隊里作過文身啦?」



  「沒有,媽媽。沒有,親愛的,」姑娘說著又站起了身子。「聽我說,沒準明天我再給你去電話。」



  「穆里爾。等一下,你先聽我說。」



  「好吧,媽媽,」姑娘說,把身體重心全移到右腿上。



  「只要他行動,哪怕說話上有一點點古怪的跡象,馬上給我打電話——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你聽見了嗎?」



  「媽媽,我又不怕西摩。」



  「穆里爾,我要你答應我。」



  「好吧,我一定做到就是了。再見了,媽媽,」那姑娘說,「跟爸說我愛他。」她掛上了電話。



  



  「又看見更多玻璃(註:這裡小女孩是在玩弄語言遊戲。原文中「See more glass」與此篇人物名字西摩·格拉斯(Seymour Glass)諧音。)了,」西比爾·卡彭特說,她跟她母親也住在這座旅館里。「你見到更多玻璃了嗎?」



  「壞小妞,不許再那樣說。媽媽簡直要給你逼瘋了。別亂動,求求你了。」



  卡彭特太太正往西比爾雙肩上抹防晒油,往下塗勻在她背上那兩片細嫩的、翅膀般的肩胛骨上。西比爾搖搖晃晃地坐在一隻充了氣的海灘大皮球上,面對著大海。她穿著一套嫩黃色兩件套的游泳衣,其中一件即使再過十年八年也未必對她有用。



  「那其實只是一條普普通通的絲巾——你靠近了就能看清了,」坐在卡彭特太太旁邊一張躺椅里的那個女人說。「我真想知道她是怎麼系的。那真招人喜歡。」



  「聽起來也招人喜歡,」卡彭特太太應了一句。「西比爾,別動,淘氣包。」



  「你見到更多玻璃了嗎?」西比爾說。



  卡彭特太太嘆了口氣,「算了,」她說。她把防晒油瓶子的蓋子擰上。「好了,你走開去玩吧,小淘氣。媽咪要回旅館去和哈貝爾太太喝杯馬提尼酒。我一會兒給你帶橄欖來。」



  西比爾得到解脫,馬上就奔過一段平坦的海灘,開始朝漁人亭的方向走去。她僅僅停下了一次,為的是把腳往一個海水泡透、坍塌的沙堡狠狠地踩下去,很快,她就走出了旅館為遊客劃定的海濱浴場。



  她走了大約四分之一英里,突然斜著朝海灘的一個鬆軟部分衝上去。最後,在一個仰面躺著的年輕人的跟前猛地收住腳步。



  「你打算下水嗎,見到更多玻璃?」她說。



  年輕人吃了一驚,他的右手伸上去捏住毛巾浴袍的翻領。他翻過身趴著睡,任憑一條捲起來蓋住眼睛的毛巾掉落下來,接著他眯起眼睛仰望著西比爾。



  「嘿。你好,西比爾。」



  「你想下水嗎?」



  「我在等你呢,」年輕人說。「有什麼新鮮事?」



  「什麼?」西比爾說。



  「有什麼新鮮事?今天有什麼節目?」



  「我爸爸明天要坐一架奈里飛機來,」西比爾說,一面踢著沙子。



  「別往我臉上踢呀,寶貝兒,」年輕人說,把手按在西比爾的腳踝上。「我說,他也該來了,你爸爸。我每時每刻都在等他來。每時每刻呢。」



  「那位女士在哪兒?」西比爾說。



  「那位女士?」年輕人撣出些他稀疏頭髮里的沙子。「那可難說了,西比爾。那麼多地方誰知道她在哪裡。沒準在美髮廳。把她的頭髮染成貂皮顏色。要不就在她房間里,給窮苦孩子縫布娃娃。」年輕人此刻採取了平卧的姿勢,他捏起兩隻拳頭,把一隻摞在另一隻上,又把下巴擱在上面的那隻拳頭上。「問我點兒別的什麼,西比爾,」他說。「你穿的游泳衣挺不錯的。要說我喜歡什麼,那就是一件藍游泳衣了。」



  西比爾盯著他看,接著又低下頭看看自己鼓嘟嘟的肚皮。「這件可是黃的,」她說。「這件是黃的。」



  「是嗎?你走過來一點。」



  西比爾往前跨了一步。



  「你完全正確。瞧我有多傻。」



  「那你準備下水嗎?」西比爾說。



  「我正在嚴肅考慮這個問題呢。我正反過來複過去地想呢,西比爾,你一定會很想知道的。」



  西比爾捅了捅年輕人有時用來作枕頭的那隻橡皮氣床。「這得打氣了,」她說。



  「你說得不錯。它需要的氣比我認為夠了的多。」他移開兩隻拳頭,讓下巴落在沙子上。「西比爾,」他說,「你看上去氣色不錯。見到你真好。給我說說你自己的事兒。」他伸出胳膊把西比爾兩隻腳腕都捏在手裡。「我是山羊座的,」他說。「你是什麼座的?」



  「沙倫·利普舒茲說,你讓她跟你一塊兒坐在鋼琴凳上,」西比爾說。



  「沙倫·利普舒茲這麼說了嗎?」



  西比爾使勁兒點了點頭。



  他鬆開她的腳腕,收回雙手,把一邊兒的臉靠在他的右前臂上。「哦,」他說,「你也知道那樣的事兒怎麼來的,西比爾。我坐在那裡彈琴。沒見到你的人影。而沙倫·利普舒茲走過來挨著我坐下。我總不能把她推下去吧,是不是?」



  「能的。」



  「哦,不,不行的。這樣的事兒我做不出來,」年輕人說。「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我當時是怎麼做的。」



  「怎麼做的?」



  「我假設她就是你。」



  西比爾立刻彎下腰去,開始在沙灘上挖掘起來。「咱們下水吧,」她說。



  「好吧,」年輕人說。「我尋思我也能抽空去泡一會兒的。」



  「下一回,得把她推開,」西比爾說。



  「把誰推開?」



  「沙倫·利普舒茲呀。」



  「哦,沙倫·利普舒茲,」那年輕人說。「這名字怎麼起的。裡面混合著回憶與慾望。」他猛地站起身子。他朝大海看出。「西比爾,」他說,「我告訴你咱們幹什麼好。咱們要看看能不能逮到一條香蕉魚(註:經查各種詞典與百科辭典,均未見收有這種名稱魚的條目。看來系出自書中人物的幻想。)。」



  「一條什麼?」



  「一條香蕉魚呀,」他說,同時解開了他浴衣的腰帶,脫掉浴衣。他的肩膀又白又窄,他那條游泳褲是寶藍色的。他折好他的浴袍,先是豎著對摺,然後橫里折成三疊。他把蓋眼睛的毛巾展開,鋪在沙灘上,然後把疊好的浴袍放在上面。他彎下身子,撿起氣床,把它挾在右胳肢窩底下。接著又伸出左手拉住西比爾的手。



  這兩個人開始朝海里走去。



  「我猜你這麼大准見過不少香蕉魚吧,」年輕人說。



  西比爾搖了搖她的頭。



  「你沒見到過?你是住在什麼地方的,那麼說?」



  「我不知道。」



  「你肯定知道。你必然知道。沙倫·利普舒茲知道她住在什麼地方而她只有三歲半。」



  西比爾站住腳,猛地掙開被他拉住的手。她拾起一隻普普通通的海灘上的貝殼,仔仔細細地察看著。她把貝殼扔掉,「是康涅狄格州的惠利森林,」她說,恢復了她的行走,小肚皮挺出在最前面。



  「康涅狄格州的惠利森林,」年輕人說。「這麼說,你的家正好是在離康涅狄格州惠利森林不遠的某個地方?」



  西比爾看著他。「那正是我住的地方,」她不耐煩地說。「我就住在康涅狄格州惠利森林。」她跑了幾步,把他甩在後面,左手吊住左腳,單腿跳了兩三步。



  「你不知道這一來事情就變得非常清楚了,」年輕人說。



  西比爾放下她的腳。「你看過《小黑人薩姆博》嗎?」她說。



  「你問我這個太有意思了,」他說。「巧得很,我昨天晚上剛看完。」他傴下身去再次捏住西比爾的手。「你覺得這書怎麼樣?」他問小姑娘。



  「那些老虎全繞著那棵樹跑嗎?」



  「我認為它們從來沒停下過。我從來沒有見到過那麼多老虎。」



  「一共只有六隻呀,」西比爾說。



  「只有六隻!」年輕人說。「你還說只有?」



  「你喜歡蠟嗎?」西比爾問道。



  「我喜歡什麼?」年輕人問。



  「蠟。」



  「非常喜歡。你不喜歡嗎?」



   西比爾點點頭。「你喜歡橄欖嗎?」她問。



  「橄欖——喜歡的,橄欖和蠟。我不管什麼時候走到哪裡都要帶上它們的。」



  「你喜歡沙倫·利普舒茲嗎?」



  「是的。是的,我喜歡,」年輕人說。「我特別喜歡的是她從不欺侮旅館大廳里的小小狗。就拿那位加拿大太太的那隻小型大頭狗來說吧。你也許不會相信,但是有些小姑娘就喜歡用氣球杆去戳弄它。沙倫不這麼干。她從來不那麼歹毒,那麼不存好心。這就是我那麼喜歡她的原因。」



  西比爾不吱聲了。



  「我喜歡嚼蠟燭。」最後她說。



  「又有誰不喜歡呢?」年輕人說,把腳泡濕了。「唷!好冷呀。」他把橡皮氣床平扔到水裡。「不,先等等,西比爾。咱們再走出去一點點。」



  他們趟著水往海里走,直到水沒到西比爾的腰。接著年輕人把她抱起,讓她面朝下平躺在氣床上。



  「你從來也不戴游泳帽什麼的嗎?」他問。



  「別撒手,」西比爾命令道。「你抓住我呀,喂。」



  「卡彭特小姐。行了。我是懂行的,」那年輕人說。「你就只管睜大眼睛看有沒有香蕉魚好了,今天可是逮香蕉魚的最佳日子呀。」



  「我沒見到有魚嘛,」西比爾說。



  「那是很自然的。它們的習性非常特別。」他繼續推著氣床。水還沒有沒到他胸口。「它們過著一種非常悲慘的生活,」他說。「你知道它們幹什麼嗎,西比爾?」



  小姑娘搖了搖頭。



  「嗯,它們游到一個洞里去,那兒有許多香蕉。它們游進去時還是樣子很普通的魚。可是它們一進了洞,就饞得跟豬一樣了。嘿,我就知道有那麼一些香蕉魚,它們游進一個香蕉洞,居然吃了足足有七十八根香蕉。」他推著氣床和上面的乘客又往海平面前進了一英尺。「自然,它們吃得太胖了,就再也沒法從洞里出來了。連擠都擠不出洞口了。」



  「別離岸太遠了,」西比爾說。「後來它們怎麼樣了?」



  「後來誰怎麼樣了?」



  「那些香蕉魚呀。」



  「哦,你是說吃了那麼多香蕉出不了香蕉洞的那些魚後來怎樣嗎?」



  「是啊,」西比爾說。



  「唉,我真不忍心告訴你,西比爾。它們死了。」



  「為什麼呢?」西比爾問。



  「哦,它們得了香蕉熱。那是一種可怕的病。」



  「有個浪頭衝過來了,」西比爾緊張地說。



  「咱們不理它。咱們瞧不起它,」那年輕人說。「兩個自以為了不起的人(註:此處「瞧不起」原文為「snub」,「自以為了不起的人」原文為「snobs」,發音相近。)。」他雙手捏住西比爾的兩隻腳腕,往下壓也往前推。氣床頭一蹺蓋過了浪頭。海水讓西比爾的金髮濕了個透,不過她的尖叫聲里充滿了歡樂。



  氣床重新平穩后,她用手把遮住雙眼的一綹扁平的濕發撩開,報告說:「我剛才見到了一條。」「見到什麼啦,我的寶貝兒?」



  「一條香蕉魚呀。」



  「我的天哪,真的嗎?」那年輕人說。「嘴裡有香蕉嗎?」



  「有啊,」西比爾說。「六根呢。」



  年輕人突然抓起西比爾垂在氣床外緣的一隻濕漉漉的腳,親了親弓起的腳心。



  「嗨!」腳的主人轉過身子來說。



  「嗨什麼嗨!咱們該回去了。你玩夠了嗎?」



  「還沒呢!」



  「對不起了。」他說,把氣床朝岸邊推去一直到西比爾從上面爬下來。剩下的路他把氣床抱在手裡。



  「再見,」西比爾說,毫無遺憾地朝旅館的方向跑去。



  



  年輕人穿上浴袍,把翻領捏捏緊,把他的毛巾使勁塞進了口袋。他撿起濕滑沉重的氣床,挾在胳膊底下。他獨自踩著沉重的步子,穿過柔軟、灼熱的沙灘朝旅館走去。



  在旅館專門讓洗海水澡的人走的地下大廳里,一個鼻子上塗了含鋅軟膏的女人和年輕人一起進了電梯。



  「我看到你是在瞧我的腳,」電梯開動后他對那女的說。



  「對不起,你說什麼?」那女的說。



  「我說我看到你在瞧我的腳。」



  「對不起。方才我是在看地板。」那女的說,把臉轉向電梯門。



  「要是你想看我的腳,就直說好了,」年輕人說。「別他媽的這麼鬼鬼祟祟。」



  「請讓我出去,」那女的急忙對開電梯的姑娘說。



  電梯門開了,那女的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兩隻腳挺正常,沒他媽的一丁點兒值得別人盯著的,」年輕人說。「五樓,勞駕。」他從浴袍口袋裡掏出鑰匙。



  他在五樓走出電梯,穿過走廊,進了507號。房間里一股新小牛皮箱子和洗甲水的氣味。



  他朝在一張單人床上睡著的姑娘瞥了一眼。然後他走到一件行李前,打開它,從一疊短褲、內衣底下抽出一把7.65口徑的奧特基斯自動手槍。他退出彈夾,檢查了一下,又重新塞回去。他扳上擊鐵。接著他走過去在空著的那張單人床上坐下,看看那個姑娘,把槍對準,開了一槍。子彈穿過了他右側的太陽穴。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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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YLASH 發表於 2010-1-30 02:54 | 只看該作者
【塞林格《九故事》】 《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

都快三點鐘了,瑪麗·簡才總算找到了埃洛依斯的家。瑪麗·簡向跑到車道上來迎接她的埃洛依解體說,本來一切都絕對順當,路總怎麼她她記得真真兒的,直到她拐開了梅里克林陰道。埃洛依斯說:「是梅里特林陰大道,寶貝兒,」並且提醒瑪麗·簡她從前有兩次都是自個兒找到這所房子的,可是瑪麗·簡光是含糊其詞哀叫出幾個字,像是跟她那盒克林尼斯紙巾有關的什麼事兒,接著便奔回到她那輛有活動頂篷的汽車旁。埃洛依斯翻起駝絨外衣領子,轉身背對著風,等著。瑪麗·簡倒是立刻就回來了,用紙巾擦拭著,仍然顯得心裡很煩,甚至是氣呼呼的。埃洛依斯呵呵地說,真倒霉,整頓午餐全給燒煳了——小牛胰臟以及所有的一切——但瑪麗·簡她怎麼今天正好得空。瑪麗·簡說她並不是全天有空;只是因為韋因伯格先生疝氣犯了,不得不呆在拉契蒙鎮家裡,由她每天下午把他的信件送去,另外再帶走幾封信。她問埃洛依斯,「對了,疝氣到底是怎麼回事?」埃洛依斯把手裡的煙頭往腳下污雪裡一扔,說她也不真正清楚,不過瑪麗·簡盡可以放心,她是不大會得這種病的。瑪麗·簡說了聲「哦」,於是兩個姑娘便走進了屋子。

二十分鐘后,她們已經在起居室里快喝光她們的第一高腳杯威士忌酒了,並且以曾在大學同住過一個房間的那種特殊的、也許是僅限於「室友」才能有的方式聊起天來了。再說她們之間還有一層更深的關係;兩人都沒有念到畢業。埃洛依斯是在1942年二年級念到一半時離開學院的,一個星期前,她在宿舍三樓緊閉的電梯里跟一個大兵被人抓了個正著。瑪麗·簡退了學——就在同一年,上同一班時,幾乎是同一個月——嫁給了駐紮在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的一個空軍學校學員,那是個來自密西西比州迪爾的瘦瘦的、對飛行著了迷的小夥子,他和瑪麗·簡的婚姻只維持了三個月,其中有兩個月他倒是在監獄里度過的,因為用刀子捅了一憲兵。

「不對,」埃洛依斯說了。「那其實是紅色的。」她手伸著躺在長沙發上,那雙細細的卻非常好看的腿腳腕處搭在了一起。

「我聽說是金黃色的嘛,」瑪麗·簡重複了一遍。她坐在一張藍色的直靠背椅子上。「那傢伙名叫什麼來著,賭咒發誓說那是金黃色的。」

「哎。錯不了。」埃洛依斯打了個哈欠。「她染頭髮那會兒我等於跟她在同一個房間里呢。怎麼搞的?那裡面連一根香煙都沒有了嗎?」

「不要緊。我這裡有整整一包呢,」瑪麗·簡說。「在哪兒來著。」她在她的手提包里摸來摸去。

「我那傻女傭,」埃各依斯說,躺在長沙發上一動不動。「一小時之前,我就在她鼻子跟前扔下兩條拆開的煙。你瞧著吧,不定什麼時候她會進來問我,這些煙該怎麼辦。我方才究竟說到哪啦?」

「休休格,」瑪麗·簡提醒她,同時點燃了一根她自己的煙。

「噢,對了。我記得清清楚楚的。她就是在嫁給尋弗蘭克·亨克頭天晚上染的發。你對那人還有點印象嗎?」

「有那麼點兒吧。又矮又顯老的小兵?非常不起眼?對嗎?」

「什麼不起眼。我的天!他看上去整個兒一個臟不拉幾的貝拉·盧戈西。[[``美國三四十年代的電影演員,相貌醜陋,專演恐怖片]]「

瑪麗·簡仰天呵呵大笑。「妙極了,」她說,又恢復了原來的喝酒姿態。

「把杯子遞給我,」埃洛依斯說,那兩隻穿長筒襪子的腳晃了晃落到地上,她站了起來。

「我可一點也沒瞎說,那笨蛋。為了讓她出來跟咱們呆在一起,我什麼勁兒全使出來,光剩下沒讓路易去跟她睡覺了。現在我真後悔我——你那玩意兒哪兒來的?」

「這個嗎?」瑪麗·簡說,摸了摸她咽喉處的一隻浮雕飾針。「你還不知道,我在學校時就有了。原先是我母親的。」

「我的天,」埃洛依斯說,雙手捏著兩隻空酒杯。「我連一件可以佩戴的神聖紀念物都沒有。要是路易的媽媽有一天死了——哈,哈——她沒準留給我的是個印有姓名起首字母的碎冰錐或是這一類東西。」

「對了,你這一陣跟她相處得還好嗎?」

「嗨,你就別逗了,」埃洛依斯邊說邊朝廚房走去。

「喝完這杯我是絕對不能再喝了!」瑪麗·簡在她背後喊道。

「鬼話。是誰上誰家來啦?又是誰晚到了兩個小時?你就給我老老實實呆著直到我厭煩了你為止。你那破工作就給我見鬼去吧。」

瑪麗·簡脖子一仰,又哈哈瘋笑起來,此時埃洛依斯已經進到廚房去了。

瑪麗·簡一個人留在屋裡沒什麼事好做,便站起來走到窗前。她撩開點窗帘把手腕擱在窗玻璃之間的一根橫檔上,但是覺得有沙子硌,便把手抽回,用另一隻手把沙子抹掉,然後把身子挺得更直地站著。窗外,污髒的雪水顯然在開始結成冰。瑪麗·簡鬆開窗帘,重新往藍椅子那邊走去,她經過兩隻塞得滿滿的書櫃卻對哪怕幾本書的標題都沒有瞥一眼。她坐下來,打開手提包,取出小鏡子來照照牙齒。她閉上嘴唇,用舌頭使勁舔上邊的門牙,然後又照照鏡子。

「外面那麼冰冷冰冷的,」她說,一邊把身子轉過來。「天哪,這麼快啊。你沒往杯里對蘇打水嗎?」

埃洛依斯一手捏著一杯剛對好的酒,猛地站住。她伸出兩隻食指,裝成槍口狀,開口說:「誰也別動。這鬼地方我全包圍了。」

瑪麗·簡哈哈大笑,一邊把鏡子收起來。

埃洛依斯端著酒走過來。她把瑪麗·簡的那杯不大穩當地放在杯墊上,自己的那杯仍然拿在手裡。她又在長沙發上躺了下來。「你想像得出那婆娘在裡面幹什麼嗎?」她說。「她那大黑屁股坐得穩穩的,正在讀《長袍》呢。我取出冰塊盒的時候把盒子弄到了地上。她還抬起頭看看,挺惱火的呢。」

「這是我的最後一杯。我可是當真的,」瑪麗·簡說,一邊拿起她的灑杯。「哦,聽著!你知道上星期我見到了誰?在洛德-泰勒公司大廳里?」

「嗯哼,」埃洛依斯說,把腦袋下面那隻枕頭調整了一下位置。「阿基姆·塔米洛夫唄。」

「誰?」瑪麗·簡問。「這傢伙是什麼人?」

「阿基姆·塔米洛夫。他是電影里的人物。他總是說,『人的玩笑開得忒大了——啊?』我喜歡他……這屋子裡就沒有一個我用著不難受的鬼枕頭。你到底見到誰啦?」

「傑克遜呀。她那會兒——」

「哪一個傑克遜?」

「我說不清楚,跟我們一塊上心理學課的那位,老是——」

「兩個傑克遜都跟我們一起上過心理課。」

「唉,就是那個有著特——」

「馬西婭·路易斯。我有一回也撞上她了。她是不是跟你說個沒完?」

「老天,就是她。可是你知道她告訴我什麼啦?惠廷博士死了。她說她收到巴巴拉·希爾的一封信,說惠廷去年夏天得了癌,後來死了,等等等等。她死的時候,體重才六十二磅。你說可怕不可怕?」

