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0年01月16日

江女士不想面對鏡頭。她望向警察指她違規的地點,說起13日的遭遇,相當激動。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懷孕八個月的Gloria.江女士1月 13日中午從產檢醫生處出來,正打算開車到Safeway超市買中飯吃,被聖他克拉拉市交通警察跟到超市停車攔下,告發她紅燈右轉違規,江女士堅信自己右轉時是黃燈,拒絕在告發單上簽名。結果她被雙手反銬,送進了警察局。
台灣出生的江女士,在哥斯大黎加長大後轉來美國逾十年,已取得公民。她14日表示,搬來北加三年多,從未交通違規或跟警察打過交道,所以這次受到警方粗暴對待,非常驚嚇,當天很想打電話去醫院,夜裡睡覺時仍感到被銬的手腕發麻。
江女士說,她當時開車在聖他克拉拉市El Camino大道,到The Alameda大道交口右轉,進入The Alameda前,還看到這名後來她知道名叫Sgt Nikolai的警員騎著摩托車停在她11點鐘方向的Loyola Hall停車場。她事後曾去停車場警察的位置朝自已當初右轉處方向看,根本看不到El Camino來車所應遵循的交通號誌燈。
當警察跟車到了超市停車場,向她要駕照,並指她紅燈右轉違規時,她力辯自己右轉時是黃燈,「會不會是我轉了以後才變紅燈?」她問警察。但對方堅持告發她。
「我實在無法簽字接受。」江女士說,那警察笑笑說:「你不簽字是得進監牢的。」這時警察呼叫同僚,很快來了另兩輛警車。其中一名叫Winter的警察對她說:「若不簽,你和你肚裡的小孩都一起進牢里去。」
此時Nikolai取走她的隨身皮包,Winter和一名叫Sitler的警察兩人連手抓著她,反手上銬,叫她坐上Sitler開的那輛車,「兩人都一米八五以上,比我高一個頭。三個警察互看笑笑,對我說,現在要帶你去警局。」
「兩手銬在背後,好痛呀。我對他們說,我懷孕了,這樣我很痛,請不要銬那麼緊。」江女士說,她那時只覺得警察待她如待一隻畜牲,甚至她喊說「我願意簽字!我願意簽字!」都已太遲。她自己的車子扔在當場,連車鑰匙都沒得拿,人就被警車載走。
「我對開車的警察說我手麻得厲害,但他只是把收音機音量放得更大聲,還對我說:說什麼?我聽不到。」江女士說,這是她一輩子沒有經歷過的粗暴對待,而且居然是在加州矽谷。她強忍住不掉淚。直到進了聖他克拉拉市警局,出來一位女警,「我還聽到她對帶我進來的男警說了一句:你不必這樣待她呀。」
女警替江女士解開手銬,「女警態度一軟,我反而就哭了,眼淚留不停,向她哭訴我所受不人道待遇。」在女警面前,Gloria終於簽了字領下這張告發單。
車已被拖吊走,花204元才領回,還交給警察局手續費44元。買午餐時被攔下,離開警局已下午四點多,2月下旬就要臨盆的她,飯也沒吃,水也沒得喝一口,而且滿身屈辱。
「過程中他們問我,你哪裡來的?我說那不重要,重要是我是美國公民。」江女士說,她無法不感受到族裔的歧視以及對女性對孕婦的不尊重。她當年申請到哥斯大黎加最好的大學才離開中美洲來美,在美國她感受到西裔的團結、非裔的力量。她說:「我要對華文媒體講出我的遭遇,讓這批警察知道亞裔也團結,不可欺負亞裔是少數。警察不是有執照的流氓。」
記者14日聯絡聖他克拉拉警局,警局表示對外發言人下班時間不對非緊急事件發表意見,須等上班時間再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