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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亮團夥販毒多年 人贓並獲警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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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2-26 06: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9-12-26


【本報記者彭博重慶二十五日電】據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陳明亮等34人團夥涉黑案案情透露,該團夥收買緝毒警長充當「保護傘」,多次販毒被捕後與緝毒警長「私了」。

2005年3月,陳明亮團夥旗下的骨幹周勇在一次販毒中人贓並獲,陳明亮獲悉後,安排親信雷德明向時任重慶禁毒總隊二支隊隊長的羅力送上20萬元,求羅力「高抬貴手」。面對金錢引誘,羅力選擇「私了」,由於販毒量大,達死刑標準,宋麒麟在案中被判死刑,周勇不但逃脫一死,還免於刑事追究。

同年12月底,周勇再次策劃販毒回重慶,但被雲南警方在瀘沽湖風景區將他和3446克海洛因抓個正著。雲南警方將周勇交予重慶警方,羅力再與周勇「私了」。

2009年1月,周勇將每宗販毒金額做到90萬元,但他的「上家」早被警方盯上。儘管手下很小心把8886克毒品分別藏在座位和車燈的暗格內,但途經高速路收費站時,還是被警方辦案人員揪住。

在此次販毒過程中,周勇指揮的販毒行為已被升任重慶市禁毒總隊副總隊長的羅力及其他警員發現。羅力覺得案情重大,知道的人太多,迅速找到了周勇,提出只要交出毒品,犯罪的事情一概不問。周勇想交出毒品,連警局的大門也不用進,而羅力親自上門取走毒品。羅力還擔心包庇罪犯的行為留下證據,要求陳明亮、雷德明刪除與之談判的監控錄像。但陳明亮團夥沒有把錄像刪除,而這段錄像最終成為羅力「警匪私了」的有力證據。

(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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