「這沒什麼。」

「埃洛依斯,你心腸越來越硬了。」

「可不。她還說什麼啦?」

「噢,她剛從歐洲回來。她丈夫駐紮在德國或是別的什麼地方,她隨丈夫一起。他們有幢四十七個房間的大宅,她說,只跟另一對夫婦合用,有差不多十個用人。她有自己專用的馬,他們雇的馬夫,原先還是希特勒私人騎術教練什麼的呢。哦,她還告訴我她怎麼差點兒給一個黑人大兵強姦了呢。就在洛德-泰勒正廳跟我大談起來——你知道傑克遜這人脾氣的。她說那大兵是她丈夫的司機,有天早上正拉了她上市場或是去干別的什麼事兒。她說她嚇壞了,甚至都沒有——」

「先等一等。」埃洛依斯抬起了頭,也提高了嗓門。「是你嗎,拉蒙娜?」

「是的,」一個小小孩的聲音回答說。

「進來了就把前門關上,別忘了,」埃洛依斯大聲喊道。

「那是拉蒙娜嗎?哦,我可太想見到她了。你明白嗎,我一直都沒見到過她,自從她——」

「拉蒙娜,」埃洛依斯嚷道,閉起了雙眼。「到廚房去讓格雷斯幫你把套鞋脫了。」

「好的,」拉蒙娜說。「來吧,吉米。」

「聽,想見她可把我想死了,」瑪麗·簡說。「哦,天哪!瞧我闖了什麼禍了。我太抱歉了,埃爾。」

「別管它了。別管它了,」埃洛依斯說。「反正我已經討厭這塊鬼地毯了。我給你重新倒上一杯。」

「不用,瞧,我這杯子里還剩下一半多呢!」瑪麗·簡舉起她的杯子。

「真的?」埃洛依斯說。「給我一根煙。」

瑪麗·簡把她的那包煙遞過去,一邊說:「哦,我想死她了。她這會兒長得像誰啦?」

埃洛依斯划燃一根火柴,「阿基姆·塔米洛夫。」

「別呀,說真的。」

「路易,她長得像路易。他媽媽過來的時候,他們仨看上去就跟三胞胎似的。」埃洛依斯沒有坐起來,伸出手去夠茶几那頭的一摞煙灰缸。她還真捏起了最上面的一隻,把它放在了自己肚子上。「我需要的是小黃犬之類的東西,「她說。」那就會像我了。「

「她眼睛現在怎麼樣啦?」瑪麗·簡問道。「我的意思是沒變得更不好吧,是不是?」

「天哪!我可說不上來。」

「她不戴眼鏡不會什麼都看不見吧?我是說如果她晚上起來上廁所或是干別的事的話?」

「她對誰都不說。她是個保密大王。」

瑪麗·簡在椅子里轉過身來。「噯,你好,拉蒙娜!「她說。」哦,這裙子真漂亮!「她放下她的酒杯。」我敢說你都不記得我了吧,拉蒙娜。「

「她當然記得。這位女士是誰啊,拉蒙娜?「

「瑪麗·簡,「拉蒙娜說,一邊撓著痒痒。

「真了不起!」瑪麗·簡說。「拉蒙娜,你親我一小口好嗎?」

「別那樣干,」埃洛依斯對拉蒙娜說。

拉蒙娜停住不再撓撓了。

「親我一小口好嗎,拉蒙娜?「瑪麗·簡又問。

「我不喜歡親別人。「

埃洛依斯鼻子里哼了一聲,問:「吉米在哪兒呢?「

「他在這兒呢。「

「吉米是誰?「瑪麗·簡問埃洛依斯。

「哦,我的天!她的小情人兒。她走哪兒他跟到哪兒。她幹啥他也照著干。完全是瞎胡鬧。「

「真的呀?」瑪麗·簡很感興趣地說。她身子往前傾。「你有了小情人兒啦,拉蒙娜?」

拉蒙娜的眼睛藏在厚厚的近視鏡片後面,壓根兒看不出對瑪麗·簡的熱情有絲毫反應。

「瑪麗·簡問你話呢,拉蒙娜,」埃洛依斯說。

拉蒙娜把一隻手指伸到她那小小的塌鼻子里去。

「不許那麼干,」埃洛依斯說。「瑪麗·簡問你是不是有小情人。」

「是的,」拉蒙娜說,還在不住地摳鼻孔。

「拉蒙娜,」埃洛依斯說。「不許摳,馬上給我停下。」

拉蒙娜把手放了下來。

「哎,我覺得這事真了不起,」瑪麗·簡說。「他叫什麼名字?你願意告訴我他叫什麼嗎,拉蒙娜?這不至於是個大秘密吧?」

「吉米,」拉蒙娜說。

「吉米?物,我喜歡吉米這名字!吉米什麼呢,拉蒙娜?」

「吉米·吉默雷諾,」拉蒙娜說。

「站好了,」埃洛依斯說。

「噢!這倒是個挺特別的名字。吉米在哪兒呢?你可以告訴我嗎,拉蒙娜?」

「在這兒,」拉蒙娜說。

瑪麗·簡冬往四下看看,又把眼光收回對著拉蒙娜,儘可能笑得甜一些。「這兒的什麼地方,親愛的?」

「就這兒,」拉蒙娜說。「我正拉著他的手呢。」

「這我就不明白了,」瑪麗·簡對埃洛依斯說,她正要把她那杯酒喝乾。

「別死勁兒盯著我,」埃洛依斯說。

瑪麗·簡又轉過頭來看著拉蒙娜。「哦,我明白了,吉米只是一個讓人信其有的小男孩兒。這太奇妙了。」瑪麗·簡親熱地往前傾了傾身子。「你好啊,吉米?」她說。

「他不會跟你說話的,」埃洛依斯說。「拉蒙娜,給瑪麗·簡說說吉米的事兒。」

「給她說什麼?」

「站直了,行不行……告訴瑪麗·簡吉米長得什麼模樣。」

「他有一雙綠眼睛,黑頭髮。」

「別的方面呢?」

「沒有媽媽也沒有爸爸。」

「還有呢?」

「沒有雀斑。」

「還有呢?」

「我不知道了,」拉蒙娜說,又開始撓起痒痒來了。

「聽起來這孩子蠻不錯的嘛!」瑪麗·簡說,身子從椅子里更往前傾了。「拉蒙娜。告訴我。你進來的時候,吉米也脫掉他的套鞋了嗎?」

「他穿著皮靴呢,」拉蒙娜說。

「太了不起了,」瑪麗·簡對埃洛依斯說。

「你倒想想看。我整天都得受這一套。吉米跟她一塊吃東西。跟她一塊洗澡。跟她一起睡覺,她緊挨著床的一邊睡,生怕翻過身來把他壓著。」

聽說這樣的情況,瑪麗·簡顯得很入迷很開心,她把下唇吸進去咬了咬,然後又鬆開並且問道:「不過他這名字是打哪來的呢?」

「吉米·吉默雷諾?天曉得。」

「沒準鄰近有個小男孩叫這名字。」

埃洛依斯打著哈欠搖了搖頭。「鄰近沒住著什麼小男孩。根本就沒有小孩。人家在背後都管叫能下崽的芳妮了——」

「媽咪,」拉蒙娜說。「我出去玩行嗎?」

埃洛依斯看著她,「你剛進來嘛,」她說。

「吉米又想出去了呢。」

「為什麼,能告訴我嗎?」

「他把他的劍丟在外面了。」

「唉,他跟他那把該死的劍,」埃洛依斯說。「媽吧,走吧。再穿上你的套鞋。」

「我拿上這個行嗎?」拉蒙娜說,撿起煙灰缸里的一根燒過的火柴梗。

「應該說請給我這個好嗎?行。別到街上去,聽見了吧。」

「再見,拉蒙娜!」瑪麗·簡拿腔拿調地說。

「再見,」拉蒙娜說。「走吧,吉米。」

埃洛依斯猛地站起身來。「把杯子給我,」她說。

「真的,不喝了,埃爾。我本該在拉契蒙的。我是說韋因伯格先生待我這麼好,我真不想——」

「打電話去說你給人殺了不就行了。鬆開那該死的杯子。」

「不了,真的不行,埃爾。我是說外面正冰凍得很厲害。我車子里幾乎沒一點防凍劑。我是說如果我不——」

「讓它凍去。去打電話呀。就說你死了,」埃洛依斯說。「杯子給我。」

「那……電話在哪兒?」

「它在,」埃洛依斯說,拿著兩隻杯子朝餐廳走去,「——往這邊走。走到起居室和餐廳之間的一塊地板上進,她突然停步,把屁股扭了圈又往後一頂。瑪麗·簡樂不可支,格格地笑了。





「我的意思是你那時並不真正了解沃爾特,」埃洛依斯說,此時已是五點一刻,她仰面平躺在地板上,一杯酒放在她乳房扁扁的胸口上,居然還放得很穩。「他是我認識的男孩子里惟一能逗我發笑的一個。我是說真正開心地笑。」她朝瑪麗·簡望過去。「你記得那個晚上嗎——咱們在學校的最後一年——那個瘋瘋癲癲的路易斯·赫曼森穿著她從芝加哥買來的黑奶罩闖進房間來了?」

瑪麗·簡格格地笑著,她面對埃洛依斯趴著睡在長沙發上,下巴擱在扶手上。她的杯子放在地上手夠得到的地方。

「嗬,他能怎麼樣地逗我發笑,」埃洛依斯說。「他跟我說話能逗我笑。他打電話能逗我笑。他甚至寫封信來也能逗我笑。而最妙最妙的是他甚至都沒想顯得滑稽——他人本來就滑稽。」她把頭稍稍轉向瑪麗·簡。「嗨,給我扔根煙過來,行不?」

「我夠不著呢,」瑪麗·簡說。

「去你的。」埃洛依斯又朝天花板看去。「有一回,」她說,「我摔倒了。我總在公共汽車站那裡等他,就在軍人商店的外面,有一回,他來晚了,汽車都開動了。我們拔腿追,這時候我摔倒了,扭了腳腕。他說:『可憐的威格利大叔。』他指的是我的腳腕[[註:`威格利大叔是美國作家H.R.Garis所寫的兒童讀物中后個中心人物。「大叔」原文「Uncle」與「腳腕」原文「ankle」發音相近。「威格利」原文「Wigglly」又與「扭動」原文「Wriggle」音相近,故而好笑。]]可憐的威格利大叔,他這麼說我的腳腕……天哪,他真有意思。」

「路易就沒有幽默感嗎?」瑪麗·簡說。

「什麼?」

「路易就沒有幽默感嗎?」

「哦,上帝!誰知道呢?有的吧。我想是有的。他看了卡通漫畫這類東西也會哈哈大笑的。」埃洛依斯抬起頭,把胸口上的杯子舉起,喝了口酒。

「其實,」瑪麗·簡說。「那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我說那也算不了什麼。」

「什麼算不了什麼?」

「哦……你知道。讓你大笑什麼的。」

「誰說算不得?」埃洛依斯說。「聽著,如果你不想出家當修女什麼的,那你還是笑笑的好。」

瑪麗·簡格格地笑了:「你這人真難伺候,」她說。

「啊,上帝啊,他真是挺有意思的,」埃洛依斯說。「他要麼很滑稽,要麼就挺可愛,倒也不是小男孩那種乏味的乖甜。這是一種特殊的溫柔。你知道有一次他幹了什麼嗎?」

「什麼呀,」瑪麗·簡說。

「我們坐火車從特倫頓去紐約——那是在他剛被徵兵入伍之後。車廂里很冷,我把我的外衣好歹搭在我們倆的身上。我記得我在外衣裡面穿的是喬伊斯·莫羅的毛衣——你還記得她的那件漂亮的對襟藍毛衣嗎?」

瑪麗·簡點點頭,可是埃洛依斯眼睛沒有轉過去,因此也沒注意到。

「嗯,他一來二去把手放在了我的肚子上。你知道吧。總之,他突然說我的肚子真是太美了,因此他希望能有個軍官出現命令他把另外那隻手伸到窗子外面去。他想他事情應該做得公平些。接著他把手抽了回去,並且告訴列車員得把胸挺直了。他告訴那人,如果有什麼事他不能容忍的就是一個人不尊重自己所穿的制服。那列車員光是對他說接著睡你的覺吧。」埃洛依斯沉思了一會兒,然後說,「有趣的不總是他說什麼,而是他是怎麼說的。你明白吧。」

「你告訴過路易他的事嗎——我是說,是不是壓根兒沒提?」

「哦,」埃洛依斯說,「有一回,我開了個頭。可是路易問我的第一件事就是他的軍階是什麼?」

「他的軍階究竟是什麼呢?」

「哈!」埃洛依斯說。

「別呀,我的意思只不過是——」

埃洛依斯突然笑了起來,那聲音發自她的小腹深處。「你知道他有一回是怎麼說的嗎?他說他覺得自己在軍隊里得到提升,不過方向正好跟所有別的人相反。他說他得到第一次提升時,不是多了幾道杠而是兩隻袖子被扯下來。他說等他當上將軍,那就是赤條條一絲不掛了。他身上惟一剩下的就是肚臍眼上那顆小步兵服的軍扣了。」埃洛依斯朝瑪麗·簡看去,見到她並沒有笑。「你不覺得這很滑稽嗎?」

「是的。不過,你幹嗎不找個機會跟路易斯談談他的事呢?」

「幹嗎?因為路易斯這人太沒有頭腦,就因為這個,」埃洛依斯說。「另外,聽我的,職業女性。如果你有一天再次結婚,什麼事兒也別告訴你的丈夫。你聽到了嗎?」

「為什麼呢?」瑪麗·簡說。

「就因為我是這樣說的,這就是原因,」埃洛依斯說。「他們願意相信每回有一個男的接近你,你一輩子都此覺得噁心。我這可不是開玩笑,知道吧。哦,你當然可以給他們說點什麼。但永遠不要老老實實地說。我的意思是永遠別說老實話。如果你告訴他們以前認識一個挺帥的男孩,你得用同一口氣接下去說這男孩也未免太漂亮了點兒。要是你告訴他們你認識了一個風趣的男孩,你得告訴他們不過是那類愛招搖賣弄的角色,或者是精得過了頭。如果你不這麼說,他們會逮著第一次機會拿這個可憐的男孩來敲打你的。」埃洛依斯停住話頭,邊喝杯里的酒邊考慮。「哦,」她說,「他們會非常有修養地聽著,像模像樣的。他們甚至還會顯得很有智慧,挺了不起似的。可是你別給蒙住。相信我。要是你真的有丁點兒相信他們聰明,那你可有苦頭要吃了。記得我說的話好了。」

瑪麗·簡顯得很沮喪,她從長沙發的扶手上抬起下巴。她要換換姿勢,把下巴擱在前臂上。她把埃洛依斯的忠告想了想。「你總不能說路易斯這個不聰明吧,」她大聲說。

「誰不能說?」

「我的意思是他不是挺聰明的嗎?」瑪麗·簡有點天真地說。

「噢,」埃洛依斯說,「說這些話有什麼用?咱們不談了。我只會讓你心情不好的。別讓我說了。」

「唉,那你幹嗎跟他結婚呢?」瑪麗·簡說。

「噢,上帝!我不知道。他當初告訴我他喜歡簡·奧斯汀。他說她的書對他來說無比重要。這都是他的原話。我們結婚後我才發現她的書他連一本都沒有讀過。你知道他最喜歡的作家是誰?」

瑪麗·簡搖搖頭。

「曼寧·瓦因斯。聽說過此人嗎?」

「哼。」

「我也沒有聽說過。別的人也全沒聽說過。此人寫了一本書,講四個男人在阿拉斯加活活餓死的事。路易記不得書名了,但那是他讀過的書里寫得最最美的一部。耶穌呀!他其實滿可以老老實實說,他喜歡它因為寫的是四個傢伙在一座圓頂雪屋或是別的什麼地兒餓死的事。他卻非要說因為它寫得很美。」

「你也太苛刻了吧,」瑪麗·簡說。「我說你太苛刻了。沒準那書當時也算是本好——」

「相信我的話好了,那根本不可能,」埃洛依斯說。她想了一會兒,接著說,「至少,你有一份工作。我的意思是至少你——」

「不過,你聽我說,」瑪麗·簡說。「你是想連沃爾特犧牲的事都不告訴他嗎?我認為他不會妒忌的,他還會嗎,如果他知道了沃爾特已經——你明白嗎。犧牲了,一切都過去了。「

」哦,多情種子!你這可憐的,天真幼稚的職業女性,」埃洛依斯說,「他只會更加惡劣。他會成為一個盜墓食屍鬼的。聽著,他只會雇記住我跟一個名叫沃爾特的傢伙來往過——一個愛說俏皮話的大兵。再怎麼著我也不會告訴他沃爾特死了。再怎麼著也不會。要是我真的說了——那是絕對不會——不過要是我真的說了,我會告訴他沃爾特是在戰鬥中被打死的。」

瑪麗·簡把她的下巴往前移了移,靠到自己前臂的外緣。

「埃爾……」她說。

「怎麼啦?」

「你幹嗎不告訴我他是怎麼死的?我發誓對誰也不說。真的。求求你了。」

「不行。」

「求你了。真的。我不會告訴任何人的。」

埃洛依斯喝完她的酒,把空杯子重新立在了自己胸前。「你會告訴阿基姆·塔米洛夫的,」她說。

「不,我不會的!我真的不告訴任何——」

「哦,」埃洛依斯說,「他那個團在某個地方休整。那是在兩次戰鬥或是什麼事的間歇之中吧,給我寫信的他那朋友是這麼說的。沃爾特跟另一個小夥子正把這隻小型的日本爐子打包裝箱。有個上校要把它寄回家去。也可能是他們正把它從箱子里取出來以便重新包裝——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總之,裝滿了汽油和亂七八糟東西的爐子在他們面前爆炸了。另外的那小夥子僅僅是瞎了一隻眼睛。」埃洛依斯開始哭了起來。她伸出一隻手去攏住胸前的那隻空杯子,不讓它掉下來。

瑪麗·簡從長沙發上溜下來,她雙膝著地往前挪動了三步,來到埃洛依斯跟前,開始輕拍她的腦門。「別哭,埃,別哭了。」

「誰哭了?」埃洛依斯說。

「我知道,可是別這樣。我是說犯不著的,沒意思的。」

這時,前門開了。

「是拉蒙娜回來了,」埃洛依斯[打不出來]說。「幫我這個忙。你到廚房去告訴那婆娘早點兒給拉蒙娜開飯。行嗎?」

「行啊,不過你得答應我別哭了。」

「我答應。去吧。我這會兒不想在那鬼地方露面。」

瑪麗·簡站起來,打了個趔趄,又重新站穩,走出房間。

不到兩分鐘她又回來了,拉蒙娜跑在她的前面。拉蒙娜儘可能讓整個腳掌著地,以便讓解松的套鞋發出最大的聲音。

「她不肯讓我幫她脫鞋,」瑪麗·簡說。

埃洛依斯仍然仰面躺在地板上,正用手絹擦試嘴。她透赤手絹說話,是在吩咐拉蒙娜。「去那邊房間告訴格雷斯讓她給你脫套鞋。你知道你是不應該進來弄得——」

「她在上廁所呢,」拉蒙娜說。

埃洛依斯放開手絹,把身子挺坐起來。「腳伸過來,」她說。「先坐下來,好不好……不是那邊——是這邊。天哪!」

瑪麗·簡跪在地上找她的煙盒,她說:「嗨,你猜吉米出了什麼事。」

「猜不出來。另外那隻腳,那一隻腳。」

「他讓車壓了,」瑪麗·簡說。「這是不是太慘了點兒?」

「我看到斯基珀叼著一根骨頭,」拉蒙娜告訴埃洛依斯。

「吉米出什麼事啦?」

「他讓車壓了,死了。我瞧見斯基珀叼著一根骨頭,它不肯放——」

「把腦袋伸過來會兒,」埃洛依斯說。她伸手出去摸了摸拉蒙娜的前額。「你有點發燒。去告訴格雷斯你得在樓上吃晚飯。吃完馬上給我上床睡覺。我待會兒就上來。好,去吧,快點兒。把這些東西一塊帶上。」

拉蒙娜慢騰騰地跨著大步走出房間。

「扔一根給我,」埃洛依斯對瑪麗·簡說。「咱們再喝一杯吧。」

瑪麗·簡拿了支煙遞給埃洛依斯。「有點兒意思吧?關於吉米,想像力夠豐富的!」

「唔。你去倒酒,行不?乾脆把瓶子拿來……我不想再去那邊了,整幢房子一股橘子汁的氣味。」



七點過五分,電話響了。埃洛依斯從窗前椅子上讓起來,在黑暗中摸索鞋子。她沒能找到。於是她光穿著襪子,沉穩地,幾乎是慢騰騰地朝電話走過去。電話鈴聲沒吵著瑪麗·簡,她臉朝下趴睡在長沙發上。

「喂,」埃洛依斯對著話筒說,也不去打開頭頂上的電燈。「跟你說,我沒法去接你。瑪麗·簡在這兒哪。她把車停在我車子面前,可她找不到車鑰匙了。我出不去。我們大約花了二十分鐘找鑰匙,在那個叫什麼來著的裡面——雪和臟泥那類東西。你是不是可以搭,迪克和米爾德里德的車子?」她聽著。「哦,是的,這太慘了,寶貝。你們這些小夥子幹嗎不組成一個排列回家呢?你們可以喊一、二、三、四這一套呢。你可以當頭兒呀。」她又聽對方說話。「我沒在開玩笑,」她說。「真的,我沒有。就只是我那張臉讓人覺得可笑。」她把電話掛了。

