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拎不清 於 2009-12-22 06:42 編輯
人何以有善惡之分,是因為人是群居,離開群體,個人是不能生存的.一切有利群體地是為善而反之則為惡.螞蟻,猴群也如此,只是我們不知道它們的善惡是什麼,還是沒有善惡問題.但群體變大有利這一原則就會糢糊,須要定立一些規定,因為善是多為好,故規定主要針對惡,這就是法律起因.任何學科(科學的,人文的,甚至神學的)都不是封閉的,而是隨人群的發展而發展.學科本身就在進化中,善惡也是如此,就如聖經中羅得亂倫,神不以為惡,對其子孫也像對以色列人一樣賜他們生活之地,因羅得犯事是在法律之前,不為惡.而今天大談羅得此罪,甚至認為其子孫該滅,那就成了為一已之私,而猶大亂倫是在律法之後,哪才是該咒罵的惡. |