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7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港立法會13日辯論釋放劉曉波

[複製鏈接]

3105

主題

3648

帖子

2598

積分

六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259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schulton 發表於 2010-1-13 07: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明報  2010-01-13

    香港立法會將於13日舉行會議,辯論釋放劉曉波議案。
   
    港立法會13日上午11點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辯論一項有關釋放劉曉波的議案。
   
    該項議案將由李華明議員動議,內容為:本會對中央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將劉曉波判以重刑,感到極度遺憾,並要求中央政府立即釋放劉曉波及其它異見人士;本會呼籲中央政府認同劉曉波等所倡議的《零八憲章》是代表文明社會所公認的普世價值,正面肯定《零八憲章》的理念和原則,而特區政府亦應依據此等理念和原則,在香港儘快實行雙普選。

1萬

主題

2萬

帖子

2萬

積分

八級貝殼核心

倍可親決策會員(十九級)

Rank: 5Rank: 5

積分
22461
沙發
laodai 發表於 2010-1-13 08:40 | 只看該作者
看來《基本法》都沒學過。

看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條款:

  第七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二)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
  (三)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
  (四)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五)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六)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七)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八)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九)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十)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49

主題

7041

帖子

2576

積分

六星貝殼精英

初過語言關(三級)

Rank: 4

積分
2576
3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0-1-13 11:25 | 只看該作者
看來《基本法》都沒學過。

看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條款:

  第七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
laodai 發表於 2010-1-13 08:40


討論討論不好嗎?這樣愛國議員才有機會批判李華明。laodai怎麼總是這樣心虛,做得正還怕什麼討論?
一個人,如果極力宣揚他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壞事的準備。— 托馬斯潘恩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5

主題

1451

帖子

375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初過語言關(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375
4
oakleaf000 發表於 2010-1-13 12:54 | 只看該作者
看來《基本法》都沒學過。

看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條款:

  第七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
laodai 發表於 2010-1-13 08:40

憲法不是寫公民有言論自由嗎?還不是坐牢了,基本法就別拿出來了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5

主題

1451

帖子

375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初過語言關(三級)

Rank: 3Rank: 3

積分
375
5
oakleaf000 發表於 2010-1-13 12:58 | 只看該作者
不如猜測一下辯論的結果吧,本人猜測該議案獲得多數票通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萬

主題

2萬

帖子

2萬

積分

八級貝殼核心

倍可親決策會員(十九級)

Rank: 5Rank: 5

積分
22461
6
laodai 發表於 2010-1-13 15:15 | 只看該作者
看看誰在心虛。

「基本法就別拿出來了吧」這樣的話都說出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要廢止,回到「女皇陛下」的殖民時代,可能嗎?不要望記,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香港政府作為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首腦機關隸屬於中央人民政府,只能在《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活動。

許多人對《憲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不是認真看過,非常懷疑。

有基本權利必然有基本義務,對「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和「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這樣的規定,憲法講得很清楚。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2022

主題

2萬

帖子

1萬

積分

六級貝殼核心

北冥魚

Rank: 5Rank: 5

積分
10444
7
zjd713 發表於 2010-1-13 16:32 | 只看該作者
討論討論不好嗎?這樣愛國議員才有機會批判李華明。laodai怎麼總是這樣心虛,做得正還怕什麼討論?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10-1-13 11:25



法盲,你學習的機會又來了。。。呵呵~~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萬

主題

2萬

帖子

2萬

積分

八級貝殼核心

倍可親決策會員(十九級)

Rank: 5Rank: 5

積分
22461
8
laodai 發表於 2010-1-13 23:23 | 只看該作者
哈,4樓「失去」了學習機會。所謂「動議」根本動不了,別說「議」了。

一出台即被立法會否決,這東西想「突破」《基本法》,完全不可能。即使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談一談」,香港立法會也沒有這個資格。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6 16:0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