她走回到起居室。步子沒那麼穩了。在窗前椅子那裡,她把瓶子里剩餘的酒倒進自己杯子。那大概有一指深。她把酒喝光,打了個冷顫,坐了下來。

格雷斯開這餐廳電燈時埃洛依斯吃了一驚。她沒有站起來,只是大聲對格雷斯說,「你最好等到八點再開飯,格雷斯。溫格勒先生要稍晚些才能回來。」

格雷斯身影出現在餐廳亮光里,但她沒有再往前走。「那位女士走啦?」她說,

「她在休息呢。」

「哦,」格雷斯說。「溫格勒太太,我想問一句,能不能讓我丈夫在這兒過一夜。我的房間里地方還夠,這樣他就可以明天早上再回紐約去了,外面天氣太糟糕了。」

「你丈夫?他在哪兒?」

「哦,這會兒,」格雷斯說,「他就在廚房裡呢。」

「啊,我怕他不能在這兒過夜,格雷斯。」

「太太?」

「我說恐怕他不能在這兒過夜。我不是開旅館的。」

格雷斯站了片刻,接著說,「那好吧,太太,」接著便走出房間上廚房去了。

埃洛依斯離開起居間登上樓梯,餐廳泛出來的光使這裡幽幽地有些微亮。拉蒙娜的一隻套鞋躺倒在樓梯口平台上。埃洛依斯撿起來朝欄桿外摔去,使出了她最大勁兒;套鞋在門廳地板上通地發出很響的一聲。

她啪地打開拉蒙娜房間的燈,手一直按在開關上,彷彿要支撐身子。她站住不動有她一會兒,注視著拉蒙娜。接著她鬆開電燈開關,快步走到床前。

「拉蒙娜,醒醒。給我醒醒。」

拉蒙娜緊靠床邊睡著,右邊屁股都出了床沿。她的眼鏡放在一張唐老鴨模樣的小床頭柜上,整齊地折直,鏡腳朝下。

「拉蒙娜!」

孩子猛抽了一口氣,醒了,她眼睛睜得大大的,但幾乎立刻又眯緊了。「媽咪?」

「我記得你跟我說過吉米·吉默雷諾給車壓死了。」

「什麼?」

「我的話你聽得很清楚,」埃洛依斯說。「你為什麼緊靠那邊睡?」

「因為,」拉蒙娜說。

「因為什麼?拉蒙娜,我不喜歡——」

「因為我不想壓壞米基。」

「誰?」

「米基,」拉蒙娜說,揉了揉鼻子。「米基·米基雷諾。」

埃洛依斯把嗓門提高到尖叫的程度。「你給我睡到床中間去。快點。」

拉蒙娜嚇呆了,光是往上盯看著埃洛依斯。

「好啦。」埃洛依斯抓住拉蒙娜兩隻腳腕,半提半拖地把她拉到床中間。拉蒙娜也不掙扎也不哭,任憑自己被拖過去,其實是一心的不樂意。

「現在睡覺,」埃洛依斯說,喘著粗氣。「閉上眼睛……聽見沒有,給我閉上。」

拉蒙娜閉上了眼睛。

埃洛依斯走到開關前,啪地把燈關掉。不過她在門口站了她一會兒。接著,突然,她在黑暗中朝床頭櫃沖了過去,膝蓋撞在床腳上,只是注意力太集中也沒覺得疼。她拿起拉蒙娜的眼鏡,雙手捏著,把它貼向自己的臉頰。眼淚順著臉流了下來,打濕了鏡片。「可憐的威格利大叔,」她一遍又一遍地說。最後,她把眼鏡放回到床頭柜上,這回是鏡片朝下。

她彎下身來,有中斷過程站不穩,開始把拉蒙娜床上的毯子往裡掖了掖,拉蒙娜醒著呢。她在哭而且已經哭了好一會兒了。埃洛依斯吻了拉蒙娜的嘴,淚水口水混在了一起,她把孩子眼前的頭髮撩撩開,接著便走出房間。

她下樓去,此刻腳步已是踉踉蹌蹌的了,她弄醒了瑪麗·簡。

「那是誰?誰?呃?」瑪麗·簡說,騰地在躺椅上坐直了身子。

「瑪麗·簡。聽著,求求你了,」埃洛依斯說,一邊抽噎著。「你記得咱們念大學一年級的時候,我穿過的那件在博伊斯買的棕黃色的長裙嗎,米里亞姆·鮑爾告訴我紐約沒有再穿這類衣服了,我整整哭了一夜,記得嗎?」埃洛依斯搖晃著瑪麗·簡的胳膊。「我那會兒是個好姑娘,」她懇求地問,「我那會兒是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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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YLASH 發表於 2010-1-30 02:58 | 只看該作者
【塞林格《九故事》】 《就在跟愛斯基摩人開戰之前》

接連五個星期六的上午,吉尼·曼諾克斯都跟她在貝斯霍爾小姐學校的同班同學塞利納·格拉夫一起,在東區網球場打網球。吉尼毫不掩飾地認為,在貝斯霍爾小姐的學校里——這所學校明擺著全都是大號的討厭鬼——而塞利納更個特大號的討厭鬼,但同時她又從沒聽說過有人能像塞利納那樣帶來一筒又一筒嶄新的網球。莫非塞利納她爸是造網球的不成。(有一天吃晚飯時,為了讓曼諾克斯全家長點見識,吉尼描繪出一幅格拉夫家用餐時的景象;說是那兒有個她得挑不出一點毛病的僕人,他來到每位就餐者的左側,送上的並非一杯番茄汁,而是一筒網球。)可是,每回打完球,都是先送塞利納到她家門口下車,而全部的計程車車費卻由吉尼一個人來出——哪一回都是這樣——這事讓吉尼很痛快。何況出了網球場坐計程車而不是乘公共汽車回家還是塞利納的主意。到了第五個星期六,計程車開始沿著約克大街向北行駛時,吉尼突然發難了。
「嗨,塞利納……」
「什麼事?」塞利納問,她正忙著用一隻手在計程車地板上摸來摸去。「我找不到我的網球拍套子了!」她呻吟著說。
儘管5月天氣已經很暖和,兩個姑娘還是在短球褲外面套了一件薄大衣。
「你把它塞在衣服口袋裡了,」吉尼說。「嗨,聽我說——」
「噢,上帝!你真是救了我一命!」
「聽著,」吉尼說,根本不想聽塞利納的甜言蜜語。
「什麼事兒?」
吉尼決定直截了當把話挑明。計程車快到塞利納住的那條街了。「我今天不想再一個人出全部的車費了,」她說。「我又不是百萬富翁,你知道的。」
塞利納先是覺得驚奇,接下去則是感到受了傷害。「我不是每回都出一半的車錢嗎?」她問,顯得挺冤枉似的。
「沒有,」吉尼不客氣地說。「你就頭一個星期付了一半。那還是上個月月初的事。以後就一次也沒有付過。我不是想斤斤計較,可是事實上我一星期就靠那四十五塊錢活著。這筆錢我得用來——」
「球每回都是我帶來的,不是嗎?」塞利納挺不高興地說。
有時候,吉尼真想把塞利納宰了。「那是你爸爸自個兒做的,反正差不多就是這麼回事,」她說。「這些球不用你花一個子兒,而我卻得出錢為你每一件小——」
「行了,行了。」塞利納說,聲音很響而且擺出一副不必再談的模樣,以使自己顯得佔了上風。她很不耐煩似的摸遍了大衣的每一隻口袋。「我只有三十五分,」她冷冰冰地說。「夠了吧?」
「不夠。對不起,你欠我的是一元六十一分。我可記著賬呢,關於每一次的——」
「那我還得上樓去跟我媽要呢。就不能等到星期一啦?早知道你喜歡這樣我是可以帶著錢去體育館的。」
塞利納的態度毫無妥協的餘地。
「不行,」吉尼說。「我今晚必須去看電影。我得用錢。」
兩個姑娘都憋著氣,一言不發,各自往自己一邊的窗外望著,直到車子在塞利納所住的公寓前停下。接著,坐在靠便道一邊的塞利納鑽出汽車。她只讓汽車門留下一道縫,便輕快地而且是故作姿態地走進公寓樓,就像是去拜訪好萊塢的大亨似的。吉尼臉都氣紅了,付了車費。接著她收拾起自己的打球用具——網拍、毛巾,還有遮陽帽,緊跟在塞利納的後面。十五歲的吉尼大約身高五英尺九英寸,穿9-B號網球鞋,她走進門廳時,自己也覺得她雙橡皮跟球鞋太次,充分暴露出她是個一眼就能看出的業餘生手。她這模樣使塞利納都不想看她,寧願把雙眼盯住在電梯頂頭的指示燈上。
「這下子你就欠我一塊九了,」吉尼說,一邊大步朝電梯走去。
塞利納扭過頭來。「沒準你會感到有趣,」她說,「我媽正病得厲害呢。」
「她怎麼啦?」
「她可以說是得了肺炎,如果你以為我喜歡就為了錢的事去打擾她……「塞利納盡了最大的努力沉著地說出了這半句話。
事實上,吉尼情緒上已經為這個消息稍稍受了點影響,不管它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實的,但是還沒到使她心軟的地步。「又不是我把病傳染給她的,」她說,跟著塞利納進了電梯。
塞利納按響她家套間的門鈴,兩個姑娘給讓了進去——或者不如說,門讓人朝里一拉任其半開著——開門的是個黑人女傭,看來塞利納平時都跟她不搭話。吉尼把她的打網球用具扔在門廳的一把椅子上,跟著塞利納往前走。進了起居間,塞利納轉過身來說,「你在這兒等一會兒好嗎?我說不定還得叫醒媽媽什麼的呢。」
「好吧,」吉尼說,一屁股朝沙發上坐下去。
「我怎麼也沒想到你居然會為一點點小事這麼小氣,」塞利納說,她生氣得很,用了「小氣」這個詞兒,但是膽子還不夠大,沒有在語氣上加以強調。
「現在你知道了吧,」吉尼說,打開放在她面前的一本《時尚》雜誌。在塞利納離開房間之前她一直都保持著這個姿勢,然後才把它放回到收音機的頂上。她環顧了一下房間,在自己的想像中把傢具都作了重新安排,那幾隻檯燈得扔掉,那些假花得撤走。在她看來,這個房間醜陋不堪——錢花得不少卻俗氣得像蹩腳乾酪。
突然,一個男人的聲音從公寓另一頭傳出來,「埃里克?那是你嗎?」
吉尼猜想這準是塞利納的哥哥,此人她從末見到過。她叉起自己修長的雙腿,把大衣下擺拉過膝蓋,等著。
一個戴眼鏡,穿著睡衣睡褲,光著腳,嘴張開著的年輕人闖了進來。「哦, 我還以為是埃里克呢, 我的天,」他說。他沒有站住,繼續以他極不像樣的步勢穿過房間,把什麼東西摟緊在自己狹窄的胸口前面。他在沙發空著的那頭坐下。「我剛把我倒霉的手指割破了,」他挺激動地說。他看著吉尼像是早已想到她會坐在那兒似的。「你割破過手指嗎?一直深到骨頭那兒什麼的?」他問。他吵吵鬧鬧的大嗓門裡有一種真正懇求的聲調,彷彿吉尼只要一回答,就可以免得他一個人出頭獨自受罪似的。
吉尼盯著他看。「嗯,倒沒一直割到骨頭,」她說,割是割傷過的。「他是她見到過的模樣最最可笑的男孩,或是男人了——到底該歸到哪一類還真不好說。他的頭髮睡得亂蓬蓬的。稀稀落落的黃鬍子有兩三天沒颳了。他顯得——怎麼說呢,挺傻的。」你是怎麼割傷的?」她問。
他正鬆開下巴低頭盯看著自己受傷的手指。「什麼?」他說。
「你是怎麼割傷的呢?」
「媽的,我要知道才怪呢,」他說,語氣里顯得要回答這個問題那真是難上加難。「我方才在那隻臭紙簍里尋找什麼東西,那裡卻滿是些刮臉的刀子。」
「你是塞利納的哥哥?」吉尼問道。
「是的。天哪,我要流血致死了。別走開。沒準我得輸好多血呢。」
「你抹葯了嗎?」
塞利納的哥哥把他的傷口從胸前往外伸伸,不再擋住好讓吉尼看清楚。「就蓋了他媽的一些手紙,」他說。「想止住血。刮臉刮破時也是這樣做的。」他又看了看吉尼。「你是誰?」他問。「那蠢姑娘的朋友?」
「我們是同一班級的。」
「是嗎?你叫什麼名字?」
「弗吉尼亞·曼諾克斯。」
「你就是吉尼?」他說,透過眼鏡斜瞟了她一眼,「你是吉尼·曼諾克斯?」
「是的,」吉尼說,把她交叉的腿放平。
塞利納的哥哥的眼光又轉回到自己的手指上去,顯然,對他來說房間里只有這才是真正值得自己注意的焦點。「我認得你姐姐,」他毫無熱情地說。「他媽的勢利鬼一個。」
吉尼像只貓似的拱起了自己的背。「你說誰是勢利鬼?」
「你聽得清清楚楚的。」
「她不是勢利鬼!」
「她不是才怪呢。她是大王。是勢利鬼堆里的大勢利鬼。」
吉尼看著他抬起手指朝好幾層手紙底下的傷口窺去。
「你連我的姐姐都不認識。」
「我怎麼不認識。」
「她叫什麼名字?前面那個叫什麼?」吉尼問道。
「瓊唄……大瓊勢利鬼。」
吉尼不吭聲了。「她長得什麼模樣?」突然,她又問道。
沒有回答。
「她長得什麼模樣啊?」吉尼重複了句。
「要是她長和有自己以為一半的那麼好看,那就算撞上大運了,」塞利納的哥哥說。
吉尼暗自覺得,這樣的回答倒挺有趣,有點水平。」我可從沒聽她提到過你嘛,「她說。
「這就讓我太擔心了。這可讓我擔心得活不成了呢。」
「再說,她反正也訂了婚了,「吉尼說,盯看著他,」她下個月就要結婚了。」
「跟誰?」他問,頭抬了起來。
吉尼充分利用他抬起了頭的這個機會。「反正不是你認得的什麼人。」
他又重新去撥弄自己的急救措施。「我可憐他,」他說。
吉尼嗤之以鼻。
「血仍然流得很厲害呢。你看我是不是該上點葯呢?上什麼葯好?紅藥水行嗎?」
「碘酒更好一些,」吉尼說。接著,覺得自己的回答在這樣的情況下未免太客氣了,又加了一句。「對那樣的刀傷紅藥水根本不起作用。」
「為什麼不?道理何在?」
「對那樣的傷一點用也沒有,反正就是沒用。你得用碘酒。」
他看著吉尼。「不過上碘酒珂疼喲,是不是?」他問。「疼得讓人受不了吧。」
「疼是疼,」吉尼說,「可是總不至於讓你疼得死過去什麼的吧。」
塞利納的哥哥顯然對吉尼的口氣根本不在意。他的注意力又轉回到自己手指上去。「疼我可不喜歡,」他說。
「沒人喜歡疼。」
他點點頭表示同意。「是啊,」他說。
吉尼看著他有一分鐘。「別碰它了,」她突然說。
就像受到電擊似的,塞利納的哥哥猛地縮回他那隻未受傷的手。他稍稍坐直了些——或者不如說,身子稍往下縮了一些。他望著房間另一端的一件什麼東西。那張邋裡邋遢的臉上出現一種幾乎是夢幻般的神情。他用那隻末受傷食指的指甲去剔門牙縫,剔出了一粒食屑,他轉向吉尼。「恰嘎啦?」他問。
「什麼?」
「問你吃過午飯了嗎?」
吉尼搖搖頭。「我回家再吃,」她說。「我回到家媽媽總給我準備她午飯的。」
「我房間里還有半塊雞肉三明治。你要吃嗎?我可一點兒也沒碰過。」
「不要,謝謝你。真的。」
「你剛打過網球,這絕對錯不了,你就不餓?」
「倒不是那麼回事,」吉尼說,又叉起了她的雙腿。「只不過我回到家我媽媽總是把午飯準備好了。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吃不上她會發脾氣的。」
塞利納的哥哥像是接受了這個解釋。至少,他點了點頭,目光轉了開去。可是突然他又扭過頭來。「來杯牛奶怎麼樣?」他說。
「不了,謝謝……不管怎麼說,還是謝謝你。」
他心不在焉地彎下腰去,撓了撓沒穿襪子的腳踝。「她要嫁的那傢伙叫什麼來著?」
「你是說瓊吧?」吉尼說。「叫,迪克·赫夫納。」
塞利納的哥哥仍然在撓他的腳踝。
「他是海軍的一個少校,」吉尼說。
「大買賣嘛。「
吉尼格格地笑了。她看著他把腳踝都撓紅了。到他開始用指甲把腿肚子上裂開的一小片皮刮下來時,她不再看了。
「你在哪兒認識瓊的?」她問。「我在家裡和別處都從沒見到過你嘛。」
「壓根兒就沒去過你們那鬼家。」
吉尼等著,可是這句話之後就沒有下文了。「那你是在哪兒遇到她的呢?」她問。
「在聚會上。」他說。
「在一次聚會上?什麼時候?」
「我可說不清了。是1942年的聖誕節吧。」他用兩根手指從睡衣胸前口袋裡夾出一根香煙,看去像是睡覺時被壓過的。「把那邊的火柴扔給我行不行?」他說。吉尼把身邊桌子上的一小盒火柴遞給他。他連彎曲的香煙都不捏捏直便將它點燃,接著又把用過的那根火柴放回到小盒裡去。他頭往後一仰,慢慢地從嘴裡吐出一大口煙,然後又把煙吸回到鼻孔里去。他繼續以這種「法國式吸入法」抽煙。非常可能,這不是靠在沙發上顯示的某種特技表演,而是一個在某段時間裡沒準曾試著用左手刮鬍子的青年人那種想讓人知道他個人能達成什麼成就的炫耀。
「為什麼瓊是勢利鬼?」
「為什麼?因為她就是。我他媽的怎麼會知道為什麼?」
「得,不守我問的是你為什麼說她是?」
他有氣無力地轉向她。「聽著。我他媽的給她寫過八封信。八封呢。她連一封也沒有回。」
吉尼遲疑了一下。「呃,說不定她那會兒正忙。」
「是啊。忙。忙得他媽的像一隻海狸。」
「你說話非得帶那麼多髒話不行嗎?」吉尼問道。
「我他媽的就是非說不可。」
吉尼格格地笑了。「說實在的,你認識她有多處啦?」她問。
「時間夠長的。」
「哎,我的意思是你給打過電話什麼的嗎?我的意思是你打過電話什麼的沒有?」
「那倒沒有。」
「嗨,我的天。如果你從來沒給她打過電話什麼的——」
「我沒法打,老天在上!」
「幹嗎沒法?」吉尼說。
「那會兒我不在紐約。」
「噢!那你在哪兒?」
「我嗎?在俄亥俄。」
「噢,是上大學嗎?」
「不是,退學了。」
「噢,那你在部隊里?」
「不是。」塞利納的哥哥用捏著香煙的手敲擊左胸。「這滴答響的玩意兒不行,」他說。
「你的心臟,你是說?」吉尼說。「它怎麼啦?」
「我也說不上它他媽的有什麼問題。我小時候得過風濕熱。這兒他媽的疼——」
「那麼,你是不是不應該抽煙?我是說你是不是該戒煙什麼的?醫生告訴過我的——」
「哎呀,他們就會說別這別那,」他說。
吉尼控制住了自己。但只忍住很短的瞬間。「你在俄亥俄幹什麼來著?」她問。
「我嗎?在一家該死的飛機工廠里幹活。」
「你干過?」吉尼說。「你喜歡那活兒嗎?」
「『你喜歡那活兒嗎?』」他模仿地說。「我喜歡。我特愛飛機。它們是那麼精巧絕倫。」
吉尼此刻已經過於投入,以致都沒覺出他是在說反話。「你在那兒幹了多久?在哪家飛機廠?」「我說不上來,老天在上。三十七個月吧。」他站起來朝窗口走去。他朝底下的街道看去,一邊用大拇指蹭刮自己的脊背。「瞧瞧他們,」他說。「十足的大傻瓜。」
「誰?」吉尼說。
「我說不上來。個個都是。」
「如果你讓手指這麼往下垂,它又要開始流血了,」吉尼說。
他聽從了她的話。他把自己的左腳放到窗座上,把受傷的那隻手擱在橫著的大腿上。他繼續朝下面街道看去。「這些人全都上他媽的徵兵局去的,」他說。「我們挨下來就要跟愛斯基摩人開戰了。知道不?」
「跟誰?」吉尼說。
「愛斯基摩人……豎起你的耳朵行不行,老天爺呀。」
「為什麼跟愛斯基摩人?」
「為什麼我可說不上來。我他媽的怎麼會知道?這一回所有的老傢伙都得上戰場了。六十上下的老傢伙。除了六十上下的,別人都去不了,「他說。」理由就是讓老傢伙早點兒死。……這筆買賣大賺了。」
「你反正是不用去的了,」吉尼說,她也沒什麼用意只不過是說句實話罷了,可是話還沒說完她就明白自己說了句不合適的話。
「我知道,」他急急地說,一面把腳從窗座上放下來。他把窗子抬起一條縫,將煙屁股朝街上彈去。接著他轉身,但轉到窗前就停住了。「嗨,幫我個忙。那傢伙來了,你能不能告訴他我一會兒就好。我最要緊的是得刮刮臉。行嗎?」
吉尼點點頭。
「你要我催催塞利納還是怎麼著?她知道你在這兒的吧?」
「哦,她知道我在這兒,」吉尼說。「我不急。謝謝你。」
塞利納的哥哥點了點頭,接著他朝他受傷的手指最後一次地看了許久,彷彿要研究傷口情況能不能允許他回自己房間去。
「你為什麼不用護創膠布貼一下呢?你就沒有膠布這類東西嗎?」
「是沒有,」他說,「哎,不要緊的。」他晃晃悠悠地走出房間。
過了幾秒鐘,他又回來了,帶著那半塊三明治。
「吃了吧,」他說。「味道不錯的。」
「真的,我一點也不——」
「拿著,老天爺。我又沒有投毒什麼的。」
吉尼接過那半塊三明治。「那好,太謝謝你了,」她說。
「是雞肉的,」他說,站在她身邊瞅著她。「是昨兒晚上在一家鬼樣的熟食店買的。」
「看上去不錯。」
「那好,吃了吧。」
吉尼咬了一口。
「是不錯吧,嗯?」
吉尼費勁地咽下去。「非常好,」她說。
塞利納的哥哥點點頭。他心不在焉地掃視房內,撓了撓胸口凹陷處。「嗯,我咂摸我也得去穿衣服了……天哪!門鈴響了。不過你不用慌!」說完他不見了。

剩下她一個人,吉尼沒有站起來,她環顧四周,找個合適的地方扔掉或是藏起三明治。她聽到有人穿過門廳走來。她把三明治往自己運動外套口袋裡一塞。
一個年輕男子,三十剛出頭,不高也不矮,走進房間。他面容沒什麼特點,頭髮留得短短的,西服樣式、領帶花紋也都很普通,讓人看不出他的真實身份。他沒準是一家新聞雜誌社的工作人員,或是正打算去那兒謀職,他可能是個剛從費城的一場戲演出歸來。他也可能是一家律師事務所里的人。
「你好,」他親切地對吉尼說。
「你好。」
「看到富蘭克林了嗎?」他問。
「他在刮臉呢。他告訴我請你等一會兒。他馬上就出來。」
「刮臉。老天。」年輕人看了看自己的手錶。接著他在一張大紅緞子面的椅子上坐下來,蹺起腿,用雙手掩住臉。彷彿他一直很疲倦,或是剛乾完一件很費眼力的工作,他用伸直的手指尖揉揉合上的又目。「這真是我整整一生中最最倒霉的一個下午了,」他說,一邊把手從臉上挪開。他說話時光用喉頭那口氣發聲,好像他真是精疲力竭,連橫膈膜都動不了了。
「出什麼事啦?」吉尼問,朝他看去。
「哦……說來話長了。不是我認識至少上千年的朋友,我是從來不拿自己的不順心事讓他們感到厭煩的。」他目光朦朧,充滿失落感地朝窗口那邊望去。「不過,我今後再也不認為自己對人性有任何最最細微的判斷力了。我這話你可以隨便引用。」
「出什麼事啦?」吉尼重又問了一遍。
「哦,天哪。跟我同住一套公寓房間已有那麼多月那麼多月那麼多月的那個人——我甚至都不想提起他……這個作家,」他得意地添上一句,也許是記起了海明威一部小說里的一個人人所共知的壞透了的人物形象。
「他幹什麼啦?」
「坦白地說,我寧願不立刻進入細節描述,」那年輕人說,他從自己的煙盒裡取出一根煙,沒去理會桌子上的那個透明的保溫煙罐,並且用自己的打火機點燃。他那雙手挺大,看上去既不強有力也不靈活敏感。但是他使用雙手時就彷彿它們本身就具有某種不易控制的藝術衝擊力似的。「我已經下定決心連想都不去想這件事了。可是我實在是太氣憤了,」他說。「我是說從賓夕法尼亞州阿爾土納——或是某個這樣的小地方,冒出來這麼一個卑鄙小人。明擺著他都快要餓死了。我夠好心仁義的——我十足是個好撒瑪利亞人哪——竟把他收容進我的房間,這個絕對縮微的小套間連我自己在裡面都幾乎轉不了身。我把他介紹給我所有的朋友,讓他把他那些討厭的稿紙、香煙屁股、生蘿蔔以及別的亂七八糟的東西塞滿了整個套間。介紹他認識紐約的每一個戲劇界老闆。到洗衣店去取送他那些骯髒的襯衣。這些都還不算——」年輕人打住了話頭。「可是我全部的好心好意和高尚行為,」他又繼續往下說了,「換來的卻是他今天一清早五六點鐘時的不辭而別——連張字條都沒留下——帶走了他那雙下流骯髒的手夠得著的所有東西。」他停下話頭,懶洋洋地繼續抽煙,並從嘴裡吐出一股淡淡的帶噝噝聲音的煙。「我不想說這件事兒。我真的不想。」他朝吉尼身上看過來。「 我喜歡你的外衣,」他說,已經從他椅子里站起身了。他走過來,把吉尼輕便大衣的翻領捏在自己幾根手指之前。「這真可愛。這是戰後我第一次見到的真正好駝絨。我能問問你是在哪兒買的嗎?」
「我媽媽從拿騷帶回來的。」
年輕人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退回到他椅子那邊。「那可是能買到真正好駝絨的為數不多的地方之一。」他坐了下來。「她在那兒呆的時間長嗎?」
「什麼?」吉尼說。
「你母親在那兒呆的時間長不長?我問你是因為我媽媽12月也在那兒,還有1月的上旬。我通常都是跟她一塊兒去的,不過這一年裡事情很亂我根本就抽不開身。」
「我媽媽是2月份去的,」吉尼說。
「太好了。她住在什麼地方?你知道嗎?」
「我和姨住在一起。」
他點了點頭。「我能問你叫什麼名字嗎?我猜你是富蘭克林妹妹的朋友吧?」
「我們是同一班的,」吉尼說,只回答了他的第二個問題。
「你不是塞利納常提到的那位大名鼎鼎的馬克辛吧?」
「不是的,」吉尼說。
那年輕人突然開始用手掌去擦拭他的褲腿口。「我渾身上下都是狗毛,」他說。「母親去華盛頓度周末,把她的狗撂在我的公寓里了。那倒是條蠻有趣的狗,可是那些臭毛病真要不得。你有狗嗎?」
「沒有。」
「老實說,我認為把它們圈在城裡是件殘忍的事。」他不再拂拭了,往後靠著坐好,再次看了看他的手錶。「我從來沒聽說這傢伙哪次準時過。我們要去看科克托的《美女與野獸》,看這部電影你可真得準時。我是說如果你去晚了那整個魅力就全沒了。你看過了嗎?」
「沒有。」
「噢,你可一定得看!我都看了八遍了。那可是純粹的天才之作呀,」他說。「幾個月以來,我一直在想方設法動員富蘭克林去看。」他絕望地搖了搖頭。「他的趣味呀。戰爭期間,我們倆在同一個鬼地方幹活,那孩子硬要拖我去看世界上最最糟糕的影片。我們看了警匪片、西部片、音樂劇——」
「你也在飛機廠干過活嗎?」吉尼問道。
「老天在上,正是這樣。幹了一年一年又一年。咱們不談這個了,好嗎?」
「你也是心臟不好?」
「上帝保佑,沒有什麼不好。咱們敲敲木頭吧[註:有種說法認為用手碰碰木頭可以避邪]。」他兩次敲擊了椅子的扶手。「我的體質可是——」

塞利納走進房間時,吉尼快快地站起身來迎上前去。塞利納已經把短褲換成了一條裙子。在一般情況下,這樣的事會使吉尼很不愉快的。
「真對不起,讓你久等了,「塞利納言不由衷地說,」但我必須等我母親醒過來……你好,埃里克。」
「你好,你好!」
「這錢我還是不收算了,」吉尼說,把嗓子壓得低低的只上塞利納一人能聽見。
「什麼?」
「我方才想了。我的意思是,每回球都是你出的,我把這事兒給忘了。」
「可是人方才說因為我這些球不用花錢買的——」
「送我到門口去吧,」吉尼說,自己先走在頭裡,也沒跟埃里克說聲再見。
「可是我記得你說過,你今晚要去看電影所以需要這筆錢什麼的嘛!」塞利納在門廳里說。
「我太累了,」吉尼說,她彎下腰去撿起她的打網球的用具。「聽著。晚飯後我會給你打個電話。今天晚上你沒什麼特別的事吧?說不定我能上你這兒來。」
塞利納瞪大了眼睛,說了句,「好吧。」
吉尼推開大門,走向電梯。她按了電梯鈴。「我方才見到你哥哥了,」她說。
「你見到啦?他有點兒怪吧?」
「對了,他是幹什麼工作的?」吉尼隨便問道。「他工作了呢還是在做別的事兒?」
「他剛退下來。爸爸要他重新念大學,可是他不願意去。」
「為什麼不願意?」
「我可不知道,他說他年紀太大了什麼的。」
「他有多大?」
「我也說不清楚。二十四吧。」
電梯門開了。「呆會兒我給你打電話!」吉尼說。
出了樓,她往西走,到萊剋星頓去乘公共汽車。走在第三大街和萊剋星頓待之間,她伸手到外衣口袋裡去掏錢包,卻摸到了那半塊三明治。她把它拿出來,把手往下垂,想把三明治扔在街上。但是,她還是放回到兜里。幾年前,她足足用了三天,才把在廢紙簍鋸森屑上發現的一隻復活節死小雞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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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YLASH 發表於 2010-1-30 02:59 | 只看該作者
【塞林格《九故事》】 《下到小船里》

晚秋時節一個小陽春天氣的下午,四點剛過。女僕桑德拉緊抿雙唇,從廚房那臨湖的窗子邊走開,從中午到現在,她這樣做已經不下十五、二十次了。這一回走開時,她不自覺地鬆開又重新繫上她圍裙的帶子,試試對她那肥大的腰身松到什麼程度才算最合適。接著她回到那張搪瓷面的桌子旁,讓自己那穿一身新用人服的身子在斯內爾太太對面座位上坐下。斯內爾太太已經打掃完房間,熨燙她衣服,正準備享用她照例在走一段路去公共汽車站之前要喝的那杯茶。斯內爾太太帽子已經戴好。這依然是那頂有趣的平頂黑氈帽,這帽子她戴了不光是這整個夏天,而且還包括以往的三個夏天——它經歷了多少次熱浪和生活中風風雨雨,也不知在多少塊熨板上被壓過燙過,讓多少個真空吸塵器處理過。那塊「卡內基帽店」的招牌仍然貼在帽子內沿,顏色退了可是(如果可以這樣說的話)還死守著陣地。

「我才不著這份急呢,」桑德拉說,已不知是第五次還是第六次了,這話既是對斯內爾太太也是對她自己說的。「我下定決心不去操心了。我扯得上嗎?」

「一點兒不假,」斯內爾太太說。「我就不著急。我真的沒操這份心。把我的提包遞給我,親愛的。」

一隻真皮提包平放在餐具架上,很破舊了,可是裡面的商標也跟斯內爾太太帽子內沿的那塊同樣顯赫。桑德拉不用站起來就拿得到。她把提包隔著桌子遞過去。斯內爾太太打開包,取出一包帶薄荷味的香煙和一小盒鸛鳥俱樂部發的火柴。

斯內爾太太點燃一根香煙,接著把她的茶杯舉到唇邊,可是她又立即將杯子放回茶碟里去。「這茶若是還不快點涼,我真的要搭不上我的公共汽車了。」她抬眼朝桑德拉看去,只見對面那人正心事重重地沖著牆上成排掛著的銅平底鍋發獃。「快別操心了,」斯內爾太太用命令式地口氣說道。「操心又有啥用?他也許跟他娘說了也許沒說。不就那麼回事嗎。操心又有啥用?」

「我倒不是為這操心,」桑德拉回答說,『「再怎麼著也輪不到我呀。只不過會把你逼瘋的,這孩子悄沒聲息地滿屋子轉。那勁頭。你根本聽不見他的動靜,你懂嗎?我是說任誰也聽不見,你懂嗎?頭兩吧我正剝正豆子——就在這桌子旁——我險些踩著了他的手。他就會在桌子底下。」

「哼,那我也不會為這操心。」

「我的意思是你在他跟前時說每一句話都得掂量掂量,」桑德拉說。「這真能把人逼瘋嘍。」

「這茶我還是沒法喝,」斯內爾太太說。「……那倒真讓人受不了,要是你說每一個字都得掂量,生怕出什麼事的話。」

「真能把人逼瘋嘍!我是有啥說啥。一多半的時間裡我已經是半瘋半癲了。」桑德拉習慣性地撣了撣想像中的膝頭上的麵包屑.她鼻子里哼了一聲:「才四歲大的孩子!」

「他看上去倒是模樣挺俊的孩子,」斯內爾太太說。「那雙棕黃大眼睛跟別的部位。」

桑德拉又哼了一聲。「他那鼻子,長大了也准跟他爸的一個模樣。」她舉起自己的茶杯,毫無困難的喝了起來。「我真明白他們幹嗎整整一個10月都呆在這兒?」她大為不滿地說,一邊把杯子放下。「我是說他們現在任誰連水邊的近處都不去了。女的不去,男的不去,孩子也不去。仨人誰都不去。他們連那條怪船也不再拖出去了。我就不明白他們把好好的鈔票白扔下在這上頭圖什麼了。」

「我不明白的是你怎麼就喝得下你的那杯茶。我連一小口都沒法喝。」

桑德拉怨氣衝天地瞪看著對面的那堵牆。「要是能回城裡去我就太高興了。我不是說笑話。我恨這鬼地方。「我充滿敵意地朝斯內爾太太瞥了一眼。「對你倒合適了,你整年到頭都住這兒。這兒有你來往的熟人,什麼都方便。你不在乎呀。」

「哪怕燙死我也得喝了,」斯內爾太太說,一邊抬起頭來看著電爐上方的那隻鍾。

「要是處在我的地位你會怎麼辦?」桑德拉突然發問。「我是說你會怎麼做?要說實話。」

這種問題正是斯內爾太太會順順噹噹接過去回答的,就像她套一件白鼬皮大衣一樣。她立刻鬆開手中的茶杯。「唔,頭一條,」她說,「我壓根不為這兒的事著急。要說怎麼做,那就是另找一份——」

「我沒著急嘛,」桑德拉打斷道。

「這我知道,可是問我會怎麼做,我肯定先給自己找——」





連接餐廳的轉門被推開,這一家的女主人寶寶·坦納鮑姆走進廚房,她是個矮小,臀部幾乎沒有曲線的二十歲年輕女子,那頭沒有樣式、說不清什麼顏色、發枯的頭髮攏在兩隻耳朵的後面,耳輪倒是特別大。她穿了條齊膝長的牛仔褲,一件高領套頭衫,還穿著短襪和平底船形鞋。雖說她名字起得挺可笑,她哪兒哪兒都算不得漂亮,可是——就以恆久能讓人記住、默默地善解人意、面孔一小塊一小塊分開得很耐看來說——卻不失為一個最終能吸引人的女子。她徑直走到電冰箱前,開開它。在她的雙腿叉開兩手撐住膝蓋朝里張望時,她透過牙縫不成聲調地吹著口哨,還配合以臀部有點放肆、鐘擺般左右扭動的節奏。桑德拉和斯內爾太太都沒做聲。斯內爾太太不慌不忙地將自己的香煙掐滅。

「桑德拉……」

「什麼事,太太?」桑德拉警覺地從斯內爾太太帽子上方望過來。

「泡菜一蹼都沒啦?我想給他捎一塊去。「

「他全吃了,「桑德拉精明地回答。」他昨晚昨睡時吃的。當時也只剩下兩塊了。「

「哦,那好,我上車站再買些來。我尋思沒準能從那條船里把他吸引出來呢。」寶寶關上冰箱門走到臨湖窗口朝外眺望。「們還缺什麼別的?「她在窗子那邊問。

「就缺麵包了。」

「我把你的工錢放在門廳桌子上了,斯內爾太太。謝謝欠了。」

「沒什麼,」斯內爾太太說。「我聽說萊昂內爾愛往外跑。」她短促地笑了一聲。

「敢情真是這樣,」寶寶說,把雙手往後褲兜里插去。

「至少他還不往太遠地兒跑,」斯內爾太太說,又發出一下短促的笑聲。

寶寶在窗前稍稍側過身子,免得自己完全背對這兩個在桌邊坐著的女人。「倒也是,」她說,把幾根頭髮攏到耳後去。她純粹像通報消息似的接著說:「他從兩歲起就經常愛往路上跑。不過從沒跑得特別遠。我想他跑得最遠的一次——至少,在城裡是這樣一——是中央公園的林陰道。離家也才幾個街區。他走得最不遠——或者說最近——的地方就是我們樓房的前門了。他拐到那兒去是想跟他爸爸說聲再見。」

桌邊那兩個女人都笑了。

「林蔭道是紐約人老去溜冰的地方,」桑德拉非常熱心地對斯內爾太太說。「小孩大人都去的。」

「哦!」斯內爾太太說。

「他那時候才三歲。也就是去年的事兒。」寶寶說,一邊從褲子側袋裡摸出一包香煙和一盒火柴。她點燃一根煙,這時,兩人女人都興緻勃勃地看著她。「可熱鬧了。我們弄得整支警察部隊都出動了。」

「他們找到他啦?」

「當然找著了唄!」桑德拉滿臉不屑的表情。「你以為還會怎樣?」

「他們到深夜十一點一刻才找到他的,那是——我的天哪,2月中,我想是。公園裡小孩兒一個影兒也沒有了。只剩下搶劫犯,我琢磨,還有各色各樣的流浪漢和精神病人。他正坐在樂隊演出台的地板上,在一道裂縫上來回滾動彈子。人凍得半死,看樣子——」

「我的上帝!」斯內爾太太說。「他怎麼會這樣干呢?我是說他幹嗎要往外跑呢?」

寶寶朝窗外玻璃吐去一個歪歪扭扭的煙圈。「那天下午公園裡有個孩子不知聽了什麼胡說八道,竟跑到他跟前說,『你很臭呢,小鬼』反正,我們認為他是因為這個才這麼乾的。我也說不清楚,斯內爾太太。我頭腦里一片暈暈糊糊的。「

「他這麼做有多久了?「斯內爾太太問。」我是說他這麼干已經有多長時間了?「

「嗯,從兩歲半起吧,「寶寶報履歷似的說道,」他在我們公寓地下室水池渙散下躲藏過。就在洗衣房裡。他的一個要好的貊——叫內奧米什麼的——跟他說他的熱水瓶里有一條蟲子。反正,這是我們從他嘴裡能掏出的全部情況。「寶寶嘆了口氣,從窗邊走開,手中的香煙還帶著長長的一段煙灰。她朝紗門走去。」我還得再去試上一次,「她說,這就算跟兩個女人道別了。

她們都笑了。

「米爾德里德,「桑德拉一邊仍在笑著,一邊對斯內爾太太說,」再不走你可真的要誤車了。「

寶寶出去后隨手帶上了紗門。





她站在房前草地那片緩坡上,近晚低低、耀眼的夕陽照在她背上。在她前面大約二百碼處,她的兒子萊昂內爾正坐在父親的小船尾座上。船是拴住的,主帆和前三角帆都卸掉了,此時在水中漂蕩,與伸入湖中森碼頭的盡頭正好形成直角。在五十英尺開外,有塊不知誰丟失或扔掉的滑水板朝天浮在水面上,可是見不到湖上有什麼人們玩樂的船艇了,只能看到一隻朝利奇碼頭駛去的縣裡汽艇的尾部。寶寶發現很奇怪,自己竟難以將眼光固定在萊昂內爾身上。陽光雖然不特別熱,卻非常明亮足以使任何稍遠一些的圖像——一個男孩也好,一條小船也好——看上去幾乎像水裡的一根木棍似的飄忽不不定反光晃眼。幾分鐘后,寶寶乾脆不朝那邊看了。她學大兵的派頭把煙頭往地上一甩,接著朝木碼頭走去。

此時是10月,碼頭木板反射出來的熱氣已不使她的臉覺得太烤了。她邊走邊透過牙縫吹出《肯塔基寶貝》的調子。走到碼頭頂端,她膝蓋關節發出格格聲,在右邊蹲下來,低頭看著萊昂內爾。他離媽媽還不到一枝木槳遠。但是他沒有抬頭來看。

「哎嗬,「寶寶說,」鐵哥們。大海盜。臭狗子。我回來啦。「

萊昂內爾仍然不朝上看,他像是突然想起要顯示一下自己的駕船才能。他把那個不起作用的舵一直扳到右面,然後立刻猛拉回自己身邊來。他目不轉睛地盯著艙面。

「是我呀,」寶寶說。「是艦隊司令坦納鮑姆呢。本姓格拉斯的那位。我視察后舵手來啦。」

終於有了反應。

「你不是什麼副司令。你是個太大,」萊昂內爾說,。「他由於呼吸控制得不對,說出的句子常常至少出現一個停頓,使得他想強調的字聲調非但沒有上升,反倒下降了。寶寶不僅是在聽,更像是在密切注視著他的聲音。

「誰跟你說的?誰告訴你我不是司令?」

萊昂內爾回答了,但是聲音輕得聽不見。

「誰?」寶寶說。

「爸爸。

寶寶仍然蹲著,此時伸出一隻手穿過兩腿之間的V字形空當,撐在碼頭地板上以保持身子平衡。「你爹是她樣的,「她說,「但他大概是我認識的人里最大的旱鴨子了。一點兒不錯,我進港后是位太太——這是真的。可是我真正的職業最初、最終和永遠絕對是——」

「你不是什麼艦隊司,」萊昂內爾說。

「對不起,你說什麼?」

「你不是艦隊司令。你一直都是太太。」

一時間兩都不吱聲了。萊昂內爾乘機再次試著去改變小船的航向——他操舵的姿勢是兩隻胳膊全趴在那上面。他穿著卡其布顏色的短褲和一件乾淨的白T恤,胸前染印有鴕鳥傑羅姆拉提琴的圖畫。他皮膚曬得黝黑,他的頭地發在顏色、質地上都幾乎跟母親的一模一樣,發頂讓太陽曬得都有點退色了。

「好多人都以為我不是艦隊司令,」寶寶說,一邊盯看著他。「那是因為我沒有到處亂吹。」她邊保持著平衡,邊從褲子側兜里摸出香煙和火柴。「我幾乎從來也不去跟別人談論我軍階的事兒。特別是那些我和他們說話時連看都不看我的小男孩。我那樣做會影響我正在上升的前程的。」她沒有點煙,卻突然站直身子,直得都有點過了頭,接著她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圍成一個橢圓形圈兒,放到嘴邊,竟然——像吹玩具笛似的——發出了有點像軍號那樣的聲音。萊昂內爾頓時抬起了頭。很可能他也清楚這號聲是假的,但他顯得還是很為為感到感到振奮;他的嘴巴不由自主地張開了。寶寶將這曲調——它是「熄燈號」與「起床號」的混合體——一連吹了三遍,當中沒有任何停頓。接著,又鄭重其事地朝湖對岸行了個軍禮。當她終於重新在碼頭邊蹲下來時,她像是深感後悔,因為方才在老百姓和小男孩面前竟顯示出對海軍傳統的威儀如此激動,未免失態。她朝湖的不太寬的水平線凝望了片刻,接著又似乎想起自己在這兒絕不是獨自一人。她朝下——很莊重地——瞥了萊昂內爾一眼,孩子的嘴還沒合攏來。「那是一種秘密的軍號曲調,只有艦隊司令才允許聽的。」她點燃香煙,又將火柴吹得飄出一股引人遐思的又細又長的煙柱,火柴給吹滅了。「要是有人知道我讓你聽到這號聲——」她搖了搖頭。她又重新將她那像在看六分儀的眼睛對準著水平線。

「再來一次。」

「絕對不行。」

「為什麼?」

寶寶聳聳肩膀。「頭一條,這兒附近低級軍官太多了。」她改變了自己的姿勢,採取了一種盤腿式的角速度蹲坐法。她把短襪拉拉高。「不過,我要告訴你我會怎麼做,」她說,挺一本正經的。「如果你告訴我你幹嗎往外跑,我就把所有的秘密軍號曲都吹給你聽,怎麼樣?」

萊昂內爾立即把眼光垂下,重新對著甲板。「不行。」他說。

「為什麼不行?」

「因為。」

「因為什麼?」

「因為我願意,」萊昂內爾說,扳了一下舵柄以加重語氣。





寶寶遮擋住右邊的臉,那兒的太陽很刺眼。「你跟我說過你不再跑的,」她說,「咱們談好的,你告訴我你不再跑了。你答應我的。」

萊昂內爾回答了一聲,但輕得聽不見。

「什麼?」寶寶說。

「我沒答應過。」

「啊,答應的,你答應過的。你非常明確地答應的。」

萊昂內爾又去扳他小船的舵了。「你說你是艦隊司令,」他說,「你的艦隊又在哪呢?」

「我的艦隊嘛,我很高興你問這個問題,」寶寶說,一邊開始把腳伸到小船里去。

「出去!」萊昂內爾命令道,但是還沒有到尖叫的程度,而且眼睛一直是朝下看的。「誰都不許進來。」

「誰都不許嗎?」寶寶的一隻腳已經碰到船頭了。但她順從地縮回到碼頭地面。「任誰都不讓進嗎?」她又回復到她的印度人盤坐姿勢。「為什麼不讓?」

萊昂內爾的回答是完整的一句話,可是仍然聲音不夠大。

「什麼?」寶寶說。

「因為不讓所以不讓。」

寶寶眼睛定定地盯著男孩,足足一分鐘什麼話都沒說。

「聽你這麼說我太難過了,」她終於開口了。「我就是愛上你的船上去呢,沒有你,我悶得慌。我太想你了。一整天我一個人在家,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萊昂內爾這回沒有轉動舵把。他細看把手上的木紋。「你可以眼桑德拉說話呀,」他說。

「桑德拉忙啊,」寶寶說,「再說,我也不想跟桑德拉說話。我想跟你說。我要下到你的船上跟你說。」

「你蹲在那兒也可以說的。」

「不行,我辦不到。距離太遠了。我得挨近了才能說。」

萊昂內爾搖動舵把。「誰也不許進來,」他說。

「什麼?」

「誰也不許進來。」

「她吧,那你能不能在船里告訴我,你為什麼要往外跑?」寶寶問道。「而且在你答應過我再也不跑之後?」

艙板上離後座不遠處放著一副潛泳護目鏡。萊昂內爾一下子答不出話,便用右腳腳趾和二腳趾去夾護目鏡的帶子,然後用腳靈活、迅速地一挑,把潛水鏡甩出了舷邊。護目鏡立刻沉入水中。

「好哇。幹得漂亮,」寶寶說。「那眼鏡可是你韋布叔叔的。哦,他這回可該高興了。」她又吸了口煙。「護目鏡最早還是屬於你西摩伯伯的呢。」

「我管不著。」

「我瞧出來了。我知道你滿不在乎,」寶寶說。她的煙在她的手指間形成一個奇特的夾角;眼看香煙要燒到她指關節一個凹處了。她突然感到燙手,便鬆開煙頭,讓它往湖面落去。接著她從一隻側兜里摸出一樣東西。那是一包什麼,紙牌般大小,白紙包著,用綠緞帶捆紮著。「這是個鑰匙皮包,」她說,覺得孩子眼睛抬起來看著她了。「就跟你爸那隻一樣。但是比爸爸的還可以多穿幾隻鑰匙。這上面有十個鑰匙圈呢。」

萊昂內爾放開舵把,身子往前傾,他出雙手作出抓取狀。「扔過來。」他說。「行不?」

「咱們先都坐好不動,寶貝兒。我還得稍微考慮考慮。我照說是應該把鑰匙串兒扔到湖裡去的。」

萊昂內爾張開嘴瞪視著媽媽。他又合上了嘴。「那是我的嘛,」他說,語氣一點點弱下去,沒那麼理直氣壯了。

寶寶向下看著他,聳了聳肩膀。「我管不著。」

萊昂內爾身子慢慢地往後坐正,一邊瞅著他母親,一邊手往後伸去夠舵把。他雙眼流露出徹底的領悟力,他母親早就預料到會那樣的。

「拿去吧。」寶寶把那個包包往船上他身上扔去。包包不偏不斜地落到他的大腿上。

他看著腿上的包包,撿起來,捏在手裡,看看,然後一撥——從身體側面——把它撥進湖中。接著他馬上抬起頭來看寶寶,眼裡噙含著的不是對抗情緒而是淚水。很快,他那張嘴一癟,扭曲成一個橫寫的「8」字,他放聲哭開了。

寶寶站起身來,小心翼翼地,就像在劇院里腿坐麻的人那樣,然後讓身子落到小船里去。不一會兒,她已經坐進後座,把那水手抱在膝上,一邊搖著他一邊吻他的後頸,並且還告訴他:「水手不哭的,乘寶貝。水手永遠都不哭。除非他們的船快沉了。或者是遇到海難,在救生筏上吃盡苦頭,連喝的水都沒有除非是——」

「桑德拉——跟斯美爾太太[1]我爸是個又大——又臭的——開克[2]。」

寶寶抽縮了一下,動作小得僅僅能察覺,可是她把男孩從膝上舉起,讓他在自己面前站住,又把他的頭髮從前額往後捋了捋。「她說了,是嗎?」她說道。

萊昂內爾強調地上下點點頭。他挨近了些 ,仍然在哭,站在母親兩腿之間。

「哎,這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寶寶說,把孩子抱攏在自己雙臂雙腿間那兩個「V」字形里。「這還不是世界上最最糟糕的事呢。」她輕輕咬著孩子的耳朵邊緣。「你知道『開克』是什麼嗎,親愛的?」

萊昂內爾一下子不是不願意說便是說不出來。不過,等哭泣所帶來的抽噎稍稍緩和了些后,他還是開口了。他是對著寶寶溫暖的脖勁說的,給捂住了但總算可以聽清楚。「是那種能飛上天的東西,」他說,「用一根線拴住的。」[3]

為了想把孩子看得更清楚,寶寶把兒子稍稍推開些。接著她把一隻動作挺猛的手伸進他褲子的后襠,讓孩子吃驚不小,但幾乎也就在同時,她把手抽了回來,一本正經地幫他把襯衫掖到褲子里去。「跟你說咱們要幹什麼,」她說。「咱們開車到鎮上去,買點泡菜,再買點麵包,咱們在車子里把泡菜吃了,然後開車到車站去接爸爸,接下來咱們把爸爸接回家,讓他帶我們坐船。你幫爸爸把帆扛到這兒來。好不好?」

「好的,」萊昂內爾說。

他們不是慢慢走回家去的,他們來了一次賽跑。萊昂內爾贏了。





[1]:孩子太小,將「斯內爾」說成「斯美爾」(Smell),「smell」有「氣味」「臭味」的意思。

[2]:「開克」(Kike),美俚語,是對猶太人的貶稱。

[3]:「Kike」與「Kite」(風箏)讀音相近,小孩不懂前者之意誤將兩詞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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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林格《九故事》】 《嘴唇美麗而我的雙眸澄碧》

電話鈴響起時,灰白頭髮的男人問姑娘,口氣里還稍稍帶著幾分恭敬,她是不是覺得他還是不接為好。姑娘像是從遠處聽到他說話似的,她把臉轉向他,一隻眼睛——給光照著的那隻——緊閉,那隻張開的眼睛,儘管有點讓人看不透,卻是特別的大,而且湛藍湛藍的幾乎像是到了紫色的地步。灰發男人催她快著點兒,於是她抬起右前臂,僅僅沒有慢到給人一種在應付差事的感覺.她用左手把前額上的頭髮往後掠掠,說道:"上帝啊.我也不知道.我是說你想會是怎麼回事?"灰發男人說他認為接與不接都不會有多大差別,接著便把自己的左手插到姑娘支撐身體的胳膊底下肘部前面點的地方,將幾隻手指往前挪,在她前臂與胸口之間那片溫暖的區域里開拓空間.他用右手去夠話筒.為了快些拿到話筒,他只得將身子往上坐了坐,這就使倉皇後腦勺輕輕觸到燈罩的一角.在那一瞬間,燈光使他那頭幾乎已成白色的頭髮顯得特別輝煌,如果不說是特別充滿動感的話.雖然頭髮此刻有些凌亂,但顯然是剛理過的,_或者不如說,是新"做"過的.後頸與鬢角處按傳統方式剪得短短的,但兩側與頂部的頭髮卻留得比一般都顯得長,而且,事實上,是"很有點氣派"了."喂?"他用洪亮的聲音對著電話問.姑娘繼續用一隻胳膊支起身子,看著他.她那雙眼睛與其說是很警惕或猜疑,倒不如說僅僅是睜得很大,主要是在顯示出它們本身的大小與顏色.
一個男人的聲音從電話線那頭傳了過來,這聲音石頭般死板,卻有點粗魯,在目前這樣的情況下幾乎是節奏快得有點讓人反感."是李嗎?我吵醒你了嗎?"
灰發男子眼光快快地朝左邊那姑娘掃了一眼."是誰呀?"他問."是阿瑟嗎?"
"是啊——我吵醒你了吧?」
「沒有,沒有。我在床上看書呢。出什麼事了嗎?」
「你能肯定我沒吵醒你?沒說假話?」
「沒有,沒有——絕對沒有,」灰發男子說,「事實上,我一天平均也就胡亂睡上四個小時——」
「我給你去電話的原因是,李啊,你有沒有碰巧看過瓊安妮是什麼時候離開的?你有沒有注意她是不是跟埃倫博根兩口子一起離開的?你正好注意到了嗎?」
灰發男子再次朝左邊看去,可是這回眼光掃得高了一些,沒看那姑娘,她這會兒正像個年輕、藍眼睛的愛爾蘭警察那樣盯看著他呢。「沒有,我沒注意,阿瑟,」他說,眼光看著房間昏暗的遠處,那是牆壁與天花板的接連處。「她沒跟你一起離開嗎?」
「沒有,基督啊,沒有。那麼說,你根本沒見到她離開了?」
「嗯,沒有,我確實是沒有見到,阿瑟,」灰發男子說。「說實在的,我整個晚上實際上什麼都沒見到。我剛出門,就給纏住了,好長時間都擺脫不開,給那個法國傻瓜還是維也納傻瓜——誰知道到底是什麼地方的人呢。他娘的每一個這號外國佬都眼睛瞪得老大,就等著一個子兒不出,享受免費法律諮詢呢。怎麼了?出什麼大事了?瓊安妮不見了嗎?」
「噢,基督。誰知道呢?我可不知道。你知道她灌足了酒一心要走的時候會怎麼樣吧。我不清楚。她也許只是——」
「你給埃倫博根家打電話了嗎?」灰頭髮的人問道。
「噢,他們還沒回家,我不清楚。基督啊,我他媽的就拿得准一件事:我是徹底把腦力都耗盡了。我不開玩笑。我這回確實是當真的。我完了。五年哪。基督呀。」
「好啦,先盡量寬寬心,好不好,阿瑟,」灰頭髮說。「首先,如果我沒看錯埃倫博根夫婦的話,他們很可能是一起跳上輛計程車上村子[註:格林威治村,紐約地名,是藝術家、作家聚居之處]去呆上幾個鐘頭了。他們仨沒準會砰地一推門闖回——」
「我有這麼個感覺,她方才也許是到廚房對某個狗雜種下功夫去了。我只不過是有這種感覺。她灌足了酒總要到廚房跟某個混小子摟摟抱抱的。我算是完了。我對天起誓這回絕對不是開玩笑。足足五個年頭——」
「你現在在哪兒,阿瑟?」灰頭髮問。「在家裡嗎?」
「是啊,在家裡。家,可愛的家。基督啊。」
「好了,你就盡量放鬆一點——你現在的狀態是——喝多了,還是怎麼的?」
「我不知道。我他媽的怎麼會知道呢?」
「好了,哎,聽著。放鬆些,就是要放鬆,」灰頭髮說,「你知道埃倫博根夫婦脾氣的,老天爺呀。可能是出了什麼事,他們可能誤了他們的末班火車。他們仨沒準下一分鐘就會闖進你家門,興高采烈,一股夜總會的——」
「他們是開車去的。」
「你怎麼知道的?」
「給他們看孩子的姑娘唄。我跟她進行了幾番很叫人開竅的談話。我們關係鐵得很呢。都成了一個豆莢里的兩顆豆子了。」
「很好。很好。不過那又怎麼樣呢?你坐坐穩,放鬆一會兒,行嗎?」灰頭髮的男人說。「他們三個沒準下一分鐘就翩然駕到呢。信我的話好了。你是了解利昂娜脾氣的。[註:應是埃倫博根太太]。我不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這些人一旦來到紐約就全會染上這種康涅狄格賤骨頭病。你是知道的。」
「是啊。我知道。我知道。不過,我仍然不明白。」
「你當然是明白的。用用你的想像力嘛。那兩口子沒準是生拉硬拽,把瓊安妮——」
「聽著,瓊安妮從來不需要誰把她拉拽到哪兒去。別給我灌輸這一套鬼道理。」
「沒人想給你灌輸什麼呀,阿瑟,」灰頭髮心平氣和地說。
「我知道。我知道!原諒我。基督呀,我真是昏了頭了。說真的,我的確沒有把你從夢中吵醒嗎?」
「真吵醒我會告訴你的,阿瑟,」灰頭髮說。他下意識地把左手從姑娘前臂與胸口間抽出來。「嗨,阿瑟。你想聽聽我的勸告嗎?」他說。他把緊靠話筒的電話線在手指間捻來捻去。「我這是認真的。你想聽聽勸告嗎?」
「唉,我也說不上來。基督啊。我在耽誤你時間了。我幹嗎不幹脆把我的——」
「就聽一分鐘,」灰頭髮說,「首先——我一點也不開玩笑,懂嗎——趕快上床,安靜下來。給自己調好一大杯香噴噴的睡前酒,然後鑽進——」
「前酒!逗我了吧?基督啊,剛才這兩個倒霉的小時里我都往肚子里灌了大約一誇脫那玩意兒了。睡前還喝啊!我此刻像上了石膏似的連動都——」
「好吧,好吧。那就上床吧,」灰頭髮說。「別多想了——聽到了嗎?老實說,坐著干著急又有什麼用呢?」
「是啊,我懂。我連操心都操心,天哪,可是這女的沒法叫人相信!我對天起誓。我對天起誓她這人沒法叫人相信。你相信她的程度只能相當於扔出去一隻——我也說不上來扔出去的是什麼。唉——,有什麼用呢?我都快發瘋了。」
「行了。別再想這事了,聽話。忘了它,好嗎?你先儘力把這一切從腦子裡清出去,就算幫我一個忙,行不?」灰頭髮說。「依我看,你是在——我真是這麼想的,你是在給自己背上一座大山——」
「你知道我在幹什麼嗎?你知道我在幹什麼嗎?我都沒臉告訴你,可是你知道我幾乎每天晚上都他媽的幹什麼嗎?我下班回家的時候?你知道嗎?」
「阿瑟,聽著,這不是一個——」
「等一等——我跟你說了吧,好的。實際上我不得不強壓著自己的不去打開公寓里他媽的每一個壁櫃的門——我對天起誓。我每天晚上回家,真怕會在這兒那兒找到藏起來的一個個狗雜種。開電梯的小子啦。送外賣的小子啦。警察啦——」
「好了。好了。咱們還是盡量放鬆一些,阿瑟,」灰頭髮的人說。他猛地朝右瞥了一眼,那裡有根晚上早些時候點著的香煙平放在煙灰缸上。可是顯然早就熄滅了,他也沒有拿起來。「首先,」他對著電話說,「我告訴過你多少多少遍了,阿瑟,這正是你鑄成最大錯誤的關鍵所在。欠知道你幹了什麼嗎?你原意聽我講你幹了什麼嗎?你跟走偏了——我這麼說是非常認真的,懂嗎——你確實是路走偏了所以在折磨自己。實際上,真的是你,在誘導瓊安妮——」他打斷了話頭。「你他媽真是福氣碰到了她這麼個了不起的孩子。我真是那麼想的。你對這孩子完全不說一句好話,儘管她有這麼高的趣味——或者說是頭腦,天哪,為了這一點——」
「頭腦!你在開玩笑吧?她他媽的一眯頭腦都沒有!她是個動物!」
灰頭髮的人,他的鼻孔在翕動,像是要深深吸一口氣。「我們全都是動物,」他說,「從根本上說,我們全都是動物。」
「我們才他媽的不是呢。我他媽的就不是。我也許是一個愚蠢腐敗的二十世紀的狗崽子,可是我不是動物。別給我來這套。我不是動物。」
「我說,阿瑟,這樣說話是不是讓我們——」
「頭腦。耶穌啊,你知道情況有多可笑嗎?她以為自己他媽的挺有學問呢。這正是好笑之處,這正是滑稽之處。她看報紙的戲劇版,她看電視節目看得眼睛都快瞎了——以為這一來她就有學問了。你知道我娶到的是誰嗎?你想知道我娶回家的是什麼人嗎?我娶的是當今最偉大最具潛力,有待發現的女演員女小說家和女心理分析家,而且是紐約全能的他媽的沒受到欣賞的名人兼天才。這你原來不知道吧,是吧?基督呀,這真可笑我都想一刀把我的喉嚨給切了。哥倫比亞附校的一位包法利夫人呀。包法——」
「誰?」灰頭髮問,聽上去有點惱怒。
「包法利夫人還上《電視欣賞》課呢。上帝啊,你要是知道多麼——」
「行了,行了。你知道這樣說下去咱們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灰頭髮說。他轉過頭去向那個姑娘做了個手勢,將兩根手指放在自己嘴邊,意思是給他一根煙。「首先,」他說,對準了話筒,你也算是個絕頂聰明的人,可是你行事既不老練又簡直像個普通老百姓。「他把身子坐直,好讓那姑娘能從他身後伸手過去夠到香煙。」我不是在開玩笑。這表現在你的私人生活上,也表現在你的——」
「頭腦。噢,我的天,真要了我的命了!偉大的基督啊!你可曾聽到過她形容別人——某個男人,我指的是?什麼時候你沒事兒做時,就算幫我一個忙,讓她給你形容一下某個男人。她把她看到的每一個男人都描寫成『極有魅力』。哪怕是最最老、最最不起眼、最最油滑的——」
「行了,阿瑟,」灰頭髮很不高興地厲聲說。「說這有什麼用。一點兒用也沒有。」他從姑娘手裡接過一根煙。姑娘點燃了兩根。「順便問問,」他說,把煙從兩個鼻孔里噴出來,「今天你的事辦得怎麼樣?」
「什麼?」
「你今天的事情辦得怎麼樣?」灰頭髮重複了一遍。「你的案件辦得如何了?」
「哦,基督!我不知道。糟透了。在我正開始作最後陳述的前兩分鐘,原告的辯護律師,那個利斯貝格,把那個瘋瘋癲癲的女清潔工傳進庭來,還帶著一摞床單作為證據——上面都是臭蟲污跡。基督啊!」
「後來怎麼樣?你輸啦?」灰頭髮問,又吸了口煙。
「你知道法官席上坐的是誰?是『維多利奧大娘』。這傢伙幹嗎跟我過不去,我到死也弄不明白了。我連嘴都還沒張開他就劈頭蓋臉壓過來了。跟這樣的傢伙是無理可喻的,根本就說不清。」
灰頭髮扭過頭去看看那姑娘在幹什麼。她已捏起煙灰缸,要把它放在兩人中間。「你是輸了,那麼說,還是怎的?」他對著話筒說。
「什麼?」
「我說,你是不是輸了?」
「是啊。我本打算告訴你的。可是晚會上亂鬨哄的,我沒找到機會。你認為二世[註:從下文看大約是斯坦利老頭之子。原文是「Junior」]會大發雷霆嗎?倒不是我會有任何一點點在乎,不過你覺得怎麼樣?認為他會嗎?」
灰頭髮用左手在煙灰缸邊緣上蹭了蹭他那根煙上的灰燼。「我不認為他非得要大發雷霆不可,阿瑟,」他平平靜靜地說。「不過,幾率非常之大的是,他也不見得會對這事興高采烈。你知道,我們代理這三家倒霉旅館有多處了嗎?斯坦利老頭本人開創整個——」
「我知道,我知道。二世告訴我至少有五十遍了。這是我一輩子聽到的最最美妙的故事之一。是的,我是輸了那場倒霉官司。可是得說清楚,那可不是我的錯。第一,這瘋子維多利奧整個審判過程中給我設下圈套。然後那傻大姐女清潔工讓大家傳看被單,上面都是臭蟲的——」
「沒有人說是你的錯,阿瑟,」灰頭髮說。「你方才問二世會不會大發雷霆,我對此有何看法。我就給你一個坦白——」
「我知道——我知道那……其實我也不清楚。管它呢。反正我可以重新進軍隊的。我告訴你這個了嗎?」
灰頭髮再次把頭朝姑娘轉過去,也許是讓她看看,自己的表情是如何的剋制,甚至都像修鍊得很好的苦行僧了。可是姑娘錯過了看這張臉。她方才膝蓋一動碰翻了煙灰缸,此刻正匆匆忙忙用手指把煙灰撮作便於收拾的一小堆;她抬眼看他恰好慢了一秒鐘。「不,你沒說過,阿瑟,」他對著話筒說。
「是啊.我可以去的.我還沒想好。自然,這個主意我並不是特別熱衷,能不去我也就不去了。不過我說不定只好去。我還說不上來,至少,那是一種解脫。如果軍隊能發還我那頂小頭盔、我的又寬又大的寫字桌以及我那頂可愛的大蚊帳,也許就不必——」
「我真想往你那腦瓜袋裡塞點理智進去,夥計,這就是我想乾的,」灰頭髮說。「照說你是他媽的——眾人眼裡的一個聰明人哪,怎麼說話十足像個孩子。我這樣說完全是真心誠意的。你讓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攙雜在一起,讓它們滾雪球般滾到一個程度,它們就在你腦子裡占著他媽的絕對統治地位,因此你就全然不能勝任一丁點兒——」
「我早就該離開她的。你知道吧?去年夏天我就該把事情了結的,當時我剛真正開始滾這個雪球——你知道的吧?你知道我為什麼沒有這麼做?你想不想知道我為什麼不做?」
「阿瑟,看在基督的份上。咱們這麼談一點結果都不會有的。」
「等一等。讓我來告訴你為什麼!你想知道我為什麼沒幹?我可以把準確的答案告訴你。因為我替她感到難過。這就是全部簡單真理。我替她感到難過。」
「這個嘛,我不大了解。我是說我無權發表意見,」灰頭髮說。「不過,在我看來,有件事你似乎忘了,那就是瓊安妮已經是個成年女人了。我不了解,不過在我看來——」
「成年女人!你瘋了嗎?她是個成年小孩,我的天哪!聽著,我正要刮鬍子——好好聽著+我正要刮鬍子,突然之間她從公寓的最遠的一端喊我。我就得去看看出了什麼事——我鬍子正刮到一半,我那張倒霉的臉上滿是泡沫。你知道她為什麼叫我?她想問,我是不是覺得她腦袋瓜子挺好使。我對上天起誓。她不可救藥了,我告訴你吧。她睡著時我認真觀察過她,我知道我在說什麼。相信我好了。」
「嗯,這事兒你應該了解得比——我是說我不宜發表意見,」灰頭髮的人說。「但是,問題是,媽的,你根本沒做任何建設性的事來——」
「我們是錯誤的結合,就是這麼回事。說穿了就是如此。我們錯誤結合錯到家了。你知道她需要的是什麼嗎?她需要有個粗壯高大、不愛吭聲的狗雜種,隔上一陣走過來把她揍得人事不省——揍完了又走回去繼續看報。她需要的就是這個。對她來說我他媽的太軟弱了。我們結婚時我就知道這點了——我對天起誓,當時我就明白了。你鬼精靈,你從來不結婚,不過人們結婚之前,他們腦子裡偶爾人閃過一些想法,預見到婚後會出現什麼情景。我忽略了這檔子事。我忽略了自己也得閃念閃念。我太軟弱了。基本情況大體上就是這樣。」
「你不是軟弱!你只不過是不動腦子,」灰頭髮說,從姑娘手裡接過一根新點燃的香煙。
「我當然是軟弱!我當然是軟弱!他娘的,我是不是軟弱我自己清楚!如果不是我軟弱,你以為我還會讓所有的事搞一團糟嗎——啊,說這些有什麼用?我當然是軟弱的……天哪,我讓你一整夜沒法睡覺了。你幹嗎不把電話對我啪地一摔呢?我說的是實話。你掛上得了。」
「我可不想啪地對你摔電話,阿瑟。我願意幫助你,總要儘儘心吧,」灰頭髮說。「實際上,你是你自己最大的——」
她不尊重我。她甚至都不愛我,老實說。基本上——把話說穿了——我也不再愛她了。我也說不清楚。我愛,也不愛。這沒準兒。總是起伏不定。基督啊!每回我下定決心要採取行動了,我們總因為事到外面去吃飯,我們約好在什麼地方見面,她戴著白手套什麼的款款走來。我說不清楚。或者是我會開始想起我們初次駕車去紐黑文看那場子普林斯頓球賽了。我們剛駛離花園大道有一隻車胎就癟了,天氣冷得邪門,我拾掇倒霉的車胎時她給我打著手電筒——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我說不清楚。或者是我開始想起——基督啊,這挺不好意思的——我開始想起我們開始來往時我獻給她的那首狗屁詩歌。『玫瑰般我的膚色而且雪白,嘴唇美麗而我的雙眸澄碧。』基督啊,真讓人不好意思——這詩總讓我想起她。她眼睛不是綠顏色的——她那雙眼睛像他媽的海貝殼,我的老天——可是這詩還是讓我想起她……我說不清楚,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我都昏了頭了。朝我摔電話吧,你幹嗎不摔?我不開玩笑。」
灰頭髮那人清了清嗓子,說道,「我不想對你掛斷電話,阿瑟。只有一件——」
「她有一回給我買了一身套服。用她自己的錢。這事我眼你說過嗎?」
「沒有,我——」
「她徑直走進特里普照勒時裝店,我想是這家,買了下來。我甚至都沒跟她一起去。我是說,她還有一些他媽的蠻不錯的素質的。她笑的是,那套衣服還不壞。我只需臀圍處收小一點——我說是褲子——再改改短就行了。我是說她有些蠻不錯的素質。」
灰頭髮又聽了片刻。接著,他突然轉向姑娘。他對她看了一眼,雖然只是短短的一瞥,但是充分告訴她電話那一頭突然發生了什麼。「哎,阿瑟。聽著。這樣做不會有任何好處。我是認真的。喂,聽著。我這麼說可是誠心誠意的。你能不能像個正常人尋阿斗,脫掉衣服上床睡覺?好好放鬆自己,行嗎?瓊安妮說不定兩分鐘以內就會回家的。你不想讓她瞧見你這副樣子吧。對嗎?該死的埃倫博根兩口子沒準會跟她一起闖進來。你總不想讓這麼多人看到你這副模樣吧,是不是?」他聽著。「阿瑟?你聽見我說的話嗎?」
「你沒使得我一夜沒睡,」灰頭髮說。「快別這麼想。我不是跟你說過,我每晚平均也就睡四個小時嘛。只要辦得到,我想做的是,夥計,就是幫助你。」他聽著。「阿瑟?你在那兒嗎?」
「是的。我在。聽著。反正我也弄得你沒法再睡了。我能上你那兒去喝上一杯嗎?你不在乎吧?」
灰頭髮那人把身子坐坐直,把沒拿電話的那隻手按在頭頂上,說:「現在嗎?你不在乎吧?」
「對啊。我是說如果你不反對的話。我只呆一分鐘。我只不過是想在什麼地方坐上一坐——我說不清楚。這樣行嗎?」
「行啊,不過問題是我不認為你應該來,阿瑟,」灰頭髮說,同時把按在頭頂上的手放了下來。「我的意思是你來我再歡迎不過,可是我確實認為你應該做的就是穩坐家中,放鬆自己,等瓊安妮翩然來到。你要做的就是在她翩然而至時正好在現場。我說得對呢,還是不對?」
「是啊。我說不清楚。我對天起誓,我說不上來。」
「嗨,我呆清楚,我非常非常清楚,」灰頭髮說。「我說,幹嗎你不立刻跳上床去,放鬆自己,過一會兒,倘若你真的想,就給我打個電話。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跟人談談的話。還有千萬別著急。這才是最重要的。聽到我的話啦?現在你願意這麼做嗎?」
「好吧。」
灰頭髮的人把話筒在耳朵邊繼續放了一會兒,然後將它放回到機子上。
「他說什麼來著?」姑娘緊接著問他。
他把他那根煙從煙灰缸里挑出來——也就是說,從一堆吸過和吸了一半的煙頭中挑出來。他長長地吸了一口,說,「他要過來喝杯酒。」
「天哪!你是怎麼說的?」姑娘問。
「你不是聽到我的話了嘛,」灰頭髮那人說,眼睛看著她。「你聽得見我的話的。不是嗎?」他把煙掐滅了。
「你方才真了不起。絕對了不起,」姑娘說,注視著他。「天哪,我覺得自己真像是條狗!」
「哼,」灰頭髮說,「是夠對付的。我不知道自己有這麼了不起。」
「你是了不起。你真是神了,」姑娘說,「我都癱了。我絕對是癱了。你瞧瞧我!」
灰頭髮的人看著她。「嗨,說實在的,這局面是夠難纏的,」他說。「我的意思是這整個局面是那麼奇特甚至都沒——」
「親愛的——真對不起,」姑娘急匆匆地說,一邊身子往前傴去。「我想你是著火了。」她用幾隻手指的指肚在他手背上快快地拂了一下。「沒事兒。只不過是一點點煙灰。」她身子靠了回去。「不。你方才真了不起,」她說。「上帝啊,我覺得自己純粹是一條狗!」
「呣,局面確實是非常非常扎手。那傢伙顯然是在經受一場絕對的——」
電話鈴猛地響起。
"灰頭髮男人說了聲"基督啊!"但不等鈴第二次響他就拿起話筒."喂?"他對著放射說.
"李嗎?你睡著啦?"
"不,沒有."
「聽著,我只是尋思你一定很想知道。瓊安妮剛剛回到家了。」
「什麼?」灰頭髮那人說,把左手搭在眼睛上方,雖然燈是在他的身後。
「是啊。她剛大搖大擺回來了。就在我跟你通話后的十秒鐘。我只是覺得乘刀上廁所該給你去個電話。聽著,真是萬分感激。李,我不是開玩笑——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你還沒睡著吧,啊?」
「沒,沒有。我正要——沒有,沒有,」灰頭髮說,手仍然搭在眼睛上方。他清了清嗓子。
「是的。事情顯然是這樣,利昂娜喝得爛醉如泥,隨著便他媽的號啕大哭起來,鮑勃要瓊安妮跟他們一起出去上哪喝杯什麼來安定神經。我說不清楚,你是明白的。亂成了一團。總之,後來她回家了。真是亂到家了。說實在的,我想都是因為這該死的紐約。我想也許我們應該這樣做:如果一切順利,我們沒準得在康涅狄格州給自己找一小塊小地方。倒不一定非得特別遠,只要遠得讓我們能他媽的過正常生活就行。我是說她非常喜歡這種點花草什麼的。要是她有自己他媽的花園什麼的她沒準會樂得發瘋。明白我的意思嗎?我的意思是,我們在紐約除了一群瘋子之外還認識什麼人?你當然不在其列。就算是正常人也遲早會給逼瘋的。明白我的意思吧?」
灰頭髮沒有回答。擋在手掌後面的一雙眼睛閉得緊緊的。
「不管怎樣,我準備今天晚上跟她談談這件事。或者,也許明天。她仍然有些醉。我的意思是她從根本上講還是個非常不錯的孩子,如果我們有機會把我們的事情稍稍處理得好一些,那麼至少該試一試,否則豈不是他媽的太蠢了。我這麼做的時候,我也打算把這件糟透了的臭蟲案子理理順。我一直在考慮。我方才就在琢磨,李。你覺得怎樣,如果我當初走進去親自跟二世談一談,我本可以——」
「隊瑟,如果你介意的話,我很想——」
「我的意思是我不想讓你以為我又給你重新打電話什麼的是因為我擔心我那混帳法律事務之類的事。我不擔心。我的基本意思是,看在基督的分上,我最最不擔心的就是這個。我只是想,要是我不費什麼心思就能把二世的事擺平,那我不這樣做豈不是個大傻——」
「聽著,阿瑟,」灰頭髮打斷了對方的話,把手從他臉上移開,「我忽然覺得頭疼得要命。我不知道這毛病是怎麼得的。我們就先談到這裡好不好?明天早上咱們再談——行嗎?」他又聽了片刻,然後掛上電話。
姑娘馬上又去跟他說話,可是他沒有回答。他從煙灰缸撿起一根點燃的香煙——這根是姑娘的——開始往嘴邊送去,可是香煙從他手指間滑脫下來。姑娘想在燒著別的東西之前幫他拾起來,可是他卻告訴她看在基督的分上坐著別動,於是姑娘抽回了自己的手。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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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YLASH 發表於 2010-1-30 03:05 | 只看該作者
《為埃斯米而作——既有愛也有污穢凄苦》

就在不久前,我收到一份航空寄來的請柬,邀請我參加4月18日在英國舉行的一次婚禮。這倒是個我願意為之付了些代價去參加的婚禮,剛收到請柬時,我原以為沒準真的能出國一趟,坐飛機去,花多少錢倒是無所謂。可是,後來在跟我太太(那可是個頭腦冷靜得出奇的女子)仔細研究之後,我們決定不去了——因為,別的先不說,我岳母早就打算4月下旬來我們家住上兩周,我把這碴兒給全忘了。我的確是有些日子沒見到格倫徹媽媽了,她又年紀不小了。都五十八了。(她逮誰都先提這檔子事。)

  雖然如此,不管參加還是不參加,我想自己決非那種為給婚禮助興連丁點力氣都不肯出的人。因此,我還是打起精神草草寫下一些說明情況的札記,是關於大約六年前我認識的這位新娘的一些情況的。倘若我的札記會使我從未見過的新郎有幾分鐘感到不舒服,那我也不在乎。我本來就不打算討任何人的喜歡。至於教訓誰指導誰就更非我的本意了。

  1944年4月,大約有六十名美軍士兵在英國德文郡英國情報部門辦的一個有點專門性質的訓練班接受準備反攻的訓練,我就是其中之一。現在回想起來,我覺得我們這六十個人倒有個非常一致的共同點,那就是沒一個合群的。我們基本上都是愛寫信的那種人,除了工作上的話之外,我們彼此之間講的一般話題是問別人有沒有富餘的墨水。要是有既不寫信也不上課的時候,那就各干各的。我的習慣是,逢到天氣晴朗,就到附近鄉下景色不錯的地方去散步。陰雨天呢,就找個乾爽的地方看書,常常離乒乓球桌很近,球拍都幾乎掄得到我。

  訓練班持續了三個星期,結束的一天是星期天,那天雨下得真不小。根據計劃,這最後一天傍晚七點鐘,我們全體人員要乘火車去倫敦,有小道消息說我們將分別要插進為D日[1] 登陸而集結的步兵師和空降師。那天下午三點鐘,我已把我全部東西打進背囊,其中包括一隻盛滿我從大洋彼岸帶過來的書籍的裝防毒面具的帆包袋。(面具我幾個星期前就已從茅利塔尼亞號一個舷窗扔出去了,我非常清楚要是敵人一旦真的施放毒氣,我是絕對來不及把這勞什子戴到臉上去的。)我記得自己在我們那座長拱形活動房子一端的窗前站了很久,凝視著凄風苦雨,右手食指隱隱約約有點痒痒想扳槍,但也僅僅有那麼點兒意思罷了。我能聽見背後許多枝鋼筆在許多張「勝利信箋」[2] 上刮擦的很沒有戰友氣氛的沙沙聲。突然,我從窗邊走開,腦子裡沒什麼特別打算,我穿上我的雨衣,圍上開司米圍巾,穿上套鞋,戴上羊毛手套和海外兵團的軍帽(到今天仍有人對我說,我戴的角度與眾不同——兩邊都拉得較低可以蓋住雙耳上端)。接著,我把自己的手錶與廁所里的鐘對了一下,便從小山上那條長長的、濕漉漉鵝卵石路往下走,進入小鎮。周圍電光閃閃我全然不顧。要是該讓雷電打死,想躲也躲不開。

  市鎮中心也許是周遭最潮濕的地方了,我在一座教堂門前停下看布告牌,我多半是被寫在黑紙上的白數碼字吸引住了,但也沒準因為在軍隊里呆了三年,我已經看告示看上癮了。布告牌上說,三點一刻要進行兒童唱詩練習。我看看我的手錶,又抬頭再看布告。在一張用圖釘固定的紙上開列了該來參加排練的兒童的名字。我站在雨地里把所有的名字都看了一遍,然後走進教堂。

  長椅上散坐著十幾個成年人,有幾個膝上放著一雙底朝上的小號雨鞋。我直著走,在第一排上坐了下來,講台上緊挨著坐在三排座椅上的是二十來個孩子,多半是女孩,年紀大約七歲到十三歲。我坐下時,唱詩班的指導,一個穿花呢套裝的高高大大的女人,正關照孩子們在唱歌時嘴要張大一些。有誰聽過,她問道,一隻可愛的小鳥兒在唱好聽的歌兒時,竟敢不把它那小嘴張得大大、大大、大大的呢?顯然,沒一個人聽說過。因為回瞪著她的都是一張張沒有表情、木獃獃的臉。她接下去又說,她要求她班上所有的孩子都充分領會他們所唱的歌詞的意思,而不要像沒有腦子的鸚鵡那樣,光是從嘴巴里發出聲音。這以後她吹定音笛定了個調,於是孩子們像一群未成年的舉重運動員似的,把他們的讚美詩歌本舉到胸前。

  他們唱時是沒有樂器伴奏的——或者,在此刻的情況下,更準確的說法是,沒有任何干擾。他們的聲音優美,毫不裝腔作勢,幾乎達到這樣一個水平:倘若聽的是一個比我宗教意識多少強一些的人,那麼無需多加想像,也會感受到天國的境界了吧。有兩三個年齡最小的孩子節奏上稍稍有些滯后,但算不得什麼毛病,會稍感不夠完美的,大概只有作曲家的母親了吧。我以前沒聽到過這首讚美詩,但我不斷地希望它有十來節歌詞,最好長些。我一面聽一面打量孩子們那一張張小臉,但我特別注意的是其中一個的臉,這孩子坐得離我最近,就在第一排最邊的位子上。她大約有十三歲,直直的帶點淺灰色的金髮齊著耳根,前額很精緻秀美,目光倦怠,我想,沒準是在點數到場的人吧。她的聲音可以很清晰地與其他孩子的區別開,這不僅僅是因為她坐得離我最近。她進入高音區時一點也不費勁,音質極美,音也很准,自然而然地在合唱中起著帶頭作用。然而這位年輕女士卻對自己的歌唱才能稍稍有點感到厭煩,或者僅僅是對時間與環境有所不滿;我發現有兩回她在換唱另一段歌詞的間歇時打了哈欠。那是有修養的女士的打法,嘴巴是閉著的,但是你不會看不出來;她的鼻翅泄露了秘密。

  讚美詩一唱完,那位合唱指導立即長篇大論地說起來,對牧師佈道時腿腳靜不下來嘴巴閉不起來的孩子一一作了評述。我尋思排練的演唱部分到此已告一段落,不等指導刺耳的教訓聲把孩子歌唱散發出的魅力破壞殆盡,便站起身來走出教堂。

  雨下得比方才更大了。我沿著街往前走,透過窗子看看紅十字會的娛樂廳,只見士兵們三三兩兩地站在房間深處的咖啡櫃檯前面,而且,即使隔著玻璃,我也能聽見另一個房間傳出乒乓球的劈劈啪啪聲。我走到街對面,進了一家平民開的茶室,那裡除了一個中年的女招待之外再無別人,看她樣子,像是更願接待一個雨衣不濕的顧客的。我儘可能小心地將雨衣在一個枝形衣架上掛好,然後在一張桌子邊上坐下,要了茶和肉桂吐司。這是我一整天頭一次跟人說話,接下去我搜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包括雨衣口袋,終於找到兩封可以重讀的舊信,一封是我妻子寫來的,告訴我第88街那家施拉夫店鋪服務質量大不如前了;另一封是我岳母寄來的,她讓我一得空走出「軍營」,就儘快給她寄些開司米毛線去。

  我第一杯茶還沒喝完,唱詩時我打量、傾聽過的那位年輕小姐也走進茶室了。她的頭髮濕透了,兩個耳輪都露了出來。同她一起來的是個非常小的男孩,顯然是她弟弟,弟弟的帽子被她用兩個手指一捏提走,彷彿那是實驗室里的一件標本似的。在後面壓陣的是一個看上去挺精明能幹的婦女,戴一頂疲塌塌的平頂帽子——多半是他們的家庭女教師了。那位唱詩班的歌手一邊走一邊脫下外衣,並且選定了一張桌子——位置不錯,從我的觀點看,因為就在我正前方十英尺不到的地方。她和家庭女教師坐了下來。那小男孩,他大概有五歲,卻還不打算安定下來。他身子一縮把海軍衫脫掉,隨手一扔;接著,他以天生搗蛋鬼不動聲色的表情,開始淘氣,他有條不紊地故意惹家庭女教師生氣,好幾次把自己的椅子推進又推出,還眼睛瞄過去觀察她的臉。家庭女教師一直壓低聲音給他發出兩三道命令,實際上就是要他別再瞎鬧,但是只是在他姐姐發話了他才走回來,把他那小屁股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他一把將餐巾抓過來扣在自己腦袋上。他姐姐取下來把餐巾攤開,替他鋪開在他膝頭上。

  大約在我們的茶端上來的時候,唱詩班歌手發現我的眼光在打量她們這幾個人。她也回看我,還是以她那種清點屋子人頭的目光,接著,她突然向我展露了一個很小,很矜持的笑容。它卻出奇地燦爛,有時侯某些淺淺的、含蓄的笑也會讓人覺得特別溫暖的。我也回報了一個微笑,遠沒有她的動人,因為我得抿緊上唇,免得露出兩顆門牙之間的一道黑縫,那是美國軍醫給我補牙臨時塞上的煤一般黑的填充物。讓我料不到的是,緊接著,這位年輕的小姐已經以很令人歆羨的姿勢站立在我的桌旁了。她穿的是一條蘇格蘭花呢裙子——坎貝爾花呢,我想是。在我看來,一位非常年輕的姑娘在一個沒完沒了的下雨天穿這樣的衣服,那真是太美妙了。「我還以為美國人對茶是瞧不上的呢,」她說。

  她說這話倒不是賣弄聰明,而是想弄清事實或是弄清百分比什麼的。我回答說,我們美國人也有除了茶別的什麼都不喝的。我問她願不願意同我一起坐一會兒。

  「謝謝你,」她說。「也許我只能坐一小會兒。」

  我站起身替她拉出一把椅子,我對面的那把,她在椅子前面四分之一處坐下,脊背挺得直直的,很自然也很優美。我走回到——幾乎是急匆匆趕回去的——我的椅子那裡,一心想接上讓我打斷了的談話。但是我坐下后,卻又想不起該說什麼了。我又笑了笑,仍然極力不讓我的煤黑色的填補物露出來。我說這樣的壞天氣出來真夠糟糕的。

  「是的,是夠糟的,」我的客人說,聲音一個個字清清楚楚,顯然不是個愛閑聊碎嘴子的人。她把手指平放在桌子邊緣上,像個做降神術的人似的,但是,幾乎緊接著,又把雙手拳了攏來——她的指甲是給啃嗑掉的,一直咬到肉根處,她戴了一隻手錶,是軍用的那種,看上去幾乎像是飛機駕駛員的精密計時器了。表面對於她纖細的手腕來說實在是太大了。「你來看我們的唱詩排練了,」她平平淡淡地說。「我方才瞧見你了。」

  我說我確實去了,而且從合唱中聽出了她的聲音,我說我認為她有一副非常好的嗓子。

  她點點頭。「我知道,我將來要做一名職業歌唱家的。」

  「真的?是唱歌劇嗎?」

  「我的天,不是的。我要在廣播電台上唱爵士,掙大堆大堆的錢。然後,到三十歲,我就退休並且住到俄亥俄的一個牧場上去。」她用手掌摁了摁濕漉漉頭髮的頂端。「俄亥俄你熟嗎?」她說。

  我說我有幾次坐火車經過這個州,但是不真正熟悉。我問她要不要吃一片肉桂吐司。

  「不了,謝謝你,」她說。「我食量真跟一隻小鳥的差不多。」

  我自己咬了一口吐司,告訴她俄亥俄有不少荒涼的野地。

  「我知道。我遇到的一個美國人跟我說過。你是我遇到的第十一個美國人。」

  她的家庭女教師這時使勁給她做手勢,叫她回到自己桌子去——意思是別再打擾別人了。我的客人卻若無其事地把她的椅子挪動了一兩英寸,讓自己的脊背完全阻隔了從自己桌子那邊可能再傳過來的任何聯絡信息。「你是在山上那所秘密情報學校受訓的吧,是不是?」她冷冷地問道。

  我跟旁人一樣懂得要保密,便告訴她我因為身體不好才來德文郡的。

  「真的呀,」她說,「我可不是昨天才出生的小娃娃,你懂嗎?」

  我說她當然不是的,這錯不了。有片刻工夫,我徑自喝茶。我逐漸有點感到自己的坐姿不太好,便在椅子上稍稍坐直一些。

  「作為一個美國人,你好像還是比較聰明的,」我的客人若有所思地說。

  我告訴她,如果細細琢磨,說出這樣的話未免有些妄自尊大小瞧別人,我相信這樣做與她的人品不大相稱。

  她臉紅了——這又是在自動提醒我有點不注意社交禮儀了。「嗯。我見到的大多數美國人行為跟動物差不多。他們永遠彼此打打鬧鬧,還出口傷人,還有——你知道有一個美國人幹了什麼嗎?」

  我搖搖頭。

  「有一個美國人把一隻空威士忌酒瓶扔進我姨媽的窗子。幸好那窗子是開著的。你覺得這件事做得很聰明嗎?」

  那當然是不特別聰明,不過我沒有這麼說。我說在世界各地,許多大兵都遠離家鄉,只有極少數才在生活中獲得比較多的補償。我說我想大多數人對這一點都是會理解的。

  「也許是吧,」我的客人說,沒有什麼信心。她再次把手舉到濕頭髮那兒,摸到幾綹軟疲疲的金髮,想讓它們蓋住自己露出的耳輪。「我頭髮濕透了,」她說。「我難看死了。」她對我看了一眼。「乾的時候我的頭髮是打卷的。」

  「我看得出來。看得出你頭髮是打卷的。」

  「不是真的捲成一個個捲兒,而是挺有波浪形的,」她說。「你結婚了嗎?」

  我說我結婚了。

  她點點頭。「你深深愛著你的妻子嗎?是不是我太關心別人的私人問題了?」

  我說她太過分的時候我會說的。

  她把擺在桌子上的手和手腕又向前伸了伸,我記得曾想對她戴的那隻錶盤巨大的手錶作出點表示——比如說建議她不如把表系在腰上。

  「一般說,我這人不特別合群,」她說,同時把眼光對著我似乎想知道我究竟懂不懂這個詞兒的意思,我沒有作出任何錶示,正面或反面的都沒有。「我坐過來純粹是因為我覺得你看上去太孤單了。你有一張極其敏感的臉。」

  我告訴她她說得很對,我方才確實是感到孤單,我非常高興她能坐過來。

  「我正在訓練讓自己能有更多的同情心。我姨媽說我這人非常冷,」她說著又去摁自己的頭頂了。「我同我姨媽一起住。她是一個極其和善的人。自從我母親去世后,只要力所能及,她總想盡辦法讓查爾斯和我覺得適應。」

  「我很高興。」

  「母親是一個絕頂聰明的人。有優美的情操,在許多方面都是這樣。」她以一種前所未有的炯炯目光盯看著我。「你覺得我這人非常冷冰冰嗎?」

  我告訴她決非如此——事實上,是恰恰相反。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她,也問了她怎麼稱呼。

  她猶豫了一下。「我前面的名字是埃斯米。我想暫時先不告訴你我的全名。我有一個封號,你會讓封號給震住的。美國人都這樣,你明白吧。」

  我說我想自己還不至於會這樣,不過既然如此,先不透露封號也許是個好主意。

  就在此時,我覺得有誰在我的脖頸後面噴熱氣。我頭一轉,險些兒和埃斯米年幼的弟弟鼻子跟鼻子撞在一起。他不理我,卻用刺耳的尖嗓門對他姐姐說:「梅格利小姐讓你馬上回去把茶喝了!」口信傳達完了以後,他就退到了我右面他姐姐和我之間的一把椅子上去。我非常感興趣地打量著他。他顯得很神氣,穿一條棕色的設得蘭呢短褲,一件藏青色的運動服,裡面是白襯衫,還打著條紋領帶。他用一雙大大的綠眼睛盯看著我。「為什麼電影里的人都側著臉接吻?」他問。

  「側著臉?」我說。這個問題小時候也曾困惑過我,我說我猜是因為演員的鼻子都太大,所以沒法正面接吻。

  「他的名字是查爾斯,」埃斯米說。「按他的年齡說就算是非常聰明了。」

  「他的眼睛真綠呀。你是不是這樣,查爾斯?」

  查爾斯毫無表情地看了我一眼,我這問題很傻也只配有這樣的回答,接著他在那把椅子里扭上扭下,直到整個身子都藏到了桌子底下,只有他的腦袋像摔跤運動員拱起身子時似的,留在了椅座上。「眼睛是橘紅色的,」他對著天花板說。他撩起桌布的一角,蓋在了他那張漂亮卻毫無表情的臉上。

  「有時侯他聰明可有時侯又不聰明,」埃斯米說。「查爾斯,給我坐好!」

  查爾斯還是那樣呆著。他好像在屏住呼吸。

  「他非常想念我們的父親。他在北非給——殺——害——了。」

  我表示聽到這件事我非常難過。

  埃斯米點點頭。「父親特別喜歡他。」她若有所思地啃起大拇指甲蓋來。「他長得非常像我母親——查爾斯,我指的是,我活脫脫是我父親的樣兒。」她繼續咬她的指甲。「我母親是個感情很豐富的女子。她性格外向。父親性格內向。他們很般配,不過,這也是表面上如此,坦率地說,父親真是需要一位智力上優於母親的女子作伴侶的。他是個天賦很高的才子。」

  我默默地等候著,想聽到更多的情況,可是她不再講了。我低下頭看看查爾斯,此刻他正將半個臉側枕在他的椅子上。當他看到我在注視他時,他便閉上眼睛,假裝睡覺,睡得像小天使般的甜美,接著又把他的舌頭伸出來——他這器官長得出奇——並且發出了在我們美國碰到棒球裁判眼神差勁時準會奉送的大聲倒彩。這吵聲把整個茶室震得夠嗆。

  「別叫了,」埃斯米說,顯然早已習以為常一點不覺得意外了。「他見到一個美國人在排隊買炸魚帶土豆片時這樣喊過,現在他一感到無聊了便這樣干。給我停下,聽見沒有,不然我立刻讓梅格利小姐來管教你。」

  查爾斯把他那雙大眼睛睜著,表示他已經聽到姐姐的威脅了,但除此之外也不顯得特別在乎。他又閉上眼睛,繼續把半邊臉枕在椅座上。

  我發表意見說,也許他應該把這一手——指做鬼臉發怪叫什麼的——留到他能正式使用封號時表演。那是說,如果他也能有封號的話。

  埃斯米瞪著眼睛看了我好一會兒,有點像醫生在診斷病人。「你的幽默感成色差點兒,對不對?」她說——帶著點思念之情。「父親總說我完全沒有幽默感。他說我還不具備條件應付生活的挑戰,因為我缺乏幽默感。」

  我看著她,點燃了一根煙然後說,我認為,遇到要緊關頭時,有沒有幽默感並不起什麼作用。

  「父親說是有用的。」

  她這樣說是出於對親人的信賴,並非真的和我意見相左,於是我就趕緊扭轉話題。我點點頭說,她父親也許是從長遠的觀點看問題,而我則是一時一地地看(這到底什麼意思連我自己都說不清)。

  「查爾斯極其想念父親,」埃斯米沉默片刻之後說道。「父親是一個極其可愛的人。他的相貌又是特別俊美。倒不是說一個人的長相有多麼重要,不過他確實是俊美。以他這麼一個難以逾越的[3] 寬厚平和的人來說,他的目光是極具穿透力的。」

  我點點頭。我說我猜想她父親辭彙量一定異常豐富。

  「哦,是的,相當豐富,」埃斯米說。「他以前是一位檔案收藏家——業餘玩玩的,當然是。」

  正說到這裡,我感到上臂那兒挨了一下挺煩人的拍擊,幾乎能說是挨了一拳了,是查爾斯那個方向打來的,我朝他轉過去,他現在坐的姿勢還算正常,只是一個膝頭窩在身子下面。「一堵牆跟另一堵牆說什麼話了?」他尖叫著問。「這是個謎語!」

  我對著天花板沉思地把眼球轉來轉去,並且大聲地把謎語重複了一遍。接著我作出被難倒的表情,說我認輸了。

  「牆角見!」他用最大音量嚷出了謎底。

  對這場戲最感得意的正是查爾斯自己。他簡直是樂不可支。結果是埃斯米不得不走過來捶他的背,就像對待咳嗽不止的病人那樣。「行了,別鬧了,」她說。她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他不論見到誰都要把同一個謎語說一遍,每回都要瘋上一遍。他一笑就跟犯病似的。好了,快停下來,行不行。」

  「不過,倒是我聽到過的最有意思的謎語之一,」我說,一邊望著查爾斯,他正一點點一點點地平靜下來。聽到我的誇獎之後,他身子在椅子上往下縮了多半截,還用桌布的一角蒙住自己的臉,一直蒙到眼睛下面。接著他用露出來的兩隻眼睛看著我,那裡面充滿了慢慢消退下去的興奮表情以及一種得意神色,因為他掌握一兩個最精彩不過的謎語。

  「我可不可以問一下,你入伍之前是做什麼事的?」埃斯米問我。

  我說我還沒有工作過,我從大學畢業只有一年,不過我總喜歡認為自己是一個寫短篇小說的專業作家。

  她很有禮貌地點了點頭。「發表過嗎?」她問。

  這是一個別人老愛問而我總覺得不好回答的問題,我從不一二三那樣具體回答。我開始解釋,美國的編輯如何只是一夥——

  「我父親文筆很漂亮,」埃斯米打斷我的話。「我保存了一些他的書信,將來給後代人看。」

  我說這主意聽著覺得不錯。我的眼光恰好又落在她那個錶盤極大、像是讀秒器的手錶上。我問她,這表是不是原來屬於她父親的。

  她低下頭,很莊重地看了看自己手腕那兒。「是的,原來是他的,」她說。「是他在查爾斯和我疏散前不久給我的。」她有點不好意思地把雙手從桌面移開,又說,「當然,純粹是為了作個紀念。」她轉移了話題。「如果你什麼時候能專門給我寫一篇小說,我會感到十分榮幸的。我可是個貪婪的讀者呢。」

  我告訴她,如果寫得出我一定會寫的。我說,不過說來慚愧,我絕不是一個多產作家。

  「並不需要特別多產的嘛!只要寫一篇不孩子氣不那麼傻的就行。」她想了一想。「我偏愛寫凄苦的小說。」

  「寫什麼的小說?」我說,身子向前倚了倚。

  「污穢的。我對寫凄苦的小說特別感興趣。」

  我正想從她那裡再套出些細節來,可是我感到胳膊上讓查爾斯重重地掐了一下。我轉過頭去,因為疼痛稍稍抽縮了一下。他站在我的右面。「一堵牆跟另一堵牆說什麼了?」他問,態度還挺親熱。

  「這你方才問過他了,」埃斯米說。「好了,別鬧了。」

  查爾斯也不理他姐姐,更把身子踩在我一隻腳上,又把謎面問了一遍。我注意到他的領帶系得有點歪。我幫他弄弄正,接著正視著他的眼睛,假裝問道,「是咱倆牆角見,對吧?」

  話剛出口,我就後悔自己說了。查爾斯的嘴巴耷拉著鬆了開來。我覺得那像是讓我一巴掌揍開的。他從我腳上下來,氣鼓鼓神色凜然地走向自己的桌邊,連頭也沒回。

  「他氣極了,」埃斯米說。「他脾氣很暴躁。我母親總愛慣縱他。我父親是唯一不嬌慣他的人。」

  我繼續望著查爾斯,他已經坐下開始喝他的茶了,用兩隻手抱住杯子。我希望他能轉過頭來,可是他沒有。

  埃斯米站起身來。「Il faut que je parte aussi,」[4] 她說,嘆了口氣。「你懂法語的吧?」

  我從自己坐著的椅子上站起來,感到有些悵然也有些迷惑。埃斯米和我握了握手;她的手,正如我猜測的那樣,是神經質的人的那種,掌心潮滋滋的。我告訴她,用的卻是英語,有她作陪我這段時間過得真是非常愉快。

  她點了點頭。「我料想你會的,」她說。「以我的年齡來說,我算是比較善於跟人交談的。」她又試探地摸摸自己的頭髮。「我頭髮這樣,真是不好意思,」她說。「我的樣子大概很不雅觀吧。」

  「哪裡哪裡!實際上,我覺得不少波紋已經重新出現了。」

  她再次迅速地去摸了摸頭髮。「你看這陣子你還會再來這兒嗎?」她問。「我們每星期六都來的,排練結束之後。」

  我回答說我非常希望再來,可是很遺憾,我看再來的可能性怕是沒有了。

  「換句話,就是說你不能透露有關部隊換防的消息啰,」埃斯米說。她沒有離開桌邊的跡象。事實上,她將一隻腳搭在了另一隻腳上,眼睛朝下看,把兩隻鞋子的尖端排齊。這個小動作挺漂亮的,因為她穿的是白短襪,她的腳踝和腳都長得很可愛。她突然抬起頭來看著我。「你願不願意讓我給你寫信?」她問,臉上稍稍泛起一些紅暈。「我寫信表達能力還是很強的,就我這種年齡——」

  「我當然願意,」我拿出鉛筆和紙,寫下我的名字、軍階、編號與軍郵信箱號碼。

  「我會先給你寫信,」她接過紙說道,「這樣就不至於讓你感到面子上過不去什麼的了。」她把地址塞在她衣服的一個口袋裡。「再見,」她說,朝自己那張桌子走回去。

  我又要了一壺茶,看著他們,直到姐弟兩個還有那位備受折磨的梅格利小姐站起來準備離去。查爾斯走在最前面,裝出一副可憐相一瘸一拐地走著,就像是一個一條腿比另一條短了幾寸的人似的。他還是不朝我這個方向看。梅格利小姐跟在後面,然後是埃斯米,她朝我揮揮手。我也揮手作答,還半欠起了身子。這竟是一個很讓我動了些感情的奇異時刻呢。

  還不到一分鐘,埃斯米又回進茶室來了,還拽住查爾斯的海軍服袖子把他拖在身後。「查爾斯願意吻你一下跟你告別,」她說。

  我立刻把手裡的茶杯放下,說這太好了,可是她沒弄錯真是如此嗎?

  「是的,」她說,口氣有點惡狠狠的。她鬆開查爾斯的袖子,把他朝我這邊用力推了一把。查爾斯過來了,臉色鐵青,在我右耳根下很響地吻了一下,嘴唇濕濕地發出了吧的一聲。熬過這一關之後,他筆直朝門口奔去,要永遠擺脫這種婆婆媽媽的事兒,可是我一把抓住他海軍衫的后腰帶,緊握不放,並且問他:「一堵牆跟另一堵牆說了什麼?」

  他變得容光煥發。「咱們在牆角那兒見!」他尖聲喊道,一溜煙跑出茶室,樂得都快瘋了。

  埃斯米又採取交搭著腳站立的姿勢了。「為我寫小說的事你真的不會忘記嗎?」她問。「倒也不一定純粹為我而作。也可以——」

  我說忘記是決不可能。我告訴她我以前從來沒有專為任何人寫過一篇小說,但是這樣做的時機似乎恰好來到了。

  她點點頭。「要寫得極其污穢凄苦,極其動人呀,」她建議道。「你對人世間的凄苦污穢多少有點了解吧?」

  我說我不敢說了解得很透徹,不過好久以來,我已經越來越熟知它的各種表現形式了,我會儘力做的合乎她的要求的。我們握了握手。

  「我們沒有能在不那麼嚴肅的環境下相識,這不是挺遺憾的嗎?」

  我說是的,我說的確是的。

  「再見,」埃斯米說。「我希望經歷了戰爭后你身心都健康如初。」

  我向她表示感謝,還說了幾句別的什麼,接著便看著她離開茶室。她走得很慢,像是在思索著什麼,一邊還摸摸發梢,看看幹了沒有。
 

  下面便是故事中污穢凄苦,或者說感人的部分了。場景變了。人物也發生了變化。我仍然在故事裡,不過從現在起,為了某種我無權公開的原因,我已把自己偽裝得很巧妙,連最最聰明的讀者也難以辨認出來。

  勝利日[5] 幾個星期之後,晚上十點半左右,地點是在巴伐利亞州的高弗爾特。參謀軍士X正呆在一座老百姓住宅二樓他的房間里,早在停戰之前,他就和另外九個美國軍人駐紮在這裡了。他坐在一張亂得沒法看的小寫字桌前的一把木摺疊椅里,面前攤開著一本軟紙封面海外版[6] 的小說,這書他讀得很費勁。問題在他這方面,而不在小說本身。雖然軍中特別服務部門每月送來的新書總是讓住樓下的人搶著先挑,但是剩下倒像是他恰好想看的那些。可是他並不是經歷了戰爭仍然身心健康如初的年輕人,因此一個多小時以來他都把幾段文字讀了三遍了,此刻他正逐個句子地重新讀。他突然合上書,連讀到哪裡都沒有作記號。他用一隻手那眼睛遮了一陣,以擋住桌子上方那隻沒罩子的燈泡射出來的刺目、讓人難受的亮光。

  他從桌上的一包煙里取出一根,點燃了它,點的時候手指老是不斷地輕輕碰撞。他在椅子上往後靠了靠,不知其味地吸著煙,幾個星期以來他總一根接一根地吸煙。用舌頭稍稍一頂他的牙齦就會滲血,可他又忍不住試著去頂;這是他在做的一個小遊戲,有時候一做就是幾個小時。有一會兒他坐著邊抽煙邊做這樣的試驗。可是突然,很熟悉的一種感覺像往常一樣毫無預示就來到了,他只覺得他心裡沒著沒落,悠悠晃晃的,就像頭頂行李架上的一件行李沒有繫緊一樣。他趕緊採取幾個星期以來他一直在做的補救措施:用雙手緊緊按住兩邊的太陽穴。他緊按了有好一會兒。他需要理髮了,頭髮很臟。他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住了兩個星期醫院,洗過三四次頭髮,可是乘吉普車回高弗爾特,路很長,塵土飛揚,頭髮又髒了。到醫院去接他的Z下士還是按戰時規矩把擋風玻璃全搖了下來,他才不管停戰還是沒停戰呢。開赴德國的新兵有成千上萬之多。只有把玻璃搖下來以戰時的方式開車,才能顯出自己跟他們可不一樣,他絕不是什麼剛來歐洲戰區沒見過一點世面的新兵蛋子。

  X鬆開太陽穴后,開始朝寫字桌面瞪看,那兒亂作一團,攤放著至少二十來封沒打開的信和至少五六個未拆的郵包,全是寄給他的。他的手越過這堆東西拿起一本靠牆立著的書。那是戈培爾的一本大作,書名是「Die Zeit Ohne Beispiel」[7]。這是屬於幾星期前還住在這裡的這家人家那個三十八歲還沒結婚的女兒的。她原是納粹黨的一名下級官員,但是官階又稍稍高了點兒,正好划進軍隊條令規定理應逮捕的範圍之內。逮捕她的正是X自己。此刻,從他出醫院回來的那天起,他第三次翻開老小姐的這本書並且讀出寫在扉頁上的簡短題詞。是用鋼筆寫的德文,字很小,規矩的都有點拘謹了,寫的是:「親愛的上帝,生活是地獄。」沒頭沒腦,別的什麼也看不出來。在房間令人窒息的死寂里,書頁上這孤單單的一句像是具有無可辯駁,甚至是經典性控訴的意味。X對著扉頁瞪看了好幾分鐘,苦苦地抗拒著巨大的吸引力,不讓自己為之所動。接著,懷著幾個星期以來他做任何事情都沒有過的熱情,他拿起一個鉛筆頭,在題詞下面用英語寫道:「父輩們師長們,我在考慮『什麼是地獄』這個問題。我認為因為不能去愛而受苦,這就是地獄。」他正要在這句話後面加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可是看到方才自己所寫的字幾乎完全辨認不清,嚇得全身一陣寒顫。他合上了書。

  他急急地從桌子上拿起另一樣東西,是他哥哥從奧爾巴尼[8] 發來的一封信。早在他住院之前這信就已經在他桌上放著了。他拆開信封,儘管決心不大還是想一口氣把信讀完,但是也僅僅是讀了第一頁的上半段。讀到這幾個字后他停了下來:「現在這場該死的戰爭結束了,你在那邊也許有很多空閑時間,可否給孩子們捎寫刺刀和卐字章來……」他把信撕掉,又低頭看看字紙簍里的碎片。他發現自己沒注意到信中還附了一張照片。他能看到有個人的腳站在某處的一塊草坪上。

  他把兩隻胳膊放在桌上,把頭枕在上面。他從頭到腳都疼,所有的痛區似乎都是相互依存的。他倒很像是一棵聖誕樹,上面電線都連在一起,只要有一隻燈泡出了毛病,其他的也全都不亮。

 
  門連敲都沒敲就給砰地推開了。X抬起頭,轉過去,看到Z下士站在門口。Z下士跟X合開一輛吉普車,從D日登陸以後,他們共同一口氣參加了五次戰役。他住在一樓,每逢聽到什麼小道消息或是自己有什麼煩心事想發泄時,他總上樓來找X。他是個高大魁偉、很上相的年輕人,今年二十四歲。戰爭期間,一家全國性的雜誌曾在許爾特根森林給他拍過照;他擺好姿勢,一副求之不得的模樣,一手提著一隻感恩節火雞。「在寫信呀?」他問X。「天哪,這兒怎麼陰森森的。」他總喜歡他進入的房間頂燈開得亮堂堂的。

  X在座位上轉過身子,請他進來,還讓他小心點別踩著狗。

  「別踩著什麼?」

  「阿爾文。它就在你腳邊,克萊。把那盞鬼燈幫我打開,行不?」

  克萊找到開關,按亮了頂燈,然後走過這狹窄的用人房模樣的小屋,在床邊坐下,面對著房間主人。他那剛梳過的磚紅色頭髮上還滴著水,為了弄順自己的頭髮他每回都要用上不少水。跟往常一樣,他那件黃綠色襯衫右面口袋裡鼓鼓地塞著一把梳子,是帶自來水筆卡子的那種。左邊口袋上方,他別著步兵戰鬥部隊徽章(嚴格說,他沒有戴的資格),別著歐洲戰區勛標,上面有五顆銅星,表示參加過五次戰役(他沒有換成一顆銀星,這相當於五顆銅的),還別著「珍珠港前即已服役」勛標。他重重地嘆了口氣,說道:「我的好基督噯。」其實這並不意味著什麼;部隊里全這麼說。他從襯衫口袋裡拿出一包香煙,磕出一根,把那包煙放回去,重新扣上兜蓋。他一邊抽煙,一邊心不在焉地打量著房間。最後,他的目光落到那隻收音機上。「嗨,」他說。「過幾分鐘就要廣播那台精彩節目了。有鮑勃·霍普[9] ,好多大明星都參加演出呢。」

  X拆開一包新的煙,說他自己剛剛關掉收音機。

  克萊情緒一點兒沒受到打擊,他看著X在費勁地點煙。「耶穌呀,」他說,起勁得像個熱情的觀眾,「你看看你那雙不爭氣的手。小子哎,你是不是在打擺子。你自個知道的吧?」

  X總算把煙點著了,他點點頭,還說克萊眼睛真尖,再小的事兒也瞞不過他。

  「不跟你開玩笑,嗨。我在醫院見到你時差點兒沒暈過去。你跟一具屍體也差不離。你掉了多少肉?幾十磅?你可清楚?」

  「我不清楚。我不在的時候你收到的郵件正常嗎?有洛雷塔的消息嗎?」

  洛雷塔是克萊的女朋友。他們準備一等條件許可就馬上結婚。她來信很勤,那可是個樂園,裡面孳生著許許多多三重驚嘆號和意思不甚精確的敘述描寫。戰爭的全過程中,克萊給X大聲念了洛雷塔所有的來信,不管它們寫得多麼親熱——事實上,越親熱克萊就越是來勁兒。他還養成了一個習慣,每次讀完后總要求X幫他謀划或是敷衍成一封複信,要不就是幫他往裡面嵌進去幾個怪唬人的法語或德語詞兒。

  「有的,我昨天剛收到一封她的信。在我房間里呢,呆會兒我拿來給你看,」克萊沒精打采地說。他在床邊坐直身子,屏住呼吸,打了個長長的響嗝。他像是對這個成就比較滿意,就又放鬆了下來。「她那操蛋哥哥因為坐骨有毛病要從海軍退伍了,」他說。「他倒有坐骨可以倚仗呀,這狗雜種。」他再次坐直想打第二個嗝,可是這次成績差點兒。他臉上出現了一些警覺的神情。「對了,趁我沒忘趕快說。咱們明天早上五點鐘就得起床,要開車去漢堡還是哪兒,給整個支隊領艾森豪威爾式外套。」

  X滿懷敵意地看著他,說自己可不想要什麼艾森豪威爾式外套。

  克萊顯得大為驚訝,幾乎有點受到傷害似的。「哦,這種外套很不錯的!看上去很帥。你怎麼回事兒?」

  「不為什麼。幹嗎讓咱們五點鐘起床?謝天謝地,戰爭已經結束了。」

  「我不清楚——咱們得趕回來吃午飯吧。他們又領來一些新表格要我們午飯前填好……我問過布林為什麼不能今天晚上填——那些鬼表格他都領來了就在他桌子上放著呢。可是他不想現在就拆包,這狗娘養的。」

  兩人默默無言地對者著,都在生布林的悶氣。

  克萊突然盯著X,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新的——更大的——興趣。「嗨,」他說。「你還不知道你那半邊該死的臉抽搐得很厲害嗎?」

  X說他知道得很清楚,一邊伸手上去捂住痙攣的部位。

  克萊瞪看了他一會兒,接著說,口氣很輕鬆,彷彿他有什麼大好消息要傳遞似的,「我寫了封信給洛雷塔,說你精神崩潰了。」

  「哦,是嗎?」

  「是的,她對所有這類事感興趣得要命。她正在專門念心理學呢,」他直挺挺地在床上躺了下來,連鞋也不脫。「你知道她說什麼來著?她說沒有人會僅僅因為戰爭這些事就精神崩潰的。她說你說不定是屬於不穩定型的,你這倒霉的一生就是這樣的。」

  X把雙手捂在眼前——床上面的燈光像是真要把他刺瞎了——回答說,洛雷塔能把事情看得這麼透,這真叫人高興。

  克萊斜瞥了他一眼。「聽著,你這雜種,」他說,「她對心理學上的問題看得可要比你透得多。」

  「能勞駕把你那雙臭腳從我床上移開嗎?」X問。

  克萊把他的腳舉起「甭教導我該把腳往哪兒放」那樣長的幾秒鐘,然後扭了下身子,坐了起來。「反正我是要下樓去了。他們在沃克房間里開著收音機呢。」可是他仍然不從床上下來。「嗨。我方才正跟樓下那個叫伯恩斯坦的新兵蛋子說呢。記得那回我跟你開車去瓦隆涅[10]嗎?咱們挨了他媽的差不多兩個小時的炮轟,還有咱們趴在那個洞里,那隻該死的貓跳到吉普車的頂蓬上,我開槍打它的事?記得么?」

  「記得——別再開始嘮叨貓的事了,克萊,真是煩透了。我不想聽這事。」

  「我不是要說這事兒,我光是說我把這事在信里告訴了洛雷塔。她跟心理學課全班學生討論了這件事。在班上和班下。連那該死的教授和許多別的人也都參加了。」

  「那很好。不過我不想聽它了,克萊。」

  「不,你知道洛雷塔說為什麼我那麼來勁兒給那貓一槍嗎?她說我是暫時性精神失常。不開玩笑。是因為炮轟什麼的引起的。」

  X將手指插進他的臟頭髮,往後梳理了一下,然後再次用手擋住燈光。「你沒有精神失常。你只不過是在履行職責。你打死了那隻小貓咪,任何一個人在這情況下都會毫不遲疑那樣做的。」

  克萊用猜疑的目光看著他。「你他媽的說些什麼呀?」

  「那貓是個間諜,你必須對準它使勁開槍。那是個披著件廉價皮毛的德國侏儒。因此絕對談不上有野蠻、殘忍、卑鄙,甚至是——」

  「他娘的!」克萊說,嘴唇綳得緊緊的。「你說話就不能正經點嗎?」

  X突然一陣噁心,他在椅子上猛地轉過身子,抓過字紙簍——總算還來得及。

  等他直起腰,把臉對著客人時,他發現克萊很困窘地站在從床通向門的半路上。X本想說幾句道歉的話,但又改變主意,伸手去拿煙了。

  「咱們下樓去聽電台里的霍普表演吧,我說,」克萊說,他雖然想躲遠點但仍然力圖表現得友好一些。「會讓你舒服些的。真的。」

  「你先去吧,克萊……我要看看我收集的郵票。」

  「是嗎?你還集郵?我怎麼不知道——」

  「我只是說著玩兒的。」

  克萊慢慢地朝門口走了兩步。「我也許呆會兒要開車去艾赫斯塔德,」他說。「他們那兒有個舞會。沒準會一直跳到半夜兩點。要去嗎?」

  「不了,謝謝……我可以在房間里練舞步的。」

  「好吧。晚安!好好歇著吧,哎,看在老天的分上。」門砰地關上,但馬上又重新打開。「嗨。我把一封寫給洛雷塔的信從門下邊塞進來行嗎?我在裡面用了幾個德文詞兒,你幫我擺擺平行不行?」

  「行。快讓我清靜一會兒吧,真是的。」

  「這就走,」克萊說。「你知道我媽媽來信說什麼了嗎?她信里說她很高興你跟我在一起而且整個戰爭中都這樣。而且還共用一輛吉普車什麼的。她說自從咱倆搭伴以來我的信寫得水平高多了。」

  X費了好大的勁兒抬起頭來看他,說道:「謝謝。替我謝謝她。」

  「我會的。晚安!」門砰地關上,這次是真的關上了。

 
  X坐著朝門瞪看了好久,然後把椅子轉向寫字桌,從地板上拿起他的手提打字機。他在亂七八糟的桌面上為它清出一塊地方,把那堆攤開的沒拆的信和包裹往邊上推。他尋思,給他在紐約的一個老朋友寫封信也許能讓他快點解除痛苦,即使療效不會特別顯著。可是他竟不能把紙平整地塞進捲筒,此刻他的手指顫抖得太厲害了。他把兩隻手垂到身邊,等了一會,然後再試,最後卻把紙揉在手裡。

  他明白應該把字紙簍拿到房間外面去,可是卻一動沒動,他只是把兩隻胳膊放在打字機上,頭又伏了上去,並且閉上了眼睛。

  頭部的血管砰砰跳動了好幾分鐘,這以後,他張開眼睛,發現目光斜斜地正落在一隻還未拆開的綠紙包上。那也許是他給打字機騰地方時從一堆東西里掉下去的。他看見這個小包已經轉寄了好幾次。光在一側上就至少有自己的以前三個軍郵信箱號碼。

  他動手拆包,但是絲毫不感興趣,甚至都沒去看寄件人的地址。他用的是點燃火柴燒斷細繩的辦法。他更感興趣的是看著繩子怎樣一路燒下去而不是拆開包裹,雖然他最後還是把它打開了。

  盒子里有一張鋼筆寫的短箋,放在用紗紙包著的一樣東西的上面,他拿起短箋,讀了起來。
 


17號,——路
——德文郡
6月7日,1944年


  親愛的X中士,

  希望能原諒我在延擱了三十八天之後才開始和你的通信,我一直極其忙碌,我姨媽因患咽喉鏈球菌炎症動了手術幾乎不起,我自當承擔起一個又一個的重擔。但是我經常想起你以及1944年4月30日3時45分到4時15分共同度過的那個極其愉快的下午,我寫得這麼詳細是怕你也許忘了。

  D日的事使我們全都異常激動以及敬畏有加,只希望它能加快結束戰爭與一種生存的方式,說這種生存方式荒唐可笑還是最最輕描淡寫的呢。查爾斯和我都非常惦記你;我們希望扣敦廷半島[11]首次強攻時你不在場。你參加了嗎?請儘快複信。代向你太太致以最熱烈的問候。


你忠誠的,
埃斯米


  又及。我非常冒昧地隨信寄上我的手錶,戰爭結束之前務請留下使用,我們那次短暫的會晤中我未曾注意你是否有表,不過這一隻絕對防水防震而且還具有其他許多功能例如可以測知你正在步行的速度。我深信,在目前這樣艱難的日子裡,它對你肯定比我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我還希望你能把它看成是一件吉祥的護身符。

  如今我正在教查爾斯讀書寫字,我發現他是個極其聰明的初學者,他也要在信上寫幾個字。請一有時間與心情就立刻回信。

  你好 你好 你好 你好 
  你好 你好 你好 你好 
  你好 你好 
  愛你也吻你查爾斯
 

  過了許久,X終於把信紙放下,更想不起要把埃斯米父親的手錶從盒子里拿出來了,當他終於想起,把它取出時,他看到表面玻璃在郵寄過程中已經震碎了。他不知道手錶別處有沒有損壞,他已經沒有勇氣去擰緊發條作一番檢查了。他只是把它拿在手裡,又坐了很長一段時間,接著他突然發現自己有了睡意,這讓他簡直感到心醉神迷。

  只要一個人真正有了睡意,埃斯米啊,那麼他總有希望能重新成為一個——一個身心健康如初的人的。
 

  注[1] 1944年6月6日盟軍在諾曼底登陸日的代號。
  注[2] 當時發給美軍士兵用的一種信紙,一般都連同信封裝在一隻棕色封面的硬紙面夾子里。
  注[3] 埃斯米在這段話里大量使用頂級性的修飾詞。此處用的是個好幾部篇幅很大的英語詞典都未收入的「untransucally」,很可能是生造杜撰的,所以才引出了美國軍人下面那段話。
  注[4] 法語:我也該走了。
  注[5] 即「歐洲勝利日」,指1945年5月8日德國投降的那天。
  注[6] 這裡指二戰時專為駐海外美軍編印的一種簡裝本書籍。
  注[7] 德語:《史無前例的時代》。戈培爾是納粹德國的宣傳部長。
  注[8] 美國紐約州的首府。
  注[9] 美國喜劇演員,二戰時經常參加勞軍演出。
  注[10] 法國西北部城鎮。
  注[11] 法國西北部一半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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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y7777 發表於 2010-1-30 06:1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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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YLASH 發表於 2010-2-1 05:05 | 只看該作者
米蘭·昆德拉:一次死亡之美

安娜·卡列寧娜為什麼要自殺?從表面上來看,一切都很清楚:她身邊的人一直以來不理睬她;她因見不到她兒子謝廖扎而痛苦;儘管弗龍斯基還愛著她,但她對他的愛感到害怕;她已經疲憊不堪,過於激動,而且病態地(並不公正地)感到嫉妒;她覺得自己在一個陷阱中。是的,這一切都很清楚;但難道陷入陷阱就一定自殺?有那麼多人已習慣於在陷阱中生活!儘管我們可以理解她的痛苦是多麼深,安娜的自殺依舊是一個謎。

當俄底浦斯得知自己身份的可怕真相時,當他看到伊俄卡斯忒上吊自盡時,他弄瞎了自己的眼睛;從他一出生起,就有一種因果必然性在驅動著他,帶著一種數學般的確定性,直至這一悲劇性的結局。但是,安娜第一次想到可能要死,是在小說的第七部分,是在沒有任何特別事件發生的情況下;那是一個星期五,在她自殺前的兩天;她因與弗龍斯基吵架而煩躁、而痛苦,突然就想起她在分娩不久之後激動地說出的一句話:「我為什麼不一死了之?」接著,她在這一回憶上停留了很久。(要注意,並非她在尋找陷阱的出口時,邏輯地想到了死亡;而是一個回憶溫柔地在她耳邊提醒了她。)

第二天,星期六,她第二次想到了死:她對自己說:「懲罰弗龍斯基、再度贏得他的愛的惟一辦法」,是自殺(所以自殺並非陷阱的出口,而是一種愛情上的報復);為了能夠睡著,她服了安眠藥,進入了一種關於她的死亡的感傷遐想;她想象弗龍斯基伏在她屍體上痛苦的樣子;然後,想到她的死只不過是突發奇想而已,就又感到了一種莫大的生的快樂:「不,不,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死!我愛他,他也愛我,我們已經經歷過類似的事情,而且後來就一切都重歸於好了。」

接下來的一天,星期天,是她死的那一天。早晨,他們又爭吵了一次。剛等弗龍斯基出門去看他住在莫斯科郊外別墅的母親,她就給他傳了一封信:「是我不對。回家來,有話要說。看在上帝分上,快回家來,我害怕極了!」然後她決定去看嫂子多莉,去傾訴自己的痛苦。她上了馬車,坐下,任憑思想在她腦海里自由地閃過。這並非邏輯的思考,而是一種大腦不可控制的活動,一切都混雜在一起,零碎的思考、觀察、回憶等等。轉動的馬車是進行這樣一個靜靜的獨白的理想場所,因為在她眼前飛逝而過的外面的世界不斷在維持著她的想法:「公司和倉庫。牙醫。對了,我要把一切統統告訴多莉。雖然很羞恥痛苦,可是我要把一切都告訴她。」

(司湯達喜歡在一個場景中切斷聲音:我們不再聽到對話,開始追隨一個人物的秘密想法;這時候,總是一種非常有邏輯而不散亂的思考,司湯達通過它向我們展示人物的打算,如何在審時度勢,決定下一步的行動。而安娜的寧靜獨白沒有任何邏輯,它甚至不是一種思考,而是在某個特定的時候在她腦海里出現的所有東西的匯流。因此,托爾斯泰將喬伊斯以系統得多的手法在《尤利西斯》中實驗的、被後人稱為內心獨白或意識流的東西提前了大約五十年。托爾斯泰與喬伊斯兩人被同一種頑固的念頭縈繞:抓住在現時時刻內發生在一個人腦海中的、下一秒就一去不復返的東西。但兩人之間還是有區別:托爾斯泰的內心獨白並不像是後來喬伊斯的一樣,去探視普通、日常平凡的一天,而是相反,探視他女主人公生命中具有決定性的時刻。而這一點要難得多,因為一個處境越具有戲劇性,越特別,越嚴重,敘述它的人就越容易去抹掉它具體的一面,忘掉它非邏輯、非詩性的一面,而換之以悲劇嚴密、簡化的邏輯。所以,托爾斯泰對一次自殺的非詩性的審視就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是小說史上獨一無二的「發現」,而且以後也永遠不會有。)

安娜到了多莉那裡,什麼也說不出。很快她就離開,重新坐上馬車而去;接下來是第二次內心獨白:街景、觀察、聯想。回家以後,她看到了弗龍斯基的電報,告訴她他在鄉下母親家裡,晚上十點以前回不來。早晨她在發出充滿感情的呼喚(「看在上帝分上,快回家來,我害怕極了!」)時,等待的是一個同樣充滿感情的回答,由於不知道弗龍斯基並沒有收到她的信,她感到受到了傷害;她決定坐火車去看他;她又一次坐進馬車,於是有了第三次內心獨白:街景、一個帶小孩的女乞丐,「為什麼她以為這樣會引起別人的憐憫?難道我們不都是被扔到這片土地上來,讓我們相互憎恨,相互造成痛苦?……啊,一群嬉鬧的學生……我的小謝廖扎!」

她走下馬車,坐進火車;此時,一種新的力量進入了場景;醜陋的力量;從車窗望去,她看到站台上有一個「身子畸形」的女人在跑;她「想象這個女人脫了撐裙后醜陋的樣兒,就不由得駭怕......」女人後面跟著一個小女孩,「虛情假意地笑著」。出現一個男子,「骯髒、面目醜陋」。最後,她面前坐下一對夫婦,她覺得他們「很討厭」;男士向他妻子說些「無聊的話」。一切有理性的思考都遠離了她的頭腦;她的美學感覺變得及其敏銳;就在她離開人世的半個小時之前,她見到美已經離開了這一世界。

火車停下,她走下站台。在那裡,有人又給了她一封弗龍斯基的信,確定他晚上十點回來。她繼續在人群中走,她的感官到處受到庸俗、醜陋和平庸的攻擊。一列貨車進站。突然,她「想起她與弗龍斯基第一次相會那天被火車碾死的那個人,頓時明白,她該怎麼做了。」只是到了這一刻,她才決定死。

(她想起的被「碾死」的男子是在她生命中第一次見到弗龍斯基時掉下火車的一名鐵路員工。這一對稱結構,這一用在火車站的雙重死亡的主題來框住她整個愛情故事的做法究竟意味著什麼?是不是托爾斯泰的一種詩學處理?是他運用象徵的一種方法?

我們再複述一下這個場景:安娜去火車站是為了再見到弗龍斯基而不是為了自殺;一到站台上,她突然有了一個回憶,被一個意想不到的、給予她的愛情故事一個完滿、美麗形式的機會所誘惑;可以用火車站的同一背景和在車輪下死去的同一主題來連接起始與終結;因為,人生活在美的誘惑之下而不知情、而被存在之醜陋所窒息了的安娜,對此變得尤其敏感。)

她走下幾步台階,來到了車軌旁邊。貨車駛近。「類似游泳入水前的那種感覺攫住了她的心……」

(這是一句絕美的話!在僅僅一秒鐘內,在她生命的最後一秒鐘,最高的嚴肅性與一個愉快、平常、輕快的回憶聯想在了一起!即使在死亡的悲愴一刻,安娜也遠離著索福克勒斯的悲劇之路。她沒有離開非詩性的神秘之路,在這條路上,醜陋與美麗共存,理性讓位於非邏輯,而謎終究還是謎。)

「她腦袋一縮,手臂前伸,墜於車廂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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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YLASH 發表於 2010-2-1 05:13 | 只看該作者
抓住在現時時刻內發生在一個人腦海中的、下一秒就一去不復返的東西。但兩人之間還是有區別:托爾斯泰的內心獨白並不像是後來喬伊斯的一樣,去探視普通、日常平凡的一天,而是相反,探視他女主人公生命中具有決定性的時刻。而這一點要難得多,因為一個處境越具有戲劇性,越特別,越嚴重,敘述它的人就越容易去抹掉它具體的一面,忘掉它非邏輯、非詩性的一面,而換之以悲劇嚴密、簡化的邏輯。所以,托爾斯泰對一次自殺的非詩性的審視就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是小說史上獨一無二的「發現」,而且以後也永遠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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